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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和明朝后期都是商品经济发达,为什么思想上却截然不同?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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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并不能单纯的理解为人性解放。

我们展开画卷,把明朝社会风气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俭朴冷肃的低欲望时代

明太祖建立了新的帝国以后,国家因为连年兵燹,四野凋敝,淮北两岸骸骨暴露,蒿草半腰,人口锐减。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出台了一系列奖励生产,轻徭薄赋的政策。

据《元史·地理2》记载,淮扬一带人口的损失令人吃惊,原扬州路一司、二县、五州、九县人口1471194人,户249466。高邮府高、宝、兴三县50098户,到了洪武初年,扬州城内土著居民仅40余户,农村是“积骸成丘,居民鲜少”、“蓬蒿及腰、百里无人烟”;

于是在在法律上确定了封建等级关系,并配套的制定了严格的服饰,居室,饮食,车马等秩序。并且大力的打压在明代就造成了严重社会问题的苏浙豪强。

在洪武至宣德末年,整体基本上保持着朴素的社会风气。在江南地区的宴饮标准是围坐,轮流传递酒杯饮酒,菜品也十分简陋,没有歌舞乐器助兴,明初的城市饮食特点是:“筵不尚华” 。

洪武元年,朝廷下令恢复唐代的衣冠制度,命令所有的老百姓都要在头顶束头发,官员戴乌纱帽,穿圆领袍,束带,着黑靴。士子百姓的装束是戴四方巾,穿杂色盘领衣,不可以用黄、玄两种颜色。士绅百姓的妻子所用的首饰只可以用镀金的银饰,耳环用黄金或者珍珠,钏、镯用银子。穿着的衣服是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绸、绢制成,乐妓则戴明角冠,穿皂褙子,不允许和民妇相同。《明太祖实录》卷30

服饰等级确立以后,就被作为严格的典章制度,写进了《大明律》以及具有法律性质的《大诰》,所有军民都要遵守,不得越级穿戴。

洪武元年,一群士兵和轻浮的年轻人将鞋子的高帮截断,然后用金线做装饰,脚上穿着短靴,身上穿着华丽的服装,聚集在一起,蹴鞠玩耍。这帮人被南京城的五城兵马司抓住关进打牢,上报请求处理意见之后,这些人全部砍断了脚。

服饰制度本意是建立封建等级制度,维系贵贱之别,符合天理尊卑,其次是教导人民保持淳朴的风气,不要奢侈。还反映了朱元璋的小农经济思想,体现了明初农业社会的基本生活特征。

在弘治、正德年间当官的人,大多数生活都很俭朴,即便是做官做到了部寺京卿,家里也没有什么财产,嘉靖年间,有人开始钻营贪腐为子孙积攒家产,周围的人甚至都会集体嘲笑他。在南京,正德、嘉靖之前的风气非常的淳朴厚道,士人们把写文章的好坏,讨论事物的观点深度、做人的气节作为主要的事物,不钻营谋求土地田舍,更不会嫖娼、蓄养歌妓(营声利,蓄伎乐者,百不一二见),这样的人一百个里面也看不到一两个,比例很低。

万历本的《南通县志》卷2记载明初的南通州,一般是宾主四人,宾客入过多,容纳不下,那么主人就坐在宾客的边上。用瓷杯行酒,自斟自酌。有的庶民家庭,终身不设宴待客。临时有事用一盆豆子和肉做的菜来招待客人,客人也不把这看作是简单怠慢。一些贵家巨族,没有重大的事情,也不会举办筵席,不会张灯结彩,更不会搞歌舞戏曲。偶尔开一次宴会,请了歌舞班子,周围的人都会一起去看,谈论好几天。

江苏江阴县,明初宴会的菜肴也以八盘为限,四个人合坐,凑成一席。嘉靖本《江阴县志》卷4;

