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什么时候咱们国家能制止加班文化? 第1页

  

user avatar   minamoto-5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加班首先分为两种主要类型,由于技术关系带来的加班和由于雇佣关系带来的加班。

第一种便是确实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由于技术关系的加班”。

劳动生产率指单位劳动时间工人能够生产的产出。

不可否认的是,几乎所有行业加班都会或多或少地增加一定生产总量,一个员工工作十个小时,产出一般总是比他只工作8个小时高的。

但是,我们要此处要区分的是,请另外一个人代替他工作,产出是增加还是减少。

比如,一个码农写了很长一串代码,随后测试者发现了一个bug,然后要改过来,但是原来写代码的码农已经到下班时间了。

如果此时让这个码农加班,因为之前代码都是他自己写的,他显然记得最清楚,因此他自己找到这个bug的语句,改过来就最为容易。

而如果我们换一个码农来修复这个bug,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码农根本就不知道原来的那个码农语句的写法和风格,因此他需要从头阅读原先码农所写的代码,让他来修复bug所需要的时间就远远高于原来那个码农修复代码所花的时间。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高总体的劳动生产率,不得不使得原来那个码农加班。

也就是题主你所言“有必要”的加班,它是由“写代码”这种生产的技术局限所决定的,在生产技术不变的情况下,任何制止这种加班的手段都会降低生产力,所以我们无法使用政治经济手段防止这种加班。

所以我们观察到互联网行业的这种加班情况最为普遍,比如996。互联网行业之所以比其他行业更容易出现加班现象,都是因为这种生产技术的局限所致。


第二种加班则是不能提高社会福利的“由于雇佣关系的加班”。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连续工作,会使得这个人十分疲惫,一个人早上工作第一个小时可能精神十分饱满,效率很高,而相对而言他工作了8个小时之后,就会浑身难受,效率相对于第早上第一个小时而言大大降低。

此时,如果我们重新换上一个具有同样能力水平和熟练程度但精神饱满的人进行工作,就往往会提升劳动生产率,因为这个人他并不是十分疲惫,除非有我在第一类情况下所描述的特殊的生产技术原因导致换人后效率大大降低的情况。

比如,工厂工人进行组装,会计进行记账,查账,客服人员等用户打电话等大多数社会劳动力从事的行业,都会有这种同一个人连续工作会愈发疲惫,如果换一个人就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情况。

如果两位工人的熟练程度是一样的,在这些行业中第一个人十分疲惫之后换上第二个人是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然而我们看到大多数企业并不想通过雇佣更多的雇员来降低每个雇员的劳动时间,从而提升平均每个工作小时的劳动生产率。

发生此现象的原因是由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所导致的,主要有有以下三种:

1:一种可能就是老板并没有给够加班工资,如果可以不用给加班工资而使得员工加班,或加班工资给得少而使得员工加班,那么这等于是直接无偿占有了员工的劳动时间。

用马克思的话说,这构成“绝对剩余价值的剥削”。

很显然,很多种加班都是这样的原因,就是因为实际上没给加班工资或是加班工资给得少,既然不用给加班工资,那么就算这员工再累,生产效率再低,也是“白嫖”员工的劳动,这样的事情资本家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尽管增加雇佣的人数会使得社会总的生产力提高,但资本家却不愿意增加雇佣的人数,这本身就说明了资本主义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2:第二种原因就是因为总的劳动力数量不够,比如出现了“用工荒”,即“找不到”足够人数的工人,这普遍出现在蓝领雇员中,因为没那么多人来工厂干活,客户又有那么多订单,所以就只好让你加班了。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劳动密集型夕阳产业的苟延残喘,正常情况下,如果没人愿意到工厂打工,显然你应当提高工资以吸引更多人来,然而你却不能提高工资,这是因为你没有足够利润,因为这些产业在别的厂中能以更低成本生产,你如果提高售价就无法竞争。

譬如富士康等代工厂,在越南,印度及东南亚许多国家,劳动力价格更加便宜,导致国际市场上商品无法维持高价,中国资本家不得不维持较低的工资水平,这又会导致愿意来的人变少,最后你就只能迫使这些人加班来完成订单了。

3:第三个原因就是雇员与非雇员的本身劳动生产率的区别。

如果两位工人本身的熟练程度和能力是有区别的,这导致第一位工人即使十分疲惫不堪,也比第二位生产能力更强。

因而如果工资都是“按时计费”的,老板也宁愿给第一位工人工资来加班,也不愿意让第二位工人来代替他,这本质上是因为“找不到”像原来工人一样高水平的新工人。

众所周知几乎所有企业在录用员工的时候都是普遍“择优录取”的,可以认为被录用的工人比起没被录用的工人具有普遍更强的劳动生产率,如果工资是按照上班时间的长度来给的,老板就会倾向于让少部分优秀的工人加班,而不去录用更多的工人。

而事实上,即便优秀工人的生产能力更强,也不意味着让优秀工人来加班的行为是“正当”的,因为让一个浑身疲惫的人来加班所带来的收益,并不一定会比这个浑身疲惫的人所受的身心损失大。

