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越早的东西,越要用当时的眼光去看,才能看到它的意义。
目前通行的《论犯罪与刑罚》的译者是黄风,上学期有幸听了黄风老师本人对于这本书的导读。薄薄一本小册子,为刑法学一些最基本的问题都提供了理论基础。
猜测题主之所以没有觉得这本书经典,可能是因为看到的都是刑法学界人们烂熟于心的理论,没有让人觉得耳目一新的“亮点”。
可是你要知道,这些现在被人们烂熟于心的理论,正是起源于《论犯罪与刑罚》这本书。
二百多年前贝卡利亚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年仅26岁。
据说贝卡利亚在写这本著作的时候,是将自己关在一个小房间里独自思考写作。每写完一章就递出一章,由门外等待的众人传阅。不久即成书。
黄风老师23岁时开始翻译这本书,多年来反复不断推敲再版三版,仍觉原作的思想精妙,翻译上有可完善的空间。
我自己读过这本书之后,在思考刑法问题的时候,也常常联想到贝卡利亚的一些理论,从而产生新的理解。
所谓经典大概就是常看常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