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该警察:如果真是警察,且愿意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请公布个人信息或私信告知我,我将向当地公安、检察、纪委、监察委等部门致信,实名举报。如果你得不到任何处理,算我输。
回避之后报警,理论上很美好,但是现实的人做不到。毕竟人有情绪,也有智能上的局限性,现场的情况又复杂,瞬息万变,根本不能按照真空中的球形人工智能鸡来考虑。
回避失败中刀了,怎么办?
对方拿出枪来,怎么办?
对方驾车撞击怎么办?
没跑掉被抓住怎么办?
掏出手机还没来得及拨号就被对方抢掉怎么办?
不是每个人都能完美解答上述所有等等一切问题的。
报警到警察赶到,哪怕警察是真的人民公仆,反应神速,5〜10分钟总是要的,你猜猜这个时间够被杀几回?
理性人趋利避害,生存第一,最简明的办法就是一有机会立即反杀,输出就是最好的生存手段。
至于判刑,朋友,进监狱比进太平间好多了。
警察或者军人具有国家暴力的属性,天然具有保护公民的职责,能说出“你躲起来报警”这种建议,置公民危险于不顾,要求公民自己冒险采取回避策略,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言论,其懒于公职、不称职可见一斑。辖区有这种酒驾持刀的疑似黑社会的恶徒危害公民,你第一反应应该是“哎呀卧槽怎么我的辖区会有这种人,是不是我的工作没做好”,而不是“你们两方都是不让我省心的刁民,就不会躲起来报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嘛”。
更不要说动辄开群体嘲讽,把群众斥为不懂法的法盲,态度高高在上,根本不是来讨论问题,而是来秀优越感的。国家让你为人民服务,你向人民装逼,你以为你对得起这一身制服?
我不懂法律。
我也不是什么成天拿“外国”说事儿的公知。
但是在土美,
如果一个案件,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广泛关注,
而现行法律条文,与民众的天然是非可能有偏差,
民众首先会试图去发声,媒体也会大范围跟进,各路政客/政治家也会借机造势站队,
以试图“影响司法”。
毕竟法条和司法判决之间,隔着宽广的模糊地带和就事论事呢。
但起码不会有人说,民众不懂法,
否则要陪审团何用。
如果司法判决依然与广大民众的天然是非有偏差,
民众进而会继续去发声,媒体也会大范围跟进,各路政客/政治家也会借机造势站队,
以试图“促进立法”。
毕竟立法之权力在参众两院,
而参众两院里面坐着的,说白了都是“人大代表”,即广大民众的代言人。
最终,依然不一定会真的去立什么新法,
毕竟纯古典民主和纯代议精英共和之间,也隔着宽广的模糊地带和就事论事呢。
况且有可能后来发现,发声的民众其实并不占绝对多数,意见也没有压倒性。
但起码也不会有人说,民众不懂法。
说到底,这是为何?
有些人,包括所谓“法律工作者”(警察显然不是法律工作者),
还是要搞明白:
到底何谓“法”?
“法”源自何处?
“法”由谁而立?
“法”体现谁的意志?
“法”为谁服务?
莫要捧着一堆白纸黑字却缺乏细节的法条,仅站在执法或司法的角度上,
去质疑民众去影响司法的天然权力和正当性,
更别去怀疑民众作为最终立法者的天然权力。
防止民粹或暴民政治,另有社会机制,与以上事实并无矛盾。
当然,这都是在说土美而已。
以上几个问题,在我朝答案为何...
我就不清楚咯。
于是依然,
我可能真的不懂法律罢。
人家要打你就让他打呗!打完你也可以报个警,做个笔录,视情况口头调节或拘留几天。用你一个人的吃亏换个和谐社会,把影响减到最小。
结果你非要还手,惹人家不高兴掏出大刀子,还反手把人家砍死了。这下全国都知道我们这地方有这么一号狠人,还混的风生水起,你让罩着他的人怎么想,让我们警察的脸往哪搁?
你影响了人家的钱途和前途,人家还不能骂你了?
