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同么?
之前看文章,提到中国刑法学家的理念基本分两派。其一是以人大高铭暄领衔的传统学派,现在中国刑法学会的会长赵秉志是他的嫡传弟子;第二派是以张明楷等清华教授领衔的改革派,中国刑法学会副秘书长周光权(同清华教授)也是这个学派。
可以说赵秉志和周光权代表了中国刑法学界不同派别的观点。我想知乎上没有一位律师、法学学生的学术造诣强过这二位强,发过paper比他们多,得到的信息比他们精确,对法条、法理的见解比他们准确。
可是我3天前看《财经》,也就是《南方周末》报道2天后,赵秉志接受采访时,强调判决书认为不存在防卫的前提,不构成防卫的紧迫性,是不对的。因此赵秉志认为对于欢的判决应该显著减轻。相对来说赵秉志的意见还是保守的,周光权在微博直接说“如果本案不能认定正当防卫,普天之下,哪里还有正当防卫”!?
今天看朋友圈,发现原来北大刑法研究所所长陈兴良好像也主张“正当防卫”。陈兴良是周光权的老师,同时还是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刑法学会的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清华北大刑法领域的教授,都同时认为原判决显著错误,至少应该按“防卫过当”轻判,且即便认定为“正当防卫”也不是不可以。这样的观点和知乎上的大众,这些没有法学背景的群众有多少区别?
所以知乎上很多人对于欢案的看法和大家不同,根本不是什么法学背景造成的,而是。。。呵呵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还能说什么呢?
别说学法的和不学法的不一样,学法的也不一样
法学家和律师看法不一样,老师和法学家看法不一样,律师和检察官看法不一样,法官和律师看法不一样
不断的有身边朋友找我来讨论
当你努力和身边的人解释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当,什么是自力救济,什么是故意伤害,什么是故意杀人
别人核心思想都是直接问,你还是不是人,那是你妈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你开心就好
讨厌没有理由的定体问,吃枣丸
果不其然,睡了一晚,收到了来自各地的问候,更新一波,解答一下各位的提问。
1:我是不是法律专业。
我不是法律专业,没有系统学习过一天法律,只是参加过一些普法的教育,看过一些相关书籍。不过我至少知道,法律是更看重结果的。激情杀人,过失杀人,故意杀人,重点都是杀人。然后再根据具体细节量刑。另外,法律最重要的精神之一:法不容情。
2:我在现场怎么办?
如果报警无用警察不管,一样会砍,砍出什么结果,法律怎么判,我服气就认,不服气就上诉。
3:对媒体是否不信任?
是。比如去年的产妇腹内留纱布,再比如住院后左肾消失,刚报到时也是多么的群情激愤,痛诉黑心医院,后来的打脸真疼。眼球经济时代/利益相关真的让好多媒体已经节操不保了。一两个字的偏差真的误导太大。目前已经又在挖料了,什么于欢的母亲也涉黑放高利贷啊,涉嫌非法集资啊,父亲已经跑路啊,拖欠员工工资啊。你看过几天又翻成黑吃黑也不一定。所以等尘埃落定再说咯。
4:某些不可明言的事
我不在山东当地,不了解当地的情况。我认识的本地的衙门当差的亲友,以及和我关系很好的几个外地条子捕快六扇门,都是比较正直的。当然他们也告诉过我衙门里的一些龌龊事。所以这个事真不是我们能武断判定的。现在最高检都介入了,等最高检来理清楚撸干净吧。
5:法律和孝道
法律是社会最跟本的行为规则,是强制性的。如果立法不合规不合理不合时可以讨论废除修改,否则没有商量余地。
孝道是三观正常的人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现状的报道中很多不孝的畜生,我们拿他们也没有办法。
最后,希望真相完全大白,该跑的该撸的,一个都不要放过!
@菠萝柚子 鄙视你这个联盟狗,这种群嘲的事让我一个亡灵术士来做!你丫还念叨着信仰圣光,信仰你个菠萝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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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从理性出发,一个从感性出发, 有的从被蒙蔽被忽悠出发,的确会有所不同吧。。。
从非法律角度来说,我真心不相信媒体报道了。现在的媒体太喜欢“搞个大新闻”,失去了所该持有的公正性和中立性,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甚至歪曲事实比比皆是。所以对此案目前我持怀疑态度。希望真相大白。不久前我还很热心的为罗一笑募捐自己也捐款过,后来的打脸来得措不及防。。。媒体的某些误导不比那个罗姓禽兽做得差,甚至更甚。。。
光看新闻标题,母亲被歹徒当儿子面羞辱,的确可以立刻戳到大多数无知群众的G点,砍死那些畜生活该!
从法律角度来说,刀不是催债者持有的,还是于欢自己拿出来去捅的。。。所以很难界定为正当防卫,另外于欢能从11个催债者中一个无双乱舞造成 1死3伤然后全身而退。。。不知道有没有其他细节,否则这格斗技也是没谁了。当然量刑为无期我认为过重。讨债者非法禁锢什么的基本没跑,报警后出警人员不作为,这些都应该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虑。另外如果出警的人员真如同报道显示的那么不作为甚至和黑社会有所勾结,最高检介入后,的确应该好好查一查,撸一撸。
最后那些如同苍蝇看见屎就一拥而上的公知大V们,真可以先歇歇了。。。各个义愤填膺慷慨激昂,请问事实清楚了么?你在现场围观么?键盘侠们,这些人从来不是为了主持正义,只是为了刷存在刷声望而已。听他们的只怕春节都要过错的。。。
某个大咖还拿古代律法说事儿,说在古代这行为不仅不犯罪还要奖励官做。。。朋友,大清已经灭亡了。。。按古律,首倡邪议也是可以打板子甚至掉脑袋的,你要不先喝一壶?
依法治国的路还在走,还很漫长。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