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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苏联还在,有没有哪个国家敢破坏八小时工作制? 第1页

     

user avatar   xi-xi-fu-si-84-9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中国真正实现法定八小时工作是在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之后,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发布了国务院令,规定“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作制度。”

而这个时间是1994年1月24日,

我国最终于1994年7月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将八小时工作制度上升为法律高度。

而早在三年前,你苏就解体了。

所以,其他国家是不是八小时工作日和你苏联是死是活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不如说,因为世界上最庞大的官僚血汗工厂的垮台,世界其他国家才更加清醒的意识到维护工人权益的重要性。

二毛子还是应该多读点书,这个舔很不专业,我给0分。


user avatar   tuisi1919 网友的相关建议: 
      

醒醒,冷战结束以前,不管苏联,中国,还是欧美日,大家都是搞义务加班不给钱的好吧。

哪怕是西欧,所谓八小时工作制+超长带薪假的好时光,其实也是冷战结束以后才真的有。当然,人家70-80年代毕竟没有996那么严重,一般是10-8-6或者8-6-6,每天十小时,全国平均年工作3000小时。恰恰苏联死透了以后,西欧平均年工作时间从1980年3000小时减少到2000年的1600小时。


像中国在70年代那种,加班不给钱,谁问一句加班费,就是经济主义现行反革命。那可正是冷战顶峰时代,苏联如日中天,中国战战兢兢地天天害怕苏联钢铁洪流突过来的情况的反应呢。

等到苏联死透了,1994年新中国第一次公布了劳动法,把六天工作制改为五天工作制,其中1994-1995年实行了过渡性的一周双休,另一周单休的大小周末制。

以史为鉴,什么时候美国完蛋了,什么时候中国人也能享受到每周35小时工作制。至于美国完蛋之前,加班拼命是弱势方的必然。


user avatar   yu-feng-78-98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上面的答主说的不确切。

星期六工作日在30年代中期以后就不再是义务劳动了,而是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的正常工作时间。1940年7月26日,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了修正劳动时间的法令,确定了标准的一天八小时,一周六天的48小时工作制。

2.Transfer work in all state, cooperative, and social enterprises from a six-day to a seven-day week, considering the seventh day of the week -- Sunday -- a day of rest.

此后一直到60年代初期,苏联实行的都是标准的一周六天工作制。

上面还有骂“苏修”的,其实修正主义时代的苏联才开始搞40小时工作周,毕竟要和西方搞和平竞赛,脸面总是要过得去的。

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换个问法——如果西方国家不存在,苏联什么时候才能实行五天工作制?

当然啦,这个问题下的许多评论说的好——苏联是劳动人民的国家!劳动人民为自己的国家一周工作六天,跟资本主义的996能比吗?那是心甘情愿的!

说的真是太对啦!

不过相对应的——既然是劳动人民自己的国家,那么你的任何摸鱼行为,就不再是一般的偷懒,而是和全体劳动人民对着干的反社会主义暴行。

5.Establish, that laborers and office-workers, leaving state, cooperative, and social enterprises or institutions without authorization, will be prosecuted and subject by sentence of a people's court to imprisonment of two to four months.

Establish, that for absenteeism without valid reason, laborers and office-workers in state, cooperative, and social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will be prosecuted and, on sentence of a people's court, punished with corrective labor at their place of employment for a term of six months with deduction of 25% of their pay.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repeal the automatic discharge for absenteeism without valid reason.

Suggest to people's courts that all cases, indicated in this article, should be examined in no more than five days, and sentences in these cases should be carried out quickly.

6.Establish, that the director of an enterprise or chief of an institution, for refusing to turn over for prosecution persons, guilty of self-initiated departure from an enterprise or institution, or persons, guilty of absenteeism without valid reason -- will themselves face prosecution.

Establish likewise, that directors of enterprises and chiefs of institutions, accepting for employment persons hiding from the law, having left enterprises or institutions without authorization, will face criminal prosecution.

根据该法令,任何旷工行为将被处以六个月的劳改(看了一眼,原文是强迫劳动)并扣除25%的工资,而任何离开工作场所的,将被处以2-4个月的监禁。

注意,根据1939年通过的新法令,这里的“旷工”包括迟到20分钟以上,而且交通工具损坏不能作为借口。

在这条法令实行的十几年内,多达上千万人因为旷工而被定罪,多达数百万人因为离开工作场所而被处罚。

7.This decree will come into force from 27 June, 1940.


另外现在的年轻人是真的不记事了?中国实行五天工作日是在1995年,苏联灭亡三年,新自由主义、“历史的终结”最兴盛的时候!

另外我跟好奇的是,把所谓的“劳动者待遇改善”归功于苏联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逻辑?

打击资本家,保护劳动者的各项措施,英国宪章运动和随之而来的工人待遇改善,俾斯麦的社会保险法,美国的反托拉斯法,乌拉圭作为世界首个国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以及美国第一个八小时工作制的法案(对铁路工人实施)Adamson Act,都发生在苏联诞生之前;中国实行的五天工作制,欧洲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进一步下降,都发生在苏联解体之后。

倒是苏联最鼎盛、最强大的七八十年代,里根和撒切尔的新自由主义烜赫一时。80年代撒切尔夫人镇压工会,让英国煤矿工人大下岗的时候,好像从来没见她担心什么苏联吧?

“因为我们来过”?70年代中后期皮诺切特废除最低工资,取消工会权利的时候好像一点都不在乎谁来过没来过吧?

到底是何来的苏联存在就能保护劳动者权利???????


参考文献:

Forced Labor in Soviet Industry: The End of the 1930s to the Mid-1950s An Overview

Andrei Sokolov


user avatar   kgb1986 网友的相关建议: 
      

当然有国家敢破坏八小时工作制!还就是苏联自己!!!!

1930年6月,苏共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必须在1931-1932年度使所有的产业工人和运输业工人完全实行七小时工作制。”

然后苏联就成了破坏八小时工作制,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七小时工作制的国家。

PS:有人肯定要说了,那时候劳动竞赛多,义务劳动强,形同免费加班。但问题是:苏联除开其积累部分和货币形式工资外,还有大量非货币形式直接提供和减免的吃住行、分房、读书教育、儿童抚养、55/60退休福利(这也是收入啊),劳动竞赛、义务劳动可以说与收入是匹配的和成正比的,再说又不是不让休息来熬夜搞。有人也肯定说996给加班工资就合理,但996给的那点能根治乃们的生儿养儿、买房租房、ICU开销等各类胸闷症吗?

照片来源--闫永飞:《苏联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新经济政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



user avatar   zhong-jun-ai-guo-hong-cheng-chou-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苏联自己就破坏8小时工作制 好不好!!!



