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科技再怎麼發達,音樂風格再怎麼進化,音樂的本質是玩樂器搗鼓出來的動靜~~
人演奏樂器已經是存在了幾萬年的事情了,當初那個敲著獸皮鼓圍著篝火一邊蹦跶一邊嚎、整個部落都一起參與的活動,它憑什麼應該是小眾的?全世界的古典音樂學院都在教學生彈巴赫莫扎特貝多芬,它憑什麼應該是小眾的?從貓王到The Beatles 到Pink Floyd 到The Eagles 到Guns N’Roses 及其各種同行霸佔了半個世紀的流行音樂排行榜,就連流行天王Michael Jackson 的演出現場都是有樂隊的,它憑什麼應該是小眾的?縱橫華語樂壇二十年的周杰倫會演奏吉他、鋼琴、鼓、大提琴,它憑什麼應該是小眾的?
21世紀以來,娛樂項目可選擇餘地越來越多,看電影、追劇、追動漫、打遊戲、夜店蹦迪、直到現在各種飛快的信息傳遞,願意靜下心練琴的人越來越少了,過去的十年裡,很多人都迷失在網絡世界,只願意無腦當一個信息汲取者,大家都成了信息的奴隸和資本的螺絲釘,每天醒來就開始看手機看電腦,去不斷消費那些垃圾信息,卻忘記人是應該會創作的,是應該掌握至少一種肢體技術的,忘記了音樂是樂器演奏出來的,忘記了音樂是個teamwork項目~~
該醒醒了,問問自己,它憑什麼應該是小眾的?就因為你知道一個別人都不知道的樂隊會顯得你慧眼識珍珠,證明你更牛逼?樂隊就活該喝西北風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