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男女平等意味着女生打男生,男生也可以报警。他不必担心被其他男性友人嘲笑,不必担心发网上来被网友喷,不必担心警察来看了之后说这是你们的家事。也不必担心警察叔叔问,你还打比不过她吗?
这就像女生被男生打了可以报警,孩子被大人打,也可以报警,而且警察应该管一样。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该申请禁止令的就申请禁止令,女人不被视为天生的弱者,而天然的拥有法律豁免权。男生不应该因为是体力上的强者,有能力用暴力保护自己,就被剥夺法律保护他的权利,而被迫只能选择暴力去解决问题。
而且这个男人即使是真打不过这个女人,也不会因为社会压力,性别的刻板印象,认为这自己的错,而耻于报警,不管什么性别,都可以选择寻求法律的保护。
这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
有段时间我女朋友特别喜欢揪我耳朵,而且她下手没什么轻重,好几次把我耳朵都揪裂了。
每次我痛的不行,但都还是耐着性子好言相劝,说这个真的痛,下次别这样了。
她一开始还敷衍着答应,该怎样还是怎样。后来说得多了,她倒先不耐烦了。
说我一个女的,揪你两下怎么了?
当时也是气得不行,然后就揪了回去,用的是跟她差不多的力度。
结果她气得不行,说痛死了,然后反手给了我几拳。
我没躲,而是在她打完了以后很平静的跟她说,如果痛那你就记住今天的感觉,下次你再揪我耳朵,我就一定会这么揪回来。
后来,她就很少再揪我耳朵,有时候我看她一眼,捏在我耳朵上的手就不自禁的放了下来。
我一直都觉得,杜绝暴力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它畏惧。
无论路边的行人有多么弱小,我女朋友都不会随意去揪别人。
因为就算别人不还手,也要口吐芬芳骂两句。
但她揪我,大概率什么麻烦都不会有。
这也是很多暴行,愈演愈烈的原因。因为没什么损失,所以无所顾忌。
有时候我女朋友也会说,我一个女的,力气没你大,打在你身上又不痛,所以你不能还手。
我觉得痛不痛这件事,只有被打的人才有资格评判。
还有,如果你明明力气没对方大,知道打不赢对方,还要主动去打,那能怪对方还手吗?
而且不知道你们发现没有,男性的身份有时候是相当尴尬的。
就有一次,我女朋友也是闹着玩,下手很重,把我锁骨下面一点的地方给抓伤了。
那几天我都穿着高领衣服,深怕被别人看到。
对,就是一个被女人打了的男人,其实可能比一个被男人打了的女人更沉默。
还有一次我女朋友也是打我,我出于本能抬手格挡了一下,结果她手臂磕到我拳头上,青了一大截。
那几天我也是心惊胆颤,怕被人看到。
因为我知道,如果有人问起,她肯定不会耐心解释什么打人未遂,恶有恶报。
她只会轻飘飘的说一句,呐,我男朋友打的。
然后所听所闻之人,压根就不会关心前因后果,事情详细。就会对当事男性一顿教育批评。
轻则劝其分手,重则上下其手。
后来我女朋友手上的淤青还真被她们办公室同事看见了,然后她还真就像我上面说的那样这么就说了。
结果戏剧性的一幕来了,她办公室里的人,没一个相信是我打的,都以为她只是在开玩笑。
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我很难受,憋笑憋得很难受。
最后,如果你打男朋友,他没有还手,说明他爱你,也包容你。并希望你也可以这么对他。
而如果有一天他还手了,不代表他就不爱你,也不包容你了。只是那一刻他忍无可忍了。
是的,我从小就是这么干的。
我从小就不喜欢惹事和先动手,属于脾气温和的大个子,但是遇到动手打我的我会陷入倔牛状态,那是一定要和他干到底的。
初中女生没事就喜欢动手打班里男生,那会的业余爱好就是自学奥赛,突然被打断思路的时候我会特别烦躁,凡是来打我的都被我打回去了,而且我手重打哭女生的次数不少。老师教育我不要打女生,我会反问我在那里好好学习,她们突然冒出来先动手,凭啥要我忍让挨她们打,老师也很无奈说不出啥来。到后来老师会警告那些没事瞎动手的女生,别来骚扰我影响我学习,挨了揍老师是不管的。
