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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19岁少年网购符合真枪标准的仿真枪被控走私武器 终审获刑无期”?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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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新闻本身才是让人可怕的,它把被告塑造成一个贫苦的辍学农民孩子,在境外买个玩具想逃个没收被查获,不幸被判了“超乎常理”的重罪

但实际上呢?这是一个成年人,花了三万,买了二十多支达到中国枪支标准的武器,通过走私的方式进口到中国,然后被查获并且从最轻的情形判刑了

首先这个枪支认定标准是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情形下制定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而这项鉴定判据的制定,可以查到:

枪支发射的弹丸对有生目标的致伤作用能力。本标准所指的致伤力,是指根据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16号)的相关条款所认定的轻、重伤的致伤作用能力。

可以看到,枪支判定伤害标准是按照人体伤害标准来的,不是一项拍脑袋数字填空游戏玩出来的。(补充说明,依据

@pilot

回复提供的论文《

枪支认定标准剧变的刑法分析——中国公安大学副教授陈志军

》,现行2007年以来的标准1.8J/cm^2是造成眼睛轻伤的最低标准,原有标准约为10倍,而10J/cm^2是射穿皮肤的一个临界的历史测量值。)

而且这是在逃避海关检查中被查获的,就已经是走私了,加上这些被认定为枪支,已经是“走私武器弹药罪”了。其中有二十支被认定为符合了枪支标准,那么: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
(1)走私军用枪支2支以上或者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
(2)走私非军用枪支10支以上或者非军用子弹1000发以上的;
(3)犯罪集 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走私武器、弹药达到情节严重的数量标准的;
(4)走私武器、弹药达到情节严重的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请注意:

2015年8月29日,刑法新修正案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项死刑罪名

,本修正案自

2015年11月1日

起施行)

也就是说,无期徒刑是该罪名在当前情形下唯一的判罚标准了


以上就是按照法力来说了,而以下是关于这篇新闻的。

就像一开始说的,新闻里想办法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知的贫苦农民孩子,打算买个玩具枪被判无期。我在搜到的新闻里就看到了类似的轮论调:

首先“装”傻:

刘称自己从未想过走私武器,只是想买来显摆和玩耍,而且他并没收到货,对其致伤力一无所知

其次“装”穷:

平日丈夫打小工,150元一天,妻子做清洁工,80元一天,他们分别有肺炎和心脏病,干不了重活

接着“装”可怜:

“那时宣判稿都快念完了,我们大哭大声喊冤,法院不让我们跟儿子说话,儿子被带走了,法官也走了。”

是官老爷太“官僚”,太“独裁”:

涉事法官曾表态称,“广州是广州,他们怎么判我管不了,这是在福建,我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记者曾致电办案法官和法院,但对方未予回应。

中间企图用各种穿插的并无法定效用的理据侧面敲击说枪支认定方法很“二”:

说些听起来很有道理其实没什么道理而且不可能发生的话:

儿子那天大声喊冤,“我情愿你们用这个仿真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用其他地区的法律来说大陆法规不行:

刘在台湾网站所订24支枪形物标明为生存游戏BB枪,系台湾合法玩具枪,不具有走私武器的故意,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定性有误

偷换概念,把“走私枪支”说成“购买仿真枪”

“作为军迷购买仿真枪,居然与走私导弹、军舰和贪污数千万上亿同等量刑,也创下该类假枪真罪案的天价判决,毫无公平,违反常识。本案再次重蹈王国其案的覆辙,令人唏嘘!”

这是媒体一贯问题了,或者就是从被告的角度进行报道而已,搞个大新闻嘛。不过这些言辞是作为辩方律师应有的态度,还是应该支持的。

问题是这有点不搭调。

  • 一个家庭日收入230元的家庭,两个劳动力还有严重的慢性疾病,居然他刚成年的儿子有三万元买玩具,而且是在他们知会并且“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情况下
  • 一个武器爱好者,居然会一次性买二十几支一样的枪支,难道不应该各个型号买一支以求收藏丰富吗?

