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有制”的“优越性”。
战国时期郡县制还没有彻底取代分封制,大量的土地和人口还掌握在贵族地主手里,贵族地主世袭统治国家,只有少部分失地贵族和非贵族地主能参与统治。
当国家需要发动战争的时候,非贵族地主和自耕农一般只会被动消极的服役和纳税,因为他们觉得国家是君主和贵族世袭所有的;贵族地主往往会更加积极主动,因为他们觉得国家是自己世袭所有的。
明朝的时候贵族地主几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了,只有少数勋贵有一定的世袭统治国家的权利,绝大多数参与统治的是代表非贵族地主和自耕农的科举官僚,非贵族地主、自耕农和科举官僚认为国家是君主世袭所有的。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在战争中失败了,非贵族地主、自耕农和科举官僚无非是换个君主继续服役纳税,贵族们却会失去世袭统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