新华社十一日讯 本社记者述评:苏叛徒集团背叛无产阶级革命,在苏联实行资本主义的全面复辟,把伟大列宁亲手缔造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变成资本主义国家,把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剥夺了曾经是苏维埃国家主人的工人阶级的一切权利。今天,苏联的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受着资产阶级特权阶层的残酷压迫、剥削和奴役,陷入苦难的深渊之中。

工人处处受压迫

伟大的列宁曾经指出:“无产阶级应当成为领导全体劳动人民的统治阶级,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苏联的工人阶级在列宁和斯大林的领导下,在十月革命中推翻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夺取政权后,在苏维埃国家的各个方面,长期居于领导地位。多年来,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在反法西斯战争中,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在人类历史上写下光辉的篇页。但是,不幸的是,已经夺取政权,并成为统治阶级的苏联工人阶级今天又失掉了政权。失去了政权,也就失去了一切。他们现在政治上没有权利,生活上没有保障,行动上没有自由。正如一位老工人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工人阶级的政权,在苏联已经不存在了”。另一位工人愤慨地说,在苏联,“现在,工人处处受压迫”。

苏叛徒集团极力强化他们所控制的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国家机器,对苏联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实行法西斯专政,大搞白色恐怖。谁要是敢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敢于斗争,敢于反抗,谁就会被监视、盯梢、传讯以至逮捕和监禁,或者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关进集中营,或者无缘无故地突然“失踪”。苏叛徒集团对工人阶级的革命斗争采取野蛮的镇压政策。

去年六月,苏联中亚细亚奇姆肯特市的汽车工人因抗议苏修警察当局无故枪杀一名汽车司机而举行了示威,并袭击了市民警总部和附近的派出所。苏当局马上凶相毕露地调动坦克和装甲车,对示威工人进行血腥镇压,当场打死数十人,打伤和逮捕很多人。在哈尔科夫,苏叛徒头目也曾用武力镇压过工人们的罢工斗争。在格鲁吉亚,一位木材工人,只是因为表露出对苏叛徒集团大反斯大林的不满情绪,就被流放边疆。苏叛徒集团对苏联工人阶级的迫害和镇压,同帝国主义国系统治者残暴镇压工人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残酷的剥削和如役

目前,苏叛徒集团正在苏联国民经济各部门加紧推行的“经济新体制”,是全面地向资本主义的大倒退。他们用资本主义的利润法则和自由竞争代替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原则,把原来属于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变成资产阶级特权阶层所有制的企业。他们搞的这一套,给予一小撮资产阶级特权阶层分子更多和更大的特权,使工人阶级完全沦为雇佣奴隶。

那些披着“厂长”、“经理”和“专家”等形形色色外衣的资产阶级分子,利用他们把持和支配生产资料的特权,飞扬跋扈,横行霸道,明目张胆地干着压迫和剥削工人的勾当。这些人把自己所掌握的企业当成发财致富的工具,大搞自由竞争和投机倒把活动。这些人残酷地压榨工人,任意侵吞工人的劳动成果。

这些资产阶级特权阶层分子公然叫嚷,他们“想怎样干,就怎样干”。北奥塞夏自治共和国农业部所属的贝斯兰市锯木制材企业的领导人加扎洛夫,依仗权势,随便宣布给工人以各种处分,或降低工人一两个月的工资。什么事情都可以成为他对工人进行惩罚的理由。俄罗斯联邦基尔罗伏州一个企业的负责人,仅在一年内就私立二百二十三项对工人的惩罚条例,还处罚了一百二十五人,对三百五十人下达了追究物质责任的命令。

苏联工人阶级对苏叛徒集团的倒行逆施表示了强烈的抵制和愤慨。这使勃列日涅夫、柯西金叛徒集团胆战心惊。于是,他们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搞了一个所谓“加强劳动纪律的决议”,扬言要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的行政措施”,加强“苏联检察机关和苏联最高法院”的“作用”,以此来进一步压迫工人。苏叛徒集团对一些不满现状的工人进行打击报复,轻则罚款、处罚、降职、克扣工资,重则开除,以至坐牢。

推行“新体制”的结果,使苏联社会的两极分化更加尖锐。苏叛徒集团本来就对企业负责人实行高工资政策,“新体制”又规定他们可以“自定”工资和奖金,而奖金又是按比例发的,工资越高,奖金越多。占苏联人口百分之几的特权阶层分子越来越富,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越来越穷。

苏联叛徒集团故意造成一个庞大的失业队伍作为产业后备军,以便进一步加重对工人的剥削。象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一样,苏联工矿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常常借口“裁减多余人员”和“紧缩编制”,大量解雇工人。有一个机械工程管理处共有三百五十个人,但在这个处的一个主任的任职期间,就先后解雇了三百一十八人。还有一个修路机械站共有一百九十个职工,一年当中就开除了七十九人。在实行“新体制”以后,莫斯科和列宁格勒五家汽车公司在五个月内就解雇了二百三十九人。

在解雇工人时,妇女特别受到歧视。许多工厂首先解雇多子女的女工、暂时不能工作的孕妇和喂养周岁以下孩子的母亲。在大量裁减工人的同时,许多工厂还加重剥削徒工和童工,强迫他们同成年工人一样劳动,甚至超过成年工人。

许多被解雇的工人长期找不到工作,到处流浪。一些侥幸被留下来的人,也是提心吊胆,朝不保夕。企业负责人对在职的工人不断加重剥削,强迫他们代替被解雇工人的工作,一个人甚至要干两个人到三个人的活。有些企业还巧立名目,任意克扣工人的工资。在罗斯托夫州一个煤矿中,工人每天劳动应得工资十三个卢布,但这个矿的头头只发给他们三个卢布,其余的都被吞没掉了


苏联今天的教育中,明显地存在着阶级差别,一方面是资产阶级特权阶层的子弟享受着种种优越条件,为所欲为,飞黄腾达;另方面是工农劳动人民的子弟和劳动青年,遭受排挤和打击。

苏叛徒集团报刊透露,现在苏联劳动人民的子弟和劳动青年很难进入高等学校,少数进入高等学校的也随时可能被“淘汰”。《苏维埃俄罗斯报》的一篇文章说,乌拉尔大学“最近五年淘汰的人数几乎增加了两倍”,其中“有工龄的人占多数”。“力学数学系被淘汰的学生占入学人数的四分之一”,许多人是由于“物质原因”、“家庭条件”等等被淘汰的。

