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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医你都见过哪些令人窒息的尸体?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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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部分图片,慈悲心太深请自动离开,我自己看了心都难受。

下海前是xxxxxxxxx,常年第一现场,有好多照片。。。目前找到一个冻死的


1.冬天的早晨,还没下夜班人家报警说有人躺在路边,我们去了一看,已经没气儿了。




2.来个印象极深的,某小区报警说修理工掉污水井里了,咱们就赶快过去并且协调了119,120。过去一看,物业经理英勇无畏的下去救人,也栽里了。消防队一来,放个气瓶先把污水井里的沼气炸散,再下去给两个人背上来(在此给消防兄弟们一万个赞 )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具尸体,身上全是污物。从此深刻体会不能胡乱莽。回老家后补图。

3.某小区,刚考上银行的姑娘,好像是搞错什么了,被主管要求写保证书(后该姑娘被证实有抑郁症)。20楼跳了,早晨家人才发现,到达战场,麻婆豆腐我不多说。后续好像该分行从上到下全撸。这个没有图,当时心里太震撼。

4.银行姑娘跳楼第四天,又是值班,同小区相隔两栋楼,某实权大局副局长跳了,原因不是大家想的贪污受贿,而是自尊心太强,这次没提上去,年龄又大了觉得自己没机会了。也是头着地麻婆豆腐,这个太敏感不能上图。

5.某社会人,溜冰,后来问同时吸毒人员得知溜大了以为自己是小鸟,开窗户飞出去了!麻婆豆腐。

想起来再更




6. 手足口病爆发那年,一孩子得了手足口病,父母离异,因为掏医药费扯皮,导致送到到医院孩子已经不行了。死在了医院,这时家属牛逼了,要钱,医院门口搭灵棚,烧纸。年轻的我比较莽,一盆水给火盆浇灭了,惹大祸了。。。。。孩子是真可怜,浑身都变色了,死了之后在医院病床上呆了好几天家属不让去火葬场,最后用些手段送进火葬场等第二天火化,因为闯祸了我被支到火葬场守了一晚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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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玻璃骨肉

某青年在其舅舅的玻璃厂上班。场内管理不善,经常有大量玻璃倾斜堆放。某日青年走过堆放处时,几十上百片的大块玻璃忽然倾倒,只一瞬间就把人连骨带肉砸成一摊不超过半公分的肉泥。现场大致是无数压扁的“骨肉相连”压在大块玻璃碎片下。

我后来大概3年没碰骨肉相连。


二:血色履带

几个熊孩子调皮,爱扒车玩。一日一辆大型履带瓦子车路过,就有个小调皮跳上去扒住挂在侧面,还没开心多久,不知是裤子还是鞋子带着人一下卷进了履带。恰巧瓦子车噪音大,司机也没看后视镜,就这么一直往前开。鲜血混着变形的残肢断臂撒了一路。最后被后面人拦住,瓦子车才停下。

相信我,恐怖片都不敢拍这种场面。


三:人肉模型

你们见过金属板运输么?

一日一辆小型货车,130那种,拉着金属板进隧道。由于面积过大的原因,很多金属板并不是一张张堆叠起来的:他们被像卫生纸一样的卷起来,然后用特制的金属绳捆住。

也许是没捆牢,也许是金属丝断裂,隧道中的大量金属板,失去束缚恢复原状的一瞬间就把130的车头砸扁,把人砸向了下面的发动机上。尸体是被一点一点扣出来的:上面是金属板,下面是发动机和内部结构,司机仿佛变成了某种材料、被两个模具压合在里面。

现场就是尸体看起来被“加工” 成了方棱四角的复杂工业模块。规则的让人不寒而栗。


祝大家运气满满,远离世界的恶意。


以下是修改补充:

评论里有说穷死不拉卷,饿死不拉管。金属卷说过了,那么管是什么?

