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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网友撰写讽刺百度段子,被百度索赔500万」? 第1页

  

user avatar   liu-hai-gu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经历过不少诉讼,类似的名誉侵权案也接触过。

不说太多法律条文了,毕竟跟法律实践还是有区别的。

  1. 500万赔偿的确是狮子大开口,通常是企业为了逼迫你道歉的道具。在中国,最有名的商誉侵权案就是恒升电脑案。被告王洪败诉,但是恒升电脑最后的结局是泯灭于人世间。

2. 讽刺百度还是讽刺李彦宏,原告的主体是不一样的。有回答说因为带上的李彦宏所以如何如何,依我看,的确存在带上李彦宏引发的原告情绪问题,说白了就是,百度具体到某个人心情不爽是真的,但是案子能否达到原告预期则是另一回事。

毕竟单从目前的诉状和证据来看,不能证明给百度公司造成商誉损失,对个人的名誉侵权也通常不支持赔偿。

事实上,博文分为2段,第一段是如实阐述,并未对李彦宏造成名誉侵害。也未对百度公司造成商誉侵害。

关键在第二段话,这是个暗讽!

暗讽的表面是虚构事实,因为百度没有找top1的警局,不存在打款的事实。

暗讽的本质是嘲讽百度的竞价排名和排名靠前的虚假。

所以建议博主答辩上,一定要采集百度虚假排名导致受害的新闻报道与之对抗。

关于讽刺的事情,我想起了马克吐温的一件轶事:

当年马克吐温说,百毒公司里面有些人是狗娘养的,遭到起诉被迫道歉,后来马克吐温说,我说错了,百毒公司里面有些人不是狗娘养的。

---欢迎马克吐温起诉我虚构事实。

事实上,我特别建议网络讽刺,一定要注意不要写错别字。不然的确有吃官司的可能性。


所以,道歉是必须的,另外,希望博主召开媒体发布会,广罗媒体大众,扩大道歉宣传面,以儆效尤。



增订,其实直接开骂也行。

我猜李彦宏绝不会起诉六六“虚构事实”。


user avatar   he0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说百度因为一条小小的微博就索赔500万,

那么百度上给我们推送的某些内容,是不是也要负点责任。

这是我刚刚才刷出来的“某些内容”,比较多。就挑出最有“魅力”的五条吧:





看了这些内容,如果你觉得未成年人实在不该看到这些东西的,就点个赞同,看看统计一下有多少人。

重点是这些都是百度推荐的,且任何人都能看到的。

如果我们让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社会的接班人看到这些东西,想必也不太好吧。

还有你们听说了吗,

最近谷歌也要重新回到中国了。


一个有点厚的分割线………………


好吧,

随便答了点,

收到如此多赞……

受宠若惊.jpg

插一句题外话,

如果你要查什么资料的话,

在你打开百度之前,

花五分钟

在知乎上面搜一下。

大部分情况下,

你都可以搜到一些冷门但是很棒的答案

不信?

那就不信着吧…


user avatar   wuchangyexue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user avatar   tedcjk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段话不署名,

看着一本正经的,马未都。

看着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马伯庸。

看着一本正经的却觉得有点不对又说不上哪里不对的,马前卒。


user avatar   da-li-mao-6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鬼子有点自作多情了,人家泽连斯基讲话是给你们听的吗?在泽连斯基眼里,鬼子和黄皮猴子不见得有啥区别,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就算听懂了,有什么资格感到不满吗?

所以总结起来,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你泽giegie和你拜爹爹在唠很重要的事情,你跟那裹什么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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