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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吓得最惨的一次是什么情况? 第4页

                 

user avatar   yisheng-re-ai-nan-hui-tou-92 网友的相关建议: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我和我妈躺在床上看电视,

忽然我爸的手机响了起来,年幼无知(其实是蠢)的我拿过来一看,来显是爸爸,当时就吓懵逼了,自己手机可以给自己打电话?

脑补了一串什么鬼啊恶灵啊的,迅速丢给我妈,我妈一看,也懵逼了,赶紧叫来我爸,

反正我是永远忘不了我爸看我们的那个眼神,

最后他说:这是你爷爷打来的

——- 鸽鸽鸽鸽鸽鸽——-以下是新更新的

没想到这么多人看 ➕一个和我爸的聊天记录 本来我想发给对象的 结果发错了 吓得我一激灵


还好没说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还是更新我爸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割了

!!!!!!好多人问我是不是我给对象的备注是爸爸,还有什么给爸爸的备注都➕A了 排在最前面 为什么还发错

首先 我给我对象的备注也是A+名字

而且我微信聊天框基本不删,就和我爸之前的聊天框重叠在一起了 所以我才点错了,就酱 ,不要再说我给我对象的备注是爸爸了,我没有那个癖好

好多人私信要貂蝉头像,

经评论指出原图是 深度睡眠·觉觉 画的,要的话建议去微博私信一下这位小姐姐鸭



user avatar   BizarreAdventure 网友的相关建议: 
      

纪委给我打电话让我去趟办公室…………




那时候还是03版党纪处分条例,路上把党纪想了半天,这一百五十条和一百五十九条我也没犯啊


user avatar   raintown2020 网友的相关建议: 
      

几年前带着孩子和长辈去坐邮轮,豪华型那种,第一次坐,走到邮轮下还一直感慨,这么大的邮轮,几十层楼那么高。

我带孩子单独睡一个房间,长辈在隔壁房间。

以上为背景


夜里起了风浪,船摇得很厉害,我们住在一楼,按理说是最平稳的一层,但还是晃得我头晕目眩,衣柜里的衣架不停的碰撞着衣柜,风浪声很大。

我一直睡不着,孩子在这种摇晃中却睡得很香甜。怂包如我,一直很不安,床在两个角度间倾斜着摇来摇去,凌晨两点多了,我还是睡不着,起身上厕所时,路过窗户往外看了一眼。

这一眼把我吓得不清,我发现我们的邮轮离一座高山相当相当近,那座山很高、很黑,船几乎是贴着山脚在风浪里往前行进,几乎是要撞上去的节奏,我当时第一反应是头脑空白——

怎么会离高山这么近?邮轮这么大,掌舵的人没有发现吗?贴这么近往前走不怕撞上吗?撞上去会怎样?会粉身碎骨?我的孩子怎么办?家人怎么办?怎么会这样?

我紧张的喉咙像被扼住,但紧接着我冷静下来,我发现了更让自己恐惧的事情——


那根本不是山,而是海浪!巨大的、无边无际暗黑的海浪!

我真得被吓清醒了,整个人都僵住了,不是对死亡的恐惧,而是我身处的海洋如此庞大,放眼望去全是一片无法描述的黑暗,这种黑暗和我们在城市里的黑暗完全不同,是完全不可知不可触及的庞大的黑暗。而我以为的山,竟然是如此高的海浪,山一样沉默肃静、黑暗无边的海浪,一艘能容纳下几万人的豪华邮轮,在这海洋中也不过如一只蝼蚁一样脆弱。

海上完全没有手机信号,网络信号也没有。那个瞬间我真的吓懵了,第一反应是到床上紧紧搂住孩子,一想到如果真的发生海难,如此年幼脆弱的她如果与我冲散,孤身一人漂浮在这恐怖的黑暗的深海之中,找不到妈妈也找不到人,该会有多恐惧。

然而她睡得格外沉格外熟,我贴着她的脖子,靠着她平静绵长的呼吸,才慢慢平静下来。

自这以后,再也没有坐过邮轮。


user avatar   luo-ma-20-1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大家都散了算了。

提问者号称专业的,看看人家多少视频专栏和回答。

这个提问不过是人家明知故问而已,你认真回答了弄不好还转手就被这“专业人士”拿去当作自己的东西了。


标准答案是:你就不该让孩子带去。


user avatar   kuai-kuai-le-le-cang-zai-jiao-luo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user avatar   kiwihan726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user avatar   alexfairy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先回答问题