地下埋的部分管道,里面是金属粗管,外面是混凝土包裹层,总体直径只比成年人低一些。重量非常大。拉管的货车师傅急刹车就可能导致这种巨型管道轻易的碾压扁车头。考虑到前面讲过某货车师傅的事了,我们换个路边的行人说一说这种事故的场面。

四:面人

有个姑娘晚饭后在路边散步。路边有那种巨型管道,本来都是用水泥砖垫好的。结果有个管子在姑娘路过时忽然开始滚动。姑娘听到声音回头的时候就被从脚开始压住了。巨型管道轻而易举伴随着噗嗤噗嗤的声音就碾了过去。

前面没写细节,没让大家感同身受,这次写的详细些。

形象讲,就是人是面,管子是擀面杖。滚动的瞬间人开始被压爆,撕裂的皮肤中喷溅出血肉。随着管子的滚动。从脚开始,一寸寸顶着断裂的骨头和骨渣向前推进。骨头刺破肌肉,刺破内脏,刺破胸腔,直到从下颚处刺穿大脑后与头骨一起爆裂。期间皮肤与血肉混合在一起变成长长的面片,内脏像一个个气球一样被挤压爆裂发出砰砰的低响。运气好的管子滚得快,没几秒就结束痛苦。运气差点管子缓慢的碾压过来....运气最差的大概就是碾了一半停住不碾了......

那样的话都是把下半身的碎骨,筋肉和鲜血的大部分压进上半身.....根本不用抢救的....十死无生,上半身就好像被吹起来的通红气球。

一般被碾后,会变成长达3-4米面片。

大家记得千万远离巨型管道,无论是开车还是行走,千万别走正在埋管子的路。这种事故时有发生。


4.4号,上海同济路高架,一辆出租车恶意变道接急刹,导致后面两辆拉钢管的大货车急刹车后驾驶室被钢管碾压推平。两位司机目前还在抢救中。


user avatar   wang-hao-17-43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因为车田之意不在技!


他的目的可能不单用拳形容招式类型,我想更多的是在表达庐山本身的霸气。庐山升龙霸在圣斗士的所有必杀中,其实是很特别的。


一览圣斗士所有必杀技,名称里带有拳字的屈指可数。仅限原著的话就星矢和魔铃,暗黑天马,撒加,加隆和一辉的幻拳系。即便算上动画版的原创,也少得可怜。


闪电光速拳,钻石星尘拳之类的都是中文翻译的名字,原本可没有拳字表述。


这些必杀技中,庐山龙派那就更是稀有中的稀有。因为这是唯一用地名来命名,圣界独一无二的必杀系。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壮丽的庐山大瀑布,或许只有这个霸字,方能体现出它的宏伟。


