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粗略考证了一下,这件事的相关人员,除曾志本人外,都牺牲了。
我是什么意思呢?
孩子的父亲,即蔡协民,牺牲了;
卖孩子的人,即王海萍,牺牲了;
买孩子的人,即叶延环,也牺牲了。
此外,就连孩子小铁牛本人,也夭折了。
就剩下孩儿他妈,不时在历史的深夜,发出几声叹息。
革命的残酷可能大抵如此。
就这样,还要被一群“尊重人性”的后辈戳脊梁骨,说她卖孩子没人性。
历史的残酷可能大抵如此。
复盘一下整件事吧:
卖孩子事件发生在1932年,那一年曾志才21岁。
在此之前,她生过一个孩子,在井冈山,随后(产后26天)就送人了,送给了王佐部队里一个姓石的副连长。这个孩子后来存活了下来,取名石来发,建国后跟曾志重聚。
石来发8岁时养父养母双亡,乞讨度日。解放后,石来发分了田,讨了媳妇,成了井冈山大井村拿工分的农民。
……
尽管曾志后来身居广州市委书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等要职,却没有利用权力为儿子谋个一官半职。石来发也牢记母亲的谆谆教导,在井冈山上担任了几十年的护林员工作,不辞辛苦地巡逻在崇山峻岭之中。
——《曾志和她的农民儿子》
在此之后,她也生过一个孩子,这次是在福州,也(产后13天)送人了。这个孩子后来也存活了下来,曾志在回忆录中写道两人会面的情景:
我望着儿子,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十七岁的小伙子,个头还不及十岁小孩高,而且是个跛子,身上穿一件六七岁儿童穿的美国救济破布衫。
儿子流着眼汨向我讲述了自己的苦难童年。他四岁那年因营养不良患了淋巴腺结核,仝身淋巴溃烂,长年脓血淋漓,又臭又脏,惹得养母讨厌,受尽歧视:因养母是基督教徒,在他十四五岁时,福州教会医院免费为他做了手术,去掉两根肋骨,切除一个肾脏,清除髋骨上的烂肉。命是保住了,但腿却跛了。
可见,这两人虽然活了下来,也是备受折磨。
曾志孩子们的经历,可以说就是那个时代下贫苦人家的缩影。
有人不理解,那个时候为什么又那么多人要参加革命,会死人的呀!
但是现实是,不革命也会死人,即使活着也不比死了好受。要想过好日子,就必须革命。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的确,要革命就会有牺牲,而且牺牲往往会很大,财产,生命,爱人,亲人都可能会牺牲掉。正是因为如此,才要有先行者,有觉悟者,有具备无限牺牲奉献精神的人,勇敢地站到斗争的第一线去,这样的人我们一般称之为党员。
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中国人民正在受难,我们有责任解救他们,我们要努力奋斗。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
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
今天我们重新讨论卖孩子这件事,首先要理解这个背景才行。
卖孩子的经过本身并不复杂。
根据曾志回忆录记载,起因是厦门中心市委当时急需经费,为了筹措经费便自作主张,将曾志和蔡协民的孩子小铁牛“送”给了一位党内同志,同在市委工作的叶延环。虽说是“送”,但党组织收了对方100块银元,实际上是把孩子卖掉了,这也就是后来人们所传言的“曾志卖孩子”。
蔡协民和曾志当时分任福州中心市委书记和秘书长,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两人均被免职,调回厦门。厦门市委书记王海萍与他们两人是老同事了,之前同在福建省委共过事,因此两人一回到厦门,王海萍和新任福州市委书记陶铸(也是老同事,曾志的第三位丈夫)就来看望他们。
鉴于白区的恶劣条件,曾志曾有个打算,就是把孩子送回老家,交给曾志母亲抚养。曾志母亲知道消息后,已经寄来了40块钱路费。曾志就对他们说起自己的计划,希望市委批准休个假,把孩子送回老家。然而王海萍却躲躲闪闪,百般劝阻,一会儿说孩子太小,经不起长途颠簸,一会儿又说往返两个月,时间太长,耽误工作。
在曾志的再三逼问下,王海萍才说了实话。没想到王海萍带来的不是礼物,而是噩耗。他告诉曾志:
党组织已预收一百块大洋,而且已用得差不多了。所以你送也得送,不送也得送。
曾志无奈,只得选择服从党的纪律。
这种事在今天是绝对不能设想的!但是对那时的共产党人来说,革命利益高于一切,除了信仰之外,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包括自己的鲜血和生命。
以上就是整个事件的大致经过。
这件事该怎么评价呢?
必须得说王海萍等市委人员的做法是不对的。无论有多么缺钱,也不能去卖掉别人的孩子,更何况还是卖给自己的党内同志。既然曾志夫妇能够因为革命的至高利益“献出”自己的孩子,为什么王海萍和叶延环不能献出财产呢?这不合理,也不公平!
