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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内蒙古的巴彦淖尔至包头、呼和浩特一线的黄河以北的河套地区在元明时期是个什么情况?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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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刚好知道,因为我正是五原县本地人。

后套地区能够在清朝得到开发,和黄河改道有关。

阴山黄河之间这块平原,是西南略高,东北略低。

所以在清朝以前,黄河是贴着阴山的脚下流过的。

现在的河套平原那时候在黄河南岸,叫“河南地”。

古代没有水泵,所以不能把河水从低处引向高处。

所以这块平原缺水,只能搞搞畜牧业,种田不行。

直到清朝,黄河在磴口附近被泥沙淤断故而改道。

黄河从平原南缘流过,正好可以挖渠引水向北边。

内地农民才争相来套,蒙古王公也发现有利可图。

后套一共十一条大渠,全部都是从西南流向东北。

这叫做“自流灌溉”,是后套地区得天独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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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人关注,但还没什么回答,那我先来个自问自答吧(ps:其实我只是知网搬运工)。

因为对河套的开发在近几百年来看基本是从晚明开始,而真正意义上的以国家主导的开发主要是清代,知网找的论文也基本都是关于清代的,但也提及了之前河套的情况,所以我将回答分为三个部分:

一、“河套”地区的定义及在清代以前的开发情况
二、清代对“河套”地区的开发与屯垦
三、个人理解和看法

其中重点主要在于第二部分,资料文献也最多,今天晚上将其整理出来,主要是清代是如何具体开发河套,包括兴修水利、大量移民、官方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开发河套的历史背景和原因,这对于研究“为何明朝没有经营好漠南而清代办到了”这一问题具有一定帮助。


一、“河套”地区的定义及在清代以前的开发情况

1、河套地区的定义

a)明清时人对河套的定义

河套地区位于内蒙古的中西部,自古以来河套地区 “沃野千里,水草丰美,土宜产牧,宜复城邑,事更屯”。

古代本没有河套之名,河套地名据说最早始于明代。

《明宪宗实录》卷十二载:“天顺八年(公元 1466)延绥西路左参将都指挥同知房能在其呈文中已用了‘河套’一词,说明河套之名至迟在明英宗天顺年间已为人所用”。
而且也有史料记载自明以后“东至山西偏头关,西至宁夏镇,东西可二千里,南至边墙,北至黄河的广大地区,因其三面为黄河所环绕,遂以河套名之”。
《明宪宗实录》卷 30 记载:“巡抚陕西副都御使项奏疏中提到‘河套’地名。”
《明英宗实录》卷 192 记载:“景泰元年(1405)五月壬戌条录敕宁夏总兵关都督张泰等诏:‘有延绥来着言,今春达贼过河犯宁夏,因解冻数千人不能还,尚在黄河套里来抢掠’。”
所以“套里”很有可能指的就是“河套”。王天顺在他的著作《河套志》中也说过“套里“应该是有了“河套”这个说法以后才出现的。
《明史》对河套的定义是:“大河三面环之,所谓河套也”。
《河套图考》也有类似大的描述:“黄河自灵州西界横横城折而北,谓之出套。北折而东。东复折而南,至府谷之黄埔川入内地。纡回二千余里,环抱河以南之地,故名河套”。
何丙勋在《河套图考序》中对河套的解释则是:“河以套名,主形胜也”、“河套,东西袤二千里,南北广八九百里,首尾或无六百里,或三四百里,河水上面弯环,差类河州莽刺捏工而川小套,而雄阔且倍蓰之”。

谭其骧教授对古河套(明朝的河套)的定义是:“明世所谓河套,亦应包括今前后套,与秦汉时代所谓河南地等同。

b)近现代学者对河套的定义

刘磐修在《汉代河套地区的开发》一文中不但定义了“河套地区”的地理范围还解释了“河南”地的由来。他说:“本文所论河套,位于北纬 37 度线以北,包括宁夏平原和鄂尔多斯高原、黄土高原的部分地区,今属宁夏、内蒙古、陕西三省区。在汉代为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定襄郡,以及北地上郡的北部和西河郡的河西部分,同属朔方刺史部。因为黄河在这里流了半个回环,故称‘河套’套内之地则称‘河南’,河北的后套地区则称‘北河’或‘北假’”。他的这一论断和“河南”地的由来似乎是一样的。
王晓琨在《战国——秦汉时期河套地区城址的分布及类型研究》一文中提到:“本文所谓的‘河套地区’主要指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黄河两岸地区,行政区划上主要包括,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等。由地理位置上来看,本区东以吕梁山为界,西依贺兰山和乌兰布和沙漠,南是鄂尔多斯高原,北以狼山、乌拉山、阴山、大青山为屏障,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

总之,广义河套的范围:包括贺兰山以东、阴山以南、吕梁山以西、明人所修长城以北的广大地区,这也是明清时期河套的最初概念。以今天的行政区划来说,包括宁夏自治区的银川平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后套一带、伊克昭盟的全境、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以及陕北长城以北地区,总面积二十多万平方公里;

狭义的河套:仅限于广义河套的一小部分,即今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以东、乌拉特前旗西山嘴以西、狼山以南、黄河以北的后套平原。

而根据上面的说法,明朝人一般所指的河套多只是黄河三面圈住的狭义上的“河套”,即即上面所说的东、北、西三面以黄河为界,南面以明边墙为界,如下图:



2、河套地区的气候

整个河套地区的气候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冬季为中亚大高压的势力所笼罩,夏季则属于印度大低压的势力范围。冬季是西北风盛行的季节,降雨很少。夏季是东南风盛行的季节,降水大多在夏季。但是河套平原位于内陆,季风带来的降雨在经过崇山峻岭之后,到达河套平原的时候已经不是很丰富了,所以依靠自然降水来发展农业是很困难的。

《古丰识略》中对河套地区春夏秋冬的气候作了详细的说明:“春,立春之后必有大风天尚寒冷,春风节后东风解冻,农事方动,清明节前草木甲坼甫种豆麦,谷雨节后徧种油麦胡麻;夏,立夏节后方和暖,坚冰始消,小满节后即种荞麦,夏至以后,虽三伏甚暑早晚不离棉衣;秋,立秋节后天以深凉,处暑节后夏田方熟,白露节前三后四日,严霜即将,草木渐凋,油荞尽收,野无田禾,寒露节前百草皆枯人皆衣裘,霜降节后,天雨雪,土木不兴;冬,立冬节后地已实冻,冰结不解,东至节后,冻厚数尺,积雪不消,大寒小寒,严风冷雪,堕指裂肤。”

河套平原坐落在河套地区是一个冲积平原,位于乌拉山及色尔腾山以西,喀喇那颜山以东。狼山山脉以南至黄河新道以南。西起东经 107 度,东至 109 度,南起北纬 40 度半,北至 41 度半,面积约达一万多公里。河套平原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是河套地区最为富庶的区域。