在这五个人当中,紫龙的修行环境算得上是非常优越的了。不用忍受死亡皇后岛,仙女岛和东西伯利亚那种鬼天气,也不用像星矢那样成天遭一群欧洲人翻白眼儿。


但紫龙获得圣衣的条件并不轻松,理论上说是最难也不为过。让瀑布逆流是何概念,尤其是如此宏伟的大瀑布。这可是打破宇宙定律的行为,忍一忍就过了是明显行不通的。


而在紫龙打出决定性的一击时,也并没有什么燃烧小宇宙之类的描写。反倒是通过童虎在旁边讲述着李白的诗咋咋地,貌似是在提醒紫龙面对的是何等雄伟之物。


以上的种种迹象,都无疑是在大大的高捧庐山瀑布之壮景,而霸字就是为庐山而生。所以庐山升龙霸不仅是必杀,也是对庐山本身的一种赞美,用拳就显得格局小了。


再换个角度看吧,其实从发音上也能知道霸与拳有着明显的优劣。日语发霸的音时,嘴大张成「阿」型。反之发拳的音时,最后嘴得闭上发出「嗯」的音。


要知道这搭配的是升龙这个词。可以对比下街霸中升龙拳的呐喊,升龙是上升音调,而最后的拳发音要闭嘴,音调有个下降趋势。


升龙霸就不一样了,霸的「阿」音可迎合勾拳轨迹持续上升,发声与姿势同步,哪一种更有气势,更有劲儿,就不言而喻了吧。所以升龙霸始终比流星拳吼得给有力。


任何武打片中都会听到,哈,哈,哈,不会有人在过招时发出嗯,嗯,嗯的音。


突然还想到个类似的,机战 OG 系的修罗众的福尔康(爱称)的最终必杀。


他的一般招数命名九成以上都是拳。但神化后的最终必杀,最后是上升多段乱击,并且打斗极为华丽。此时的招式名没有定义为拳,而用的是破,真覇…猛撃烈…破……


破的日语发音口型与霸一样是「阿」,并且前面的烈字有一个促音,呐喊时会给人一种蓄力攻击的感觉,听着就霸气。


为必杀取名其实挺考验品味的,要的不单是华丽。不但要朗朗上口,呐喊时最好能配合动作达到统一,才能效果最大化。


话说回来,车田如果不是为了想要彰显庐山的霸气,那升龙霸完全不用如此命名,这与其他招式不统一。平白无故就这招用地名,难道不觉得很特殊么。


触龙之逆鳞,受龙之天罚,诸如逆鳞升龙霸之类的名称,个人觉得也并不是不可行。非要用地名,只能是有其他目的。


至于是否如此,就只有车田自己才知道了。


一个小窍门:

用中文吼必杀千万别用普通话,得用那些不需翘舌,不分前后鼻音的方言最佳。比如川渝方言就是不错的选择,不信可以试试。


至于为什么,请参照以下回答:


user avatar   jiang-xiao-mao-a 网友的相关建议: 
      

预防小儿麻痹症的 糖丸!

太好吃了!当时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排队吃药,我一边乖乖站队一边奇怪为啥没人哭,后来到我了,吃了一颗,哇(๑ŐдŐ)b!好好吃!

当年年少无知的我还以为从此一天吃一颗……然后希望破灭……>_<


user avatar   aimuangry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现在来谈赢家还为时过早,因为几个能决定战后格局的重要因素还无法确定。但有两点可以基本确定了:这场战争没三个月无法结束,北约方面不会派兵直接干涉。所以从这两点来看,欧佩克等能源输出国(除了俄罗斯)将肯定是赢家;同时国际资本将向美国回流,美联储终于有了加息的物质基础。

至于未来的国际政治秩序和金融格局等都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甚至俄罗斯过两年熬到懂王上台后咸鱼翻身也不是没可能。唯一可以确定被严重打击的就是现有国际秩序将会礼崩乐坏,我们又要回到霍布斯丛林了。


user avatar   woooow-52-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

没看过《少年的你》,仅从小说构成层面对“融梗抄袭”进行一个质疑。

简而言之,我不认为“融梗”可以作为抄袭判定的理由。如果要判定抄袭,大概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证明。

或者说,要么直接讲这本小说抄袭,要么就是没有抄袭,融梗不应该介于其中的一个中间状态被使用。

以下是本文内容纲要,用以方便各位迅速定位:

一、“梗”的存在在小说构成中占据什么样的位置?

二、“梗”的雷同现象出现的可能性。

三、有关“融梗”是否构成抄袭的个人看法。

四、有关抄袭判定的个人意见。


一、小说构成


一般来说,在进行写作前总要进行规划。

由于写作过程中的许多突发情况不能预测,为了保证作品整体不至于因受到干扰而失去控制,作者一般会做一些约束准备,一方面对必要素材进行积累,另一方面对小说框架进行构建。

当然,也不排除一部分作者会在完全不进行准备的情况下进行写作。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完成度视作者的能力情况而定。一部分作者可以做到横跨几万字埋设伏笔,而我超过两千字就得写具体纲要。这种对小说控制力的差别普遍存在,不过我在这里做一个假设:

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的作品控制力要比没有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强。


那么,作者在进行一个小说的构建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确定一个主题。而确定主题的过程一般会与灵感来源绑定,换而言之,一部分作者是通过一个原型事件来进行主题的确定,这种情况下,作者会同时获得事件原型和主题。另一种情况下,作者是在特定主题下寻找原型事件,网络小说通常就处于这种状态:根据其题材及最终目的,确定小说的主题。在这里讨论的主题实际上比较抽象,它不能和核心思想等同,更多情况下,它属于一种基调,或者关键要素。

