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赶紧努力奋斗,争取在性欲还很大的时候,就坐上商务舱甚至头等舱满世界飞,那时,更漂亮的空姐,一路上特别烦人地在搭讪你。
当然,如果万一一旦你以这种方式坐飞机,记得千万提防空姐搭讪。
希望你们不要再这么干了。
国航招空姐,从长得难看的开始挑,就是你们这样的人太多闹的。
真的要搭讪的话,建议坐头等舱或者商务舱。
在服务的时候问下微信号。
或者名片不动声色的给对方。
经济舱人多,服务时间短,没戏。
不匿了,当然因为身份原因没有主动要过(想主动还是很随意的),但是通过我的观察和身边成功案例可以给你点参考。
大部分搭讪空姐(女性乘务员)的人都是要图人家点啥,要么长期关系(男女朋友或者步入婚姻),要么短期关系,再要么就是其他小癖好(要丝/袜什么的,别奇怪,还是发生在头等舱)。
总的来说就是要么图色,要么图物,肯定不可能图财了,因为空乘很穷,资深点的一个月才1万出头。
如果搭讪仅仅是为了聊天,我建议你少聊几句过过瘾得了,多说不宜。(因为乘务员在客舱中走动的大部分情况都是在忙,休息时候就躲到前后舱了)在忙的时候被强行拉住且没有目的性的闲聊,换来的只能是休息时候被讨论的命运。(“有个男的烦死了,没话找话,长得还丑”)
一个残酷事实是:长相普通或者偏下一定会被拿出来diss,然后听到的乘务员还会出来不经意的“围观”你。
也有不拿出来说的,但是很多都会拿出来讲,这样说多有面儿啊,都是女人怎么只来“烦”我呢?(关键我一男的都听她们说了好多)
如果搭讪是为了发展进一步关系,找一个单独场景(就你俩人,别被乘务员或乘务长看到)直接开口,不给就别再纠缠。
干货来了:
首先,为什么找单独场景?
在工作场合给电话是非常不职业的表现,被乘务长看到叫去谈话是极有可能的。而且大部分男生真的都是普通长相,和你接触了半小时聊了两句就对你神魂颠倒?(二号床加大电量。。)所以有些白开水感觉的能不给就不给了。
后舱厕所外面或者最后一排是个好位置,(下次不要让我看到你们,大家都挤过去对载重平衡有影响)当后帘拉上时候这里就成了一个单独场景。(乘务长一般在前舱,其他乘务员在帘子后面不会打扰你,而且旅客较少)
其次,给乘务员留个好印象特别重要。(看时机和运气)
千万不能事儿多,不要故意弄些小事情来问或者麻烦。(建议一次就行,混个脸熟,为后期要电话微信做铺垫)因为在你看来是增加接触的机会,再她们看来就是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这种适得其反的事情我们不能做。
主动帮助做一些事情,比如帮她放其他旅客的大件行李,在被其他旅客责备或者误伤时候帮几句腔(包你百试百灵)都会大幅提升你的“素质”。(在不熟悉你的情况下,素质=好感度)
所以,你如果遇到乘务员受委屈,我告诉你机会来了。
第三,多眼神接触(看时机和运气)
安全出口是个好位置,正好你中意的乘务员来给你做安全出口介绍的时候(级别最低的乘务),千万记得要和她有眼神接触。这是最起码的尊重。你要是耍酷假装不关注会和在听安全注意事项时漠视别人归为一类的。(听另一个吐槽比较多的就是在听安全出口注意事项时候玩手机干自己事情的人)
第四,功夫在诗外