苏叛徒报纸报刊还公然为高等院校排斥工农青年和工农子女的罪恶行径叫好,以资产阶级老爷的腔调叫嚷说,让“守门人、文书、售货员等等”进入大学是“奇谈怪论”。它们还诽谤劳动青年是“既没有能力,又不愿献身于科学的人”。


当今的苏联,劳动力沦为商品不仅已成为普遍的事实,而且资本主义雇佣关系已经为一系列“法律”和“条例”,诸如《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加盟共和国劳动法原则》(简称《劳动法原则》)、《社会主义国营生产企业条例》(简称《企业条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示范条例》等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了。

一九七○年颁布的苏联《劳动法原则》规定,“职工通过订立关于在企业、机关和组织里工作的劳动合同来实现劳动权”。《企业条例》规定工厂企业“招收和解雇工作人员”的权力掌握在苏修叛徒集团以国家名义委派的企业经理和厂长的手中,工人寻找职业、出卖劳动力时必须交出劳动手册、身份证、学历证明和其他各种证件,厂长、经理有权接受或拒绝雇佣。如果工人被允许进厂,则需与经理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这种通过契约形式缔结的劳动合同,与沙皇时代或现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行的劳资合同实质上完全一样。它是劳动力买卖的凭据。工人定期地或不定期地把自己的劳动能力卖给官僚垄断资产阶级,让他们榨取血汗,成为他们的雇佣奴隶。

据苏自己透露,仅一九六六年到一九七○年期间在工业部门就实行了一百多万项“科学劳动组织”的措施,使苏当局“节约”了大量的“工资基金”,从而最大限度地攫取了高额利润。苏大搞“科学劳动组织”的结果,使广大工人遭受到更加深重的灾难。工人的神经被弄得高度紧张,体力消耗急剧增加,严重损害了身心健康。

在许多部门里,苏联工人劳动和安全的条件十分恶劣。因此,所谓“科学劳动组织”,就象列宁指出的,“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列宁选集》第三卷第五一一页),是“以三倍于原先的速度榨取雇佣奴隶一点一滴的神经和筋肉的能力”(《列宁全集》第十八卷第五九四页)。

今天,广大苏联工人不仅在工厂劳动时受到残酷的剥削、压迫,而且职业无保障,随时有被解雇、失业的危险。执掌企业领导大权的新资本家不仅根据《劳动法原则》有权解雇“因技能不够或者健康情况妨碍继续进行该工作”、“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四个月不上班”这样一些工人,而且还往往借口“不服从命令”、“违反劳动纪律”而大批解雇职工,至于在提高劳动强度以后而被新资产阶级裁减的工人就更多了。仅俄罗斯联邦二百九十二个推广“谢基诺经验”的企业,截至一九七三年六月底,就已解雇了七万职工。

苏当局把广大工人和劳动者丧失职业以后重新寻找出卖劳动力场所的过程称之为劳动力“流动”。由于这种“流动”的人数每年都十分可观,不能不是一个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据苏供认,“在工业企业中,工人流动占百分之二十,而在建筑业中占百分之三十。”按上述流动率计算,从一九七○年以来,仅工业部门每年流动的人数都在六百万人左右。这些人为找到工作,用苏修缩小了的说法,平均需要二十八天左右,有的更长些。

据《社会主义劳动》杂志透露,一九七三年仅哈萨克共和国向“职业介绍局”寻找工作的二十万七千人中,四分之一以上已数月甚至一年多没有工作了。在数目庞大的“流动”工人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实际上处于变相的失业状态之中。 在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下,广大苏联工人生活贫困。根据苏联官方公布的材料,从一九六○年到一九七三年苏联职工工资的年平均增长率为百分之四,而同一时期内,所谓“国民经济货币积累”,即国营企业利润和周转税,每年平均增长百分之八以上,其中利润的增长率约百分之十一点五。工人和职员所受的剥削加重了,他们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份额下降了。

根据苏自己公布的《国民经济统计年鉴》的资料计算,近几年,苏联工业部门的剥削率高达百分之二百左右,比二十世纪初沙皇俄国工业部门的剥削率还高一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苏联最低工资收入的工人的生活状况,他们占了工人总数的一半以上,收入往往难以维持生活需要。至于苏联四千多万靠领优抚金生活的职工,收入更低了。许多年老体弱的退休职工,只得被迫重新寻找工作。

今日苏联的工人重新被戴上沉重的镣铐,他们在政治上无权,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困境。勃列日涅夫之流无论怎样玩弄工人阶级起“主导作用”之类的花言巧语,都掩盖不住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和经济规律支配下苏联工人所处的被雇佣的奴隶地位。然而,具有十月革命光荣传统的苏联工人阶级,总有一天要起来推翻新沙皇的统治的。


勃列日涅夫集团为了维持其反动统治,不断鼓吹加强所谓“法制和秩序”,叫嚷“加强法纪与法制是一项全国性的、全党的任务”,要“加强生活一切领域的社会秩序”。一九六五年以来,勃列日涅夫集团炮制了一系列反动法令、条例和决议,诸如什么“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警措施的决议”、“关于民警机关对刑满释放的人实行行政监督的条例”、“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决定”、“关于补充和修改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刑事立法原则的法令”、“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劳动改造立法原则”、“预押条例”、“关于没收武器的法令”和“劳动法原则”,等等。这些法令和条例都是为了加紧迫害人民群众的。一九六九年七月颁布的“预押条例”就规定,可以任意以“嫌疑者”的罪名拘留和审讯要加以迫害的人,对他们长期羁押,如有反抗就使用镣铐、“紧身衣”,直至开枪。这些法令和条例,特别是针对反抗苏黑暗统治的“政治犯”和群众性的革命行动的。一九六九年七月颁布的“关于补充和修改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刑事立法原则的法令”,就强调镇压所谓“特别危险的国事犯”、“群众性骚动”和“谋害民警”等。


一九六五年以来,勃列日涅夫集团大大扩充了原有的法西斯专政机器,并增设了许多新的机构,特别是增强警察和特务组织。他们把苏中央直接操纵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变成一个庞大的特务机关,在全国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的体系,对广大群众和干部实行严密监视。一九六六年成立了所谓“社会治安部”,一九六八年又改为内务部,并加以扩充。同年,又扩大了警察局的权限,大量增加警察的人数,增设“专业化保卫局”、“夜间民警局”和摩托化民警部队,并装备最新式的侦察、电讯和镇压工具。一九七○年重建了曾被撤销的司法部,并扩充法院和增设法庭。

若干年来,苏除增设监狱外,并增加许多迫害革命群众的“劳动营”。“劳动营”分普通、强化、严厉和特别四种,“政治犯”通常是被关在“严厉劳动营”和“特别劳动营”里。据报道,全国有这种“劳动营”一千多个,关押“犯人”一百多万。