河套平原的温度变化具有典型的大陆性气候特征,夏季炎热,冬季严寒,春秋两季很短促,冬季时间较长。

《蒙古鉴》中提到:“空气干燥故夏季患酷暑······冬季又苦严寒,且四季之长短不均,大抵春秋只一月,夏只两月半,余皆冬令,世人所谓蒙古只春夏二季。”
王陶的《河套五原调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据土人云,白露即霜,霜降即雪,立冬即冰,清明始解。”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明清时期的河套地区夏天酷暑难耐冬天天寒地冻,并不适合汉人居住,所以长期居住在这一地区的是以游牧为业的蒙古人,蒙人不事农耕,即使种地,也只是随便撒些籽种,然后游牧而去,等秋天再回去收获,因此有这样的记载:“蒙古昔种田,撒种委之去,谓曰靠天收,秋成乃刈获······”

所以在汉民没有进入蒙地之前这里的农业是很落后的,再加上恶劣的气候条件庄稼只能是一年一熟。

3、河套地区的土质

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具有独特风貌的河套平原,河套平原主要是靠黄河从上游携带的泥沙冲积而形成。黄河在青海境内发源,途径甘肃,由于青海和甘肃的地形偏高,河水的流速较大,泥沙很少沉积,直到内蒙古境内的磴口,河道坡度开始减缓,再加上遇到乌拉山的阻隔,河水的流速变得极小,致使大量泥沙沉积,经年累月便形成了今天的河套平原。

关于河套地区的土质在很多文献资料里都有这样的记载:“以粘土为主,遇水软如鸡粪,无水硬如石田”。
卓宏谋也说:“河套平原土肥腴,由粘土、软土二种凝和而成。遇晒则坚如石子,遇雨则疏落如鸡粪。”
“河套,在阴山之南,黄河之北,为黄河故道,以河道南移,涸出河底,淤积成地,土质较沃,以具胶性非水灌溉不克垦植”。

河套地区的北部边缘地带为山前冲积平原,多为浅栗钙土及灰棕荒漠土,腹地为黄河冲积母质组成的浅色草甸土和盐渍土、盐土。由于河套平原由黄河冲积而成,土壤平面分布具有“远澄红泥近澄沙”的带状特征。这个特点在一些小点的河道中非常明显,但是在田地里却很少见,远离黄河和古河道的地带则以粘土为主。

4、清代以前的河套

河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属于典型的黄河冲积平原。由于有黄河贯穿其境,而且水量丰富,水质良好,提供了丰美的灌溉水源,再加上河套地区土质肥沃,光热条件好,其地很适宜农业的发展,这也即清代以来河套地区成为重要垦区的关键所在。

从秦汉两代起,河套地区就开始引黄河水发展灌溉农业,此后至明末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里,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时断时续,或兴或衰,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都很不平衡

但在元明以后的几百年里,蒙古族成为河套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因蒙古族为游牧民族,河套地区的农业经济基本上已经不复存在。

到清代,随着内地汉族农民大量持续地涌入,灌溉农业再度出现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并在清中后期掀起了一股开挖渠道、广辟良田的热潮,由此奠定了今日河套地区平畴相望、渠系密布的基础。

在中国古代,农业和畜牧业是先民们的两项基本生产活动。由于两种生产方式的不同特点及其所依托的不同地理环境,形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农牧关系的一个基本特点: 那就是农业民族和游牧民族在地域上的分离,农耕区和畜牧区之间的分工明显,但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也存在交叉之处,在地域组合上也即被称为“农牧交错地带”,而河套地区正处于这一农牧分界线的前沿核心地带。在清代之前,中国古代史上农业民族和游牧民族之间的交叉、争夺无不在这里展开,从而使得该地区的农业开发呈现出了一个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即随着政权的变更而间续间断。

a)先秦至秦代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

河套地区由于有黄河贯穿其境,而且水量丰富,水质良好,提供了丰美的灌溉水源,再加上本地区土质肥沃,光热条件好。因此,早在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这里就开始了移民活动,“汉族之占领河套,盖自战国时始。

战国时,河套地区为林胡、楼烦等游牧民族的活动场所。到公元前300 年,赵武灵王北破林胡、楼烦后,河套地区被纳入赵国疆域。

为了开发这片地区,巩固北部边疆,一批移民从赵国中心区迁入这里,并在其地设置了九原城等。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由内地向边疆的移民活动之一。这些移民到来后,是否进行过农业开发还没有史料证明。后该地又被匈奴占据,成为其游牧之地。

有据可查的河套地区农业开发是在秦始皇时,“后套垦殖始于秦”。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于三十三年( 前214 年) ,派大将蒙恬率30 万大军“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四十四县( 一说为三十四县) ,城河上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阳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

当时称之为“新秦中”,即今乌加河以南整个河套平原和鄂尔多斯高原。据学者估计其移民数量应有2 万多户,10 余万人。

三十六年( 前211 年) ,又迁中原民人3 万户于北河( 今乌加河) 、榆中( 今鄂尔多斯高原北部) ,并拜爵一级,以鼓励移民垦殖。

此时河套地区被称为北假,“用现在的地理来说,北假就是内蒙古五原、临河诸县所在地的后套”。

由于所迁来的内地汉族人民均以农耕为业,耕田种地,收粮获物是他们的主要谋生手段。因此他们被迁入套,必然要以垦荒耕耘来维持生计。同时,这里距秦王朝的统治中心千里之遥,驻扎在此的几十万军队和贬谪于此的官吏之给养,除一部分从内地转运外,剩余的还需在该处就地开荒辟田以供给,因此这时期河套地区第一次出现了农业开发,从而拉开了河套农业开发的帷幕。自此以后,随着秦末农民起义的爆发,天下大乱,匈奴复南下占据了这一地区。

另,经 @季退思 的建议,我看了《秦汉时期“河南地”与“新秦中”地域范围考辨》一文,再补充一些此文中的说法:

(1)、“河南地”与“新秦中”是一组出现于秦汉文献中的两个地域名称,所指两个历史区域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

部分学者认为:“新秦中”和“河南地”可以作为同义语,但也稍有出入,基本上把“新秦中”的地域确定在“阴山之下的黄河以南,南至朝那、肤施之间的秦昭襄王所修筑的长城,东西两侧都到达了黄河”;

部分学者认为:“河南地”指秦昭襄王长城向外推延,直至黄河岸边这一广阔区域;

也有学者把“河南地”直接解释为现今的河套地区;

(2)、战国时期,根据史料和现在的考古证据:

赵国赵武灵王长城是沿着今乌拉前山———大青山山系即秦汉时期所称阴山南麓分布,这段长城除呼和乌素段为石块垒筑外,其余都是由夯土构成。

而原先的说法“秦昭襄王长城西南起于今甘肃岷县,东北止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十二连城黄河之滨”的说法正在被修正,辛德勇教授认为秦昭襄王长城的北端并没有抵达“北河”南岸即今准格尔旗十二连城,而是在“北河”南岸东折向今内蒙古准格尔旗点素脑包附近,但这道长城是否向东继续延伸,有待进一步研究。

史念海先生和彭曦教授都对十二连城附近做过实地考察,但是两人均未在此发现长城遗迹。由此可知,目前尚无考古发现来支持秦昭襄王长城止于十二连城的观点。然而从已知的长城遗址得知,战国秦长城遗迹向北延至准格尔旗和达拉特旗交界地带时,长城分为两支东西延伸。