人在潜意识中都是趋向于领袖的。在飞机上,人家在工作,而你是旅客。你的专业知识、行业地位以及一些看不出来的东西与空乘人员目前所处这个位置来比,她的“地位”是高于你的;在你的地盘,你的行业知识,你开的车,眼前所看到的东西对于一个下了班的空姐来说,你的“地位”是高于她的。所以,场景不同你的成功概率就不同,进入你的当“领袖”的有利场景去要电话微信比飞机上更有利一点。如果在飞机上成功要到电话后,一定进入你的主场去发展关系对于你来说才会更有利一点。
给你们一个真实套路借鉴:有个头等舱旅客先是要了乘务长微信,据说是做卖场的,然后让乘务长带着几个乘务员去购物给折扣,乘务长就加了。(首先得让别人感觉你有用,才会加你,而且重要的是短期内不会删。)随后这哥们采取曲线救国策略,经常喊着这帮乘务员一起出去玩什么的,展现实力等等。。几个月搞定了不少乘务小姐姐。
-------------分割线----------
随口提一句,场景真的十分重要(不信大家看下面回答)
-------------------------------
点赞破百了,再上一个套路:
据我观察,刚工作的乘务员喜欢给联系方式(无论是出于礼貌还是其他原因)。所以如果搭讪的是新乘,那么要到联系方式的概率会高很多。老乘务员大多数都飞皮了,如果是姿色较好颜值高的小姐姐,不知道被要过多少次联系方式了。所以即使你是白金卡,要到微信后也可能不怎么和你聊。(除非你能从通讯录中脱颖而出)
新乘务员喜欢和别人分享自己的工作(是一种分享欲,不一定是好感度),那么如果你抓住这来一句去一句的闲聊分享,增加热度,最后见面水到渠成,说不定成就一段好姻缘。身边乘务员和旅客谈恋爱什么的都是刚入行时候认识的,入行后和旅客走得近的几乎没有。(也有,二代们和其他)
如何识别新乘务员呢?
一般来说有这样几个特征,业务不熟(安全带演示出错、询问其他乘务等)、对乘客超出一般的客气(过度热情,服务欲高涨)、对其他乘务员特别客气、经常被其他乘务员使唤。
(当然也有更简单的方法,找一个同公司或者同集团的人去查座舱排班,实习乘务会写出来。不过你既然能用这种方法也不用要电话了,号码都写在系统里了。)
----------------------------
点赞多了继续分享套路
(赞还没有意淫帖多....哭)
问题太模糊,你这个样子学什么都不会好,首先先定义下,在你看来什么叫做好?生活安逸叫做好,事业辛苦,但是发展有前景也叫做好,首先要看你自己偏好什么东西。其次你所追求的是什么档次的学校,光看专业没有任何意义,有些专业一线学校叫做好后面的学校就不好。
问题太模糊,你这个样子学什么都不会好,首先先定义下,在你看来什么叫做好?生活安逸叫做好,事业辛苦,但是发展有前景也叫做好,首先要看你自己偏好什么东西。其次你所追求的是什么档次的学校,光看专业没有任何意义,有些专业一线学校叫做好后面的学校就不好。
我来说一个朋友圈的一个泥石流。大家都在秀录取通知,然后我班有个同学手误点成了拒绝,于是他发了第一条朋友圈。
之后,他给老师打电话。老师告诉他,重新报一次填别的专业,但哈工大给他拒了…于是他有了第二条朋友圈。
我们已经要笑疯了。
谢邀
没看过《少年的你》,仅从小说构成层面对“融梗抄袭”进行一个质疑。
简而言之,我不认为“融梗”可以作为抄袭判定的理由。如果要判定抄袭,大概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证明。
或者说,要么直接讲这本小说抄袭,要么就是没有抄袭,融梗不应该介于其中的一个中间状态被使用。
以下是本文内容纲要,用以方便各位迅速定位:
一、“梗”的存在在小说构成中占据什么样的位置?