后来谈恋爱,女友初恋没经验,而且从小被宠坏了追求者也多喜欢死作,一言不合或者心情不爽就动手打我。忍耐了三年后近朱者赤被同化,我从日常老好人脾气开始日常火爆,决定不再向恶势力低头。她再动手就抽她手背,踢我就敲她迎面骨,挠人就去掰她指甲,咬我就咬回去,把我打急了就摁住把她屁股抽肿。经过两年的较量,女友就变得很有理智了,遇事喜欢讲道理了,婚后也显得特别贤良淑德。长辈们什么女生又打不坏男生打一下怎么了之类的话语我都是直接怒吼回去,让这些长辈在我这种有强烈压迫力体型的人面前战战兢兢保持害怕,相处起来也会简单省事很多。
所以,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合适不合适,所有的行为都是对等的,要求男人单方面忍受道德绑架之类的我从来不屑一顾,女人自己动手之前三思。
至于外边的女人,又不是我家女人,脑子蠢到敢打我的被揍那自然是正常的,虽然还从来没有遇到这么蠢的人。
基于评论区有不知道哪来的阿猫阿狗女拳来跟我说教,那我来补充一下吧。
人生头二十年我信奉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遇到老婆后用三年时间的暖男实践得出了温柔的力量就特么是狗屁,那是纯粹的包子。
然后在沉默中爆发,跟老婆有样学样给她对等对待,才发现追求念头通达是真的爽,也会让别人更加敬畏你。
接下来的十几年工作,我逐步认识到威胁用暴力才是对待不讲道理的无赖泼妇最好办法,而且还立竿见影的快。后来才意识到,这不就是古人说的小人畏威不畏德么?古人还是有大智慧的。
所以,我现在是明的看人下菜,面对高素质的人我就是温和有礼的高知,面对不打算讲理的我就会让他们认识到拳头大就是真理,用土匪来打败无赖。
啥是平等,就是除去性别年龄生理差异一视同仁
别说什么女人比男人体力差这种事
我曾见过两个女人为了争一个男的互殴
双方都把对方的脸抓花了
浑身都是血痕
你把这叫体力弱?
只是相对于男人差点而已
不代表就伤害不到别人
很多圣母动不动就是女人终究是柔弱的女人那套
用同样的逻辑,一个老人体力比女人弱
是不是打了女人就没事了?
再如果是一个老女人打了年轻女人
是不是也没有任何问题?
到时候你就会发现那些说女人没体力的圣母又开始换说辞了
不对!
"女生打男生, 男生能还手" 仍然是一种不平等, 或者说, 只是一个40%分的平等, 还不及格.
正确的平等是:
如果"女生可以先出手打男生", 那么"男生也可以先出手打女生"
而且, 如果"男生能还手" , 那么"女生也可以还手".
以上是90%程度的平等.
为什么这只有90%呢? 因为如果女生可以打, 则男生可以打, 这句话, 仍然是女生拥有选择权, 选择这句话是否成立, 如果对自己有利, 则选择我可以打, 如果对自己不利, 就选择不先出手打, 这样我的选择, 决定了你"没有先出手"的权利.
所以, 进一步的平等是:
"如果一群人可以先出手打另一群人, 则另一群人可以还手"
这句话, 无论一群人和另一群人, 是男, 还是女, 都同时成立或同时不成立,
你选择该议题成立还是不成立?
以上讨论才是99%的男女平等.
当然是的,不仅意味着男生能还手,而且意味着男人能打女人,事情本该如此
这个问题之所以这么扭扭捏捏,用词小心谨慎,不敢直抒胸臆,生怕被人喷
无非是在讲死理的时候,无论如何打人都是不对的,不管你是主动攻击、互殴还是还手
严格地讲都是不正确的,无非有些情况更合情罢了
因此,当对方装傻和你较死理,你就没辙了
然而打人不对这是废话,你提这个问题本来也不是为了证明打人有理,讨论这个无疑是中了女本位壬的奸计了
题目中的男女平等意味着是从性别视角讨论问题
男女平等意味着性别属性无意义,你打人或者还手后,不应该因为对方是一个异性,得到不同的舆论和司法待遇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男打女,“无论如何一个男人都不应该对一个女人动手”(它承认了打人不对)
女打男,“虽然打人不对,但是一个女生打人能有多疼啊,斤斤计较是不是个男人?”(它也承认了打人不对)
这两种情况下,打人不对都没有被否定,然而不对的程度显然因为性别有着明显的差异
男打女是不可饶恕且不被允许的,女打男虽然不对但是依旧是可以理解可以被允许的
至于我举的例子是否符合现状,大家心里有数
所以男女平等要么意味着男生不仅能还手而且能打女人,要么意味着女生打男生会受到不问理由的舆论制裁
总是有人去教育男生“被女生打不能还手”,那为什么没有人去告诉女生打男生是不对的吗?
…
我就问你,这一拳,眼不眼熟?