(3)、秦代“河南地”的地域范围及发展变化

秦朝统一初期的西北边界就是秦昭襄王长城连接赵武灵王长城形成的军事防御线,两段长城以西、以北地区均为塞外之地,如下图所示:

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帝三十二年,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至秦始皇三十三年,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陶山、北假中。

所以蒙恬北击胡而接收的“河南地”,就是出秦昭襄王长城向北,原赵国的云中、九原郡以西,直抵黄河南岸的广大地区。今内蒙古境内阴山下、自西向东流的黄河就是“河南地”的天然北侧界限,经过甘肃、宁夏的北流段黄河就是“河南地”的西侧边界。

但是蒙恬在始皇三十三年又渡过黄河夺取了在黄河北岸的高阙、陶山、北假中。

另外,在秦始皇时代,“河南地”就干旱少雨缺乏灌溉条件,并不适合农业垦殖,这跟明清时期乃至今天相比,并没有什么区别。

“河南地”位于北河以南,北河与南河之间的河间地区却是土壤肥沃、垦种条件较好的地区,至今这一地区仍是重要的农业种植基地。

(4)汉武帝也只是在“河南地”北部和北假中创置朔方郡,“河南地”南部并无新的郡县设置。这和后世的环境也基本一致,即沿着九边的南河套地条件一直就不好(毛乌素沙地、库不齐沙漠),但在河北的北假中却是个可以屯垦的好地方。

b)两汉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

河套地区农业史上灌溉农业第一次获得大规模发展,是在西汉时期。西汉初年,由于经过秦末农民大起义和楚汉相争,经济受到极大破坏,统治者的当务之急是恢复经济,稳定社会秩序,一时无力顾及河套。

此后,经过七八十年的休养生息,到汉武帝时,西汉的经济已经恢复,并得到极大发展,国力强盛,于是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北部边防上来。元朔二年( 前127 年) ,汉武帝派卫青等出击匈奴,一举收复“河南地”,在该地区设置了朔方郡和五原郡,管辖着今西至巴彦淖尔盟河套和伊克昭盟杭锦旗一带,东到包头和东南沿黄河两岸。其中仅朔方郡下属的10 个县中,有4 个县就在河套范围以内。

军事占领之后,继之而起的便是大规模的移民垦荒。

是年夏,即由政府招募十万农民到朔方郡开荒种地

元狩二年( 前121 年) ,又征发数万人在朔方垦种

最后更是于元鼎六年( 前111 年) 派遣60 万戍卒轮番到朔方等郡“开田官”屯田

天汉元年( 公元前100年) 秋天,又遣发犯人在五原一带屯田

到平帝元始二年( 公元2 年) 时,朔方郡已有户34338,人口136 628

可以说,当时的河套地区已成为“戍边郡”( 移民实边) 政策接受移民最多的地区之一。

在国家的大力组织、鼓励和支持下,在不计成本地采用一切可能的方式下,内地的自耕农、贫民以及罪犯和奴隶,源源不断地来到河套这个原本人口稀少的地区,为开垦农田、兴修水利提供了必要的劳动力。在政府的组织下,他们在河套地区开挖渠道,引水灌田,“朔方亦穿渠,作者数万人,各历二三期,功未就,费亦各巨万十数”,“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

这是目前正史对河套地区兴修水利的最早记载。政府还就地给垦种和兴修水利的民人提供铁制农具和施工工具,在今磴口县补隆淖附近的汉代古城“临戎”曾发现制铁遗址,这些铁作坊显然是为当时戍边制造兵器和农垦水利服务的。

在古代,农业的发展程度总是和灌溉状况联系在一起的,水利的发展意味着农业的发展,农业的发展则标志着经济的繁荣。因此随着水利设施的大规模兴修,河套地区的农业在西汉时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并由此逐渐成为汉朝的重要农垦区和塞上边郡的重要粮仓。汉宣帝时曾一次送给匈奴呼韩邪单于3. 4 万斛粮食,据说就是从河套境内窳浑、临戎与三封一带农垦区调运的。

关于史料中对河套农业开发的记载,考古发现也证实了这一点。1963 年春,我国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北京大学侯仁之教授率考古工作组深入乌兰布和沙漠进行科学考察,结果“十分惊奇地遇到了至今还埋藏在这里的大量古代人类活动的遗迹”。

《乌兰布和沙漠的考古发现和地理环境的变迁》一文中,侯仁之等人认为“以汉代朔方郡的设置为线索,结合有关的历史文献加以考察,不难断定朔方郡西部临戎三城初建的时候,现在的乌兰布和北部一带地方,非但不见沙漠踪影,而且还成为汉族移民屯垦的重要地区”。

西汉时期河套西部地区建有大规模的灌溉系统,可以说是河套水利开发最早的实证和先声。可惜这一灌溉农业区在西汉末年新莽以后,特别在东汉以后,由于边疆不宁和汉族移民内迁而逐渐衰落,以致毁弃,并引起大面积土地荒漠化。

c)北魏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

北魏时,河套地区的农田水利重新获得发展。北魏以少数民族政权统一北方,受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统治者注重农业生产。

于是“五原”地区( 包括河套在内的以东,阴山以南,包头以西和达拉特、准格尔等旗地) 的屯垦活动就开展起来了。

394 年道武帝北巡时,“使东平公元仪屯田于河北( 河套之北) 五原,至于固阳塞外”;天兴元年( 398) ,又从山东各州郡迁徙大量人口到“五原”等一带屯田。

由于五原一带原来就有一定农业基础,再加之实行计口授田,规定把每年收获所得按比例分给屯田人,大得人心,河套地区的农业又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大好景象

随着屯垦事业的发达,农田水利也开始兴修。太和十二年( 488) ,魏孝文帝“诏六镇、云中、河西及关内六郡,各修水田,通渠灌溉”。次年,又“诏诸州镇有水田之处,各通灌溉,遣匠者所在指授”。

六镇是北魏在北部沿边设置的六个军事据点,当时河套地区归沃野镇( 故址初在今磴口县河拐子古城,后迁至今乌拉特前旗苏独仑乡根场古城) 管辖,也修建了不少渠道。在其东部今三湖河平原中下游地区,有条岔流被作为干渠来引水灌溉,在岔流北侧开挖了不少小渠道,南北灌溉农田长达10 公里。而河套西部的今磴口县协成与杭锦后旗头道桥之间的地方,则从黄河上开挖了一条东西向的支渠,其灌溉规模也是不小的。