二、“梗”的雷同现象出现的可能性。
三、有关“融梗”是否构成抄袭的个人看法。
四、有关抄袭判定的个人意见。
一、小说构成
一般来说,在进行写作前总要进行规划。
由于写作过程中的许多突发情况不能预测,为了保证作品整体不至于因受到干扰而失去控制,作者一般会做一些约束准备,一方面对必要素材进行积累,另一方面对小说框架进行构建。
当然,也不排除一部分作者会在完全不进行准备的情况下进行写作。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完成度视作者的能力情况而定。一部分作者可以做到横跨几万字埋设伏笔,而我超过两千字就得写具体纲要。这种对小说控制力的差别普遍存在,不过我在这里做一个假设:
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的作品控制力要比没有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强。
那么,作者在进行一个小说的构建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确定一个主题。而确定主题的过程一般会与灵感来源绑定,换而言之,一部分作者是通过一个原型事件来进行主题的确定,这种情况下,作者会同时获得事件原型和主题。另一种情况下,作者是在特定主题下寻找原型事件,网络小说通常就处于这种状态:根据其题材及最终目的,确定小说的主题。在这里讨论的主题实际上比较抽象,它不能和核心思想等同,更多情况下,它属于一种基调,或者关键要素。
主题是进行事件选择的第一个约束:一旦当事件不符合主题就将事件否决。
在主题的基础上,作者会寻找一个原型事件。原型事件的来源实际上非常广泛,一部分是真实事件,另一部分是经典故事,还有的是作者完全虚构的产物。
一般来说,我倾向于调查真实事件选定原型事件。以此为例,我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原型事件的意义:
几天前我去一个中学考察,本来是打算记录我的好朋友“衣锦还乡”的表现。途中却发现了一个情况。
有一个小朋友一直被同学欺负,他去找老师,老师解释成闹着玩,没有理睬。有一天他突然生气了,把以前欺负他的小朋友打了,老师反而惩罚了他。小朋友很郁闷。
我于是将这个原型事件提取了出来。一般情况下,作者不会原模原样的把原型事件引用至故事,他们还需要对原型事件进行加工处理:
譬如说,上面的事件,我将它抽象化为:强势者对弱势者实行双重标准,而弱势者无可奈何。
这样一来,我就一次性消灭了“人物”和“具体情节”两个要素。这样,我就可以把原型事件与主题复合,用复合得到的新主题进行约束,筛选具体情节。
同样的,我也可以仅保留具体情节:弱势者受强势者打压,诉诸权威而没有回应。弱势者于是自己处理问题,反制强势者,此时却受到了权威的干涉。
这种情况下,这个具体情节,实际上更符合于梗的定义。不过现在网络上提到的梗有时也会和人物或背景要素相复合。
而提取原型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精确化主题或者寻找具体情节。精确化主题要受到更高等级主题的约束,而具体情节则会应用到故事框架中,成为主题的具体表现。而人物设定与背景一般会由总体主题和局部主题确定,与具体情节复合,就实现了故事纲要。
以上,我简单重复一下在小说的前期准备中所使用的结构:
也就是:
由此可见,原型故事的确定非常重要,也是“梗”的直接来源。而梗本身在小说构成中所代替的就是情节部分。
那么,我们补充一下另外两种原型故事来源的状态:
从经典故事中获得灵感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来说,是那些经典故事对作者达成了某种启发,从而使得作者创造了某种结构。同时也有一部分作者干脆提取经典故事的结构拿来自己用,这也无所谓:很明显的,阿喀琉斯的脚后跟这一结构已经被反复提取到随处可见了。
而作者自己虚构,这种情况其实一般可以与前两种情况等同。或者说,作者虚构行为本身就是调用自己的经验,而自己的经验就来自于故事或现实经历。
以上,“梗”在小说构成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但单个梗的意义并不是很大。
二、雷同梗的出现原因