那么其实他买枪的动机就很值得怀疑了。而且个中还有更多的问题,比如为什么一次性买那么多,通过什么渠道认识的卖家。我个人其实很怀疑他购买枪支的理由和使用枪支的目标,感觉这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

或许他是打算专卖做非法的军火生意;或许是代替一些组织进行购买,而他只是替罪羊;或许他是处于一个有组织的团体里......其实这个性质就像是在家种了好几亩毒品,然后说是为了好看,你怀疑他哪来的种子;在自家厨房做了几公斤毒品,说是本想做蛋糕意外出现的......

后面提及的这些假设是在辩方以证明没有主观犯罪故意和量刑过重的前提下的。按照以往的做法,比如这位律师之前的案件以及一些过去的案件,辩方可能争取到的应该就是:

  • 由于没有造成实质伤害,检方见他可怜(穷、傻、年轻、初犯、读书少、父母有病等),撤回起诉
  • 由于量刑过重,由更高级法院核准的减免刑罚(应该是最高法吧?)
  • 由于没有主观故意,主观不认识违法事实,改为有主观合适罪名,应该就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不到5万元,按照逃税处理,罚款

那么被告这边应该就是要想办法证明自己“傻/不懂事”、“无知”、“穷/弱势群体”,或者证明是咱家法律太弱智。后者的话单证明“恶法”是不够的,还要证明他不得不触犯这个恶法,或者他实在没看到才行。就像隔壁老赵把村里的必经之路占了收买路财,那是你不得不揍他(打得过的话);如果老赵把山上郊外一片空地占起来私自占有,虽然占用公共用地不合适,但你非要从人家那儿过认死理,那......

所以我例举说明他的购买行为和购买力与宣称的事情有不合常理的关系,或者说明他的主观认识是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

其实按照以往惯例,法律并不是太死的。只要申诉合理,是能获得减刑或者免于处罚、被诉的可能,关键是律师和他家人怎么去证明这其中的合理性了。

不管怎么说,我个人是支持控辩双方在合法的途径下能争取到各自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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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游戏都有自己的问题。但严重程度完全不一样。

赛博朋克最大的问题是人力不够,没有人手把愿景在限期内做出来,导致后期狂砍。但从已有的成品来看,CDPR是完全有人才有能力把东西做出来的,只不过没时间做。光影效果,已有的垂直城市设计,以及主线和很多支线任务的演出都有毫不输巫师3的气质,尤其是日本城浮空平台那关,无论是游戏流程还是画面还是音乐,都把类似银翼杀手2047的那种气氛和感受做到了极致。有人说CDPR的人才都跑了,或者CDPR傲娇了开始放水,这并不客观。2077确实是个半成品,主机优化的问题尤其严重,但你关注已经完成的部分,用高配置PC玩,其质量并未令人失望,依然是巫师3的水准。

2077就像是一个优等生忘了做背后的几题的考卷,开天窗导致不及格,但已经做了的题目还是正确率极高的。

谈到E3的demo,单从画面上讲你很难说它缩水了。只不过CDPR没告诉你想要E3画面,就得上3080+光线追踪。。。

我猜想没有光追的话,游戏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可以达到光追的效果的,只不过人工工作量会很大,有些地方需要离线烘培,而有些地方需要人工设置虚拟光源。CDPR可能发现项目后期工作量太大搂不住了,就上了光追这个大杀器。。。


至于无人深空,现在口碑很好,但我要不客气地讲,这个游戏到了今天依然是垃圾,只配卖$19.95,打折的时候卖2.95的那种。

Hello工作室自始自终都没有把初始愿景实现的技术能力。

你可以看无人深空进入大气层的技术实现。先是一段飞船进入大气层摩擦发红的特效,然后可以看见地形通过一种非常粗糙、视距很近的情况下刷新出来,并且刷出来的地貌和太空中看到的地貌完全不同。所以从头到尾,hello工作室都没有类似精英危险和星际公民的无缝行星登陆技术。

