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这篇回答非科普向,对实证研究的方向可能也没太大价值。
大约是3年前,我对苹果电子书的“Agency Model”的定价很感兴趣,因为之前Amazon一直采用“Wholesale Model”,也就是书商定一个批发价,然后亚马逊定一个零售价这种经典的方式;而苹果则打破了这个模式,采用按照比例分成的方式和书商分享收入。
这是一个典型的产业组织的问题,如果允许非线性定价,Wholesale Model是一定优于Agency Model的,事实上ibook介入电子书市场之后,电子书多了一个强力的竞争者,价格反而上升了20%-30%左右。后来美国的司法部还告苹果和六大出版商串谋,后来庭外和解。
这个模型的原型一两个小时就能算完,用卷福的话说,是一个Child's Play.
但是在2017年的REStud的Accepted Paper上,赫然看到了: The Agency Model and MFN Clauses。
也就是说这个Child's Play 发表在了Top 5,Review of Economics Studies上。看了一下全文,这篇文章的确不是REStud的平均水平,要低一点,如果发在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上也在两可之间。但是即便如此,这依然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因为一个非常好的想法和机巧的模型发表在很好的杂志上,这个很正常,但是把这种看上去和算起来都似乎平淡无奇的模型搞到发表到顶尖杂志的水平,才是真正的实力。
这篇文章的打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 只有Agency Model是撑不起来一个REStud的,于是作者又加了一个料:最惠国待遇。 这个还真的和苹果的案例有关:因为苹果的案例中,苹果就享有最惠国待遇——也就是书商给其他的零售商什么价格,苹果最高就只支付这个价格。而在美国司法部状告苹果的这个案例中,这两件事情确实是放在一起讨论的。
- 最古老的双边垄断的供应链场景是玩不出太多花样的,于是作者加入了在供应商和零售商双边的不完美竞争,不得不说这个不完美竞争加的是个亮点,虽然没有原创性,但是用的很好,是格伦威尔2013年一篇文章的成果。
- 作者的几个proposition不算出乎意料,但是最惠国待遇和agency model还是擦出了一些火花——没有最惠国待遇,agency model会提高消费者剩余,但是有了最惠国待遇,消费者剩余可能下降。既契合了现实——苹果的定价策略让消费者受损,又对内在的机理提供了解释,并不是agency model本身如此,而是agency model和MFN一起导致的。
- 作者一边说着自己的模型很普适——在函数的设计上和竞争方式的设计上也确实算普适,但是他关键的假定是线性定价,这一点他并没有很好的去合理化的解释,而是当作一个默认的假设忽略掉了——无他,如果是采用两部定价或者更一般的非线性定价,整个模型会变得毫无意义,怎么玩都是社会最优。
所以这篇文章对论文选题有以下几点启发:
- 从现实中找idea,要注重观察细节,分辨哪些细节是值得建模的,哪些不是。比如如果只把目光聚焦在主要的Agency Model上,这文章撑死了就是IJIO的水平,但是加上最惠国待遇(MFN),不但更加贴近现实,也增加了模型复杂度,并且结论也更加有趣了一些。
- 主框架可以传统,但是对细节的建模要新颖,比如如果援引经典的不完美竞争模型,那么其实也没什么新意,RJE上的一系列文章已经把这个方向说尽了,但是援引了格伦威尔的2013的新方法就没有这个问题,一方面更加的cutting edge,另一方面避免了撞车。
- 要解放思想,只要有文献之前用过这个方法,就要敢于应用。这个文章里,纯线性价格是关键中的关键。如果能找到理由支持,则用之;如果不能找到,那么就引几篇用了类似假设的论文当惯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