此后,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河套地区或为战场,或为少数民族游牧,农田垦殖活动无形中停止了,“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可以说就是当时河套地区的真实写照。直到隋唐时期,随着全国的统一,河套地区的移民屯垦活动才再次恢复。

d)隋唐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

隋开皇三年( 583 年) ,朔方总管赵仲卿在河套地区大兴屯田

开皇五年,在其地置丰州( 后改称五原郡) ,领九原( 今乌拉特前旗境内) 、永丰( 今临河市境内) 、安化三县,辖有今整个河套地区,时有户2330

唐代,河套地区成为防御漠北游牧民族侵扰的前线

就地解决驻军的军粮问题,从贞观二十三年( 649 年) 起开始招募内地汉人迁入河套屯垦并于是年在河套地区设置丰州( 治所在今五原县南部) ,领九原、永丰二县及天德军、西受降城、中受降城,辖有今河套地区及土默特平原,时有户2813,人口9641。

此后,随着屯垦人数的增多以及屯垦规模的扩大河套地区的农业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大量良田被垦辟出来,每年收获的粮食可高达四十余万斛河套地区遂成为当时唐朝最重要的屯田区之一。而且这一时期,河套地区的灌溉事业也极盛一时,其标志就是大型渠道的开挖。

史籍中明确记载开挖的灌溉渠道至少有三条,即陵阳渠、咸应渠、永清渠。这三条渠道,“溉田数百顷至四千八百顷之多,岁收谷四十余万斛。

边防永赖,士马饱腾,自来经营塞北,未能与之京( 竞) 也”,能灌溉数百顷地的渠道,约相当于现在的斗渠; 浇地千顷的,相当于今日的支渠。由此可以看出,当时河套地区的水利灌溉规模还是相当大的。

e)宋至明时期的河套

唐以后,历宋、辽、金、夏,河套地区一直被党项族占据,元明时则成为蒙古族的游牧地,河套地区因“忽夏忽夷,故垦务不振或中断”,该地的渠道亦“因年久失修,亦渐湮没,遗迹无存”,“其地仅为游牧之场,更不知渠务之利矣”。

北宋时期西夏和宋朝南北对峙,河套地区隶属于西夏政权的统治之下。西夏政权在今宁夏境内修建了很多水利设施,现今仍然有迹可循,可是在河套地区的开发却很少,至今未在河套地区发现西夏水利开发的遗迹。

到元代,成吉思汗建立的庞大帝国把欧亚大陆的大部分地区纳入自己的帝国版图之中,河套地区当然尽归蒙古人统治,移民不再是单纯的居住地点的变更,而变成了具有政治性质叛逃。因此元代的移民数量锐减,河套地区变成了蒙古人的游牧地,农业种植完全消失,发展水利事业自不便说。

到明末河套地区为蒙古族所有,已然变为了蒙古的牧场,故“当明清之际,河套荒凉,只有蒙人养马,并无汉人踪迹”。

到清朝,该地区大规模开渠辟地之事再度重现,且延续至今。

二、清代对“河套”地区的开发与屯垦

1、满清政府对开发河套地区的态度和政策——前期官禁私垦,清末官垦

虽然清政府对于河套地区的战略态度及其出台的相应政策曾出现过反复,但其总的趋势是给予扶持。这种政治上的安全保证为河套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

清政府关于招民垦荒的政策态度——从清初命令禁止到渐渐默许、甚至鼓励私垦,再到彻底放开禁令,实行“官垦”

为防止蒙汉民族及蒙古各部之间联合, 清政府在最初曾对蒙古地区实行封禁,严禁开垦蒙地。直到光绪二十七年以后,才由官府出面组织进行开垦。

因此在光绪二十七年( 1901 年) 以前,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均属于私垦,即流入此地的内地农民直接或间接( 通过汉族地商) 向蒙旗王公租种土地进行垦殖,租地时缴一定租金,垦熟后每年向王公贵族或地商纳一定地租,不用向清廷缴纳田赋,是为私垦。

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清廷向内蒙古地区派出了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负责办理绥远和察哈尔各盟旗的垦务,河套地区由此进入官垦阶段。

(一)顺康雍时期———农业经济的再度出现

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是随着内地汉族移民的到来而兴起的

顺康雍时期,清廷官方对蒙古地区已实行封禁政策。

早在顺治十二年(1655年)就颁令内地农民“不得往口外开垦牧地”;
康熙七年(1668年),又下令在山海关、喜峰口等九处边门设关卡稽查, 杜绝农民出口。
“对于汉人私垦蒙荒,极端禁止”。

然而由于当时河套地区的农业尚处初创阶段, 汉族农民人口少且极为分散, 所以封禁令的执行并不严格, 不仅没有阻止汉族人口前往蒙古地区进行开垦, 还使得河套地区的农业在顺、康、雍时期有所发展,“私垦日多”。

早在清军入关之初,该地即已有内地沿边汉族农民前来垦种。当时一些在山西、陕西等地进行抗清斗争的汉族人民在反抗失败后,为了躲避清军的缉捕而北上,来到河套地区“耕稼其中”。

与此同时,北方黄河流域各省,由于受明末长期战乱的蹂躏,社会经济遭到严重摧残,大量农民纷纷破产,并形成了“竟无归所”的流民群。

迫于生计,“于是口内贫民时时有溢出者”,“春出秋归”来河套地区垦荒谋生。河套地区的农业经济再度出现,尽管规模非常小。

此后在康雍时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内地农民继续向河套地区流入,河套地区的移民数量较前有所增加。

这些内地农民多在离蒙旗王府较远的黄河支流岔河沿岸落脚,其中以缠金地( 今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部,约在新华镇、狼山一带) 附近尤为集中。

这时期河套地区仍无农田水利可言,“当时虽有私垦之禁,而春种秋归之习依然,惟仅就河引灌,水渠之利未能大兴”。因此这些农民只能在黄河各支流岔河河水漫过的地方,选择不甚干旱的滩地进行农田垦种,并且有水则种,无水则转徙他处,流动性很大。

而且清廷的政策还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为改变因战乱造成的“口外蒙古穷困, 人不聊生”的窘迫局面, 清政府多次劝导蒙民进行适当的农业开垦, 并鼓励边内汉人到口外开垦地亩。

康熙派原任内阁学士黄茂前往教养蒙古, 并指示:“朕适北巡见敖汉、奈曼等处田地甚佳, 百谷可种, 如种谷多获, 则兴安等处不能耕之人就近贸易贩籴均有裨益, 不须入边买内地粮米, 而米价不至腾贵也”。
清同治版《河曲县志》记载“自康熙三十六年, … …准汉民垦蒙古地, 岁予租籽。”
雍正下令内地灾民可往口外蒙地开垦地亩谋生, 并颁令户部:“为开垦一事, 于百姓最有裨益……嗣后各省, 凡有可垦之处, 听民相度地宜, 自垦自报。地方官不得勒索… …不得阻挠。”

之所以在清初禁止开垦河套不久便又改变态度,有多种原因,满足蒙古贵族的需求是其中之一。

清政府在统一全国过程中, 得力于蒙古骑兵之处甚多, 剽悍的蒙古族骑兵是其常备劲旅。因之, 清政府采取“ 对蒙在备用, 故塞其智而保其力” 的政策 。

它一方面通过“ 联姻亲” 、“ 封王爵” 、“ 厚赏赐” 与蒙古族上层结成政治联盟; 另一方面, 满足蒙古族对粮食、布帛等农产品的需求是清政府为进行征战和巩固它在蒙古地区统治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可是, 清朝政治中心在北京, 为了保证大批官吏、士兵食用,每年要花费很大气力才能从南方运来400万石潜粮, 根本拿不出粮食转运蒙古各地。

