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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网友爆料女子出轨反诬告丈夫猥亵女儿,致其被拘留失去工作一事?真相是怎样的?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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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移步,关注 天津市母亲利用6岁女儿诬告前夫性侵,前夫被判刑8年一案,帮帮天津小女孩,特别可怜。 感谢大家对我和女儿的帮助。特别感谢华商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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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才是杭州的本人案件

大家好,我是本次事件的当事人,一个普通的爸爸。

我先解释一下,我前妻诬陷的直接原因是,去年2月,前妻初恋男友的妻子找到我,说我前妻破坏她家庭。 前妻知道这事后,才诬陷我的。 我们在2017年就离婚了。

对于这位女检察官(王),我内心真的非常痛恨。高高在上的把自己看成法律的化身,随意曲解法律。撤案过后我找到她寻求帮助,她为什么要残忍的说是我那么小的孩子告的爸爸,却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她当时说这事对我女儿一点影响都没有的时候,我实在痛恨至极。也许她没有受贿,我相信,但她是在用我可怜的女儿来保护她自己,她践踏消费的是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又何止钱来衡量。我还好见到了我女儿,几秒钟就证实了检察官的谎言,我女儿是那么聪明,又那么压抑,女儿的心里明白对我是很大安慰,可用什么来安慰我女儿,救我女儿。一个司法人员,在案件过去几个月仍然拒绝真相,是对我女儿与我最大的侮辱。我在每个阶段都会电话找这位检察官对一次话,最后一次是在今年2月,我希望听到一点良知,在最后,我反复说这是我女儿,不是你女儿,她说我没说是我女儿,我听到的只是一点她的停顿,是些许的一点点害怕,也许良知会来源于害怕,但终究不会到来。从在看守所第一次见到检察官,她说我是个男的,能不能一个人扛下来,到取保期间陷害我,到最后撤案时,我都从来没投诉她,也没有指责过她,我从未在交谈中凶过骂过她,因为她年龄小,我那时觉得她只是不愿意承认 想立功,被诬告人错误引导、欺骗、利用,也许是她领导(张孟春)要求的,也许她最后会去回头看一下真相。但她在自我优越的催眠中往黑暗里越走越远,闭上了真相的眼睛,再也不会看到曾经的世界。

此事发生以后,我多次向杭州市检察院、省检察院、法院、杭州市公安局反映,但并未得到回应。诬告人藏匿我女儿,公安、检察更是暗示诬告人藏匿我女儿。我见不到女儿,污名也没有洗刷干净,现在仍然因此找工作都会困难。

为了见到女儿,我找了一年,最近才见上一面。

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没有得到法律公正的待遇,所以我在此寻求关注。

最重要的证据,是被诈取的我四岁女儿的所谓被害人陈述同步录音录像,多次调取无回应,希望能找到一个外地律师帮我看到这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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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我的看法就一条:性犯罪必须建立诬告反坐制度,并严格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诬告另一个人犯了某种性犯罪,事后查明这是诬告,那么,诬告者应当受到不低于她所诬告的犯罪相应的刑罚。

比如假设一个女子,诬告10个男性对她进行了轮奸。事后查明这是子虚乌有。因为她诬告了10个人,会从每个人那里收到一份诬告反坐,那么应该对这名女子按照10次10人轮奸的相应刑罚来量刑——很有可能是无期徒刑。

否则就上下嘴皮子一碰,一个人就能毁另一个人一辈子,并且即使诬告失败也没有什么惩罚,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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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案、看望女儿被灭门案、清华腚姐事件、罗冠军事件、周晓璇案等等都可能只是一个开始。

从舆论到司法,再到社会的末梢血管,这些是每一个男人都有可能遇上的飞来横祸,纵使阶级相差甚远,从罗冠军到朱军甚至到普普通通的一家三口,都有可能成为“性别XX主义”的牺牲品。

勤劳善良有责任感的锅男不应该成为女权和某些媒体操纵的社会舆论的牺牲品。

不应该背上莫须有的“原罪”——“每一个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

而女人的指控,不管有没有证据,永远都能得到舆论和社会的支持。

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一群无法预知道德水平的女人手中。

多发声,不管声量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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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一句话

国男就丢了工作 社会性死亡 万劫不复

国男想自证清白

妇联:应警惕舆论对个案的放大,损坏女性形象,所以这个证据不能让你调取

这就是男权社会吗

真是有够好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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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取得受害者肖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将事件的来龙去脉整理到了知乎,希望大家可以帮一忙,把真相让更多的人知晓!