勃列日涅夫集团还利用所谓“精神病院”来摧残反抗苏黑暗统治的人。只要是对苏的法西斯统治表示不满和反抗的人,苏就可随意宣布是“疯子”、“精神失常”、“精神分裂症”和“精神病患者”,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这些“精神病院”是由“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内务部”控制的。据报道,有的“精神病院”关押着数千人。在“精神病院”里,对被关押的人任意拷打,并使用各种烈性药物和毒品,强迫他们改变政治观点。有的人身心受到摧残,永远无法治愈。

引自《苏叛徒集团实行法西斯专政 苏联工人阶级陷入苦难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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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这位是认真的吗。


在这位的回答里,这段话:

“1940年7月26日,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了修正劳动时间的法令,确定了标准的一天八小时,一周六天的48小时工作制。“

如果是翻译自这段:

On June 26 , 1940, the Presidium of the supreme Soviet approved the decree
“on the transition to an eight hour work day . a seven day work week ,and the prohibition of voluntary departures of works from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翻译上似乎存在一些问题。

不过接下来的才是我要说明的:“1940年7月26日”是正常时期吗?

1940年4月9日,纳粹德国攻击丹麦和挪威,5月10日采用“曼斯坦因计划”完成对丹麦、挪威、卢森堡、荷兰、比利时等国的占领。同时,德军绕过法军重兵设防的马其诺防线,侵入法国境内。

1940年5月,英法联军在法国进行敦刻尔克大撤退。

1940年6月,德国对法国发动了总规模的进攻,意大利也趁火打劫,对法国宣战,6月 22日,法国投降。

1940年7月,海狮计划开始执行。


而从二战爆发到苏联卫国战争爆发,苏联军队都扩充了170多万,只要略微知道二战战史就能明白当时的世界绝不是跟今天一样的和平年代,为了预防可能到来的战争,提前将将国民经济转入战时体制是很正常的。

只要略微知道二战史。


现在的年轻人确实不记事了。

都不知道八小时工作制和保护劳动者权利是我党一开始就坚持的原则:


《中国工时制度的定位研究》
作者:耿强林
…………
第三章 我国工时制度和工时现状
第一节 我国工时制度的演变历史
一、革命时期
我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从最初的理念上讲,是一个工人阶级的政党,工作时间的缩短一直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施政纲领中。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恰逢国际上盛行争取八小时工作制,于是 1922 年隶属于中国共产党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布的《劳动法大纲》将 8 小时工作制作为劳动基准之一,夜工、未成年工、高强度劳动不得过 6 小时,同时要求每周至少休息 24 小时,加班须经工会同意。中华苏维埃政权建立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仍然是 8 小时工作制为原则,未成年工等特殊工人实行更严格的工时标准,并对工作日的吃饭休息时间做了规定,加班必须经过工人与职工会的同意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批准。这些规定显然脱离了当时的落后的经济现状,根本难以执行,带来的消极影响远远大于积极的建设作用。

在以后的工时政策中,标准有所放松。1941 年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实行 10 小时工作制。1948 年 8 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中提出:工厂工人一般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制度,对特殊企业或特殊情况,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以延长或缩短,但除战争紧急情况需要外,每日劳动时间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加班连续不得超过四天,全月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1948 年 9 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决议案中几个问题的说明》中进一步明确:有特殊需要可将劳动时间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这一段时期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工时政策相比早期灵活性加大,并一直延续到建国之后。

二、建国之后
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后,将革命时期的工时理念推广到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1949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到十小时的工作制,特殊情况得斟酌办理。这与 1948 年《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的理念基本相同。
1951 年冬,特别是 1952 年上半年,国家开展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资财、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打击了私营商业的违法行为。“五反”运动后,国营和合作商业有了很大发展,经营比重增长,但对私营工商业打击较大,出现市场萧条、工业生产下降、失业增多等问题。为缓解失业压力,1952 年 8 月,政务院在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议中规定,为保障职工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扩大就业面,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坚决贯彻八小时至十小时工作制,一切较大的公私营工矿交通运输企业均应尽可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有害健康的工作,每日工作时间还应低于八小时。一切公私企业的加班加点,均应受到严格的限制。同年底,重工业部颁布的《关于化学工业工作时间的暂行规定》,不仅确立了八小时工作制,而且还规定特别有害健康的工作,实行六小时的工作制。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8 小时工作制逐步确立下来。1956 年 12 月,商业部在《国营商业企业工作时间暂行办法(草案)》中规定,职工每个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健康的工作的职工,实行缩短工作日;缩短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应为七小时或六小时。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职工,如各级领导人员、政治工作人员、事务管理人员、外勤人员、卧车司机、装卸工人及勤杂人员等,实行无定时工作日制。长途运输人员等,工作时间不能按每个工作日平均地支配时,按周或月综合计算;售货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综合计算工时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天,并在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此外对加班时间进行了限制。
可以看出,8 小时工作制的全面实行是与计划经济的全面扩张相联系的,8小时工作制属于计划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推行方式上,完全依靠国家的行政指令或者政党政策。1960 年 12 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的通知》中重申,全国各城市的一切单位、一切部门,在一般情况下,无例外地必须严格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不得任意加班加点,不得任意侵占干部和群众的业余休息时间。对那些屡戒不改的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应给与必要的处分。
…………
1984 年 10 月 20 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8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公布,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私营企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记事了

说到双休日,作为一个中央政策,1995年通过的双休日显然跟“新自由主义” “历史的终结”没关系。

因为在那些制定政策的人中,认同“新自由主义” “历史的终结”这些观点的人,在六年前就没有话语权了。

打击资本家和劳动者待遇的改善明显不是宪章运动之前的事。

那时资本家正在打击封建主。

如果那时工人待遇改善了,宪章运动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英国宪章运动和随之而来的工人待遇改善,”

跟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和发展密切相关。


“俾斯麦的社会保险法,”

取决于无产阶级工人斗争,一样属于共产主义运动的产物。


“美国的反托拉斯法”

为保护自由竞争而立法,有利保护了中小资本家的利益。


“乌拉圭作为世界首个国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圣马力诺是现存最古老的共和国;

亚美尼亚是世界上第一个立基督教为国教的国家。

你知道这三者有什么共同点吗?