1.约束条件相似
我们知道生物学有个概念叫趋同进化,也就是两种不同源的生物由于受到相似的生活环境的筛选,特征变得相似。而以上面的构成原理为前提,在小说构成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举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村上春树和川端康成的作品(自己和自己对比),都存在(自己的作品和自己的作品的)大框架相似的情形。这大概就是因为其最上级或者较上级主题反复使用的缘故:由于表达思想类似,所以表达手段也接近,虽然具体表现并不相同,但宏观看待,这些作者反复在讲同一个故事。
一部分单元剧也会出现这种情况。由于其消灭了主线,换而言之最上级主题分离代替每一个次一级主题,导致次一级主题基本相同,进而导致约束条件也类似。不过单元剧出现这种情况就属于写坏了,因为自己和自己重复。
网络文学(在这里特指网文)应该是这种情况最普遍发生的地点。由于其收到题材影响强烈,又受商业目的约束,同时作品量大,撞梗几乎不可避免。这种相似一部分是由于接近“最优解”的缘故,另一部分则是模板化写作的结果。我们批判网文的“套路化”严重,实际上就是因为套路本身就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的情节最优解。因为有效故而被模仿,然而随着时间过去变得不那么有效或引起审美疲劳,故而被批判。
综上所述,在约束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出现雷同情况。
2.原型事件相似
这种情况现在并不多见,但偶尔也有。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一些作者根据某个热点事件进行改编,从而写出了相似的作品。
另一种情况是,作者们在一同考察后,写出了相似的作品。以网络为载体,可以实现这种共同考察的机会并不多。前段时间我与其他作者去台湾考察,回来写的小短篇就撞了梗。不过这种时候,由于共同考察的作者们互相有联系,一般不会同时发表相似的作品。故而少见。
从相同的经典作品中获得类似的灵感,这种情况当然也存在,不过机会更加渺茫。直观一年讲,可能相隔十年,两个灵魂相似的人撞了个梗,这种情况,与其纠结于雷同,不如说是有缘分。这种情况多发于学生作文,刚学完某个文章就拼命引用。
当然,从原型事件的最后之来源也可以判断,生活经历相似的作者很可能写出类似的作品。这种情况大家应该可以理解,譬如说在相同历史环境下写出的文学作品会有一定的相似性。
3.借鉴或抄袭
一般被我们深恶痛绝的就是最后一种情况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薅羊毛薅久了就能织毛衣。转手把毛衣卖了,就自在。不过有的羊羊大毛多,不在乎几根毫毛,可能不搭理薅羊毛者。有的羊本来毛就少,薅到最后薅秃了,是我我也得发飙。
作者抄袭的话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嫉妒,其二是懒。
第一种情况出现的机会不多,一般是抄名家名作。作者与作者之间普遍是互相瞧不起的关系,因为小说构成的精妙之处不太容易被发现,但丢手艺一眼就看得出来。
第二种情况一般在诸如卡文,或者对小说质量有硬性需求的情况下出现。在卡文的时候,由于懒得进行细致构成,于是抄袭。或者对小说某章节有质量要求,譬如说开篇部分,简介部分,而作者自身能力不足,往往也会寻找范例进行模仿。
三、我对“融梗抄袭”的质疑
首先,以下讨论的“融梗”仅指多情节多来源雷同。
在出现这种“融梗”雷同情况时,由于两个因素影响,雷同的“梗”越细碎,来源越多,作为抄袭的立论越没有说服力。
具体地说:
1.“梗”越基础,它的雷同机会越大。而“梗”的来源越多,抄袭难度,雷同机会也就越大。
针对小说,抄袭指责被反驳的一套常见的说辞是“每个字都抄新华字典”。这种反驳实际上就表现出了一个问题:梗越基础,其组合性越小,越容易在已知作品集中找到雷同点。
在这个比喻中,新华字典可以替换成已知作品的全部情节集。而每个字则可以替换成构成小说的最小情节集。
我们再比喻一下:
设作品情节集
0到9九个数字(即最小情节集)都能在作品情节集中找到。
而两个数字的组合(即复杂情节集)在作品情节集中就没有全部出现了。如70/07