尤其在十七世纪下半叶, 清政府不断攻打厄鲁特部, 出征的和驻防在内蒙古的军队都亚需大量军粮, 在内蒙古发展农业, 对军队的钱粮补给比较方便。

因此, 康、雍两朝对蒙古地区的农业生产采取大力提倡和扶持政策。比如诏令理藩院派遣谙熟农业的官员去蒙古“教彼耕种”, 每一两年轮换一次, 包括开垦播种、引河灌田、田间管理、适时收获

“康熙十年(1671年)后口外始行开垦, 皇上多方遣人教之树艺, 又命给之牛、种”。 后来又提出:“边外积谷甚属紧要, 派人到达尔河、呼尔河和席喇穆伦地方耕种, 其籽粒、耒耜、耕牛皆令预备” 。
同年, 当理藩院题奏为帮助归化城地方农业生产, 拟请山西巡抚预备耕牛农具时, 康熙下令:“所用耕牛不必令其帮助, 即于御厂内牛取用……其铁器著支库银制造, 以驿递运”。
康熙三十七年( 1 6 9 8年) 鸟朱穆沁亲王奏请将克勒和朔等地给其属下就食人耕种时, 康熙立即批准: “ 此耕种关系蒙古诸人生计, 若不速遣, 必致经霜失时” 。
同年十二月, 康熙派遣原任内阁学士黄茂前往教养蒙古, 临行指示:“ 蒙古地方多旱少雨, 宜教之引河水灌田, 联于宁夏地方取能引水者数人遣至尔所。朕适北巡见敖汉、奈曼等处田地甚佳, 百谷可种, 如种谷多获, 则兴安等处不能耕之人就近贸易贩宋翟均有神益, 不须入边买内地粮米, 而米价不至腾贵也” 。

清政府对河套地区农业也很关心。深知要发展河套的农业,还是得靠汉人。

康熙三十年( 1 6 9 1年) 晋、陕两省北部荒歉, 清政府鼓励晋、陕农民移居口外发展河套农耕。
次年, 康熙在戎马不空惚之际, 还特地接见鄂尔多斯部蒙古王公, 答应他们的与汉族农民合伙种地的请求: “ 鄂尔多斯贝勒松阿喇布… … 乞发边内汉人与蒙古人一同耕种… … 议覆应俱如所请, 令贝勒松阿喇布及地方官各自约束其人, 勿致争斗。” 由此, 蒙古王公招民垦种, 晋、陕贫民陆续入套谋生。
同年, 当康熙亲率大军取道宁夏西征噶尔丹时“ 内地民人多有随大队而沿兵站大路西入河套, 从此套内地户较前增多”。

汉族农民前来河套, 大体上有三条路线:

第一条是经归化土默特沿黄河西进, 抵乌拉特、达拉特和杭锦旗,以山西人为主;
另一条是从陕北越过长城, 经乌兰木伦、榆林等地尔后入套,主要是陕北人;
第三条是从宁夏渡黄河进人南河东岸,主要来的是甘肃、宁夏农民。

这些来河套的农民, 有携带家眷的, 更多的是“ 春出秋归名日雁行”的单身汉, 也有漂泊不定的渔民。生活虽很贫苦, 但这里地租量比之内地农村显然很低, 因而河套就成为他们谋求生路的地区之一。由于农业尚属初创, 农民人户不多, 故与蒙族牧民杂居, 互通有无, 和睦相处“

到了康熙末年至乾隆年间:

山陕北部贫民由土默特而西, 私向蒙人租地垦种, 而甘省边氓亦复辟殖, 于是伊蒙七旗境内, 凡近黄河、长城处, 所在多有汉人足迹。
榆林、神木等处边口, 越种蒙古闲套地约三四千顷, 岁得粮十万石, 边民获粮, 蒙古得租, 彼此两便”。

这样, 河套地区的农业初步发展起来了。与此同时, 汉族旅蒙商人和手工业者也来到河套,和畜牧业提供的粮食和牲畜、皮毛, 就为手工业和商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但是,清初康、乾年间河套农业虽有所发展, 但修渠灌田之利还未兴起, 负耒持锸的农民终属不多, 畜牧业仍是这里的主要生产部门。


( 二) 乾嘉时期———土地开垦的初步发展

乾隆时河套地区的地理环境向着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方向发展

清初歧分为南北二支的黄河,到乾隆时已改行南道,北河则渐至淤塞,不但淤出大量肥田沃壤,而且还提供了利用河水灌溉农田的可能性,“后套平野面积骤广,而地质肥沃,故道河渠,天成河堰。山陕之民,争相佃种”。

与此同时,随着黄河改道趋势的日益明显以及北河的渐趋淤塞,河套地区的用水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此前,来该地垦荒谋生的汉族农民仅挑择不甚畏旱的地方,播种糊口,尚不知开渠溉田之利。后来他们中的一些渔民看到黄河及其支流“流势缓慢”,洪水漫溢之处,土质肥沃,可以耕种,于是便“于近河处,以桔槔取水浇田,试行种植,大适其利,于是来者日众”,这在清代河套农业开发史上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这个时期另一个变化就是清政府对蒙古地区农业政策的改变, 即从鼓励汉民移居口外发展农业变为推行禁垦政策。乾隆十四年(1749年) 发布禁垦令是这一政策改变的标志。

但是, 且不论乾隆等朝禁垦令由于禁垦与清政府为解决暂时危机的权宜政策( 如“ 借地养民”政策) 相矛盾导致其彻底破产, 仅仅就以事论事而言, 当时推行禁垦令的地方, 乾隆的上谕明确规定只是卓索图、昭乌达两盟各旗和察哈尔八旗。

对河套地区可能是因为这里农业尚属初步发展, 汉族农民既少又极分散, 勿需认真推行蒙汉隔离政策, 况且这里地旷人稀, 土质肥沃, 招民垦耕既可满足鄂尔多斯蒙旗粮食需要, 保证蒙古骑兵为清政府效力, 又可避免康、雍年间因饥懂造成的户口流散, 要清政府“ 遣官往贩” 。

更重要的是乾隆二十年(1755年) 清朝正用兵西北, 连年不断的战争急需军粮驼马, 而在河套地区发展农业, 保证西进军旅通路军粮充足, 就对支持这场战争极为有利。正因为如此, 杭锦、达拉特两旗才出现“ 自( 黄) 河南徙以后, 地愈广衍, 山陕人民争趋佃种”的局面。

此后,不仅达拉特、杭锦两旗所属土地被大批内地农民垦荒耕种,而且连乌拉特三公旗也于乾隆三十年( 1765 年) 即将黄河沿岸牧地私租给内地农民耕种。乾隆五十七年,又允许佃种五年。