从这一点来看,我不同意一些人所说的“形势所迫”,甚至把原因简单归结为“国民党太残暴,所以才会有卖儿鬻女的悲剧。”
根本原因当然可以指向国民党,不然人们也不会革命,但是直接原因确实是王海萍。
至于王海萍为什么一定要“卖”孩子,我这里提两条假设,大家看有没有道理:
首先,当时把孩子送人确实是比较普遍的。曾志本人就有两个孩子送人了,贺子珍与教员也先后送过三个孩子。拖家带口干革命,在当时不现实,无论是红区还是白区的干部,都需要随时转移,把孩子带在身边几乎是不可能的。
只有形势稳定下来,建立了根据地,革命者们才有养育孩子的可行性。教员曾有一个儿子叫毛毛,是在中央苏区生的,一直带在身边,但长征时就只好把孩子送人了。曾志的小女儿陶斯亮则是在延安生的,那时候整个陕北是比较稳定的。
在当时,王海萍作主把孩子送给叶延环,恐怕没考虑那么多:既然必须要送人,为什么不送给一个有需求而又可靠的人呢?更何况,还能解决一下经费问题。因此,所谓“送”孩子和卖孩子在这里其实有一个模糊概念。
但是,他恐怕没想到的是曾志有自己的打算,那就是把孩子送回老家,而且还准备好了路费。这下把王海萍的整个计划都打乱了,“送”孩子也就成了卖孩子。
这中间可能还存在一个信息差的问题,当曾志认为这件事已经无可挽回的时候,就立刻选择了服从:
我无可奈何地对王海萍说:“既然组织上已经决定了,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可是对三十多岁的蔡协民来说,还真舍不得。事后他埋怨我这么快就答应了,已没有商量挽回的余地。
当时曾志才21岁,生性又比较直,思考问题比较简单。她这样说了,蔡协民就是想挽回,也没有余地了。
说到这里,就必须介绍一下王海萍和叶延环这两位革命者了。
人们如果只看卖孩子这件事,肯定会好奇王海萍会是一个多么缺德的家伙。但实际上,这是一位颇为传奇的革命烈士。
王海萍,1904年生人,海南琼山人,参加过北伐战争,南昌起义,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创建。
他人生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是跟罗明、陶铸等人干了票大的,把厦门监狱给劫了,解救了几十名党团员,这件事不仅震动了全国,还惊动了海内外,扩大了我党的政治影响,解救行动也为当时正在蓬勃发展的闽西根据地提供了大量干部。后来整个事迹在50年代被写成了小说,80年代被拍成了电影。小说和电影的名字都叫《小城春秋》,推荐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1932年,也就是卖孩子事件发生后不久,因为叛徒出卖被捕,英勇就义了。
至于叶延环,也很传奇。他是福建大田县人,1909出生。有关叶延环的资料非常少,我找了半天也只找到一部分。他被人们所铭记的一个原因是,他是开国上将叶飞的入团介绍人。说来也巧,叶飞的入党介绍人是蔡协民,几人都跟曾志有关,革命的传承有时候也很奇妙。
叶延环,又名叶炎煌,《叶飞回忆录》中写作叶贵煌,可能是笔误。他家世代行医,在当地很有名,他父亲在厦门曾开过一家“叶丽春堂”中药店,这家药店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也是后来中共地下党组织的秘密联络点。
1926年,鲁迅来到厦门。据一篇文章介绍,鲁迅的演讲感染了叶炎煌,促使他加入共产党。
1929年,叶炎煌回到家乡大田,筹建大田第一个党支部,组织农民运动,迎接红四军入闽,建立苏维埃政权。
1934年,叶炎煌在厦门被捕,与他一同被捕的有27人。在审讯中遭受各种严刑,仍大义凛然将生死置之度外,坚决不出卖自己的同志。同年10月他与其他5人在福建省保安处被杀害,其余22人至次年初在厦门禾山后坑被集体杀害。
1932年,曾志21岁,王海萍28岁,叶炎煌23岁。
这是革命的一代人,也是年轻的一代人。他们有革命的热情与激情,也有年轻人不可避免的幼稚和不成熟。他们有为革命牺牲一切的决心和意志,也有正常生活的权利和诉求。
叶炎煌家里因为行医的原因,确实比较富裕,曾志回忆录中还提到叶家还暗中做大烟生意。但是叶炎煌结婚四年,却一直没有怀上孩子。这才有了收养一个孩子的想法。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只怕他也没想到后来会变得那样复杂。
大家都没想到的是,小铁牛被接到叶家后不久,就因为天花而去世了。叶炎煌虽然医术高明,也没有保住孩子的性命。如果小铁牛可以像自己的哥哥和弟弟一样,活到解放后,人们口中的“曾志卖孩子”可能会换一个版本。但是,历史没有如果。
作为后人,我们可以批评他们,特别是应该批评市委书记王海萍,但是千万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简单地指责他们,说他们冷血,没有人性,或者耍权谋手段。
事件的当事人王海萍,在一年前刚刚失去自己的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
1931年,福建省委机关被敌人破获,王海萍的妻子被捕。当时她已经怀有六个月的身孕,但敌人不允许她将孩子生下来,于是他的妻子与未出世的孩子便被敌人残忍杀害了。
刚刚失去至亲的他有多痛苦,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曾志应该是感知到了:
王海萍和我们同住机关,见我那几日神情恍惚,沉默寡言,知道瞒不住了。就将小铁牛染病天折的详情如实相告,并恳切地安慰了我一番。
我望着眼前这位市委书记,眼睛湿润了。想到他不是也为革命献出了年轻的妻子和尚在腹中的孩子吗?如今孑然一身,他何尝不悲痛?但他却没有沉溺在个人的悲痛之中,而是更加拼命地工作。这样的领导是值得尊敬和学习的!