对大多数人都是冷知识。


“以及美国第一个八小时工作制的法案(对铁路工人实施)Adamson Act”

我没记错的话,这个法律应该是1916年颁布的。

而美国全面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是在1938年的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当然真要说的话,1864年,芝加哥工人就提出了8小时工作制的目标。4年后,1868年,国会通过了8小时工作制的法案,但全美很多地方仍然没有实行。

经过数十年不断的抗争,1898年,美国采矿工人才实行8小时工作制。1905年,印刷工人开始每天只工作8小时。1914年,福特汽车公司带头在汽车行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并增加工资。

铁路工人的八小时工作制还不算早。


当然这些确实发生在都发生在苏联诞生之前。


而真正的重头戏:罗斯福新政,二战后西方福利国家的诞生,都是发生在苏联建立之后。


可能这位以为乌拉圭作为首个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国家,比美国罗斯福新政,英国法国北欧多国建立福利国家更值得一提。


撒切尔1979年-1990年在任。

里根是美国第40任总统(1981年—1989年)。

这两位执政的时候,跟苏联“最强大的七十年代”几乎不沾边,跟八十年代政治混乱的苏联倒是很重合。

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戈尔巴乔夫。

八十年代前期,苏联在四年内换了四个领导人,八十年代后期,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在胡搞乱搞。

“最强盛的七八十年代”


“70年代中后期皮诺切特废除最低工资,取消工会权利的时候好像一点都不在乎谁来过没来过吧?”

因为他已经建立起稳固的独裁统治。

另外他真不在乎吗?

如果他真的不在乎,又怎么会进行肮脏战争,又把反对者从直升机上扔到海里去呢?


对切格瓦拉的这段话:

“我们走后。他们会给你们修学校和医院,会提高你们的工资,这不是因为他们良心发现,也不是因为他们变成了好人。而是因为我们来过。”

切格瓦拉的想法实在是太浪漫了,毕竟我们走后,他们来到时更有可能干这个:




“到底是何来的苏联的存在就能保护劳动者权利”

就凭这个:

《论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和前苏联人权实践对美国人权政策的影响》

作者:李世安
…………


二、前苏联人权实践对美国人权政策的影响
前苏联的社会制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对美国下层人民具有很大吸引力,许多工人、黑人都参加了美国共产党。前苏联的人权实践也为美国人民所向往。然而前苏联人权实践对美国人权政策的影响,则主要是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来实现的。
《世界人权宣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所制定的普遍人权宣言。
这个宣言接受了前苏联的一些人权主张,包括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要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内容,因而成为世界人民公认的普遍人权原则。在《世界人权宣言》的制定过程中,前苏联代表与美国代表进行了激烈的斗争,终于迫使联合国大会接受了前苏联的人权观点。
在1947年1月2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西方国家代表企图用西方人权观
来指导《世界人权宣言》的制定。如法国代表强调只有一种人权是无条件的,即道德权。美国代表则强调个人人权。他们提出《世界人权宣言》应该包括言论、信息、宗教自由权、财产权和法律程序权等。美国代表还要求一些其他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例如当个人被控犯罪时,有自卫权、公民权和参政权等。
然而前苏联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则不完全同意上述观点,他们要求补充人民的经
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南斯拉夫的人权代表更强调人权是人民大众的人权,不是个人主义的人权。南斯拉夫代表说:“在当代,人民大众已经发展了一种集体主义精神和团结精神。因此真正的个人自由,是个人和集体之间完美的统一;真正的人权,是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合谐。”( Joseph Wronka:Human Rights and Social Policy in the 21st Century,P.93.)
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和以前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尖锐分歧,第一次联合国人权大会无法制定《世界人权宣言》。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决定在征求一些著名人权理论家的意见后,再讨论这一问题。

1947年12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英国著名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E·
H·卡尔教授向大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虽然要把人权联系到18世纪,联系到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但当代人权必须要与俄国十月革命相联系。他指出:“俄国革命不仅强调过去的革命,而且强调现在的社会经济权利。”他的这种看法,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赞同,并影响着《世界人权宣言》的制定。(Joseph Wronka:Human Rights and Social Policy in the 21st Century,P.95.)
以写作《人权自由》一书而闻名于世的美国著名哲学家和物理学家、192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康普顿(Arthur Compton)更着重强调了前苏联的人权观点。康普顿认为人权应该包括健康权、生命权、有效工作权、选择个人生活目标之权、以及个人对社会有义务之权。(Joseph Wronka:Human Rights and Social Policy in the 21st Century,P.95.)

在这些学者发表意见后,大会才进行对《世界人权宣言》草案的实质性讨论。在讨论中,斗争十分激烈。

美国和英国竭力强调传统的个人自由,根本不提国家要保护个人的社会经济权利这一至关重要的人权。前苏联、白俄罗斯、乌克兰和南斯拉夫等国则强调个人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并要求人权不能损害国家的主权。他们在承认个人权利的同时,着重强调人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前苏联代表一针见血的指出,人权问题实质上是要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经济权利,国家要保证他们这些权利的实现。前苏联还针对《世界人权宣言》草案中所规定的“自然法”是人权的基础这一提法,指出“自然法”概念已经过时,应该从《世界人权宣言》草案第一条中删去。结果,前苏联的这一提法被大会采纳。( Joseph Wronka:Human Rights and Social Policy in the 21st Century,P.97.)


在联合国第三次会议上,前苏联影响更为明显。在讨论《世界人权宣言》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时,原草案第2条写道: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藉或财产、或其身份地位等任何区别,“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但是前苏联代表认为这还不够,要求在“财产、或其身份”这两个词前加上“阶级”两个字。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作了妥协,分别在前面加上了“社会出身”和“出生”几个字。在讨论草案第3条时,前苏联提出了两个修正案,坚持国家应该保证人民的生命权,废除资本主义的惩罚方式,例如在美国应该废除私刑等。这一议题经过一周的讨论,最后前苏联的修正案获得通过。

《世界人权宣言》第4条和第5条是关于废除奴隶制和酷刑的内容。对此前苏联提出了两个修正案:第一,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和奴隶贸易,均应予以禁止;第二,所有违背这一原则的做法,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均应受法律制裁。前苏联代表是从历史的经验来谈这一问题的。前苏联代表说,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托马斯·杰斐逊曾提出废除奴隶制,但美国国会并未接受这一意见,从而使美国黑人长期生活在奴隶制之下。因此必须明令禁止奴隶制,以保障人权。在经过辩论之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采纳了前苏联修正案的部份内容,即“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和奴隶买卖,均应禁止。”(Joseph Wronka:Human Rights and Social Policy in the 21st Century,P.99.)

在讨论《世界人权宣言》第22条关于社会保障权时,前苏联力主国家和社会必须保证实现个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美国则反对前苏联的这一主张。最后在古巴的调解下,前苏联的这一主张被《世界人权宣言》所采纳。

总之,前苏联在人民应该享有积极人权上的观点,几乎都被《世界人权宣言》所采纳。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一任主席、原美国总统罗斯福夫人埃莉诺女士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后说:“当然,这还不是一个完美的文件。但它是一个满足了如此众多的不同人民思想的混合件。”这一评价客观地说明了前苏联对《世界人权宣言》的影响。(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These Rights and Freedoms(New York,1950),PP.15— 16.)