所以清政府在乾隆年间对内蒙古地区推行的禁垦政策, 由于其政治的军事的种种原因, 非但没有影响河套地区农业发展, 相反, 它却在禁垦声中有了新的扩大。

随着冲破封禁私自流入河套地区的内地汉族农民的日益增多和土地开垦的发展,河套地区的统治机构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清廷为了加强对其地汉民的统治,于乾隆八年,将河套地区改隶于萨拉齐厅,归其遥制。这说明此时河套地区的汉族农民已有一定的数量。

乾隆以后,旅蒙商人也开始进驻河套。这些来河套做生意的,多系毗邻的河北、山西、陕西等省的商人,起初多以包头为据点,在河套开设商号,后来有的旅蒙商就在河套定居经营,逐渐发展成为很强大的商业高利贷势力,并与蒙旗王公等上层势力结合起来,开始投资租种和分佃土地。

这些挟带着大量商业资本的旅蒙商的到来,为日后河套地区水利建设的兴起与发展创造了条件。

于是在道光时期,河套地区再度出现了农田水利工程,这使得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真正获得了快速发展。

( 三) 道光至清末放垦之前———土地开垦的快速发展

道光年间可以说是清代以来河套地区兴修灌溉渠道的起点

尤其是在道光二十年(1840年)的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外遭资本主义势力人侵, 内有土地兼并的加剧, 中国内地农业危机日趋严重。可是, 河套地区情况却迥然不同。

鸦片战争的直接后果之一是割地赔款和鸦片贸易日益扩大, 从而造成中国白银外流越来越严重。

清政府为了解救因白银外流、赔款和镇压农民起义造成的财政困难, 对全国各族人民加紧经济掠夺, 在内蒙古西部则是加重租赋剥削。

这就使归化土默特及大青山后地区蒙汉人民因受不了日益加重的租赋负担, 纷纷弃地逃亡,尤其荒年歉岁, 农民弃地逃亡现象更加严重。

归化土默特农民逃亡大致是向北、向西。向北, 即逃向大青山后的四子王、茂明安等旗南端, 向西, 即来乌拉特, 达拉特和杭锦旗租地垦荒。

一批批具有生产经验的农民逃来河套, 势必给河套农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另一方面, 早在康、乾之际来到河套缠金一带设立商号的旅蒙商, 在与蒙旗贸易中以不等价交换大发其财, 尤以粮食贸易获利甚大。河套地处蒙旗, 北通外蒙由间, 是旅蒙商业南北通道, 因而地商极欲扩大粮食贸易。

但是, 当时河套当地产粮不多, 从甘肃、宁夏输人, 又相距甚远, 运输困难。旅蒙商在河套经商日久, 虽也筑坝护苗扩大垦耕, 但未能博渠引水所种地亩终属有限, 亟想在居住近处发展河水灌田。

河套农业发展客观规律作用, 使某些地商和农民逐渐认识到:要扩大耕地面积, 最捷便办法就是利用黄河支流天然河道修建人工渠道引水灌田。

要做到这一点, 必须租到大片土地, 投人资金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 能集中这两种条件于一身的只有地商。

道光年间, 达拉特和乌拉特前旗同地商、农民居地较近, 接触日多, 这里又早有汉农垦种, 因之, 缠金地方首先出现人工渠道是历史的必然。当然, 这种必然是通过偶然性实现的。

道光五年( 1825 年) ,旅蒙商甄玉、魏羊利用原有天然河流刚目河开挖了清代河套地区最早的一条人工干渠———缠金渠( 后改名为永济渠)

缠金渠的修建,使河套农田水利由过去依靠天然河水漫地和筑坝挡水一跃变为人工修渠浇地,由单纯的靠天吃饭变为人力控制自然。

“由于在后套地方开通渠道,实行灌溉农业,对于缺雨地带的农业发展贡献很大,更促使春来秋去的季节性农民定居下来,从而拉启了清代以来河套移民与开垦土地高潮的帏幕。

缠金地由此成为清代河套平原上除乌拉河以外第二个新辟的垦荒开发区域。以致到道光八年,清廷下特旨: 开放河套缠金地,给地商耕种5年,并令达拉特旗、杭锦旗也将所属河套地节次开垦。

道光十四年以后,河套地区已呈现出“相沿部文而承种者有之,由台吉私放者有之,由各庙喇嘛公放者有之。开垦颇多,产粮亦盛的景象。

此后,随着道光三十年乌加河的淤断以及洪水涌流而下形成许多天然小河岔流等自然条件的变化,河套地区渠道的开挖变得十分有利,“数百里间极易开渠,足资浸灌”。

再加上河套地区凡河水所过之处,尽成膏腴。在此种地,有非常好的收获。这些都极大地刺激了河套地商开挖渠道以获厚利的积极性,“凡来套种地者,甫经得地,先议开渠,支别派分,各私所有”,

于是继道光时开挖缠金渠之后,咸丰年间,众地商又集资开挖了合少公中渠、长济渠、刚济渠。

随着来河套开渠种地的地商和农民逐渐地增多以及渠道的大量开挖,河套地区在道咸年间出现了农民“愈聚愈众,开渠垦地,几同秦晋”的“极盛”局面。

缠金地一带逐渐形成了以48家商号为中心的48个村落,每个村落各开田地数十顷至数百顷不等,包租蒙旗垦地连阡接垄,其中仅缠金渠一渠每年就可灌地三四千顷,收获的粮食高达数十万石。

不仅缠金地如此,就连乌拉特三公旗到咸丰三年( 1853) 时,也已陆续私租地亩数十处,每处宽长百十里或数十里。当时整个河套地区垦殖规模之宏伟,由此或可窥见一斑。

同治以后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迎来了它的鼎盛时期

由于当时众多地商或独力,或集资共股,竞相开渠,“凡来套种地者,甫经得地,先议开渠,去别派分,各私所有,往往一渠所成时,或需至数十年,款或糜至十余万,父子相代,亲友共营,而已成之渠又每岁深刷其身,厚增其背,其流动充满而洊至溉田千百顷者,良非易也”。

就是在这样“父子相代,亲友共营”的努力下,河套地区在贻谷放垦前共有大小干渠56 条,并最终整合成以永济渠、刚济渠、丰济渠、沙河渠、义和渠、通济渠、长济渠以及塔布渠等八大干渠为骨干的渠系网,总长度为1543 里,共有支渠316 道,灌溉面积达1 万多顷,这些干渠大者灌溉千顷以上,小者灌溉几十顷至百顷以上。农业耕作环境的改善,无疑扩大了对外来人口的引力场和容纳度。

由于以上诸种因素,河套地区在光绪时期迎来了它开渠辟地的高潮。当时杭盖地东西320 多里,南北70 - 80 里之内,到贻谷放垦前,私垦的土地已经过半,鳞次栉比,在此耕种的农民尤多于其他各处。

可以说,至此,河套地区的灌溉农业已初具规模,并呈现出“晋、秦、燕、豫贫民争趋之,日操畚锸者常数万人,岁获粱谷至巨万,馈送口内不可胜计。茫茫荒野,至是乃村落云屯,富庶过于府县”的繁荣景象。

总之,这时期的水利设施修建及灌溉农业的发展,多是民间地商和广大百姓自发进行的,商业资本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而清政府本身几乎没起到什么作用。