曾志都没有怨恨自己的同志,想必我们也没理由揣测他在这件事上有什么阴暗心理。
事件的另一位当事人叶炎煌,在此后其实也生下了自己的儿子,不能不说这是历史送给人们的绝佳的嘲讽。
但是叶炎煌没有来得及享受天伦之乐,很快也被捕牺牲了。他的妻子黄秀珍被国民党追杀,逃至香港后转至新加坡。才两周多的儿子叶锦文,交由叶炎煌母亲的陪嫁丫环刘宙春抚养成人。直到1976年,叶锦文才与母亲黄秀珍在香港相认。
这就是革命呀!
革命者们经历过的事情,我们这代人其实很难想象。现在不少革命历史剧都是革命爱情两手抓,似乎不写点爱情故事就跟不上时代,这一点甚至影响到一些主旋律。有的电视剧甚至将两者搞得有点对立起来似的,比如《潜伏》。
作为影视剧,为了市场和流量,我能理解他们的做法,但这决非革命历史的真相。
革命过程中的个人问题如何处理,革命的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如何处理,恐怕可以写出一本书来。必须说在这件事情上,我党是有过教训的,特别是如何处理革命和婚姻两者的关系,曾经伤害到不少干部。
曾志后来跟蔡协民离婚,虽说是性格使然,恐怕跟卖孩子与孩子夭折这事也有一定的关系。更不用说彭、邓等人都曾经因为被批斗而离婚了。
金维映40年代就去世了,她怎么想的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但浦安修是确确实实被人们戳了半辈子脊梁骨,但她不能也不愿为自己辩解。
革命的过程中,往往会有牺牲,有牺牲便会有再婚。但是因为信息不通畅,也会发生“死”掉的人又活回来的事情,从而造成尴尬局面。
杨开慧据传在1928年就已经牺牲了,实际上是1930年被杀害的。这两年的时间差,就给教员背上了停妻再娶和好色的骂名。
而红四方面军的林月琴得知丈夫吴先恩在西路军牺牲后,嫁给了罗荣桓,没想到吴先恩虽然被捕,却没有死,后来被救了回来。
当林月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震惊不已,在毛主席的劝解下,林月琴去见了吴先恩,两个人和平的分了手,并且林月琴和罗荣恒的婚姻也得到了吴先恩的祝福。
——《她是开国唯一女大校,两任丈夫都是将军》
而革命爱情的结晶——孩子,是一个现实问题,在很多时候也是大麻烦。这一点本文已经很详细地介绍了,但恰恰是这一点往往被一些革命历史剧所忽视,不少电视剧中根本不涉及孩子问题,只愿意写一些俊男靓女的罗曼蒂克。
我之前还写过一个回答:
这篇回答探讨了革命刚结束时一些人革命意志丧失和换老婆的问题。但是第三者插足、出轨甚至男女不当关系等问题从革命一开始就是现实问题,既然革命是一场运动,就免不了各种各样的支流。
曾志在闽东打游击的时候,曾经因为恋爱问题遭到特委的撤职、留党察看的处分。
当时特委怀疑她同时与叶飞和任铁峰两人交好,是小资产阶级思想,给群众影响很坏,代理书记詹如柏甚至怀疑她想借此抓党权和军权,是搞阴谋手段。而曾志回忆说当时自己只是跟他们两个工作关系密切了些,对任“并无好感”,对叶则“是有好感的”,但有顾虑。
当时陶铸在上海被捕,出狱遥遥无期,曾志重新选择对象,在她看来是个人自由:
那时我才二十三岁,我是共产党员、职业革命者,为革命随吋都要做出牺牲;同时也早将“三从四德”、贞节牌坊这种封建的东西,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因此,曾志认为特委的怀疑是没有道理的,而詹如柏的揣测更是无中生有,可笑之极,是他自己打击同志。因为在此之前,詹如柏就经常对那些反对自己的同志搞阴谋,下狠手。
因为詹如柏后来在战斗中英勇牺牲了,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曾志选择原谅他,但这个处分却影响了曾志很长时间,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
我们今天回头来看这些事情,当然会有各种思绪。
共产主义既是美好的目标和理想,也是一场运动,一个实践过程。革命过程是波澜壮阔、催人奋进的,也会带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这里面有一个主流和支流的问题。革命者的优点在于能够凭借主观能动性,不是去回避问题和困难,而是去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正过程中的错误。
当前中国有不少人对共产主义这个目标抱有过高或轻浮的幻想,对运动本身却缺乏认识。当然,也还有人对此持敌视态度。
希望这两类人都能从这篇文章中读出写什么,那我就谢天谢地了,这几天的资料收集和查证没白费。
革命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