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是基层事业单位出身。
在办公室的时候兼着人事,负责做工资。
于是,一切情况就都明晰了。
“公务员”,简简单单就三个字;可“事业单位”可不仅仅是多一个字而已,简直是天壤之别。
当时,我所在的单位性质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意思就是这个单位的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
多好,吃大锅饭的~
直到有一个月,单位只发了工资,而没有发奖金。。。
全体员工:!?
补充一个小背景:
我们这个单位的一把手(正科),是公务员兼的。也就是说,他自己的编制性质是上级局机关的正科级公务员,而职务却是我们单位的所长。
(这种现象过去很普遍,甚至可以说是标配。本单位事业编的人想做一把手?偏不给你这个机会。上级局权力运用得骚吧~)
所以,对于我们单位发不出奖金这事儿,所长一开始也不清楚。他本人的收入是上级局机关发放的,不受任何影响。
随后,他只能带着我赶紧去向上协调了。(员工没奖金了,一个月就一千多块钱工资,那还了得?)
这一问才知道。所谓“全额拨款”,按理说应该是由财政全额拨款,可我们这个单位,偏偏在财政的系统里只标注着“发放工资”。
而懂得人应该知道,工资只占收入的小头。而余下的奖金部分,其实是由上级局的局管理经费包干的。
这个“局管理经费”,财政已经在年度预算时拨付了,所以你再问财政要,财政肯定不给了。
那么,既然奖金部分是由上级局支出的,那上级局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发呢?
因为,这个“局管理经费”本质上只是局预算费用里的一个科目,它会随着局整体经费使用情况、预算调整情况而变动。
换句话说,它的稳定度、规范性和正轨“人头费”没法儿比。
也许是因为局经费账目遇到了一些调整,导致该科目账下无钱,以至于我们单位发不出奖金了。
所以,我想表达的第一个意思就是,事业单位是如此的奇葩,又是如此的不统一,以至于你都无法想象它背后还会有什么幺蛾子。
所长还算负责,必须要为员工奔走,不然他这个领导也当得如坐针毡是吧。
于是,我们便强烈要求财政把拨付给局里的管理费,改为和其他单位一样的直拨形式,千万别再到上级局里滚一圈出幺蛾子了。
作为一个全额拨款单位,我们自认为要求合情合理、天经地义。
结果财政拒绝了。。绝了。。了。。
这一问才知道。原来财大户看着牛逼,其实它在人员经费上的支出,不归它自己管。
而是要听令于“人社局”。
幕后大佬终于登场了。
彼时的人社局,头顶着原人事局、现公务员局的光环;身负劳动局、社保局的重任;一把局长兼任组织部副部长,好一派牛逼哄哄的景象。
于是大佬说了,“全额拨款”这个名头不顶用,核心是单位的“内涵属性”必须为“直属”,而不能为“局属”。
到这里我解释一下吧。比如说我们是一个地级市,市里可能有两个单位,一个名叫“XX市服务中心”,算是市直属性质的;另一个名叫“XX市XX局服务中心”,就算是局属的了。
市属单位,由人社核定收入,财政全包;局属单位,人社只核定工资,其它都不管。
这一盘算,所长就郁闷了,因为我们这个单位的名字,明明就是叫“XX市XX所”。
按刚才的理论,妥妥是个市属单位。
人社局于是又解释说,名字也不顶用,关键还是看内涵,你在我系统里不是登记为市直属的,咱也没办法。
那我们问这咋办呢?我们这个单位,不挣一分钱,完全是一个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单位,不靠你们发钱靠谁啊。
于是,人社局支了个招,他说单位性质的确定,其实是看编办,编办只要给你们算上,我们这儿就能给你补核定了。
于是,幕后大佬的大佬又登场了,编办~
但到了这一层,我们的沟通威力就已经很弱了。因为编办隶属于组织部,人家不鸟你。
总之,这事儿到了这一步就走到头了,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我们的奖金就这样停发了半年,虽然后面做了补发,但并没有补足。
引用一个同事的话说:“差点忘记自己是在一个政府机构工作,差点就干不下去准备辞职。”
事情后来发生了转机。
是这样的,我们系统机构改革了,我们被并入了一个新局。
而我们的老局长调到人社局当局长了。
不亏是老领导,进去以后,三下五除二,就把我们单位搞成了“直属”性质。
也别以为有啥复杂,其实这事儿没人管,就是个“历史遗留问题”,现在一把手发话,根本无所谓什么“编办定性”问题。
老局长理由是充分的:这个单位全额拨款,标准公共服务属性,就应该是“直属”属性,核定、发钱。
于是,我们终于真正的吃上了“财政饭”。
进入新局后,新问题来了。
原先在老系统,下辖事业单位收入普遍拉胯(大概是同系统公务员的一半),大家抱怨归抱怨,但也无可奈何。
进入新局后,一看、吓一跳。
人家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公务员收入水平是差不多的,一比之下,我们单位就像个乞丐。
你想,过去和公务员比,比不过好歹可以说是编制不同。
现在,同一个局系统,同样的事业编,我们单位比其他单位差那么多,说得过去吗?