就在这一宣言的第24条上,便已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当然,《世界人权宣言》只是一个开始,真正的落实需要包括苏联在内的世界各国和人民的共同行动。


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的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社会经过不懈努力,在维护和促进人权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世界上近百个国家挣脱殖民枷锁获得了独立,统治世界几个世纪之久的殖民体系土崩瓦解,从而为世界所有国家和人民实现基本人权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与此同时,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世界进步力量的推动下,联合国相继制订了数十个有关人权的公约、宣言、议定书和决议,使国际社会继《世界人权宣言》之后在人权问题上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概念和准则。


而在今天,《宣言》中所宣布的个人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应享有的各种自由和平等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对现在的我们来说,仿佛就像空气一样,太过常见乃至于遭到忽视了。

而苏联因为在《宣言》的诞生中付出的努力,哪怕苏联后来变修了,变成了社会帝国主义,乃至解体了,只要联合国存在一天,《宣言》存在一天,苏联对人权的贡献便不可磨灭,在第三世界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在苏联占据优势的七十年代,在新自由主义逐渐兴盛的八十年代,在“历史终结”的九十年代,乃至伴随着混乱和动荡而来的、国际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21世纪10年代,作为国际人权法基础的《世界人权宣言》的地位,从来没有动摇过。


我想这应该可以解答某些人的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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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还在的时候,纳粹就玩无限工作制了。同时苏联还在的时候,里戏子也开始玩挖韭菜根经济学

三德子允许资本家进行十六小时乃至更长的工作。


纳粹统治时间德国工人同时工资减少,工作时间翻了一倍有余。

希特勒公开叫嚷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促使工人接受更低的工资和更高的工作时间,这都是为了德国人的竞争力。

当然这里这些在某些人眼里都是工人福利。

比如@御风

御大侠眼中这些都是工人福利,像纳粹那才是反资本家的政权。

苏联为备战搞个非强制的一周48小时工作就是反人类了,俺寻思十六小时工作的德三一周差不多也就一百小时以上。果然迅速把你艹上天堂是神爱人民之意。

毛子不接受48小时工作制度,御大侠说了,要接受扣百分之二十五工资。

然而就拿美国距离,1937年实际工资下降的同时物价还涨了不少,三年涨了百分之二十,看起来同时期生活在苏联要降低工资百分之二十五需要逃班,在美国降低百分之二十五工资啥也不需要做,社会会自动帮你降低的。

备战状态扣除百分之二十五工资就是反人类的暴行了。

棍三降低工资百分之十,增加苛捐杂税百分之三十,在御大侠眼里就叫做“提高工人福利”


双标到这种程度,只能令人忍俊不禁,哈哈大笑。

另外还把扣工资疯狂的引申到劳改再引申到古拉格,然后引申到奴工。令人呵呵




不过拿到更低的工资,更长的工作时间这些竞争力和福利的德国人似乎没有竞争过备战状态一周四十八小时的苏联。可见996增加了多少竞争力,也是未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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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反对 @御风 的回答。

此回答里,把8小时工作制看作是资产阶级的主动恩赐,良心发现,与说“是因为我们曾经来过”的社会主义者无关,这是违背事实的。

8小时工作制最早由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提出,后来又由马克思等社会主义者继续呐喊。1866年社会主义者第一国际会议确定8小时工作制为工人运动的目标之一。在社会主义者的组织领导下,工人运动此起彼伏。1886年五月一日几十万美国、加拿大工人联合大罢工,争取8小时工作制。在这次运动中,无数工人被打死伤,7名工人领袖被判绞刑。这就是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

在后来工人的不断反抗下,美国政府才被迫制定8小时工作制的法律规定,但是资本家并不执行。直到1914年美国福特公司才在工人不断抗争下在美国第一个实行了8小时工作制。而反社会主义者却说,这是因为研究人员发现8小时工作制的工作效率最高,所以福特公司才实行的。这就把社会主义者的功劳全部抹杀,而且全变成资本家的良心了。真恶心!又真巧,社会主义者提出8小时工作制,他们那里研究的结果就是8小时工作制效率最高。

苏联建立后,因为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建立之初,在1917年政府就主动(注意,是主动)颁布了8小时工作制法案,而且是确实在全国实行了的,这和那时资本主义国家一纸空文的法律不同。

此回答还说,中国1995年确立5天工作制,与苏联无关。这个确实和苏联无关。不过这个也和工人无关,工人从来就没有过5天工作制,连6天工作制也没有,这是官员自己给自己制定的制度,把单休改成双休,事业单位也跟着沾光,当然国企领导也是5天8小时工作制,因为是领导。政府官员在给自己制定5天8小时工作制的同时,还在极力鼓吹推行“满负荷工作法”,自己可以5天8小时工作制,可以一杯茶一根烟,一张报纸看半天,但是就看不惯工人喘一口气。

下面回答问题。

8小时工作制与苏联无关,与社会主义有关。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第一个主动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国家。

在苏联的影响以及世界工人在社会主义者的领导下的不断抗争中,越来越多的资本主义国家政府被迫在法律上承认8小时工作制。但是这只是法律上承认,至于资本家执行不执行,是另一回事。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建国之初也主动实行了8小时工作制,而且是确确实实在全国实行了的,工人和农民都是8小时工作制。改革之后,社会主义成特色社会主义,8小时工作制就只存在法律上了,资本家没有嫌钱多的。

后来的苏联已经变修,自己都想成资本主义了,更不会输出社会主义,各个国家该怎么破坏8小时工作制还会怎么破坏。即使苏联不变修,它也无权让别国不破坏。最多只能说,不变修的苏联如果还在,它对其它国家的社会主义者的影响会大很多,他们的抗争力量也会大很多,情况也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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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半天本问题下有些人对“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不太体面的歇斯底里。

本着刨根问底的精神,我找了点概括性的介绍资料,然后搜了搜……


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коммунистический субботник)的第一批发起者是莫斯科-喀山铁路车间的共产党员……

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们一直工作到早上6点,修理了三台待修理的蒸汽机车,分别是358号车、4号和7024号车,工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顺利进展着。
我们在服务车里休息与喝茶的时候开了个会,讨论了当前国家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决定在继续周六义务工作直到彻底战胜高尔察克白匪军。
然后他们唱起了“国际歌”后散会下班……

在这批积极分子中有13名共产党员和2名入党积极分子。(俄语直译是“党事业的同情者”。)