除了上述所说的干渠外, 清代地商开挖的小干渠较大的还有23 道, 千渠长度加起来有9 0 多里, 灌溉面积近2000顷,这些小干渠, 清末贻谷办垦时一度收归官有, 后因无力经营, 除八大干渠外, 这些小干渠又退还给地商私人经营了。

由于土质膏腆, 水源充足, 地商投入大量资金开挖管理, 经过晋、陕、甘、宁、冀、鲁、豫等省各族贫苦农民的辛勤劳动, 从鸦片战争后到清朝垮台的六七十年间, 河套地区逐渐成为内蒙古西部的大粮仓。它不仅满足当地蒙汉各族人民需要, 更有大批粮食运销包头和外蒙等地, 对推动内蒙古西部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 四) 清末放垦后的土地开垦

由于清末中国北部边疆危机的日益严重以及清王朝财政的日形短绌,在朝臣外官的多次奏请以及时人舆论的普遍呼吁下,清廷于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下诏放垦山西口外蒙古牧地,任命贻谷为蒙旗垦务督办大臣,主持绥远及察哈尔地区的垦务,从而揭开了清末全面官垦的序幕。

贻谷办理西盟垦务,主要是在河套地区,因为“伊克昭盟杭锦、达拉特两旗与乌兰察布盟乌拉特西公旗所报地亩皆座落后套”,可以说该地区是西盟垦务中的精华所在。在光绪三十二年之前,河套地区的土地放垦主要是在杭锦旗和达拉特旗。

光绪三十年,经勘验,最终确定杭锦旗的放垦范围是: 东至达拉特旗地界,西至王文善旧渠,北至达拉特旗地界,南至黄河,东西长二百三四十里,南北宽十几里至九十里不等,边宽中窄,约有耕地1000 余顷。

同年十二月,继报垦中、东两巴噶地之后,杭锦旗又报垦了王文善渠以西、黄土拉亥河以东的西巴噶地的数千顷土地。

实际勘收的范围是: 东至蓝锁渠,西至黄土拉亥河,南至黄河,北至达拉特旗地界,东西宽五至三十里不等,南北长九十余里,约有耕地五六百顷。

这样杭锦旗黄河以北的河套地方大部分被报垦,其中报垦地内的召庙香火地,由垦务局按召庙规模大小分别划留。

到光绪三十一年二月,贻谷正式提出杭锦旗报垦地押荒与岁租征收与分配章程。至此,杭锦旗的土地报垦告一段落。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贻谷派人勘收达拉特旗指交的四成地。

二十九年三月,四成地全部丈量完竣,经实地丈量,原报垦土地2000 顷内除沙碱、道路各项不能耕种外,实收净地1235 顷,尚少765 顷,贻谷令达旗再指交地,以补齐2000 顷之数。后达旗从河套长胜渠渠口一带土地中补交了1420 顷净地,因该地是补四成地之不足部分,所以称其为四成补地。四成地位于萨拉齐厅境内,四成补地则完全在河套地区。

此外,达拉特旗还报垦了长胜渠与缠金地等地段的永租地。此后不久,垦务局便选派员司到河套大有公、缠金、蒙格兔、隆兴长与黄恼楼等处分设局所,勘丈了这些地段上的土地。

此外,乌拉特西、中、东三公旗也于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将所属河套地区的什拉胡鲁素、红门兔等地报垦,河套地区的土地放垦就此告一段落。

这些土地报垦后,主要是由西路垦务公司承领转放。杭锦旗和达拉特旗等将土地报垦后,垦务公司先向垦务局承领土地,按等则交纳押荒银,然后再把承领来的土地转售、转租给诸多大大小小的地户,从中坐收地价。

2、河套地区人口的变化——内地人口大规模移居套内

清政府的态度及政策实施所导致的直观效果是, 内地人口大规模移居套内开垦土地并进行相关商业贸易, 这些人口便随之以多种身份成为河套地区资本运作的直接主体。需要强调的是, 内地人地之间矛盾加剧是清政府积极发展河套农业的客观原因。

明末清初杨履园说:“百亩之土, 可养二、三十人。” 即平均每人3.3 至5 亩, 方能维持生计。
乾隆末洪亮吉言:“一岁一人之食, 约得四亩, 十口之家, 即领四十亩矣。”
杨、洪二人估计相一致的地方就是“平均每人约4亩地, 可得生计”。

可见, 中国传统社会末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约需要4亩耕地才能使一个劳动人口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然而, 清代前期耕地数字与人口能够同步增长, 但进入中期以后, 耕地的增长陷于停滞状态, 远远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人口需求。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据梁方仲先生推算,:

乾隆十八年(1753年),全国人口102, 750, 000人, 民田708, 114, 288亩,人均占有耕地6.89亩;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 人口为209, 839, 546人, 耕地是741, 449, 550亩,人均耕地3.53亩。

结合上表可以看出, 从乾隆年间开始, 全国人均耕地逐渐下降, 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时, 已经较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的最高人均地亩数下降了约70%, 其具体数值远远低于4亩的最低标准。这种人均耕地面积减少所带来的巨大压力迫使内地人口逐渐向地旷人稀的蒙古地区扩散。

康熙三十年(1691年), 晋陕两省北部荒歉, 清政府鼓励晋陕农民移居口外发展河套农耕。次年, 康熙在戎马倥偬之际, 特地接见鄂尔多斯蒙古王公, 答应他们与汉族农民合伙种地的请求:“鄂尔多斯贝勒松阿喇布……乞发边内汉人与蒙古人一同耕种……议覆应俱如所请。”

由此, 蒙古王公招民垦种, 晋陕贫民陆续入套谋生。当康熙亲率大军取道宁夏第三次征讨噶尔丹时,“内地民人多有随大队而沿兵站大路西入河套, 从此套内地户较前增多”。

由此而来, 五原县内“全县人口, 定居者为三分之二, 流动者(春来秋去)为三分之一。汉人居多数, 多由晋西北、陕北及山东、河北等地而来。”

“清水河厅所辖之属原后蒙古草地, 人无土著, 所有居民皆由口内附近边墙隣封各州县, 招徕开垦, 而来大率偏关、平鲁两县人居多。”

河套地区杭锦、达拉特旗也出现了“地愈广衍, 山陕人民争趋佃种” 的状况。

此外, 山西祁县乔氏于乾隆初年为供应驻军粮秣, 在包头(原属土默特旗)开设草料铺, 经营豆腐制品、日用杂货, 供应当地蒙汉居民生活用品。经过近二百年的发展, 乔氏“复字号”已成为包头地区首屈一指的钱庄和当铺, 并留下了“先有复盛公, 后有包头城”的美誉。可以说, 正是由于内地商人在河套地区所进行的商业活动加快了当地的粮食商品化发展, 也推动了其城镇化的进程, 这就进一步促使河套地区吸引更为广泛的内地民人踊跃前往。

由此可见, 正是在自然环境和政策环境双重保证的前提下, 伴随内地大量人口移居套内, 河套地区才逐渐发挥其地利优势, 社会分工不断扩大和深化, 并使具有媒介职能的商业资本有了不断积累的机会, 从而为河套地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空间。