所以,事业单位的特点就是没有标准可言,一单位一策。
所以,不要问事业单位好不好、收入好不好,因为没有参考意义。
你单位好不代表我单位好,哪怕我们是一个行政区内、甚至是一个系统内的。
后来,新局局长坐不住了。(领导还是不错的,负责任)
借着人社局局长也算我们老领导,两个一把手一合计,搞了个解决方案。
就是,人社核定的收入水平可以向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看齐,但考虑差距过大,需要分三到五年逐步增长。
员工们有了盼头。
而局内,局长坚持局系统各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必须拉平,人社核定不足部分暂时由局管理经费补差。
是不是熟悉的味道出现了?当然,这一次对我们是天大的利好。
所以,我这辈子都记得我们的新局长,一个敢作敢当的领导。
你以为事情结束了吗?并没有。
第二年,市里成功举办了某重大赛事,年末,全市核发重大赛事奖。
当时我记得人均大概是一万多,而我们单位没有!
原因很简单,虽然我们通过人社局长逆天改命成功核定了奖金,但编办那里的“直属内涵”并没有变。
基本内涵没变,那么发钱就没有你。
于是,我们只有再次哭着喊着找局长:您看,大家伙同样为重大赛事做出了贡献,怎么发钱就我们一个单位没有,好意思么?
局长也面露难色,毕竟他也未必搞得定组织部(编办)。
好在,现在奖金本身不就可以从局经费里补差么,那么,再多补一项又如何呢?
于是,每逢什么精神文明奖励、重大赛事、甚至加班工资、应休未休等收入,我们全要一一打报告,一次一次痛陈厉害。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要饭的,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开始盘算着怎么伸手要钱。
这人事当得真实酸爽。
这种局面直到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后才落下帷幕,借助改革,我们单位终于实现所谓“正规化”,各项收入纳入总盘,至于今后、某项临时性奖金是否属于绩效内,只要听人社局统一安排即可。
当然,我永远不会忘记老局长的担当魄力,毕竟这种操作有“津补贴发放不规范”之嫌。
可见不规范也有不规范的缘由,站在当事人的一方,自然是希望自己同样的付出,能得到同样的对待。
也可见事业单位在各方面差异之大,比当公务员可得烦心不少。
至于所问的交通费和通讯费,也是一个道理,财政系统里登记过你们单位吗?人社局给你核定过吗?编办的性质里你们和公务员同等归类吗?
再说下去,局机关还发过政务手机呢?事业单位有吗?谁具体规定的?套餐你们单位可以包干吗?
都没有明确说法的?
我早就说过一句话“无法、也就无天了”(公务员有《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只有国务院条例)
这个问题很多地方都存在,就像一个大型公司的甲方乙方,本事同根生,往往看重更有主动权。
事业单位的很多人会说:为啥?后娘养的?没有诀策权?属于县大队?不是正规军?比较好欺负?
公务员队伍朋友会说:没有,就没有你能咋的!叫唤没用!不好使!谁叫你干的!可以考公务员呀!没人挡着你!
目前,全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也都已经尘埃落定,大多人事业单位人员也已经接受现实——没有车补!其实在事业单位车改之前,不少人就预计事业编制人员的车改不会像公务员那样。因为目前我国事业编制人员有三千多万,这个数量是公务员的三倍以上,所以如果按照公务员那样发放车补,对于各地政府的财政是一个巨大的压力。
同时,很多事业单位都只是行政单位的下属单位,一个单位可能都没有几辆公车,按照公车改革以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要低于改革以前的原则,这些事业单位是不可能都发放车补的,所以不少人觉得可能会发放标准比公务员更低一些。但是,文件出台以后真是让人目瞪口呆呀,原来是一分钱都不发。不过想想事业编制本身在体制内的地位就不高,而公车改革是由行政编制主导的,因此有这种结果也是正常的。
事业单位是否发放公车补助,以及是否有绩效奖,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类别较多,不太好统一进行规范,由各级党委政府决定。
【1】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
现在体制内的单位,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行政单位,一种是事业单位,一种是国有企业。每种不同性质的单位,都有不同的管理模式。例如,就公务员管理或者福利待遇方面的文件,一般不能适用于国有企业员工。国有企业有关的管理政策,不一定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以,由于政策的不同,以及管理方式的不同,所以产生了差异。
【2】事业单位的公车补贴
早两年公务员的公车补贴基本发放到位了,有的觉得事业单位也应该发放,国家应该研究了有关方面的问题。现在有的地方事业单位也发放了公车补贴。例如,有些地区的参公事业单位,也已经将公车补贴发放到位。但是事业单位类别有几种,有的本身工资高于公务员,具体发放到哪个层级,这应该是地方政府研究的事项。
【3】事业单位的绩效奖金
公务员的工资以及绩效奖金,相对是比较稳定和固定的,有一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的模式发放。但是也有一些事业单位情况比较特殊,需要给单位一些自主权,激发单位和员工的活力,工资福利管理的部门一般就只核定一个工资福利的总量。由单位在总量内自行进行调配。例如,医院属于事业单位,但是工资一般高于公务员,工资及奖金发放以单位决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