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言百度了下是:奶奶,我前天误把学校的玻璃撞碎了,我知道要惩罚,所以我跳楼了……
图片权侵删。
还有,他是在家跳楼的(御东国际6期,详情看第一个情况通报。)
PS4:粗体为4月6新增。
自发生之是至今,派出所公安人员就介入调查,目前孩子死因已经很明确,其实事情非常简单,就是孩子王某在课间与其他同学打闹时不小心撞碎了消防栓玻璃。孩子班的班主任当时正休婚假,班上的代班主任就告诉孩子,撞碎玻璃没事,你先回家告诉爸爸妈妈,等你们班主任上班后再来处理,处理此事过程中,老师没有批评他,也没有惩罚他。
其次句容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孩子是在家里坠楼,跟学校没有关系。据他所知,此事的善后事宜已经全部处理完毕,学校没有参与,“孩子的后事也处理完毕,家人没有任何异议”。
目前没有任何事件提到600。我是真的找不到600的关键词。找到的评论@我。
对于600论的评定,我最后发表一次意见。目前来看600的消息不算很可靠,即便就算600是真的,老师亦只是说出了实际价格让家长做好准备并且指明了让家长赔。那么试问法律能以这一句600判定老师责任吗?
以这种论调。世界上所有的自杀都应当有一个说话的人为自杀的人负责。
分手跳楼的,前恋人应该负责,谁让你和他分手,你为什么不注意分手方式?工作跳楼的,领导得负责,谁让你因为他工作不力去骂他,你为啥不注意批评方式?孩子沉迷游戏自杀的,游戏公司得负责,谁让你公司给了他玩游戏的渠道,你为什么不注意游戏运营方式??
注意力集中在老师至少合乎常理的处理,却不注重孩子恐惧的主体,本身就很奇怪。
就算600块钱让孩子觉得天塌下来了,也是家长给予他错误的金钱观念,让他认为钱比命重要。
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无论如何都已经没有任何争论点了。
粗体消息依旧能网络上找到。因为是新的材料,为了醒目,特此插入。见谅。
这些是我整理的事件的发生重点材料。
我觉得他怕的不是老师,而是家长。
换句话说,他没勇气把事情告诉家长。
他的遗言是,我知道要惩罚,这说明惩罚还没开始或者进行。
小孩对家长即将来的惩罚过于恐惧,不敢告诉家长,自己选择了跳楼谢罪。
他在通过过去的惩罚经验权衡这次错误的严重性,以至于让他错误的判断。毕竟都出现赔偿了,家长肯定会比以前更严厉的批评。
这个问题在于孩子对家长的恐惧程度,而不是孩子对老师的恐惧。
这件事谁负责,我们无权定责,得等待警方公布结果。个人认为老师即便有责也很轻。
第一跳楼的是在家,第二,老师目前无不合理行为。假如让赔钱也是错误的话,那以后学生直接打砸抢杀得了,反正只要跳楼,老师批评就背锅。难道老师应该鼓掌说撞的好吗?