主题是进行事件选择的第一个约束:一旦当事件不符合主题就将事件否决。


在主题的基础上,作者会寻找一个原型事件。原型事件的来源实际上非常广泛,一部分是真实事件,另一部分是经典故事,还有的是作者完全虚构的产物。

一般来说,我倾向于调查真实事件选定原型事件。以此为例,我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原型事件的意义:

几天前我去一个中学考察,本来是打算记录我的好朋友“衣锦还乡”的表现。途中却发现了一个情况。

有一个小朋友一直被同学欺负,他去找老师,老师解释成闹着玩,没有理睬。有一天他突然生气了,把以前欺负他的小朋友打了,老师反而惩罚了他。小朋友很郁闷。

我于是将这个原型事件提取了出来。一般情况下,作者不会原模原样的把原型事件引用至故事,他们还需要对原型事件进行加工处理:

譬如说,上面的事件,我将它抽象化为:强势者对弱势者实行双重标准,而弱势者无可奈何。

这样一来,我就一次性消灭了“人物”和“具体情节”两个要素。这样,我就可以把原型事件与主题复合,用复合得到的新主题进行约束,筛选具体情节。

同样的,我也可以仅保留具体情节:弱势者受强势者打压,诉诸权威而没有回应。弱势者于是自己处理问题,反制强势者,此时却受到了权威的干涉。

这种情况下,这个具体情节,实际上更符合于梗的定义。不过现在网络上提到的梗有时也会和人物或背景要素相复合。

而提取原型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精确化主题或者寻找具体情节。精确化主题要受到更高等级主题的约束,而具体情节则会应用到故事框架中,成为主题的具体表现。而人物设定与背景一般会由总体主题和局部主题确定,与具体情节复合,就实现了故事纲要。

以上,我简单重复一下在小说的前期准备中所使用的结构:

  1. 总主题确定总情节。
  2. 总情节表现为分主题集合和最小情节集合。
  3. 分主题确定分情节。
  4. 分情节表现为分主题集合和最小主题集合。
  5. 最小主题决定最小情节。
  6. 最小情节复合人物背景要素,结合修辞进行实际表现。

也就是:

  • 1 总主题→总情节
  • 1.1分主题→分情节
  • 1.1.1最小主题→最小情节←人物要素,背景要素
  • 1.1.2分主题→分情节
  • 1.1.2.1最小主题→最小情节←人物要去,背景要素
  • 1.2分主题→分情节
  • ……

由此可见,原型故事的确定非常重要,也是“梗”的直接来源。而梗本身在小说构成中所代替的就是情节部分。

那么,我们补充一下另外两种原型故事来源的状态:

从经典故事中获得灵感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来说,是那些经典故事对作者达成了某种启发,从而使得作者创造了某种结构。同时也有一部分作者干脆提取经典故事的结构拿来自己用,这也无所谓:很明显的,阿喀琉斯的脚后跟这一结构已经被反复提取到随处可见了。

而作者自己虚构,这种情况其实一般可以与前两种情况等同。或者说,作者虚构行为本身就是调用自己的经验,而自己的经验就来自于故事或现实经历。

以上,“梗”在小说构成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但单个梗的意义并不是很大。


二、雷同梗的出现原因


1.约束条件相似

我们知道生物学有个概念叫趋同进化,也就是两种不同源的生物由于受到相似的生活环境的筛选,特征变得相似。而以上面的构成原理为前提,在小说构成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举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村上春树和川端康成的作品(自己和自己对比),都存在(自己的作品和自己的作品的)大框架相似的情形。这大概就是因为其最上级或者较上级主题反复使用的缘故:由于表达思想类似,所以表达手段也接近,虽然具体表现并不相同,但宏观看待,这些作者反复在讲同一个故事。

一部分单元剧也会出现这种情况。由于其消灭了主线,换而言之最上级主题分离代替每一个次一级主题,导致次一级主题基本相同,进而导致约束条件也类似。不过单元剧出现这种情况就属于写坏了,因为自己和自己重复。

