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为什么算命没有科学依据,但是它没有被淘汰掉呢? 第1页

  

user avatar   shi-zun-de-miao-jian-lun 网友的相关建议: 
      

神神鬼鬼是假的,但天地交感之气是真的。


壬数学也。易以理著,盖先天地而有,后天地而彰;数则理之所彰,而万象寓焉。万象者,天地之化体也。天地虽大,咸有一理,况化体乎?

起于一,终于十者,干之数,天象也。起于一,终于十二者,支之数,地之象也。扩而充之,象则弥纶于天地间,而无一物之遗。谓非象生于数不可。

天尊地卑,天动地静,而尊者为君,为父,卑者为臣,为子;动者为客,静者为主。动而客者,为身为人;静而主者,为宅为物。

种种非一,皆类也,谓非类生于象不可。是故舍数而言象,象无其本;舍象而言数,数有终穷;舍理而言数,灵敏不几隘乎?壬以数名,而可仅以数言乎?

象与类,无物不赅,而理则简且易。此壬之所以大也。然而定理之中,又有气焉;气者,盖权衡于理之圆机也。所以然者,事因有当然之理,无必然之气;气苟弗应,理亦宜然,象类空悬已耳。谓非理权于气不可。

盖气在两间,而身与万物咸位乎中,故无适而非三才之用,无往而无覆载之机也。盖凡气之见乎天上者,随四时而递迁,曰五气,旺相死休囚是也;见乎地者,随吾身与应责之类,而如定十二气,长生沐浴到胎养是也。二者之气,取用虽殊,于理则一;而吾身之与万类,得气则吉,不得气则凶,两言决耳。

于戏,类本象分,象因类著,理以气应,占以理求,壬占之法,尽之矣。宁不易简乎?是故谬列占例,以昭易简之端,引伸触类,神而明之,存乎人矣。

——《壬归》理气象类说




  

相关话题

  人类高质量男性都戴什么表? 
  读完研究生就二十七八了,算老吗? 
  上海的地域歧视有多严重? 
  莱布尼茨的普遍语言是否可以实现? 
  请问,您见过最好的背单词app是哪个,或哪些? 
  普通人模仿张同学的拍摄风格做内容型创业,这个想法靠谱吗? 
  美女也有脚臭么? 
  日本到底哪里好? 
  你小时候因为什么而被爸妈痛揍一顿? 
  做哪些事情可以提升生活品质? 

前一个讨论
有哪些会让你瞬间清醒的句子?
下一个讨论
如何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变得积极现实?来摆脱强迫思维与恐惧受害者心理?





© 2024-05-20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4-05-20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