因而,许多国家都规定加班所需要支付的加班工资要比正常情况下的工资高,但是,接下来我还要说明:即便给工人A的每小时的加班工资高于了给工人A不加班情况下的普通工资高,从而使得工人A愿意加班,也仅仅是对企业和工人A来说都是有好处的,它对于全社会的工人阶级来说未见得是有好处的。


我在描述第二类加班,即“如果换上同样熟练程度的工人会提高劳动生产率却仍然没有雇佣更多工人的‘由资本主义雇佣关系导致’的加班”的时候,其实已经暗含了,“加班的现象”与“就业”是联系在一起的。

如果老板雇佣更少的工人,然后使得这些工人加班来生产充足的商品,那么无论老板有没有给够加班工资,都必然会导致没被雇佣的工人更难就业。

因而,大学生普遍出现的“就业难”问题,其实是与普遍加班的现象所联系在一起的。

而且你还会发现,这种“就业难”还普遍出现在“大学生毕业生”群体而不是底层蓝领工人中。

这是为什么?这就是因为我之前所讲过的:“一名优秀员工即便是身心十分疲惫,其生产能力也强于一名低水平员工,从而导致了老板宁愿让自己的员工加班也不愿意雇佣更多员工,于是就导致了‘就业难’。”

那么,这种现象为什么在高学历大学生中非常普遍,在底层蓝领工人中反而不普遍,甚至有时蓝领工人还出现“用工荒”呢?

这正是因为大学生所普遍从事的白领工作,优秀员工与低水平员工的生产能力的差别十分之大,而且这些工作往往还不能“按件计费”,只能“按时计费”。在组装厂的任何两名有训练的工人,每个小时所能组装的件数差别不会超过20%,而一名文质彬彬能说会道拉存款放贷的银行职员,与一名木讷内向形象较差的银行职员在拉业务的时候“生产能力”差别太大,有些时候后者根本就谈不成业务,而一名马虎的会计与一名谨慎的会计,在记账的时候的“生产能力”也是千差万别,因为写错账本带来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而要让马虎的会计不出错,他记账验账的速度会大大低于前者。

因此,同样是由于雇佣关系所导致的第二类加班,对于底层蓝领的强制加班往往是第1,2类的加班,即“白嫖”劳动时间或是人手不够的加班。

而对于大学生白领阶层的加班则是第3种类况,即由于“生产能力”的个体差别所导致的加班。

我们时常听到资产阶级对大学生“就业难”情况的辩护,最有名的莫过于“你如果是个优秀人才,我就会收你,只要你优秀,我不可能不要。”

这种辩护貌似有道理,其实是“无耻”的,任何时代都有优秀的人才,也都有水平不够的人,你只雇佣“优秀的人才”而不是“合格的人才”,就表示你根本不想达成充分就业。

资本家通过只雇佣其中最优秀的人才而减少雇佣,达成了两件事情:

1:压低了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这个逻辑非常简单,详见我之前的回答:

zhihu.com/question/3390

2:迫使被雇佣者加班,从最优秀的劳动中剥削剩余价值。

如果资产阶级真的是“尽可能”的雇佣更多员工,那么为什么会让已雇佣的员工加班?你这个时候雇佣别的工人来干活不是皆大欢喜吗?

这正揭示了资本家从来都没有为了最大化社会福利而进行雇佣,从来都没有想过解决就业的问题,仅仅是为了追求利润而雇佣。

只要资本主义雇佣关系还存在,市场总体上的“加班”“就业难”问题就不可能得到解决,如果有某一地区某一部门就业变得更加容易,那么就说明别的部门就业就变得更加困难了。

因此,抵制这种由于雇佣关系所带来的加班与改善整个工人阶级的就业,改善整个工人处境是一体的,是抵抗剥削的必要手段。


加班的必要性问题是需要探讨的,我并不清楚题主所从事的行业,究竟有无“必要”,不能对此做出评论,但通过我的描述,你可以认识到生产本身所带来的加班必要性是建立在“换人后生产效率大大降低”的特殊生产技术上的,除此之外的加班只是对“资产阶级”有必要,对无产阶级来说是有害的。

上述论证方法本应该用数学语言来表达,但考虑到这样并不是很受欢迎,就尽可能翻译成了大白话。




  

相关话题

  把一些异国文物送还给那些没有保管能力的国家,是在摧毁人类的瑰宝么? 
  假如有工资减半的四小时工作制,你愿意接受吗? 
  如何看待土木/水利工程相关企业严查员工自媒体账号? 
  如何看待985高校毕业生进手机厂当「工人」?智能制造业的未来吃香吗? 
  我们与欧洲发达国家及美国的差距在哪里? 
  为什么没有国家愿意帮助中东地区的国家解放? 
  总说外国人低估中国,那么有没有被中国人低估的国家呢? 
  为什么如此精明的马云会说出996是福报这么愚蠢的话? 
  为什么像中水中铁中建这样施工单位全年无休,政府也不做任何调整呢? 
  在外地工作和妈妈微信聊天的频率是怎么样呢? 

前一个讨论
在大资本面前,高智力到底有什么用?
下一个讨论
如何评价大连杀女童凶手被收容 3 年,警方称已是法律框架内最严措施?





© 2024-06-26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4-06-26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