网络文学(在这里特指网文)应该是这种情况最普遍发生的地点。由于其收到题材影响强烈,又受商业目的约束,同时作品量大,撞梗几乎不可避免。这种相似一部分是由于接近“最优解”的缘故,另一部分则是模板化写作的结果。我们批判网文的“套路化”严重,实际上就是因为套路本身就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的情节最优解。因为有效故而被模仿,然而随着时间过去变得不那么有效或引起审美疲劳,故而被批判。

综上所述,在约束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出现雷同情况。

2.原型事件相似

这种情况现在并不多见,但偶尔也有。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一些作者根据某个热点事件进行改编,从而写出了相似的作品。

另一种情况是,作者们在一同考察后,写出了相似的作品。以网络为载体,可以实现这种共同考察的机会并不多。前段时间我与其他作者去台湾考察,回来写的小短篇就撞了梗。不过这种时候,由于共同考察的作者们互相有联系,一般不会同时发表相似的作品。故而少见。

从相同的经典作品中获得类似的灵感,这种情况当然也存在,不过机会更加渺茫。直观一年讲,可能相隔十年,两个灵魂相似的人撞了个梗,这种情况,与其纠结于雷同,不如说是有缘分。这种情况多发于学生作文,刚学完某个文章就拼命引用。

当然,从原型事件的最后之来源也可以判断,生活经历相似的作者很可能写出类似的作品。这种情况大家应该可以理解,譬如说在相同历史环境下写出的文学作品会有一定的相似性。

3.借鉴或抄袭

一般被我们深恶痛绝的就是最后一种情况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薅羊毛薅久了就能织毛衣。转手把毛衣卖了,就自在。不过有的羊羊大毛多,不在乎几根毫毛,可能不搭理薅羊毛者。有的羊本来毛就少,薅到最后薅秃了,是我我也得发飙。


作者抄袭的话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嫉妒,其二是懒。

第一种情况出现的机会不多,一般是抄名家名作。作者与作者之间普遍是互相瞧不起的关系,因为小说构成的精妙之处不太容易被发现,但丢手艺一眼就看得出来。

第二种情况一般在诸如卡文,或者对小说质量有硬性需求的情况下出现。在卡文的时候,由于懒得进行细致构成,于是抄袭。或者对小说某章节有质量要求,譬如说开篇部分,简介部分,而作者自身能力不足,往往也会寻找范例进行模仿。


三、我对“融梗抄袭”的质疑


首先,以下讨论的“融梗”仅指多情节多来源雷同。

在出现这种“融梗”雷同情况时,由于两个因素影响,雷同的“梗”越细碎,来源越多,作为抄袭的立论越没有说服力。

具体地说:

1.“梗”越基础,它的雷同机会越大。而“梗”的来源越多,抄袭难度,雷同机会也就越大。

针对小说,抄袭指责被反驳的一套常见的说辞是“每个字都抄新华字典”。这种反驳实际上就表现出了一个问题:梗越基础,其组合性越小,越容易在已知作品集中找到雷同点。

在这个比喻中,新华字典可以替换成已知作品的全部情节集。而每个字则可以替换成构成小说的最小情节集。

我们再比喻一下:

设作品情节集

  • 90865
  • 32146
  • 79645
  • 12457
  • 36980

0到9九个数字(即最小情节集)都能在作品情节集中找到。

而两个数字的组合(即复杂情节集)在作品情节集中就没有全部出现了。如70/07

于是数字组合的位数越多,抄袭证明越有力。换而言之,越复杂的情节组合重复,抄袭证明越有力。


同样的,如果扩充进行比较的抄袭来源作品数量,我们这样比喻:

抄袭嫌疑作品:

  • 1095860

抄袭来源作品:

  • 5812437A
  • 1096534B
  • 2586460C

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抄袭嫌疑作品和作品来源B很相似,以它们两个为对比:

1095860 1096534B

有数字109完全一致,另有5 6非常接近。

而如果将A C加入并对比:

