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美国大律所的趋势来谈一下这个问题,当然因为年龄和经验的限制更多的是从观察者和理论的角度来谈一下。
在08年金融危机之前很多大律所是不需要考虑“商务拓展”这个问题,虽然大家都有自己的marketing department(然后在金融危机的时候最先被裁掉),但是一般合作的大公司都会带来源源不断的业务。但是金融危机以后客户和律师之间的权力转换,客户开始仔细研究律师为什么收费那么贵,同时也开始货比三家,导致很多合伙人发现要把律所作为正常的business来运转,要出去接活儿而不是坐吃山空。
最先对自己的律师进行培训的是Bryan Cave,他们最早的项目是一个高级合伙人每个月和一个初级合伙人吃饭教他们如何做商务拓展认识更多的客户,随后这个项目慢慢壮大覆盖了律所里面的高年级律师。
现在美国很多律所都有类似的培训项目,比如我们公司每年会把三年级以上律师送到某著名商学院培训一周,一直持续三年,在里面学习为律师量身定做的管理和商务拓展方向的课程。
感觉是非常有必要而且效果显著的。因为即使你不能成为律所的rainmaker也应该至少有自己的固定业务,不然的话会让自己在律所非常没有地位也很容易失业。而这对律所来说也是一个双赢的政策。
教授上课讲述了真实的“社恐患者如何开展商务拓展”故事。某所合伙人觉得自己没法做商务拓展因为自己单纯的不喜欢人类。某日他妻子带着他去社交,他忍无可忍独自跑到小花园里静一静,过一会儿来了另一个忍无可忍的老哥,于是他们开始吐槽这种社交场合太可怕了。从此以后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位老哥给合伙人每年都带来了一百万美金的生意。
最后讲到商务拓展,Bryan Cave的合伙人推荐的居然是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我还蛮惊讶的... 在此之前我也一直以为卡耐基的书是地摊鸡汤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