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几个有意思的问题:
1、有人说,那用LLC不就相当于把钱从左边的口袋转到右边的口袋吗?不还是自己的钱,想怎么花怎么花吗?
理解到这点的人 我只想说
Excited!!!
哦不好意思打错了,应该是——Exactly!!
我的理解是,基金会在法律上属于非盈利机构,但是LLC不是,LLC最早经常出现于油气行业,法律上是可以盈利的。所以,对的,他并不是我们传统认知里的“把钱都捐出去”,而是用他们99%的股票来注资这个LLC,而他用LLC来干嘛,法律上管不着。
2、那这特么算哪门子慈善?
要记得,一开始扎克伯格是先在facebook上说自己要做慈善,要捐股票,底下就炸了,好多媒体说他避税什么的,然后他又跳出来说,噢我用的不是基金会啦是LLC所以我是不能避税的哟。所以这时候因为他先提的慈善,很多人已经把LLC和慈善联系在一起了,要细想才能发现,这里税根本不是问题,根本问题在于LLC这种非传统的形式。
扎克伯格自己是认为在从事慈善事业的,他facebook里面说:"If you're interested in following the philanthropy work we're doing with the 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 I encourage you to like the page here." 看见没有,philanthropy work呀。
他们可能会用LLC做什么事呢?他自己举的例子说,可能会给一家叫Startup: Education的非盈利企业捐款,主要在教育领域。可能会在新型能源领域投资,资助刚起步的小型企业。同时也可能给政府发起的一些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比如说美国疾病防控中心的埃博拉项目等等。
然后他自己说,这个LLC一切投资产生的收益都将继续用来做"慈善事业"。
我觉得,慈善事业本来就是很广泛的概念吧。把钱捐出去是叫做慈善了,可以你确定拿了你巨额捐款的机构不会肆意挥霍吗?捐给基金会之后监督形式基本就是通过理事会,但是毕竟不能自己完全做主。万一你的理念跟别的理事会成员不同呢?而且,基金会是不能给私人企业投资的,也不能参与政策辩论,而LLC可以,扎克伯格显然认为这些是"慈善"必不可少的一环。
就像他自己说的,“The key is to be able to fund whoever is doing good work, regardless of how their organization is structured. Many foundations can't do this, but because of our structure we can.” 翻译过来就是,我们的目标是给任何正在"做好事"的人提供自己支持,不管他们的组织结构是怎么样的(i.e.盈利或非盈利),基金会不能做到这一点,但是我们LLC的结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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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嚷嚷着扎克伯格一定是在避税的同志们,你们真的知道LLC是个什么东西嘛?
扎克伯格已经在自己脸书上说过,他做慈善的方式不是像盖茨那样成立基金会(foundation),也不是设立慈善信托(charitable trust),而是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所以在讨论他到底是不是在避税之前,还是得搞清楚基本的法律概念——LLC是怎么运作的。
一、LLC是啥?
这基本是公司法入门第一课吧,各种不同商业组织形式有什么区别。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还特意翻出了我去年的公司法outline复习了下(=゚ω゚)ノ
简单的说一下,商业组织有这么两个基本形式:合伙(partnership)和公司(corporation)。公司的好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自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的实际所有者——股东,仅仅承担自己投入那部分钱的责任;相对而言合伙的基本设定是无限责任。公司的坏处就是双重税收(two-tier tax),公司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要交税,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拿到的收入要交自己的个人所得税(income tax);但是合伙作为商业组织是不用交税的(pass-through taxation),只有合伙人(partners)的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
于是就产生了LLC这种新型的商业组织形式。它在税法上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legal entity),所以不用交税,LLC的股东(members)只需要交自己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更准确地说是LLC的股东在税收问题上可以选择作为合伙还是公司来交税。)同时它的基本设定跟公司一样,是有限责任,这个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啦。
1977年,美国Wyoming州通过第一部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因为美国各种商业组织合法与否主要取决于注册州的法律,到现在基本上大部分州都承认LLC这种形式,1997年IRS(美国税务局)也颁布了规定承认了LLC。
二、用LLC做慈善是为了避税吗?