嘉靖、隆庆时期,一些清廉的官员退休后,生活十分窘迫,经常需要去教书来贴补家用。十六世纪中期以前,士绅们对投资土地的兴趣缺乏的另一个原因是徭役制度,由于一条鞭法在隆庆中期才开始慢慢具备雏形,万历初才开始大规模施行,老百姓的徭役负担很重,手里有田负担就重,有钱的富户也不愿意买地,虽然士大夫有特权豁免,但是土地的回报依旧不够丰富,举例来说,嘉靖年间有位被罢官的大臣叫做许毂(尚宝司卿),他回到老家南京附近的安德乡购买了2顷的上田,一年的收入是400石,大约66800斤米,扣除粮差和支付给佃户的粮食外,所剩不过200石,这点收入对维持生活来说并不宽裕。

明代的很多中产之家是几代人积攒下来的,供养一个读书人需要一个家族数代人的努力。

所以,在明前期,有钱的人中产之家,盖房子前院也只是土墙茅顶,到了后院才用点砖瓦。

第二个阶段:经济发展的解脱束缚阶段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恢复,经济逐渐趋向繁荣,人们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在生活上出现了很多违禁的行为。例如不按照服饰、居室等制度来进行生活。这个阶段大概是在宪宗至弘治正德年间。

自明代中期以后,城市居民的服饰争奇斗艳,“服妖”的出现,与其说是对传统的反叛,不如说是一种基于城市繁华之上的商业社会的生活特质。

这种变化是自上而下的,皇帝耽于享乐,进而影响到士大夫。

自成化以后,城市饮食生活日渐奢华,这种风气首先来自于宫廷。以本该清素的斋醮来说,明初用的果品是“散撮”,就是散着对方在器皿中,重量不超过八斤。到了成化年间,果品都改成了“粘砌”,就是用各种颜色的果品站在一起,弄成一定的花样。用来装果品的盘子,也增加到了一尺大,装满的话要13斤。宫廷吃的豆腐已经不是豆子制作的了,而是改成用百鸟脑浆酿成,一盘豆腐要几千个鸟。

上行下好,民间的饮食也逐渐由俭素转向丰腆,果肴讲究,宴会不断。先前的喜宴不过是水果五盘、菜肴六盘、汤三盏,中期以后,菜肴动辄十品,还是浙江新昌县,官宦豪门一开宴会,席上的菜肴就有五干五湿十样。碟盘满桌,“设看卓然”。

商品生产增加了,追逐利益的商人们自然获取了丰厚的利益,他们也不再满足于礼法等级制度的束缚。而老百姓也因此受到影响,在江南的城市中,俗尚侈糜,人情乖离,城里人把农民作为:“嗤鄙”的对象,何乔远《名山藏》卷60中说,要是一个农民一辈子都没进过城,就会:“父兄羞之,乡党不齿”。

城市需要农村劳动力的补充,自明代中期以后,农村人口开始分化,逐渐流入城市,既补充了城市劳动力的不足,也带来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文化交流。农村人口的分化是伴随着农村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而来的。

第三个阶段:全面突破且扭曲的社会风气

我个人是把这个时期定义为从嘉靖中期至崇祯末期;为什么这么说?嘉靖中期的嘉靖大倭寇,本身就反应了沿海商贸的极度繁荣及形成了沿海走私——内陆多条中专线的趋势,加上农业生产中经济作物(棉花、烟草、缫丝等)生产的急速扩大,江浙一带是生产经济作物购买粮食,湖广一带是生产粮食购买经济作物生产的商品(纺织品、生产工具等)这样一个环境。

经济发展,物质丰富导致了人们在社会风气上追逐奢华享受,甚至是扭曲变异的审美。从士大夫的城市山林到士人从事商贾,无不反应这一特征。

万历年间,一个北京士大夫家的家常宴会,席间宾朋满座,杯盼错致,味尽水陆,还有人唱曲劝酒,宴会的高潮部分两道压轴名菜,一个叫做火炙鹅(提前喂好椒浆,放在笼子里面火烤,肉熟鹅未死),另一道是活割羊。晚明的士大夫留心烹饪,争奇斗巧。