该运动经列宁的号召后在全俄共产党员中得到大力推广,该运动在1920年达到规模最大的时期——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和面临外敌侵略,成千上万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红军战士、契卡与政府工作人员和工人、职员、学生中的“党的同情者”(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工作”。以帮助苏俄在当年击退弗兰格尔、波兰在西方的侵略,及日本干涉军向西伯利亚的进攻。

在30年代和“伟大的卫国战争”期间,“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主要以在工厂、农庄等进行劳动为主。

为了庆祝4月22日列宁诞辰,进行志愿劳动的农民

(当然,国破家亡之时“义务劳动”的合理性,我相信当时每个人都能体会得到。)

而在斯大林去世后“战时经济”的结束,“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则变成了一种类似于如今“志愿者”式的活动:

例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党同情者”和普通居民在星期六会在自己的小区里打扫道路积雪结冰、或清扫落叶、垃圾。

1982年,参加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的苏联人

修缮居民楼和房屋,种植草坪。清理公园、公共健身场所的器械、花坛、清扫泳池。学校学生中的共青团员会做志愿者,一如当今的青年学生们一样。

在苏联解体后,“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在独联体国家换了个名——例如“城市清洁日”(波罗的海三国)、“志愿服务日”之后继续存在。

白俄罗斯更是大搞全民义务劳动,在白俄罗斯,“星期六义务劳动”所生产建造的物质和赚取的资金用于医疗保健,帮助儿童,为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的英雄而修复、建造纪念碑,建造特别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如白俄罗斯国家图书馆、体育场)等。

白俄罗斯总统亚历山大·卢卡申科(Alexander Lukashenko)于2003年4月19日参加义务劳动,帮助建造国家图书馆。

当然,西方国家又开始疯狂Diss,说什么白俄罗斯梦回苏联啊,强迫劳动啊,古拉格啊(可能是因为菠萝三作为“民主国家”还搞共产式义务劳动他们也不好下口)……反正他们的论调和本话题下大多数人的那一套废话差不多,就不再转引。

2013年3月19日,为了清理积雪,7万名明斯克市民和包括市长在内的500名政府官员参加了义务劳动。

此外,中亚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在小麦收获季节也会动员卡车司机和城镇居民下乡收割和运输小麦…… @王富贵 就曾差点被征用卡车还抓了壮丁?

@王富贵,曾在乌兹别克斯坦工作经商:

哎嘿嘿,那个啥,就是被抓壮丁了。
中亚农业国全国抢麦子和棉花的农忙时候,全国找汽车往地里去,拉小麦或者棉花去国有仓库。这种行为有国家补偿的一部分钱,但是很少,基本平均是100人民币左右,也就是一个油钱加上一顿普通饭钱。

过去在先总统卡里莫夫时代,每年会有总统令《关于某某年棉花或者小麦征收的命令》,大型的国有企业,学校学生,各个州的小企业主,都要随时准备拉着队伍去地里干活。但是收棉花的主力是高中学生。

现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关于收棉花这方面压力非常大,目前没有发布过相关的总统令。
美国啥啥啥棉花协会还是棉花行业,指责用学生的行为是童工,没人权,抵制乌兹别克斯坦棉花的出口。已经抵制了一年多了
去年收棉花的工作压力就非常大,为了配合出口,尽量不用学生,于是很多工作的成年人自发的组织起来,在下午去地里抢收。一开始是城乡结合部的小职员小工人,后来是当地电视明星也参与进来,用自身的名气带着非常多的人开始干活。我觉得这种行为也很苏维埃……

可见,“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一开始就是共产党员积极分子倡导并发起,涵盖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热心群众。

俄罗斯联邦共产党的青年党员们参加党组织的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清扫公园的垃圾。

所以你乎一帮普通群众犯个什么PTSD?

啊?你们当中有共青团员共产党员?

来,当初你们的入党入团怎么宣誓的,还有脸讲吗?

来,本普通群众给你们背一段: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

@共青团中央

怎么?让你们做几次志愿者、搞几次“共产主义义务星期六”就这么大怨气?骂完中国喷苏联?那你们参团参党干嘛的?

列宁一个中风老头都去扛木头,一群大爷大妈下能扫地上能铺瓦,人这就是原装正品共产党员,把你们这些烂糠水货轮着抽,服不服?

不想干志愿者不搞星期六义务劳动,就不入党不入团就是了。

可没人拿枪逼着你们,听节课按个画押咱都是国民党三青团了吧?

你们不许我讲共产主义,那咱就讲资本主义——咱资本主义自由市场讲究有来有回,好歹买卖要公平是不是?

当今挂着“先进分子”、“积极分子”、“优秀学生”、“优秀党员”的牌坊,考研有好处、评选有好处、当干部领奖金、简历漂亮导师党委推荐有好处——大家都是成年人,也不能只占好处不吃亏吧?

行,咱不讲共产党,人国民党资产阶级革命家,大商户家庭出身的孙中山都有名句:

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畏死勿入斯门

革 命 者 来

有些人不要老干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屁事,啊。

罗斯托夫的俄联邦共产党员和热心群众参加共产主义星期六志愿活动,清扫了当地的公园。



有关《八小时工作制法令》

至于1940年6月26日最高苏维埃的《关于转变到八小时工作日、七天工作周和禁止职工擅离企业和机关职守法令》非常有名,摘要翻译如下:

根据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的提案,最高苏维埃于1940年6月26日制定本法,8月7日颁布。
制定目的是备战:希特勒的法西斯德国在1940年6月24日征服了法国,苏德战争已经迫在眉睫。

当然,禁不住纳粹德国大敌当前,有些友善度还觉得多干一小时就成了“劲爆黑料”。就可惜没法拿这种人的X命去替各国反法西斯烈士们挡枪子。

《关于转变到八小时工作日、七天工作周和禁止职工擅离企业和机关职守法令》

第1条、增加工作时间:
实行七小时工作制的工人(苏联1928年实行了周42小时工作制,1933年改为41小时——每天7小时、每周6天)——从7小时增加到8小时
实行六小时工作制的工人——从6小时增加到7小时

但相关部门核准的危险劳动、重劳动除外
职员——从6小时增加到8小时
未成年工人(16岁以上)——从6小时增加到8小时

第2条、更改工作周期:
将所有国营、合作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周期调整为七天。此外该周的第七天即星期日,是1个休息日。
【按】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七天工作周”呢?因为1930年代早期实行过“六天工作周”——做5天休1天(每天工作6-8小时),后来改成七天工作周(做6休1)但每天改成工作6-7小时,到1940年还没有彻底改完。所以法令强调一遍要继续推进。

