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放心吧。
那创意和冲动没有消失,只是在陈放发酵。
你想写一个东西。你读了许多书,反复构思这个情节,后来你的创作冲动没了。
这就像,你想出一个新玩具构图,你把玩摩挲许久。后来,你看到了其他更好的玩具,你觉得自己的玩具不那么好了;与此同时,自己把玩过太多遍后,这个玩具也失去新鲜感了。
被你放去一边了。
许多写长篇的人一定有类似的体验:许多悬念,你自己知道谜底,所以无新鲜感,于是越写越烦。每天早起,“哎呀这东西我不想写了,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但都写这么多了,好吧继续吧”。所以总是中间写得奇拖,结尾写得奇快。“我再也不想看了,过一个月我再修改”。
但这玩具不是被你抛弃了,只是被你日益提高的眼光给暂时埋没了。
但会成为你玩具储藏室的一部分。
经不起细细推敲、反复琢磨的创意,都不是什么好创意。
好创意是会留下来的,你记下来就好。
以后,某天,机缘到了之后,你会把这个创意拿出来,放到一个更大的构架里去。到那时,更成熟的你,会将这个创意更轻快圆熟地加加工,然后做出来。
别觉得“读书多会影响创意”,那只会提高你的眼光和语感,帮你淘汰不够好的创意,方便加工更好的创意。
纳博科夫在欧洲时就写在普罗旺斯过夏天,跟一个女孩子初恋的故事。十几年后在美国,这个章节写成了《洛丽塔》的开头部分。
村上春树在80年代初就写过一个失业者在家里接色情电话的故事。到他45岁写进了《奇鸟行状录》里作为鸿篇巨制的开头。
马尔克斯写镇上来了群外来人,搅得乱七八糟,镇上被各类洪流淹没了,这个主题细细碎碎写了十几年,但一直找不到一个爆破点。直到他自己说,某天旅游时,忽然想到了一句“多年之后,布恩迪亚上校……”于是立刻开车回家,开始写《百年孤独》,一气呵成。
所以先放着吧。
你读过许多书、练习过许多写作后,还能捡起来重新写的,才是好东西。到时候,你会处理得更自如的。
汪曾祺先生说,写小说第一要务是:不要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