声明:下文可以在不进行删改的情况下随意进行转载,可以发布在任何一个网站,转载取得的收益,全部归转载者所有!



这说明国男在法律与舆论上已经彻底沦为弱势群体。

只因前妻的一句诬陷,肖先生便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丢掉工作、刑事拘留、社会性死亡。即使肖先生此次维权成功,他的生活也再也回不到从前,失去的工作不会因此回来,丢掉的时间无法因此弥补,甚至街坊邻居在与他交往时也会仍然心存芥蒂......

我们不妨将本案性别互换一下,如果是男方污蔑女方性侵儿童,同样的事情会不会发生。可我去翻找真实案例,却发现压根儿没有类似的报道。

我们只能揣测:万一,万一真的有一个无耻的丈夫,去效仿相同的做法,污蔑自己前妻,会发生什么呢?

结果显而易见,压根儿没有人会相信丈夫的说法。即使jc同志秉公办事,这位女子面临的情况也会和肖先生完全不同,因为法条上并没有适合“女性xq”的法律。女性名义上的“弱势群体地位”早已成为了部分人女性的挡箭牌,只要运用得当,不但可以无限度的保护自己,还可以借此伤害他人。

希望更多的国男可以意识到这一点,明了自身弱势群体的地位。当然,即使改变观念也没有什么luan用,只要有女性想要伤害你,无论如何你都躲不了。但最起码受到类似伤害后产生不了什么心理落差,躺平就好了。

生而为男,我很抱歉。



受害者肖先生已经现身知乎,希望大家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user avatar   qing-er-19-28 网友的相关建议: 
      

這個世界真是顛倒黑白,我不明白男性還有什麼理由為這個世界賣命賣力,對女尊法律沒有信心,對公職人員沒有信心。可能過不了多長時間,很多國家都會設立“女性安全法”這種法律吧,以便它們可以任意調查、逮捕各種它們認為有“問題”的男性。

有時候我會想,也許這就是人類這個物種的命運吧,盛極必衰,人類文明高度發達以後,就不能繼續了,會衰落,被其他文明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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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没社会联系没人脉资源,不欺负你欺负谁呢?

我提供一个思路,这个思路很简单

积极参政议政,积极支持那些拥军、爱军、护军的人大代表

趁着中美关系长期转冷的宝贵历史机会,积极要求扩军备战,修改涉军法律,扩大部队员额,极大扩增预备役编制数量

想结婚的就去当现役军人,军婚地方无权染指,在婚姻问题上都是倾向于保护军人 甭管你是王大拳师还是永州法官,都不可能欺负到军人头上

就算不是现役军人,哪怕有预备役身份地方法院判起来也不敢乱弹琴

比例不用很高,直接把解放军固定员额定位到苏联标准,常备军占平时总人口的1.5%,即1950万人,热动员,即掌握基本作战技能的预备役,比例3%,即3900万人,极限动员7%,大概是8500万人。

大不了大家都去踊跃参军嘛!程序员参军,又能锻炼身体,又能保家卫国,还是技术兵种,有制服穿,有什么不好的?

国民经济军事化,就像苏联一样,无非就是没有奢侈品消费,没有高级香水,没有意大利包包,没有jimmychow的高跟鞋罢了,广大男同胞有几个人用这些东西撒?与其天天抱怨社会风气不正,不如团结起来,保家卫国的同时直接把堕落风气的恶土给他铲干净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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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当事人的微博认真翻看了事情经过,对这件事前因后果有了大致的了解。

先下结论,在这件事中,当事人古先生大概率是被刑事诉讼流程误伤了。

从古先生披露的案件细节来看,办案机关在这个案子上,其实并没有实质性的硬伤。

2020年5月14日刑事拘留,2020年5月29日取保候审,这是因为检察院没批捕。没批捕,也正能说明审查逮捕的检察官严把了证据关。

那为什么警方这么轻易就立案并且对古先生上了强制措施呢?