第3条、禁止旷工和自行离职
禁止未经批准地擅离职守。
禁止未经批准地调换工作。
从一个工厂调到另一个工厂,或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必须得到经理或机构负责人的批准。

第4条、准假制度
企业经理或机构负责人仅能在下列情况下给属下职工放长假:
1、职工因病或残疾不能适应目前工作,又无法将其调职或让他退休;
2、职工被高等教育机构或技术教育机构录取。

第5条、惩罚制度
职工从国营、合作企业或公共机构擅自离职,可以被提起公诉并由人民法院判处2—4个月的监禁。
职工在国营、合作企业或公共机构未经批准的旷工,可被起诉并由人民法院给予以下惩罚——在本岗位上辛勤劳动最多6个月,同时扣除最多25%的工资。
同时,取消经理开除无故旷工者的权力。
以上案件的审理过程不得超过5天,判决立即执行。
【按】这两条都是对付恶性离职、旷工的,哪有说什么迟到、早退的事情?
现实中是否有违法处理职工的事情不知道。另外根据这个法令,所谓劳改就是在原单位原岗位上继续工作(可能受到某些监督控制)并扣发最多25%的工资。
怪不得大半年时间就有200多万人被“劳改”,苏联却P事没有——原来只是减薪劳动几天啊,那当然不至于暴动了。尼玛今天的劳动者如果旷工几天乃至迟到几次,一个月白干乃至立刻滚蛋走人都有可能!(就在十几年前的民营工厂更有保安直接殴打工人的)好像也没见谁因此暴动了。

第6条、对单位负责人的惩罚
不能有效制止本单位旷工或擅离职守情况,甚至对此进行包庇的经理,将被起诉并判刑。
其刑期视同擅自招募、解雇员工的。

第7条、生效时间

本法令从1940年6月27日开始生效(就是说有一段可追溯期)。


结论:
好了——这个法令到底哪里和政治犯、劳改营有关?!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惩处旷工或是托病冒领工资的法令。
为了避免给予经理、单位负责人太大的权力,所以把相关的权力移交给了国家司法机关。

非要说这个法令有什么问题,就是在职工辞职(具体辞职程序还没查到)和调动(必须得到负责人批准)上设置了障碍,并且增加了工人每一周的劳动时间。

(原来是41小时,现在增加到48小时,增加7小时——并且,对党组织、政府、事业单位的机关职员来说工作时长更多,增加了12个小时)

但是,这是在法西斯威胁逼近苏联、距离开战已不到一年的情况下颁布的法令。
劳动者是否值得支付这个代价,大家自有分寸。

这个法令在1956年和1959年被两次修订,除了第2条以外全部失效了(工作周从6、7日制并行统一为7日制)。工作时间也恢复到了每周40-41小时。(1991年改为每周40小时)。

此外,我再提醒一下——除了标准周末节假日,苏联人一年还有近30个节庆节假日,约合每个月2-3天……如新年、圣诞节、苏联宪法日、卫国战争胜利日、苏联战胜日本军国主义胜利日、妇女节、红军红海军节、共青团节和宇航员节……

此外,特殊行业从业者还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假期,如坦克兵节、空降兵节、炮兵节、能源工人节、驾驶员节、民事登记处员工节、国家安全工作人员节(克格勃节)……


然后,请本话题下的各位大仙找出《关于转变到八小时工作日、七天工作周和禁止职工擅离企业和机关职守法令》的法令原文条令中哪儿有什么“六个月劳改营”?

还玩了偷梁换柱大法,“擅自离职跑路可判监禁”到这儿成了“旷工判监禁”

断章取义偷梁换柱,要点友善度脸。


我非常体谅有些人对中苏友善度他们五岁爷爷的深仇雪恨,但有些人居然还真能腆下脸吹什么美国、乌拉圭的“待遇优渥”、“8小时工作”——指的就是企业主们抵制《标准工时法》(哪怕这个法都开了工作10小时的口)、男女不同酬、有色人种不同酬(照个镜子看看,你也配当白人?你哪里是白人?你怎么是白人?)、“科罗拉多煤田游击战”、洛克菲勒和福特的私家兵用机枪和冲锋枪对工人搞“劳资谈判”?

亲,这边建议您了解一下美国“平克顿侦探社”和汤姆逊冲锋枪“劳资协商”的光辉事迹

The hated Pinkertons were well-known strike breakers, and their mere presence was often enough to incite workers to violence~

哦,还不能忘了所谓有“完善集体谈判、劳动立法和法团主义”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二战时把设在德国的工厂全都用上犹太人和苏军战俘的“劳工保护”

当然,我们用了十年二十年的时间才让人们意识到先总统 蒋公的所谓“黄金十年”、“普选总统”的荒诞。我个人倒不介意再花个十年揭一揭有些人的画皮。

例如爱资病对福特“8小时工作制”翻来覆去的吹,就是不提此公在大萧条期间硬抗罗斯福总统令,就是不给工人最低标准工资。就是不提此公在工厂引入使用棍棒皮鞭乃至冲锋枪的“安保制度”……


有人自作聪明,问我“古拉格”的工作时长?

人家还真的就是八小时,此外斋藤邦雄的《陆军步兵漫画物语》也提到自己蹲苏联战俘营的时候要参加工作劳动,但八小时一到苏联看守就要他们立刻下班的内容。

工作本就辛苦,若有雨的话那就更是雪上加霜。小雨是不会停工的,即便停工也没地方给我们躲雨。就只能像牛马一般站在原地挨着。
总之这里和制盐厂一比什么都差了许多。既没有乌克兰姑娘也没有俄罗斯大妈来同情我们。围绕四周的只有大山和石头。
如果到了傍晚依然无法达成定额的话,监工就怒吼着要求加班。不过这样一来哨兵可就不同意了。
“我的工作就是8小时看守日本兵,现在时间到了我要带走。”
“那工作怎么办?”
“关我屁事。”
吵着吵着哨兵就会大喊“五列!”(排成5列纵队)然后踏上回去的路。虽然不是每次都能这样,但只要能遇上这么一位哨兵我们就会暗自庆幸。实际上这些苏联哨兵在警戒期间也是不吃不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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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唐僧在花果山念一段紧箍咒,就会当上猴王吗?

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花果山的猴子会认为如来是猴王吗?

不扎根基层,群众是不会认可的!


原答案被折叠了:

盖世猴王为何裸死猴山? 数百头母猴为何半夜惨叫? 动物园最大猴群为何屡遭黑手? 游客投掷的食物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 J母猴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动物园管理处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猴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这一切的背后,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8点CCTV12法制频道年度巨献《题主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题主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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