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当妈妈前,觉得江妈妈坚持了这么久干嘛,为啥不能把剩下的日子好好的过。
当了妈妈以后,我明白,这是不共戴天之仇,此仇不报,江妈妈无颜面见女儿;我知道,此生再无安日,活着的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江妈妈都要替女儿讨回公道。
什么是公道?公道是江妈妈与女儿生活在一起,哪怕清苦,哪怕吵架,母亲在尚有来日,女儿不在没有归途。
江妈妈已经很理智了,控制自己的所作所为。
若谁敢伤我女儿,不好意思,没有道理,共沉罪恶
的河流,哪怕手染鲜血,哪怕被世人唾骂。
谢谢各位老铁们的一路狂赞,知乎小透明受宠若惊。本想默默感谢,心里感谢,但一位网友给我留言引起了我回答的兴趣,我巴拉巴拉说了一堆,突然发现道不同,不相为谋。觉得白瞎我手机打了这么多字,故分享给大家。
首先,我并不认为在那时那刻那地刘鑫的行为有错。人都是自私的,那时那刻那地,就算我本人在场,外面发生那样的事,我不敢保证我会开门救江歌。江歌可以说是见义勇为。她很勇敢,刚开始可能只是想理论,保护弱小的刘鑫,这个行为是做为一个外向型且理想主义的女孩大多会做出来的,但没想到陈世锋居然被爱情击昏了,我猜他当时的想法应该是你刘鑫要么跟我和好,要么咱俩同归于尽。
这是有预谋的激情杀人。有预谋的杀害刘鑫,不小心激情杀了江歌。
那么刘鑫的错,错在害怕承担责任。可能她以前就是习惯让别人保护她,照顾她,而不负其他的责任。所以江歌的死她急于表达这事与我无关,所以犯下了种种错误。她更没想到,这事会发酵到如此地步。更错误的是把自己事后的公关交给了那些只想取人钱财、恨不得这事一再发酵、博取更多人眼球的人手里。
国人传统思想,君为我死,我替君尽孝。刘鑫是君为我死,我更应该好好的活下去,至于你江妈妈能活就活,死了我就更省事了。
还好,谢谢你江妈妈,你的坚持让我更明白母亲的伟大。我儿已去,但我儿的冤屈由我继续申诉,你在我儿身上扣的屎盆子,我会都给你zhou回去。如果知乎允许我口吐芬芳,qnmlgb。
再就是回复另一位网友,你说这还用非得当妈才能体会的道吗?
本不想与这厮辩白,但已经打了这么多字,也不差你这一个回复。
我从17年就开始关注此事,每一段进展我都了解,但不是了如指掌。关注江妈,没捐过款,只签过倡议书(好像是这个东西)。那时我还没有孩子。说实话,时间久了,江妈的悲愤心情让我有一点情感疲劳,取关。那时的想法就是,人都没了,刘鑫没脸没皮,最后也是不可能将她制裁的,至少我了解的法律就是见义勇为后,没听说被救的那人不补偿就得被判刑。我就想她不能好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吗?取关,但是扔关注。
直到我有了孩子,口吐芬芳一下,wc,这才哪到哪,我要阴魂不散跟着你刘鑫一辈子,要你无法正常生活,哪天我活腻了,咱俩一起走,让你时时刻刻感觉到生命的窒息,这才是母亲要做的。至于什么歌颂,与我无关。
至此,站刘鑫的愿意在评论说啥说啥,道不同不相为谋,折叠就好了呀。
至此,感谢各位良知尚在的知友。
感谢国家,正义不会迟到。2022.1.10
身为一个父亲,我很明确地说,这个事,不死不休。
不养儿不知父母恩。
每天听着闺女的哭闹给她换尿布喂奶,我才知道养一个小宝贝多不容易。
更何况,像江妈妈这样,把一个女孩子教育的这么独立、勇敢、善良,需要付出多大的心力,我估量不出。
居然还有人说是炒作?