事件模拟一下过程,也应当是,老师先关心人受伤没,然后再批评,再告知赔偿。新闻里写的也是通知家长赔偿。
分析老师的处理。
其一,通过错误,教育孩子注意安全,其二教会孩子一个错误,会有人需要负责,破坏公物需要赔偿。从这方面想老师的方式是合理的。
退一步,就算老师没想这么多,口头要小孩通知家长,小孩也必须直面家长承认错误无法隐瞒错误。
再退一步,哪怕老师什么都没想,老师的做法只算没考虑周全,那也是正常处理方式。这起事件并没有展现师德问题。
人不可能完美解决任何事情。这个老师的处理至少是适中。有更好,但不至于太错。
毕竟任何人都不会建立在小孩自杀的前提下进行教育。
个人认为,教育一顿,按学校报价赔偿是正确做法。否则学生下次再撞碎,赔偿不说,玻璃伤了小孩身体怎么办?万一小孩子在高层楼撞下去了怎么办(也许不是窗户玻璃)?结果同样是老师背锅。
这件事的悲剧主要原因是,孩子在学校意识到错误后,面对家长的惩罚过度恐惧,假如家庭气氛轻松点也不至于打碎玻璃不敢说。所以可能是家长平时狠过头了,误导了孩子对错误惩罚的轻重判断,也可能是孩子心灵过于脆弱,没有经历过心灵的挫折感。
最后,这个孩子的信是写给奶奶的。生命最后一刻想到的是奶奶。
愿逝者安息。
PS玻璃赔多少钱,我早期查新闻却有600实数。但现在好像都没有了。这评论突然变成了高赞,我是真不敢造谣,就把赔钱信息删除了。我只能保持和目前大部分新闻同等的信息量。我能查到的,在网上都能查到。
其实个人认为哪怕赔偿只是一百,孩子只要过度畏惧惩罚,都无济于补。钱只是一个次要因素,不是压死他的主要压力。
PS2
我只是分析老师作为一个人的处理方式放在当下社会是否合理,是希望这件事情的处理有个良好的度。
PS3
关于600元论。
看到了很多评论说在小孩眼里600元是天价。对,这肯定是因素。因为在他眼里,钱不代表交换价值,而代表疼痛转换度,钱损失越多责备越凶。
那是谁让他认为损失金钱是不可饶恕的行为?他是根据谁过去行为来判定这件事让他觉得自己死定了?如果平时惩罚适度,甚至家长很和气,他会害怕到想死吗?
孩子无非面对两个会批评他的主体,其一,老师,其二家长。
老师那一关他在学校已经过了,他甚至都回家了。他根本无需再担心老师给的压力了。
他是在面对家长那一关倒下的。
不,他没有面对家长就倒下了。他仅仅是想想要被家里惩罚就害怕到写遗书自杀,他那时候难道脑子里想的是老师会从家里来跑过来打我?他想的当然是家长会非常生气打我,他想象的行为主体是家长。家长的行为决定他的恐惧。如果家长曾经的行为都是理智的,他会害怕到跳楼?如果家长曾经都是好言相劝,他还会害怕?
第二,一直在说600该不该打电话。
这就好像在纠结很多老师老说的“把你家长叫来”,这么多年来,那么多老师不会打电话叫家长吗?还是老师没家长电话?
叫家长无非就是想让学生在家长面前主动认错,在家庭中协调后,让家长面对面讨论教育问题。言外之意,家长抽空找个时间见见老师。
我已经又预见一批人又要开始纠结为什么要家长来学校,而不是老师去找家长。
最后回归本质,无非纠结的是老师的行为是不是合理。我关注的点,在家庭的因素。而关注600的点在老师管理行为。
那么终其结果,试问是老师的一句600杀死了孩子,还是惩罚带来的恐惧杀死了孩子?
孩子到底害怕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即便不谈六百,能规避他害怕的东西吗?
老师这种方式真的无法应对大多数孩子吗?
事件还在调查,我们只能分析目前信息的行为后的因素。保持自己的意见,克制自己的言行。即便出发点不同,没必要用恶劣的词汇。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我童年的往事。当时也打碎了玻璃,却发生了截然不同的事。
小时候家里很穷,晚饭大米饭就着榨菜吃的那种穷。以至于现在我看到榨菜都犯恶心。
印象中爸妈从来没给我买过新衣服,都是亲戚穿旧了拿过来给我穿。看到同学穿着新衣服,背着新书包耀武扬威的走进教室的那一刻,会恨我爸妈,恨他们已经这么穷了,为什么要把我生出来让我陪他们受苦。
我爸属于好吃懒做的那种人,每次去做个临时工没两天又不干了。有点钱就去喝酒,不然就是去赌。赌输了或者喝大了就拿我当出气筒。我妈又特别懦弱,看我被抽耳光子,被皮带一下一下的抽连拦都不敢拦。我总是穿长袖,就是因为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手臂。
小学三年级,有一次大扫除,我负责擦窗户。有块玻璃有点松动,我没注意用劲推了一下,玻璃落地,应声而碎。
假设当时我的老师对我说要赔偿几百元会发生什么事呢?