武士刀不耐用 或者说长刀其实都不太耐用

具体文献里关于刀战的记载不少

比如古代武力值爆表的足利义辉知道对手安排人来砍他,准备了名刀十几把放在一个走廊里一个人群殴来访的刺客,斩杀数人之后刀毁人亡力竭而死。这算是一个剑圣最浪漫的死法了

还有就是新选组某次街头和叛军激战,事后记载每个人的刀要么废了要么要大修。

作者:midair2 链接:zhihu.com/question/3099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1864年7月8日,著名的日本武士武装团体【新选组】在一个叫池田屋的旅馆与尊攘派志士发生火并,造成9人死亡。 这次无甲战斗造成的刀剑损害: 一番队 副长助勤「冲田总司」的「加贺清光」... 「铓子」折断。 - 二番队 副长助勤「永仓新八」的「播州住手柄山氏繁」... 「铓子」折断。 - 三番队 副长助勤「斋藤一」的「摄州住池田鬼神丸国重」... 小伤无数。 - 四番队 副长助勤「松原忠司」的「加州住藤岛友重」... 大伤四处,小伤十九处。 - 五番队 副长助勤「武田观柳斋」的「越前住常陆守兼植」... 小伤六处。 - 六番队 副长助勤「井上源三郎」的「奥州白河住兼常」... 无损。 - 八番队 副长助勤「藤堂平助」的「上总介兼重」... 「物打」小伤十一处,近「锷」却有大伤四处,无药可救。 - 十番队 副长助勤「原田左之助」的 「江府住兴友」... 「物打」小伤七处,近「锷」大伤两处。 此外,队士「浅野藤太郎」的「武州重住藤原是一」,「岛田魁」的 「奥州仙台住源兵卫国包」,「三品仲治」的 「备州长船住藤原佑平 」和「佐佐木藏之丞」的「越中住兼明」出现了弯曲情况;队士「筱冢岸三」所用佩刀「云州住家贞 」的「物打」折断。

影视作品里也有比较真实的反应锐器消耗的

比如方世玉身背十几把刀去砍人的

七武士最后大战到处备刀砍一把扔一把的

单说武士刀不耐用不太公平,应该说大多数细长造型的锐器都不耐用,开刃越多越薄的越不耐操。先要明确武器重量是有限制的,一般单手兵器不超过3磅重,刀身越长肯定就越薄,也就越不耐操。很多武器在设计的时候为了提高耐久度,都是不开刃或者半开刃的,刀身一大半是钝的,只有刀尖那一块有开刃。用的时候靠捅和刺而不是砍。最极端的就是刺剑,就是个菱形铁条,强度反而非常高,甚至有专门用刺剑去砸断别人武器的招数

刀刃非常容易损伤,刀刃损伤之后武器切割能力是直线下降的

比如下面视频这个,美国大师级别的刀匠(david baker,漫威电影里冷兵器的制作者)打造的大马士革夹钢长弯刀在经历了三轮轮强度测试之后,也就是砍了不到二十次,砍得还是猪肉、羊皮、竹竿和木桩子这些比较软的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劈砍能力了,连布甲都不能破防。刀也歪七扭八元气大伤了。视频里没有显示,另外那个小哥打造的弯刀稍微好一些,刀没有毁,但也不能砍破布甲。这还是现代工艺现代材料顶级工匠的手打武器,质量应该完爆日本贫铁矿打造的武器。一般的长刀这样用估计已经断了

https://www.zhihu.com/video/1272485780876333056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锐器的破甲能力非常一般,都不需要铁甲,普通的皮甲/藤甲/纸甲就能抵抗大多数轻型锐器的劈砍。当年参加过械斗的老炮们大概都知道,皮夹克能防砍,特别是美国空军的夹克真的是耍帅防身两不误。但不防捅。

