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看了一下判决书,个人看法是:
1.单一来源采购隐患大,拼关系得来的业务会因为一朝天子一朝臣,换了领导日子不好过;
2.分包估计也是被强行要求分包,分包和总包关系不太和谐;
3.ZF活儿不好做,需求不明确、需求常变更、契约精神差,除非是国内本土单位想揽后续大活儿(参考TX在长沙的0元中标和后续单一来源采购),不然不要轻易碰
4.和ZF谈合同是奢望,虽然近年有改善但基本上还是按照领导的意志来办事,本案就是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