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理解也不理解。
十几、二十年前左右,我还在大学里混日子。那时候也没啥智能手机,晚上熄灯后,要么睡要么就是听收音机。忘了是北京广播电台的那个频道了,节目之间有段音频片花,大致是这样的:古典的北京,“一句京剧唱腔”,现代的北京,“几句英文词儿的Rap”。好像还有几个排比句,不大记得了。
相信网友们都看出来了,问题还是在于“现代的北京”。它赤裸裸的向包括我在内的听众传递了这样的文化现代观——西方的、流行的。
也因此,网上对文科生的那种模糊的偏见我也有。你想,这些专门从事文化传播行业的人尚且如此,既不打算创造、也不打算引领,既没文化,也没有志气。
所以,我在网上碰到那些鄙视理科生没文化的观点时,我都轻轻翻过页面。毕竟,对于一个搞技术的人来说,如果鄙视我们的人能创造出有吸引力的文化作品,咱也是乐观其成呀!
这就是我不能理解的地方,按理说,文化的创造者理应在未知的、未曾到过的地方探寻不一样的可能性,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在陈旧的、充满偏见的形式上展现自己的文化品味,看起来就像是几年前有人搞出来的比基尼京剧。
不过,实事求是的说,这种文化心理简直不要太普遍,这也不只是文化领域的问题。你看,我们搞个篮球真人秀,现场DJ都要用飙英语的方式烘托气氛。这早就是大众心理了。
所以我说,这又是能理解的。说白了,这是文化落后这个基本事实的果,而不是因。
女员工的工作就是陪酒,对不对,这女员工也门清。不去呢?不去就开除你,对不对。所以,出差了,陪酒了,有高兴有不高兴。
和一个年轻欧巴出差,那女的得乐死,和一个老头子出差,那得愁死。不管是乐还是愁,该去就得去,所以这个女员工门清。公款大吃大喝,多好啊,也爱喝,就喝多了,酒喝多了肯定醉,对不对,这是常识。
就是进了四次房间,那是领导关心,不进去看看万一喝死了怎么办?至于猥亵强奸,那就看有没有证据了,没有证据不能诬陷。喝酒喝多了就自己脱光了,内衣喝丢了也正常,我喝酒把鞋都喝丢了,难道也是别人偷的?
我找你陪客户喝酒你去不去?当然不去,那她为什么就去?我劝你酒你喝不喝?当然不能喝,她为什么喝?就是自己愿意,自己喝断片,就只能怪自己,一句话:法律判。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