所以清代河套地区人口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人口的增长,清代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批汉民涌入蒙地,使河套地区人口数量激增。

清末蒙地放垦一改以前的蒙旗“私招私垦”,将蒙地开放纳入了官为丈放一途,标志着清朝蒙地政策的根本性转变,由内地通向口外的大门被彻底打开了。从此,汉族北出塞上再无禁令,大大加快了移民进程的速度。

自开办垦务后,浚渠开地,谋生之路日广,该客民等或携亲属,或约乡朋,襁负而来……约计每岁入境之数……三四千人。
其中仅从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下旬到二月中旬,直鲁豫等几省农民“日或二三百人,或四五百人,结伴成群……赴套以自求口食……考之入境者,已在二万以上,而项背相望络绎于道者,方兴未艾……为历年所未有”。

随着口内农民赴后套者以“数万计”的高速增长,清廷于光绪二十九年四月,以河套地区“垦地日广,人民日多”等理由,将该地从萨拉齐厅分析出来,另设五原厅,专门管理伊克昭盟之达拉特旗、杭锦旗,乌兰察布盟之乌拉特中、东、西三旗的汉族农民村落。人口规模历来就是府厅州县设置必备的依据,而河套地区从开禁到设厅,仅短短一年半时间,其人口数量就已达到了设置行政区的标准,固然此前人口即不少,但从中也可想见当时内地人民大量来此的情景。

据《五原厅志稿》记载,到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年) ,五原厅所属河套地区8 乡259 个村庄,正式登记注册的常住人口已有5970 户,达27749 口。

进入民国之后,根据《绥远省农业调查》中的统计,民国时河套地区的农户比重分别为: 安北设治局的农户占总户数的80%、五原县的农户占总户数的85%、临河县的农户占总户数的85%。

通过这一数据可以发现,至少在清末时,河套地区的农户就已占据了绝对优势,远远超出了蒙古族人口。

到1931 年,据时人调查,整个河套地区共有人口24030户,133267口。

其中,五原县有4881户,53688 口;临河县有14850 户, 56780口; 安北设治局有4, 299 户,22799口。

3、河套地区耕地数量的变化

对于清中前期河套地区土地开垦数量的统计,在史料中并无明确提及,多是论述内地汉人进入河套地区开垦之情形,如康熙三十年( 1691年) ,山、陕北部发生严重灾荒,清廷为缓和社会矛盾和保证清军西征准噶尔部时的粮草供应,鼓励这些地区的灾民移居口外发展河套农耕。

于是“在康熙时代,为了军事的目的奖励开垦,由中国本部( 内地) 来的汉族农民进入此地区( 河套地区)”。

对于河套地区土地开垦数字的调查、统计等多在清后期,也即光绪朝之后,但建立在前期所开垦土地基础之上的继续土地开垦及土地数字的调查,也基本上涵盖了终清一代河套地区土地开垦的情况。

光绪二十八年贻谷到任后,在归化城先后设立了垦务大臣行辕、行辕文案处、收支处和督办蒙旗垦务总局,并在各处设立了丰镇宁远垦务分局、察哈尔左翼垦务总局、乌伊两盟垦务局以及各旗垦务分局等,并组建了西路垦务公司,负责放垦事宜。

关于西路垦务公司放地亩数的具体情况,可参阅以下各表:

垦务公司主要包揽承领大片新报垦的荒地,对于小片的历年私垦地,则是由垦务局重新丈放,如果与原报地相符,地户交纳完押荒银即可继续耕种,交不起的则将地收回转售。到了清末,河套大部分地区的土地已被开垦,进入民国后河套地区的放垦地已呈现为插画式的分布状况,如下图所示。

4、开发河套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随着清代以来河套地区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土地的大肆开垦及破坏,河套地区的环境问题也随之出现,自然灾害也随之频繁与剧烈。

随着河套地区农田的开辟、水利的兴修以及引黄灌溉的发展,河套地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生态环境危机,主要表现为土壤盐渍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其根本原因还是河套农民对农田灌溉的不得法。


三、个人理解和看法

1、在秦汉以来,所谓的“河南地”(河套南部),也即今天的鄂尔多斯地区自然环境就不好,干旱少雨,且缺乏灌溉条件,难以屯田,但是河套北部的“北假中”却土壤肥沃,有很好的灌溉条件,极适合垦种。这跟明清以至现在并没有什么区别,看来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远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大,沙地就是沙地,两千年前的自然环境就很恶劣,主父偃言“朔方地肥饶”,但在评价蒙恬攻取的“河南地”时又说“地固泽卤,不生五谷”,所以汉武帝只是在“河南地”北部和北假中创置朔方郡,“河南地”南部并无新的郡县设置。

2、开发河套的关键还是在于人口,而且要是汉人人口,明初因为人口不足,不存在什么人地矛盾,自然无人愿意去河套开垦田地。而到了清朝时候,人口过多,人均耕地面积大幅下降,汉人不得不外出谋取生路,所以即使是满清政府下了禁令,也挡不住汉人开发河套的热情。

3、河套的农业之所以在元明时期衰落,根子还是在蒙古人那里,蒙古人并不擅长种地,只是将河套作为了放牧的地方,唐宋时期原本的水利设施也荒废了。俺答时期在河套搞屯田,一样还是要依靠汉人,到了清朝时,汉人大量涌入,河套农业便又兴盛起来。

4、明朝政府一直缺乏直接统治漠南、河套的动力,它压根就没有打算去开发河套,我觉得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明朝没去经营漠南,也拿蒙古没办法的原因,之所以会这样,一个原因可能就是都城不在长安,秦汉时期开发河套,建云中、朔方、九原等郡县,就是强制迁徙百姓过去的,政治中心的关陇离河套太近,若不控制在手太不安全。

5、清朝开发河套,根本原因还是人口压力,逼着它不得不去河套搞屯田,一是要供应蒙古,二是战争时供应军队,而且在绝大多数时间官方都没主动去屯田,而是有民间的百姓和商人自发去做的,连水利设施都是商人出钱修的。

6、清朝提供的最大帮助就是保持国家统一,蒙古和中原不再发生战争,于是汉人为生活所迫,就开始自发迁徙屯田了,禁令(其实也不严)也挡不住。

7、就清朝时期对河套的开发及取得的成果来看,河套地区(主要是前套)搞屯田其实大有可为,能养活很多人口,北方数省的汉人百姓都争相向河套迁徙。


参考资料:

肖珺,肖爱玲《秦汉时期“河南地”与“新秦中”地域范围考辨》

潘慧《清代河套地区的农业开发》

陶继波,崔思朋《清代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及与环境变迁关系研究》

张植华《清代河套地区农业及农田水利概况初探》

哀明全《清代河套农田水利发展述略》

燕红忠,丰若非《试析清代河套地区农田水利发展过程中的资本问题》

韩昭庆《明代毛乌素沙地变迁及其与周边地区垦殖的关系》

张小永《明代河套地区汉蒙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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