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电影叫《犬王》,为了拍这部电影,当时让一条军犬背着炸弹跑,最后被活活的炸死。采访的时候导演说当时的拍摄条件达不到,没办法。这我永远接受不了,这不是普通的爱不爱狗人士的问题了,这是一条军犬,为大众服务过的犬。虽然退役了,最后却落的这个下场。当时采访还有考演员王超在那里为导演辩解,看完那个采访你会发现人真的是虚伪的。为了满足自己所谓的艺术,什么都可以做。那这样说你要是为了拍个兵王,是不是要炸死一名退伍老兵???还是说炸人违法你不敢,所以将你那沾满“艺术气息”的手伸向了法律保护不算命的退役军犬身上??是不是如果为艺术现身不犯法,还要炸死人来为你拍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