浙江嘉兴,有人请客用银水火炉、金滴嗉(酒壶),每个客人用金台盘一副(一副筷子,一张盘子,一只调羹,还有酒杯、碗等),是双螭虎人金杯,每副重十五六两。除此之外,宴会的费用也日渐增高,一般一个席面要花费白银一两,多者达到数十两。

洪武年间创立服饰制度起,就不断有人违例穿戴,到了永乐、洪熙年间,突破服饰禁令的现象更是时有所见。至于到了成化、弘治以后,服饰式样翻新,不分男女,面料也日渐奢华,官方的服饰制度已经形同虚设。例如:

1. 僭越礼法,明代的品官工作服是没有蟒服的样式,到了成化、弘治以后,内外官员都已穿着蟒服为荣,这种蟒服,实际上已经很接近龙衣,不仅品官穿着蟒服,就连一些内官也讨要蟒服。《国朝典汇》卷111记载;

2. 洪武年间,百官只能在下雨天带雨帽,到了天顺年间,官员们竟然擅自创制雨衣,而且面料十分精致,用红毡制作,叫做:“红毡雨衫”《明英宗实录》卷300;

3.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老百姓也超越礼制,追求美衣鲜服,采用金、玉做首饰也是稀松平常。当时北京民间的百姓服饰,面料竟然用大红织金罗缎、遍地金锦,首饰则用宝石珠翠。衣服也五花八门,有蟒龙、飞鱼、斗牛、大鹏、狮子、四宝相花、大西番莲等,颜色有姜黄、柳黄、明黄、玄色等,紫红两种颜色,是禁色,但是老百姓的服饰中却成了很平常的东西,甚至有人穿着皮靴,大模大样的走在紫禁城中。

4.服饰制度由简朴转向好美,奢侈是晚明城市风尚的基本特征,即便是家里无担石存粮的庶民百姓,也要可以打扮,装饰门面。在等级和礼教的束缚下,明初俗尚简朴,视为当然。无论是诸生士子,还是市井小民,不管是去学校还是市肆,都是一身布袍。就算是家庭条件好的人家,穿着稍微华丽,也不过是用薄缣纱做衣服,平时所在箱底,重要节日或者会见宾客的时候才拿出来穿;

5.内官的服饰,一向也有定例,必须尊例而行。到了明末因为太监擅权,变革服饰,违例穿戴,习以为常。史梦兰《全史宫词》记载,明末的太监大多戴束发冠,蟒龙蟠绕,下加额子,左右插长雉尾。王誉昌《崇祯宫词》中记载,崇祯年间,有一位老太监,头戴翼善冠,上面嵌着一颗巨珠,是夜明珠,紫光如莲花;

6.内官所穿的衣服叫做“曳撒”(读yìsǎn),颜色青红不等。穿红色曳撒的内官叫做“穿红近侍”,有权利的太监们近侍则穿“红蟒”贴里,宫里的长随、火者只能戴“平巾”,穿的衣服也很随便。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到了万历年间,在江南的一些城市中,服饰穿戴上出现了令人惊骇的怪现象,以至于被当时的人称作“服妖” 。

晚明时期,江南地区的社会风气从俭朴渐渐变为侈奢,归有光(六十岁才中进士)在嘉靖年间记录江南地区奢靡之风时写道:“江南诸郡县,土田肥美…俗好奢靡,美衣鲜食,嫁娶葬埋,时节愧遗,饮酒宴会,竭力以饰观美”。这种奢侈的风气逐步影响到了社会各个阶层,当时社会上以奢为富,以富为荣,广大的读书人也不可避免的卷入这样的风气当中。甚至有读书人被迫抛弃原本朴素的穿着打扮,而去迎合奢侈的风气,进一步的加重了读书人的经济负担。

此外,晚明江南人分产异炊和家庭小型化已经很常见,未分家之前,一家之中兄弟几个除了供养家庭外,尚可再供养一个兄弟读书。但是分产之后,读书的那个人很可能就是这个小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他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支撑柱整个家庭。