  • 1095860
  • 5812437A
  • 1096534B
  • 2586460C

那么,疑似作品的109与B雷同,58与AC雷同,60与C雷同,简直没有自己原创的部分。然而58/60作为两位的数字组合,出现雷同的机会还是比较高。

在进行作品比较的时候,只要作品来源足够广,就一定会增大雷同情节的出现概率。这种时候一些细碎情节的雷同不应该作为补充证据用以论证抄袭,而应该舍弃。

之前看到某本小说被指责融梗上百本小说,实际上属于后面提到的这种情况,大量的样本扩充了用来比较的作品情节库,可是雷同的仅仅是一点细碎的情节。这样一来,在论证过程中,好像原书作者无恶不赦,一连抄袭了上百个作者,可是实际上,可能这个作者仅仅对其中几个作者进行了创造剽窃。


2.受前文所说雷同梗出现原因影响,题材越接近,主题越相似,出现大面积雷同的可能性越大。

这一点在类型文中经常出现,假如一本小说的疑似梗来源来源于多部小说,我们就应该考虑这个梗的来源是否由于同题材所导致,而非草率地下一个全员抄袭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遭遇这种状况时,我们反而应该扩充对比作品集,用大量同题材同主题作品,去除其公共雷同部分,再进行雷同部分比较,以减小由于约束条件相似所带来的影响。换而言之,就是减少“烂梗”被误判为抄袭的机会。


以上,融梗这种说法有一定的不合理。我个人认为,如果在抄袭判定的过程中能在去除上面两个因素的影响后,还可以认定成抄袭,那么没必要谈融梗,直接炮打即可。

反过头来,如果是因为受到以上两个因素的干涉才做出抄袭的结论,那么这个结论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误差太大,没有说服力的。


四、我个人认为的抄袭判定条件


我个人判定抄袭的标准相比较法律标准还是比较激进的。以下仅提供一些判断思路,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问题。

1.直接使用原文而未引用来源。

这一判据最直接,但要谨慎处理诸如百度百科一类的内容……

2.在去除合理的雷同情况下,大量复杂情节组合/关键点来自于同一部/几部作品。

此判定条件需要大量同题材同主题对比材料确定公共雷同情节部分,在排除掉这部分情节后,若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作品在一段足够长度的内容中存在大量复杂情节的雷同,则可判定抄袭。

同时,应当排除如:存在多雷同点,但雷同点细碎且不集中的疑似抄袭来源作品。

3.逻辑链断裂。

此条作为前一条的论证补充,若存在较简单非公共雷同点,且疑似抄袭作品在此雷同点出现严重逻辑链断裂的情况下,可以将此雷同点判定为抄袭。

如果规划相对完善,逻辑应该也是相对连贯的。但一部分作者不写细纲或干脆不打草稿,这种状态也很容易出现逻辑链断裂的情况。判断逻辑链断裂的雷同点相较于第二判据可以简单一些,但仍要保证一定程度的复杂度。

4.终端修辞表述大量相似。

这一根据有混淆借鉴与抄袭的嫌疑。大部分作者不会在具体的表达方法上考虑雷同问题。所以此根据只可作为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补充判定的根据。

判断方法如下:

在一段足够长的纯粹功能性内容中,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使用同样的修辞表述结构,譬如递进强调的比喻等。两段功能性内容的目的必须相同,且表达结构必须完全一致。

这种方法只能作为判断补充,不能作为单独判断雷同的根据。


大概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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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特斯拉想石锤掉张女士太容易了好吗?

现在事情这么大了,都惊动到特粉的精神领袖马斯克了。

行车记录不是特斯拉后台都有吗?

不是只有特斯拉能读取(破解)吗?

直接倒出来事发前后10分钟的记录公布大众不就直接锤死了吗?

还轮的上张女士跳脚吗?

至于隐私啥的,涉及面这么广已经不存在隐私问题了,反正特斯拉也不尊重车主,就直接公布呗?

多少数据啊,拘留5天都整理不出来,都不如我们新招的实习生呢。


那么问题来了,为啥不锤呢,人道主义吗?


还有人在那说,车主不给车就鉴定不了。

行,我认为你说的是对的,

那特斯拉给一份精选的数据是咋回事?