无人深空更新了十几次,并没有触动这个游戏除了机械刷就没有任何深度的本质。这是一个极其无聊的游戏。但它刷了两年的DLC,玩家也就给他点面子,没功劳有苦劳。它每次更新我都会进游戏看看,但玩不了半小时就会放弃。一是实在无聊,二是它美术设计和渲染水平有限,色彩及其刺眼。比如在母船机库里,到处都是亮瞎狗眼的点状光源,但这些光源不会照亮周围的任何东西,看的时间长了有种不带护目镜看焊接的流泪效果。你说更新了那么久,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解决,有什么用呢。游戏中随处可见低级设计的痕迹,比如说有很多行星上有一种可以卖钱的球,这种球没有任何贴图,只有亮瞎眼的纯白色材质,在HDR效果下极其刺眼,但它又不是个光源,放在地上不会照亮周围任何东西。这种打开Blender就存盘的建模初手垃圾素材居然也能放在游戏里,真是活久见。

所以无人深空就像是一个学渣冒充学霸,把期望提得无限高,却每题都答错结果接近0分,被骂,然后花了漫长的时间在那里订正,一题一题的改,最后终于接近30分了,然后获得了大家的赞赏,全然忘记了它改了那么久依然是不及格。

无人深空的贴图我就不贴了,首发的时候真是纯垃圾,基本上是2008年魔兽世界首发的那个水准。现在也依然是垃圾,开个HDR看着眼睛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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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类似的游戏,总希望用种种的道德悖论让大家对统治者产生一种错觉:原来剥削我24小时工作都是迫不得已,原来让我的孩子去冒险工作是迫不得已,原来他派我们去送死是在下一盘大棋………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感谢寒霜朋克,感谢11bit,让我们在这个游戏中明白了,其实没有什么大棋,

小人们被冻死,被饿死,被抛弃,绝望的呼喊,愤怒的抱怨,甚至怒而破坏、叛乱,

都只是因为你菜!

原来,我们本可以让我们的人民,有饭吃,不受冻,勇于探索,积极乐观,活的,像个人一样。

我们本可以做到,我们本就应该做到。

领导者们,本就应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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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回答提到强制生育,说说强制生育的问题吧。

现在生育率低的导致的问题,不是人口数量下降,而是劳动力(廉价劳动力)下降。如果现在瞬间消失掉一亿老人,导致人口数量减少一亿,会有人讨论人口数量下降的问题吗?

强制生育,特别是高压政策下的强制生育,比如说个别答主提出的不生育者每年上交30%(也有回答说40%,75%)的总收入作为罚款,这种政策下出生的人口,能转化成劳动力吗?强制生容易,如何强制育?假设真的实施上述高压强制生育政策,必然会引起以规避处罚为目的的生育。那么,生,是生了,至于怎么养,那就是我说了算了,只要保证成年前饿不死,依法参加义务教育,这样“养”的成本其实很低。其他的,不好意思,与我无关,学好学不好,犯罪不犯罪(犯罪更好,抓进去连饭都不用管了),什么早教、幼儿园、学区房、吃好的穿好的、高中、大学?不存在的,从怀上那一刻起,这个根本就不是人,不是子女,只是一个工具(没错,连工具人都算不上),规避处罚的工具,没有感情,只有怨恨。而在这种环境成长起来的人,心理有多么扭曲变态,可想而知,因为童年不幸而报复社会的案例还少吗?一个高中都没上过,心理扭曲变态的人,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劳动力吗?搞不好三天两头上街砍人,报复社会,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为强制生育政策的打击面极广,上述现像绝不会是个别现像,实施强制生育前,不妨先提高监狱建设用地及预算。

当然啦,肯定又有人会提出强制“育”的配套政策,比如说子女犯罪父母连坐,子女在多少岁前死亡按未生育进行处罚,子女成年后劳动产出不达标的部分对父母进行罚款等等。如果真的能这么搞的,只能说,辣真的牛逼,辣真的牛逼,但同时,也准备好灭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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