网友的七天热度拯救不了逝去的生命,支持也好反对也罢,啥意义也没有。
这个母亲的复仇不需要别人理解,更不需要别人铭记。
孩子走了,凶手还借着亡友炒作、赚钱、戏谑、叫屈。
换位思考,这个事我接受不了。
如果说彭宇案让倒地的老人没人敢扶,那江歌案会让我们再也没有朋友。
让法律证明她的无耻,然后永远钉在耻辱柱上,才是法律的道德教育。
这是要上史书的。
说实话,我觉得一开始如果刘鑫态度诚恳,认认真真的向江母道歉,最好是痛哭流涕(没有讽刺的意思,实在是想不出来别的词了,请大家直接理解字面意思)的那种,并真心实意地对江母做出经济上的补偿,估计事情也不会闹到这个地步。
并且这个补偿不能太小了,毕竟这相当于是买一条人命,可以说刘鑫的命是用江歌的命换来的。试想如果你有个女儿,你辛辛苦苦把她抚养长大,送她出国读书,别人给你多少钱你愿意把女儿的命卖给她?所以如果是一次性赔偿就尽量多一点,但我觉得刘鑫把江母当做自己的父母来赡养是最好的处理办法(据说江母自己有儿子,估计用不到刘鑫来赡养,那么经常拜访一下也是可以的)。
但是刘鑫没有,一开始她就没有面对面地,态度诚恳地道歉,至少我不认为通过网络聊天道歉是诚恳认真的。
试想如果你“不小心(?)”害的朋友受了伤,是不是也要提着水果去人家家里认认真真地道个歉?而刘鑫是怎么做的?不仅在初审时只字不提与凶手的关系,而且还逃避江母的追责。
网上说江母敛财的,我觉得,即使真的是这样,那我愿意成为这茬韭菜,因为哪怕是几百万也买不来一个活生生的女儿。我觉得江母宁愿要一个活着的女儿也不愿意要这个钱。我不是父母,但我问了我的父母,他们说“多少钱也比不上你活着”,我觉得这是每一个父母最基本的良心所在。因为失去女儿生命的不是你,所以你不能感同身受,那些说着“冤冤相报何时了”慨他人之慷的圣母也停停吧。选择原谅是江母的自由,不原谅也是江母的权利。
如果我是江母,冲刘鑫这态度,我先捅陈世锋,然后就捅她。对不起,我就是这么坏。我女儿受你拖累死了,你还这态度,既然不感激我女儿的救命之恩,那这条命不要也罢。
一更
评论指正江母没有儿子,那么那些谣传江母为儿敛财,吃女儿人血馒头的人简直其心可诛。
二更
评论里很多人说刘鑫没有人性,我认为刘鑫在某种程度上将“人性”体现的淋漓尽致 。只不过这里的“人性” 基本都是“人性之恶” 。自私、利己、逃避、虚伪。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利己。因为利己,她不在乎牵连到朋友,不在乎朋友会因为自己受伤,只要自己是安全的;因为利己,她推江歌出去挡陈世锋,只要受伤的不是自己;因为利己,即使听到江歌的声声惨叫和求救仍锁门不出;因为利己,没有报警,怕影响自己的生活,怕给自己带来麻烦;因为利己,在事后法庭上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因为利己,怕影响声誉改名换姓;因为利己,从一开始逃避问题到咒骂江母,好像这样能给她带来底气;因为利己,拼命洗白自己,带江母炒作圈钱的节奏,说江母吃人血馄饨,营造自己受害者的形象。说白了,这个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
那些坚信江母确实在炒作圈钱的人,怕是想在大多数人盲目喷刘鑫站江母的环境中凸现自己的思想高度,因为但凡有母亲、有子女的人都不会相信也不愿相信这是一个母亲会做出的事。我也曾经怀疑过,但经过认真考虑和对母亲这个角色的理解认识,我认为任何一个母亲都做不出吃孩子人血馒头的事来。(没子女的可以问问自己的父母,有子女的可以扪心自问,这事儿谁能干的出来?)
江歌的事情过去很久了
江歌的母亲在网络的风评经历了一些变化,从全网声援同情到最后部分人的厌恶。而刘鑫从被全网声讨到部分人开始为ta辩护。
刘鑫明明一个恶人,明明做了恶事,居然一直逍遥法外到今天。只是因为时间的缘故跟被害人家属的长久追责,居然可以部分洗白。
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互联网的记忆果真只有七天,而江歌母亲的痛苦将是她的余生。
她的努力她的执着,让人从同情到麻木到厌恶。
但是不应该么?
她是江歌的母亲,是唯一会记住她的人,我们都是看客,都不能做评论。
刘鑫,刘鑫的事被追责是应该,不管时间如何变化,也不能妨碍法律跟江歌母亲的审判。
刘鑫她逃不脱
虽然鲁迅说过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是觉得他们吵闹。
这句话没有问题,但这也正是我们无法去评判的来源。我们普世的道德准绳不能因为时间立场而变化,也不能因为自己无法共情就随意去衡量他人的痛苦。
另外我觉得郭德纲的话说得好
远离不明白任何情况就劝你大度的人,因为雷劈他的时候会连累到你。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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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一句,五天后的更新。
五天过去了,我也没曾想这个答案有不少人的赞同。我很高兴各位都还秉持着善良正义的立场,我很高兴知乎上的人都是明事理的。
两百多一边倒的评论证明这个世界还是明眼人多,我这种朴素的是非观还是得到了大家都认同。
这是这个平台存在的意义,虽然不总是客观但从不流于俗流。
各位,感谢关注,关注也是一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