在这一题下我已经看过许多答主强调性别差异,所以不应还手。
其实我也认为不应还手,因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条件下,尤其是在未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不应当适用正当防卫的相关条例,所以还手,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或者伤害他人身体等违法行为
所以不还手的理由不应是什么生理差异,而是男生还手男生会被法律制裁,男生不还手女生会被法律制裁。
这一题问什么是男女平等,这就叫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光提男性生理差异,说男生那一拳可能是会造成故意伤害,却不提最初女生的那一击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我不知道这些答主安的什么好心,是从心底里就认为这个世界对女生要相对宽松?还是认定男生就不会报警,警察就不会处置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是有记录的好吧?
我观察好像最近视频中有些女乘客张口闭口就是司机性骚扰,有些女驾驶员更是面对警察三次警告充耳不闻?
难道不知道自身的法律风险是很严重的吗?之所以有的时候没事,是因为大家出于对生理差异的统一认识,理解你、同情你。但这并不是你做出违法行为的理由啊?
而且总归是有较真的人的,有人可以因为一个面包发霉了去12315投诉商家,有人可以因为在网上和人撕逼去查各种论文期刊,那为什么不会有男生因为女生打了自己一巴掌,去打110呢?
这和气度、格局无关,纯粹就是这个社会是不是应该对“暴力”,达成一个最基本的认识。
天天讲人权,什么是人权的基础?不以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就是基础。
一,先说结论。
题设是错误的,就打人这个事情而言,男女平等的意思是:
1,无论男女,打人都是同样错误的。都应该受到惩罚。
2,更重要的一点是,男女平等意味着上述第1点这个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不证自明。
例如:当男性被女性殴打,要求女性必须道歉或者报警时,人们普遍都能支持被殴打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是一副“一个大老爷们,揪着这点小事和小姑娘过不去,真没意思。”的态度。
二,问题本质
有上述这类态度的人,和什么“男a女免”一样其心可诛,因为其本质就是认为女性不足以承担一个完整、正常人类的社会责任。在其犯错后的过分宽容,只有两个原因:
1,认为女性不足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想通过免除女性的部分义务来同时剥夺其部分权利为己所用。
这个结论不难想明白。试想一下,社会一般认识中,谁犯错无需承担责任?包括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以及……动物。
与此同时,他们同样也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政治权利,动物更是可以被圈养,随时生杀予夺。
当然,有些女性自愿放弃部分权利来免除部分义务,这很可悲,但是是她们的自由。但是无论自由与否,这都和男女平等无关。
最可悲的是,她们自愿做一个不完整权利的人,却又把这当做“女权”。女拳邪教的危害之处就在于此:不经意间用现实利益迷惑你,就像用食物引诱动物一样,让你不知不觉走向猎人的牢笼,明明滑向被物化的深渊,却还满心欢喜的认为这就是平权的光明坦途。
三,结论。
当人们在叙事中可以抛却性别,就事论事而不是“性别互换,评论过万”的时候,就是男女平等的时候。
当你仅仅因为性别不同就天然享有权利或背负社会义务的时候,还谈什么平等?
注意了,我说的是社会义务。我并不否认自然属性差别和由自然属性差别带来的社会分工差异。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同桌是一位女生,她经常打我。
她在桌子中间画了一道线,只要我不小心胳膊过线了,她对着我胳膊就是一拳。
有时候会很痛,有时候砸到酸经会麻很久。
当然,她自己也会经常过线,但是她说我不可以打她,因为她是女生,我应该让着她。虽然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男女有啥区别,也不明白为啥要让着女生。
她告诉我,她打我的时候我不可以还手,否则她的家长会让我好看,因为她家就住在学校旁边,而我家比较远。
她甚至恐吓我,说我们小学副校长是她家亲戚,如果我敢还手,她就让副校长把我退学。而我也知道,我母亲多么不容易才让我上了离家很远的这所好学校,如果退学我会让母亲很伤心。
所以她平时打我的时候,我都不敢还手,只能默默忍受。
直到有一天,我不小心过线了。
她偷偷拿出圆珠笔,对着我胳膊刺了下来。
我痛了胳膊一甩,打到了她,然后她哭了。
第二天放学的时候,我刚刚走出校门口,就被她的家长拦住了,然后把我拉到了旁边的小胡同里面。
她的家长对我恐吓了一大堆,具体说了啥我现在都不记得了。
只记得当时自己怕极了,整个脑袋都是蒙的,害怕的浑身发抖。害怕对方家长殴打我,也害怕自己被退学导致妈妈伤心。后来她的家长走了,我一个人在胡同里哭了很久。
PS:我是单亲家庭,爸爸在我两岁多就去世了.
等我长大了才知道,原来这就是校园霸凌啊。
我至今都记得那个美好却丑陋的名字:陈梦君
什么时候女生打男生,男生不能还手了?
小时候坐前排的男孩子被打得少了吗?还手了吗?没有。
为什么不还手?还不是打不过。长大了也就没女生打男生了,因为打得过了。
长大后就是男孩子互殴了,有时候还是殴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