于是数字组合的位数越多,抄袭证明越有力。换而言之,越复杂的情节组合重复,抄袭证明越有力。
同样的,如果扩充进行比较的抄袭来源作品数量,我们这样比喻:
抄袭嫌疑作品:
抄袭来源作品:
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抄袭嫌疑作品和作品来源B很相似,以它们两个为对比:
1095860 1096534B
有数字109完全一致,另有5 6非常接近。
而如果将A C加入并对比:
那么,疑似作品的109与B雷同,58与AC雷同,60与C雷同,简直没有自己原创的部分。然而58/60作为两位的数字组合,出现雷同的机会还是比较高。
在进行作品比较的时候,只要作品来源足够广,就一定会增大雷同情节的出现概率。这种时候一些细碎情节的雷同不应该作为补充证据用以论证抄袭,而应该舍弃。
之前看到某本小说被指责融梗上百本小说,实际上属于后面提到的这种情况,大量的样本扩充了用来比较的作品情节库,可是雷同的仅仅是一点细碎的情节。这样一来,在论证过程中,好像原书作者无恶不赦,一连抄袭了上百个作者,可是实际上,可能这个作者仅仅对其中几个作者进行了创造剽窃。
2.受前文所说雷同梗出现原因影响,题材越接近,主题越相似,出现大面积雷同的可能性越大。
这一点在类型文中经常出现,假如一本小说的疑似梗来源来源于多部小说,我们就应该考虑这个梗的来源是否由于同题材所导致,而非草率地下一个全员抄袭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遭遇这种状况时,我们反而应该扩充对比作品集,用大量同题材同主题作品,去除其公共雷同部分,再进行雷同部分比较,以减小由于约束条件相似所带来的影响。换而言之,就是减少“烂梗”被误判为抄袭的机会。
以上,融梗这种说法有一定的不合理。我个人认为,如果在抄袭判定的过程中能在去除上面两个因素的影响后,还可以认定成抄袭,那么没必要谈融梗,直接炮打即可。
反过头来,如果是因为受到以上两个因素的干涉才做出抄袭的结论,那么这个结论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误差太大,没有说服力的。
四、我个人认为的抄袭判定条件
我个人判定抄袭的标准相比较法律标准还是比较激进的。以下仅提供一些判断思路,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问题。
1.直接使用原文而未引用来源。
这一判据最直接,但要谨慎处理诸如百度百科一类的内容……
2.在去除合理的雷同情况下,大量复杂情节组合/关键点来自于同一部/几部作品。
此判定条件需要大量同题材同主题对比材料确定公共雷同情节部分,在排除掉这部分情节后,若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作品在一段足够长度的内容中存在大量复杂情节的雷同,则可判定抄袭。
同时,应当排除如:存在多雷同点,但雷同点细碎且不集中的疑似抄袭来源作品。
3.逻辑链断裂。
此条作为前一条的论证补充,若存在较简单非公共雷同点,且疑似抄袭作品在此雷同点出现严重逻辑链断裂的情况下,可以将此雷同点判定为抄袭。
如果规划相对完善,逻辑应该也是相对连贯的。但一部分作者不写细纲或干脆不打草稿,这种状态也很容易出现逻辑链断裂的情况。判断逻辑链断裂的雷同点相较于第二判据可以简单一些,但仍要保证一定程度的复杂度。
4.终端修辞表述大量相似。
这一根据有混淆借鉴与抄袭的嫌疑。大部分作者不会在具体的表达方法上考虑雷同问题。所以此根据只可作为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补充判定的根据。
判断方法如下:
在一段足够长的纯粹功能性内容中,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使用同样的修辞表述结构,譬如递进强调的比喻等。两段功能性内容的目的必须相同,且表达结构必须完全一致。
这种方法只能作为判断补充,不能作为单独判断雷同的根据。
大概就是这样了。
大成拳的阴招儿挺多的,封眼、插眼、戳喉、踩脚摁倒打百汇、上星、哑门、濂泉、人迎……
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