不用怕网友看不懂,我看不懂,我后面有千千万万网友会翻译成我能看懂的Excel。

你倒是公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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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发生在上大学的时候隔壁寝室一哥们身上。

这位老哥睡上铺,沉迷LOL,开起来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什么吃的都让人带。以上是前提。

有那么半个月吧,因为某专业课老师病了,没人上课(后来补了),于是这位同志盘算了一下,差不多连着两天没有课。

那还说什么?来呀快活呀!

于是这老哥就连着打了两天多的LOL。我们当时是五月,广西的五月差不多全是回南天,潮得一天不关窗床上能长出毛来,他就这么在床上奋战了两天两夜,期间一直靠他室友给他带螺蛳粉活着。

但是我们知道,吃饭能在上铺解决,内急它不能啊。

老哥在两天之后开始纳闷:怎么到饭点了不觉得饿呢?

哦~他一拍脑袋,原来是没去厕所啊。

随后他就爬下床,一溜小跑去了寝室里的厕所。

这时候高潮来了。

两天没排出去的螺蛳粉尸体,加上各种各样的肠道菌群,发生了奇妙的反应,产生了大量气体,这些被压缩了两天的气体在他蹲下来的瞬间开了闸,如同泄洪一般喷涌而出,声音居然如同放炮一般,瞬间溅了他一身!

我们当时在隔壁,就听到砰的一声闷响。当时我们寝室比较传统,在跟对面寝室连dust2呢,大家伙还以为是谁扔雷了,也没在意。

十秒钟以后,二轮打击降临了。

我下铺的山东大汉突然发出了雄浑的怒吼:

卧槽!

然后一溜烟就顺着大门跑了出去……

我们全寝室都惊醒了,一股又酸又臭还沉重的气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扑而来,避无可避,所有人也都顾不得只穿了裤衩了,跳下床来就夺门而出啊,在他那寝室两侧连带自己寝室的二十号人全都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冲了出去,有的还在干呕。

这不怪我们怂啊,那个味你闻了你也吐啊。

至于当事人呢?

他因为正处爆心,加上两天没下床腿发软,当场就昏了过去,后脑勺咣一下就撞在水管上……

隔壁的大兄弟们过了半小时才敢捏着鼻子进去,撞开门发现这同志不省人事了,浑身都是那玩意,于是又捏着鼻子跑出去找水桶,照着他身上浇了两大桶,才敢打120送他去医院。

后来才听说,这动静楼上楼下都听到了,楼下还以为是粪车炸了。

那大兄弟还好,居然奇迹般只是后脑勺肿了,连皮外伤都没有,不过他那个满身黄金甲的形象被我们班的人拿来取笑了一年多……

反正从此以后他通宵都去网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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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发生在上大学的时候隔壁寝室一哥们身上。

这位老哥睡上铺,沉迷LOL,开起来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什么吃的都让人带。以上是前提。

有那么半个月吧,因为某专业课老师病了,没人上课(后来补了),于是这位同志盘算了一下,差不多连着两天没有课。

那还说什么?来呀快活呀!

于是这老哥就连着打了两天多的LOL。我们当时是五月,广西的五月差不多全是回南天,潮得一天不关窗床上能长出毛来,他就这么在床上奋战了两天两夜,期间一直靠他室友给他带螺蛳粉活着。

但是我们知道,吃饭能在上铺解决,内急它不能啊。

老哥在两天之后开始纳闷:怎么到饭点了不觉得饿呢?

哦~他一拍脑袋,原来是没去厕所啊。

随后他就爬下床,一溜小跑去了寝室里的厕所。

这时候高潮来了。

两天没排出去的螺蛳粉尸体,加上各种各样的肠道菌群,发生了奇妙的反应,产生了大量气体,这些被压缩了两天的气体在他蹲下来的瞬间开了闸,如同泄洪一般喷涌而出,声音居然如同放炮一般,瞬间溅了他一身!

我们当时在隔壁,就听到砰的一声闷响。当时我们寝室比较传统,在跟对面寝室连dust2呢,大家伙还以为是谁扔雷了,也没在意。

十秒钟以后,二轮打击降临了。

我下铺的山东大汉突然发出了雄浑的怒吼:

卧槽!