被我这么一说是不是觉得刀除了帅之外非常鸡肋?确实很鸡肋。刀其实应该用来切割,不太适合劈砍

一把刀拿来随便操一操,就变成这样了。就这其实还算保持的不错的,毕竟刀还是直的。

适合劈砍的刀也有 比如狗腿刀,说是刀,实际这个重心更接近斧子。你看看这厚度,而且刀刃也短,这个厚度做长一些就太重了抡不动了

这个造型走下去 就是战斧 跟一般人想象的不同 战斧一般都挺薄的 不是消防斧那么厚重一大坨 单手战斧的重量一般也不超过三磅重 再沉砍出去就拉不回来了 破绽太大


所以劈砍其实主要是靠武器的重心转移,而不是锋利度

另外就是弧度和长度的问题,步战的时候直刀比弯刀要好控制重心,马战用弯刀更舒服因为可以拖刀增加切割面积。

长度也是在一定范围内比较好用,不是越长越好,一般刃长不要超过使用者身高一半,不然很多战技不好发挥,刀太长了收到鞘里拔出来都费劲。古代日本打刀刃长在60-80cm这个范围,因为古代日本人个子矮,平均身高140cm左右,70cm的刀刃加上刀柄就快一米长了,别在腰上都容易拖地。再长一点比如野太刀,就是纯双手武器了。而且刀刃越长对工艺要求越高,也更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现代设计的长刀尺寸会更大一些。

游戏里比较真实的就是怪物猎人,砍两刀磨磨刀再砍,还有就是绿帽奇侠在野炊里的林克,每次出门都背十把刀才够,每把刀砍个三五十次就烂了扔掉。

刀剑的优缺点都很明显,

优点:

逼格高

易携带

缺点太多了:

对制造者水平要求高

对使用者水平要求高

不耐操

需要大量维护

攻击距离短

所以一般而言刀剑不会用于战场列装,比较适合城市治安战,比如锦衣卫,新选组这些高级特务一般都是砍无甲的才会装备刀剑。

然后过去捕快,走江湖防身比较流行铁尺。这玩意挺克制刀剑的,专门有破刀的招式,比如两手架住对手刀剑,一错一剪,就把对方武器给卸了。这玩意在日本也很流行。忍者神龟某只就用这个。携带也方便,别裤腰带里就行了。而且还便宜,一两银子找村口铁匠打一副,就能废了别人祖传的宝刀宝剑。想增加杀伤力就把头磨尖再稍微开个刃,捅谁谁死。


user avatar   ni-hao-an-ni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也不知道,以前看新闻总说他这不好那不对,还有徒弟打记者什么的。

要么就是让沙溢的儿子安吉叫他爸爸。

以前不爱听相声,也没觉得郭德纲究竟是好还是坏,最多就是嘴皮子利索,损人不重样。

直到后来有一天突然就爱上了听他的相声。

每天晚上不听一段就睡不着觉,跟有瘾的似的。

然后前天突然梦到跟郭德纲谈恋爱,他拉着我的手跟我说情话……

在梦里就吓出了一身冷汗,甚至于郭老师还亲切的称呼我母上为:伯母。

我说,你们两个是同辈人,就不要互相客气了吧?!

醒来后,一股难以言说的感觉,这几天再也没敢听他的相声,总觉得别扭。

唉,跑题了……


user avatar   li-ze-hui-31-3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也不知道,以前看新闻总说他这不好那不对,还有徒弟打记者什么的。

要么就是让沙溢的儿子安吉叫他爸爸。

以前不爱听相声,也没觉得郭德纲究竟是好还是坏,最多就是嘴皮子利索,损人不重样。

直到后来有一天突然就爱上了听他的相声。

每天晚上不听一段就睡不着觉,跟有瘾的似的。

然后前天突然梦到跟郭德纲谈恋爱,他拉着我的手跟我说情话……

在梦里就吓出了一身冷汗,甚至于郭老师还亲切的称呼我母上为:伯母。

我说,你们两个是同辈人,就不要互相客气了吧?!

醒来后,一股难以言说的感觉,这几天再也没敢听他的相声,总觉得别扭。

唉,跑题了……


user avatar   thus-heli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强答一个。

老爸当过兵,上过老山前线。当年部队从山东上火车出发往云南走,在山东上火车的时候,站台上放着《十五的月亮》,部队的亲属们都在火车站送行,虽然有些悲壮,但是几乎没人哭。火车到了云南境内,靠站歇停,这下可倒好,不知从哪来了一群又一群的云南当地的老百姓,老太太老大爷大哥大姐小弟小妹小朋友,根本没人组织,也没人安排,就是挤到铁道边拉着车上素不相识的解放军的手往他们手里塞酒碗,塞鸡蛋,塞吃的,操着一口完全听不懂的方言说着什么。一车的小伙子哭的泪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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