首先我们来看看富豪们利用基金会或慈善信托来避税是怎么实现的。
富豪一般向慈善机构捐款的时候都不是捐现金,而是捐手里的股票。如果捐股票给符合美国税法定义的501(c)(3)非营利性机构,捐款人可以获得相当于股票市场价值的税务额度(deduction),这部分额度可以用来抵消自己的可征税个人收入(taxable income)。但是如果把股票卖了捐现金的话,首先卖股票所得的现金就需要缴一部分capital gains(字面意思就是升值税咯),这样拿到手的现金实际上是低于股票市场价值的,把这部分现金直接捐给慈善机构后,得到的税务额度也会减少。
举个简单的栗子。扎克布格有10块钱的股票,他一年挣100,每年要缴的个人所得税是30块钱。这时候如果他直接捐股票给基金会,那他可以获得10块钱的额度,taxable income就不是100而相当于是90了,要缴的个税变成了27。而基金会拿着股票再去卖,是不用缴纳capital gains的升值税的。但是如果扎克伯格先把市场价值10块钱的股票卖了,缴了20%的升值税后到手只有8块钱,就算都捐给慈善机构,明年的个人所得税也只是降到了27.6而不是27。(taxble income变成了92而不是90,30%的个税是27.6而不是27)
但!是!如果他把股票捐/转移到自己的LLC上,是没有这个好处的。因为LLC并不是501(c)(3)非营利机构,基金会才是。看到这里可能有人想问,咦,那如果他用LLC捐股票呢,不是一样能拿到tax credit?拜托……如果他想通过捐股票来减税避税的话,直接捐给慈善基金会就好啦,干嘛还要多此一举设个LLC?更何况扎克伯格的主要资产就是股票,facebook给他的工资每年只有1美元,要多少tax credit也没用啊╮( ̄▽ ̄)╭
还有,如果他做慈善的动机真的是要避税的话,那完全不合逻辑啊。他承诺捐出去99%的股票,就是为了给剩下的1%避税?这美国税率再高,怎么看这都还是赔了啊……
说白了,用LLC来"做慈善",就相当于他们夫妇把自己的股票从A银行账户转移到B银行账户,这其中并没有什么跟避税有关的动机。
三、如果不是为了避税,那扎克伯格为啥要用LLC?
很简单,扎克伯格自己也在声明里说了,为了对怎么花这笔钱有更多的控制权。
如果他把钱捐给基金会,那基金会怎么花这笔钱就跟他没有关系了。就算他自己成立一个基金会,因为基金会在税法上被认为是有税务减免资格的501(c)(3)非营利性机构,它的日常管理上会有很多限制,比如说每年必须要把5%的盈利花在慈善事业上,日常事务管理和财务报表之类的会收到更强的公众监督。还有慈善基金会当然只能做慈善事业,可是扎克伯格想做的一些促进人类福祉的事是不符合法律上对于"慈善事业"的定义的,比如说给一家新型太阳能的创业公司投资,或者花钱去游说国会推出某项他认为利国利民的政策。
但是用LLC就完全没有这个限制了!这就相当于夫妇二人自己开了个公司,自己搞一些可以促进人类发展的好事,但是他们具体做什么,怎么做,完全没义务向公众或者政府汇报,因为LLC本质上就是半合伙半公司性质的私人商业组织,并不是受到国家税务优惠的非营利性机构。
目前美媒里关于扎克伯格为什么LLC分析最好的文章我觉得是纽约时报这篇,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http://www. nytimes.com/2015/12/03/ technology/zuckerbergs-philanthropy-uses-llc-for-more-control.html?smid=nytcore-iphone-share&smprod=nytcore-iphone&_r=0事实上最近几年美国崛起的科技类富豪在对待慈善的态度上,跟老一辈的企业家比如盖茨卡内基一类风格非常不同:他们都会选择在人生更早的阶段来做慈善,并且希望对自己做慈善的方式多一些自主控制,少一些公众监督。这也是为啥LLC这个本来跟慈善八杆子打不着的商业组织形式,这几年越来越多地被受到富豪们的关注,并且扎克伯格来这一出,肯定以后会有越来越多认同他理念的富豪,会选择用LLC这种形式而不是基金会来做慈善。
所以看到知乎上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几乎都是关于避税的,我也是有点震惊。稍微了解下LLC和foundation区别的话,就会知道扎克伯格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避税,而是为了控制权。那么需要引起公众讨论的应该是他这种态度吧:他相信自己可以比任何所谓的基金会和大众更懂得如何分配和利用这450亿美元,所以他需要完全的自主,拒绝舆论的指手画脚。考虑到他两年前给纽瓦克的教育系统捐的一亿美元基本都打了水漂(
Mark Zuckerberg's $100 million donation to Newark public schools failed miserably),大众该关心的是他有没有这个洞察力去真正用钱来做好事吧。
最后有人可能会问,如果他只是想要按照自己的理念花钱做好事,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慈善捐款的话,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好咯,为什么还要弄个LLC出来?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现在有一种说法是他如果想系统的做慈善,比如进行投资新型产业和国会游说工作,那肯定是要有个商业组织好办事嘛,招兵买马什么的,不然难道要用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来发工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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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Facebook在英国共缴纳企业税4327英镑。
这个飞盘要叼,真的需要加倍的情怀。
评论里机智的飞盘侠质问到:
在津巴布韦交了多少税?在中国呢?
这个姿势我给差评,你至少应该这么洗:Facebook在英国提供了362个就业机会,光奖金就发了3540万英镑,是典型的藏富于民,不愧自由社会的概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