然后一溜烟就顺着大门跑了出去……

我们全寝室都惊醒了,一股又酸又臭还沉重的气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扑而来,避无可避,所有人也都顾不得只穿了裤衩了,跳下床来就夺门而出啊,在他那寝室两侧连带自己寝室的二十号人全都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冲了出去,有的还在干呕。

这不怪我们怂啊,那个味你闻了你也吐啊。

至于当事人呢?

他因为正处爆心,加上两天没下床腿发软,当场就昏了过去,后脑勺咣一下就撞在水管上……

隔壁的大兄弟们过了半小时才敢捏着鼻子进去,撞开门发现这同志不省人事了,浑身都是那玩意,于是又捏着鼻子跑出去找水桶,照着他身上浇了两大桶,才敢打120送他去医院。

后来才听说,这动静楼上楼下都听到了,楼下还以为是粪车炸了。

那大兄弟还好,居然奇迹般只是后脑勺肿了,连皮外伤都没有,不过他那个满身黄金甲的形象被我们班的人拿来取笑了一年多……

反正从此以后他通宵都去网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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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之前,给大家看一个伏弟魔家庭的长大的可怜女孩。



赔钱货,吃绝户,倒贴。

听听多么令人惊讶的词语,从一个女孩子口中得出,好像在你眼中,独生女就是绝户,而你这个有弟弟的女孩才是光荣的。而女儿出嫁,陪嫁的房、车、现金,都是倒贴了婆婆家。我跟我的老公同姓,并且他很尊重我,生不生,生几个都是我说了算。

并且,我想告诉你,女人结了婚,是建立了独立的家,而不是什么进了婆家的门,带的东西和资产,都是建设自己的新家。不是像你说的,女儿出嫁要从婆家捞钱才是赚的,也不是只有你的弟弟才有资产继承权,你可以怪你的父母一定要封建思想生男孩,但是不要把怨气撒在独享资源的独生女上,我们也有我们的辛苦,我们要独立承担自己的老人。

————————以是原答案——————

全职妈妈,绝大多数时候,命运在别人手上。

我是奶奶带大的。

奶奶40年生人,今年80岁,中专毕业,当时奶奶成绩很出色,只是后战争时代,家里实在供不起两个大学生,于是哥哥去省城读了大学,奶奶毕业后,成为一名小城医生。那个年代,都是儿女成群的,奶奶只生了两个孩子就不生了,带不过来,要工作。当时的舆论压力可想而知,婆婆不大来往了,老公也不理解,闹了一阵矛盾,身边的胡同邻居,尤其是在家专职看孩子的女人们,茶余饭后也不是没人编派过。

爷爷经常出差,奶奶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工资一半交了保姆费,另一半留作伙食费,有的时候口粮实在不够,要先赊上5斤粮票度日,下月发了工资再还。就是这么艰苦的日子,都没能动摇她工作的决心。

后来奶奶提前一年退休了,为了带我。

印象里,家里有个小药柜,胡同邻居们有个头疼脑热都来找奶奶看,奶奶就摘了围裙,拿起听诊器。小药片几毛钱,不按盒也不按瓶卖,几片能好就卖几片,拿个药片纸包好。

在我们不大的家属院里,老太太们有冠夫姓,被叫做李奶奶张奶奶的,有随宝宝叫的,超超奶奶,娜娜姥姥。只有我的奶奶被叫做周医生,从医几十年,给家属院里的老中青三代看过诊,所以无论男女老少都叫她周医生。

周,冠本姓不冠夫姓。

医生,社会价值而非家庭价值。

小小的我,竟也因此与有荣焉,暗自生出一丝秘而不宣的敬意。原来这个两鬓挂霜,整天灶边炉台,揪着我早睡早起的老太太,从前是个白褂加身,行医看诊的干练女性。

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这是今年结婚,奶奶勉励我的话,上大学不是生活的终点,工作稳定也不是,婚姻更不是。

不攀附,不依存,不作菟丝,不改其志。

所谓家风,言传不及身教,是我毕生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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