我应该不会到寻死的地步。但很有可能离家出走。因为我爸要是知道这件事,我回家肯定免不了一顿揍。而且因为根本不会有钱赔玻璃(就算有肯定也不会给),多半是会把我拽到学校,当着老师的面再打我一顿(他还真就这么干过)。再让我下跪跟老师赔不是跪到老师原谅。
我受不了这种耻辱,还不如一走了之。不管去哪,也不会比现在更糟糕。
别以为小孩子小,就什么都不懂了。小孩照样是有尊严,有自己的盘算的。
但很幸运的是,我并没有遇到这样的老师。当时玻璃碎了,我的语文老师清理了现场,叫我下次小心点,一句责备的话也没有,就放我走了。
她知道我从不捣蛋,这件事肯定是不小心为之的。她也知道我家里困难,所以自掏腰包把重新装玻璃的钱替我补上。
在这里要感谢我的语文老师。谢谢你,让一个从小就伤痕累累的小孩,感受到了一丝阳光般的温暖。谢谢。
强烈建议警方调查下这男孩家里是否存在家庭暴力。
小孩子是这个社会上最无力的群体,因此也是最容易受到外界伤害的群体。
不像成年人,其私有财产至少能受到法律保护。小孩子能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呢?他们的一切物质需求都依赖其监护人来满足。
所以,但凡原生家庭出了一点点问题,对孩子的影响都会是无比巨大的。
我自己就是这样。
大概也是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我不小心弄坏了家里的一条耳机线(其实只是我妈觉得是我弄坏的,但我至今都觉得这不是我的错,因为那个时候的电子产品的质量普遍堪忧,有些东西用着用着就莫名其妙的坏了,那条耳机就是这样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挂掉了)。
然而就因为这条10块钱的耳机线,我妈把我从晚上十点训到了第二天凌晨。
我当时感觉非常无助,我恨那时自己年纪太小没法自给自足,没有自己能支配的经济收入,不然我直接赔偿那10块钱就完事了,何必因为这么点东西被别人无视尊严的骂的狗血淋头?
那天晚上十二点多,我实在是被骂的忍无可忍了,于是我从家里厨房拿了个碗,冲到客厅对父母说:''我去街上给你们讨十块钱回来'',说完我就从家里跑了出去。
一边往街上跑的时候,我领悟到一个道理:
对于我这种无力的未成年人,真正属于我的事物,唯有已经吃到肚子里的食物,以及学到脑子里的知识。除此之外,我就TM是穷的一无所有。
如果从监护人那里得不到我赖以为生物质,我很可能会死。
这时,我在远处回头看了眼家的方向,正好看见家里的灯灭了,这样看来,我的父母应该是训我训累了准备睡觉去了吧。
这种行为仿佛像是在向我宣告他们就该是我的支配者,而我离开了父母就无法生活,所以他们因此推断我不可能真的离开这个家。
这种傲慢的行为踩碎了我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尊严。因为,如果我回家,那无异于低头承认了他们对我的绝对支配权,那他们以后定会变本加厉,而如果我不回家,等待我的很可能就是死亡。
最终,那天晚上,我选择了妥协,我选择了忍辱负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想到我不想死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我还有很多想体验的事情,我还有很多想去的地方。
写到这里,我发现我可能挺羡慕这个9岁男孩的,毕竟他选择了一种有尊严的活法,即便这种活法的生命长度比较短。
而我们很多长大了的人,也许不过是在强权之下苟且偷生,用尊严换取生存资料罢了。
而这两种活法究竟哪个更加可悲呢?我想这问题其实很难回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