原因无他,确实是案件太敏感了。

未成年女孩疑似被生父性侵,报案人(控告人)是女孩生母,涉案人古先生的母亲在通话中又可能做出了对其不利的证言(暂且不论这份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且有妇联机构和检察院未检科对案件的高度关注,这案子,没理由不立。

办案民警对古先生讯问过程的内容,其实也能反映出办案民警对此案的谨慎程度,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移步古先生微博查看详情。

我国对于性侵犯罪,尤其是被害人为未成年女性的性侵犯罪,原则上是有案必立的,这也侧面体现出我国相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后续公安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对此案作出撤案处理,这也完全没问题,没有犯罪就是应该撤销案件。

检察院未检科和妇联在前期介入的细节,目前还没发现严重违反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情况,具体细节还是要看当事人后续的披露。

古先生在微博披露了某些办案检察官的讲话录音内容(倘若内容确属真实),平心而论,该检察官的发言确实有问题,作为一名有着丰富经验的员额检察官,这种话讲出来之前,她应该考虑到影响。侧面也能反映出,有罪推定的观念对部分检察人员的影响有多深。

可能有人会问,那古先生这被白白关押的十几天,因为被刑事追诉而留下的立案记录,因为被立案拘留丢掉的工作,这些成本谁来承担?

这个成本,其实就是执法成本,目前情况下,基本都是由当事人本人承担的。哪怕这个成本,真的很沉重。

古先生在中院立案申请国家赔偿,能不能成功?

我的个人看法是,在中院立案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结果大概率可能还是被驳回。我对此,是比较悲观的。

涉嫌性侵犯罪的案件里,某些时候,男性确实是很弱势的一方,你很难保证自己某个时刻就陷入了需要自证无罪的困境。

有时候侦查人员和检察人员的自由心证一旦形成,当事人的结果就已注定,至于证据和逻辑,其实真的没那么严密。

古先生不幸中的万幸,是公安侦查后作出撤案决定。别人会不像他这么幸运,真不好说。

案件的结果,有时候反而是运气占到较大作用。

我去年代理的一个双方都是未成年强奸案件,也某种程度上遭遇了这种困境,哎。

这案子真正的始作俑者,是古先生那位复姓欧阳的前妻。其报案的真正原因和居心,值得深究。

古先生可以以诬告陷害罪对欧阳女士提起控告,这也是古先生真正应该把矛头瞄准的方向。可控告的成功率,说实话,我依旧很悲观。

原因也很简单,一个母亲怀疑自己亲生女儿被侵犯而去报案,实际上并不需要她有什么实质性证据。

古先生想证明欧阳女士有着诬告陷害的故意,这种举证责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四岁的小女孩,记忆力和认识能力,也不足以作证。即使有人教唆过她什么,也很难证明。

是挺难啊。


user avatar   yue-ye-tu-xiao-xian-nu 网友的相关建议: 
      

难道不是谁主张谁举证吗?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有什么权利直接拘留人?


user avatar   miji100 网友的相关建议: 
      

货拉拉事件真相公布后,有些女性称网友“无法体会女性的恐惧”,同样,货拉拉案、看望女儿被灭门案、清华腚姐事件,很多男性也认为网友“无法体会男性的恐惧”,奸出妇人口,女人只要一张嘴就能让男人社会性死亡的能力,同样让人害怕,社会越是文明越是如此,因为越遵纪守法的男性越处于弱势,好人就是让人用枪指着,真正的恶棍反而容易逍遥法外。对于好人,如果没有满大街的摄像头,电子记录,先进的刑侦手段,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对于恶棍,他们甚至会主动录下他们强奸猥亵的视频公然放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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