此外还有病态的审美,士大夫之间流行杯鞋,就是把妓女的绣花鞋里面倒上酒喝,当时被视为很风雅的一种行为。士大夫不仅仅在应付官场交际时举行宴会,即便是出差,家居,或者是在旅行途中,也会举办酒筵。

焦竑《玉堂丛语》卷8记载,万历年间的首辅大学士张居正,吃饭的时候,桌子上的菜品多达上百品,但是还是觉得没地方下筷子。

但是秀才们的生活却很困苦,一些明代笑话里面说秀才们在孔庙祭祀结束后抢夺祭品的事情。普通的秀才吃的上大米饭,细粉汤日子就算过得不错了。

士大夫们还自己建造宅第,也是规模宏敞,与一般民居有别。西班牙人拉达《记大明的中国事情》一书中描述:

大人物的房舍虽则无楼,却很大,占地甚广,因为有庭院和不止一个的庭院,有大厅和许多寝室,还有菜园。这类厅一般都比地面高出三四级,用大而整齐的石板铺成阶级。屋基通常用方石,打在每间屋地面,约一瓦拉高。再在基石上立几根柱松木柱或桩,顶的拱心制作良好,屋顶铺瓦。虽然没有石灰,地板仍用砖紧密砌成,用时用石板。在柱之间,他们用板条和胶泥在支架上筑成薄墙,用大木板加固,两边先涂泥再抹灰。庭院和菜园的墙用舂牢的泥土筑成,外面抹灰。这是典型的福建城居缙绅宅第。

没有楼仅仅是福建城市的特例,而在江南,城居士大夫的宅第多建楼房,士大夫的大厅,多为五间,在厅前还有屋,俗名“五厅三泊暑”,意思是可以借此障蔽炎热。又称“卷棚”,也有避暑之用。

至于楼主说的人性解放,是到了中晚明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上层的生活腐败导致的制度松弛,程朱理学失去了相应的控制力。王阳明的心学开始逐渐兴起,官方的态度并没有打压姿态。新的经济形势下滋长的社会因素在思想界引起的必然变动。

直接的对文学上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时的人们所谓思想解放,更多的是冲破国初的相关束缚和制约,很多方面并不是积极向上的。士大夫们耽误声色犬马享受,统治阶层无法管控日益崩溃的礼法制度体系。

本来应该积极发展的解放思潮,并没有在整个社会风气中起到太大的正面作用。

我们可以赞扬这种思想解放,例如提出了财产不可侵犯和唯物主义的萌芽,提倡个性以人为本和妇女解放,甚至还有物竞天择的观点,但是这些都需要我们清楚的看到:

整个晚明社会是笼罩在经济蓬勃发展下的极端物欲当中的,作为社会底层的农民生活仍旧十分艰苦,被剥削压迫的厉害,土地兼并带来了极大的社会矛盾,经济发展并没有促进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反而是少数人攫取了社会财富,却留下了遍布疮痍的、阶层对立且不可调和的矛盾。

而这种解放思潮,没有有效的调和这些矛盾,没有对社会风气的正面化起到引导作用,所以我对中晚明以来兴起的所谓人性之解放,持有谨慎的态度。


至于宋代,实在抱歉,了解的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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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是来答题的,俺是来伸伸脚的。

前后七子是搞文学的,明朝搞理学的有薛瑄、吴与弼、胡居仁、陈献章、娄谅、湛若水等。

此外还有气学的罗钦顺、王廷相,东林的顾宪成、高攀龙,戴山的刘宗周、黄宗羲,以及李贽、心学的王守仁。

《弟子规》是清朝人写的,而且直到近现代才火(主要是伪满洲国的万国道德会和台湾教育自由化后的天帝教、一贯道等宗教组织)。

《二十四孝》是元朝人总结的不假,但那不是元朝才有的故事。

例如“闵损芦衣顺母”应该是最早见于宋朝的《闵子骞单衣记》,又例如“郭巨埋儿”最早见于东晋的《搜神记》(据说西汉刘向的《孝子传》就有,但那本书毕竟失传了),再例如“董永卖身葬父”更是最早见于三国曹植的《灵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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