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你别说,还真有。
岳飞当年被判的罪名有一条是“指斥乘舆”,就是说骂皇帝。据说是这么说的——
“国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
宋高宗退位时,对臣僚说了一句真心话。
“朕在位,失德甚多,更赖卿等掩覆。”
这家伙死前还是死要面子,不肯为岳飞平反,但是心底了估计还是知道好歹的。
顺便说一句,“指斥”这个罪名在宋高宗朝真的算不了什么大的罪名。岳飞案预示着绍兴党禁的开始,这之前秦桧被质问时还会尴尬地回答“莫须有”,之后随着迫害大臣的经验越来越丰富,他罗织出的因言获罪的罪名就越来越多了。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