更新:
已被定性正当防卫,至于刘海龙,“公安机关目前未发现刘海龙有涉黑犯罪行为”。租住49.1平方米的公寓,二手宝马车是以女友名义贷款买的,所以应该并不像之前说的那样是什么“黑道大哥”。
为什么这么多人diss海蓝蓝?因为扫除黑恶势力本该是人民警察职责所在,刘海龙案底累累,却还大摇大摆开宝马横冲直撞,一言不合拿刀砍人,表明公检法对其而言缺乏威慑。刘海龙几度犯案,还曾持折叠刀与人互殴,致对方左侧胸腔积液。可以说,刘海龙出事是迟早的事,不是“龙哥终结者”,刘海龙还会犯下无数或大或小的罪,直到他打死打残别人,然后被枪毙或者牢底坐穿。
刘海龙这种危险人物,没被改造好,就被放出来,还把折叠小刀升级成了大砍刀,表明公检法系统存在不足。由于公检法失效,普通民众被迫战斗在第一线。所幸老天有眼,“龙哥终结者”夺刀反杀,为社会消除了隐患。“龙哥终结者”为民除害,老百姓天然的正义感希望他能从轻处罚甚至无罪释放,结果你身为人民警察,不与人民站在一边,反而diss民众无知,说他们又蠢又坏。没错,我们可能是键盘侠,碰到有人拿刀来砍,我们也不一定有机会和勇气夺刀反杀,但中国13亿人,总有几个有骨气的。
人民警察本该打击黑恶势力,给人民创造安稳的环境。现在有人遭到恶霸欺凌,想要反抗,结果你却大喊:跪下,做一个顺民,向黑恶势力低头。欺我中华无人耶?
为什么古时候把持朝政的多,明目张胆造反的却少?因为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人家拿刀威胁你,你却没有对等的反抗权利,只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让他们有恃无恐。要是刘海龙知道自己要是拿刀行凶,人人得而诛之,他还敢拿刀出来唬人?
公检法系统的同志,你们欠龙哥一条命啊,就不能让龙哥在牢里好好改造,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还有,以前我拿刀唬人,不都没啥大事吗,为啥这次有人敢抢我的刀杀我,还判了个正当防卫,冤哪,都是被你们惯的!
无论是从大的方面,还是从小的方面,他说得话都符合自身身份。
从大的角度来说,国家的实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无论是警察、法庭、监狱,还是军队,都是这个工具的构成部分之一。
之所以这个工具有那么多构成部分,而不是单一的使用军队,是因为人口比较多,有些事情需要专业化,或者是为了降低成本,毕竟军队的暴力输出值太大,用高射炮打蚊子不划算。
犯罪的本质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
如果电动车男在宝马男追砍他的时候,快速逃跑,那么宝马男没砍死电动车男,电动车男也没反杀宝马男。那就不会伤害到统治关系所维持的,一片祥和这一大好局面,那就不算犯罪了。
从小来说,电动车男跑掉了,或者逃离现场再报警,那么身为公检法系统,是不是少了很多工作?毕竟按打架斗殴处理,手续少了很多。出了人命案,给公检法系统增加了很多工作量。
关键在于网民没摆正自己的地位,网民和那电动车男一样,是属于被统治阶级的身份。
统治阶级希望被统治阶级,乖乖的吃草、挤奶,那才是好的。被侵害了,就应该加速逃跑,拿角去顶侵害者,多可怕啊!今天敢顶这个侵害者,明天说不定敢顶更多,甚至会想到干出推翻统治阶级的事来。
有人也许会问,那国家不是还设立了见义勇为奖吗?这不是鼓励反抗侵害吗?
这就是没搞清楚鼓励的是反抗什么侵害。
当这种侵害,不利于统治阶级的时候,那当然希望被统治阶级一起去反抗啊!
常常说“不忘初心”。那成立警察机构的“初心”是什么?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解释,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其含义是,统治阶级必须建立一整套法律、制度、执行机构,并依赖于这些法律、制度和执行机构才能实现对被统治阶级的统治。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关都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机器的运行,保证了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统治,从而保证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当被统治阶级对统治阶级的不满达到一定程度而发生反抗时,统治阶级所掌握的国家机器就会对反抗者进行镇压。
这个才是我国警察的初心。
至于你们想的什么除暴安良啦之类的,都是看过水浒传给人家附会上的而已。
从这个初心来说,我们的司法和执法机构,其实是希望把人民自身的作为动物与生俱来的暴力本能完全收归公有,当然不鼓励施暴,但也完全不鼓励以暴制暴,只推崇小绵羊一样的温顺好统治。完全不鼓励有血性,充满斗争精神的人民。原因很简单,因为人民其实是被统治阶级,为了防止“不满达到一定程度而发生反抗”,即使没有防止住也要抑制其强度。
这和宋朝比较像。宋朝是赵匡胤作为武将叛乱才得天下;所以立国之后,尤其注意压制武将。出了个能打仗的岳飞,还找了个莫须有的罪名杀了。宋朝后面某朝(别瞎说啊,我这里说明朝)是鼓动老百姓造反起家,得天下后自然对于老百姓看得比较严。
从这个角度说,我倒觉得知乎警察海蓝蓝的回答契合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