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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意林》杂志是公知的重灾区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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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一个写故事的杂志;内容还不错。结果到后来越干越过分。

腾格尔要向《知音》讨公道, 虚假报道扎痛父亲心

  2011年,刚刚出版的《知音》7月下半月版,一篇题为《腾格尔轮回的天唱,唱不完永生的父女情》报道,重新揭开腾格尔痛失爱女的伤疤,但最让他气愤的是,这篇长达数千字的文章,90%的内容都是虚构和虚假的。


  其经纪人、北京天堂文化的老总盛育滨则在微博中表示,一定要向《知音》杂志社讨要说法。歌手腾格尔通过其经纪人表示,希望文章报道者能站出来向他致歉。


毕淑敏及儿子告《知音》侵权


  让《知音》杂志社连遭诉讼的文章为《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一文,发表在该杂志2009年第10期,署名为毕淑敏。此前毕淑敏起诉称,自己并未写作该文,文中有多处失实描述,并以自己口吻负面评价儿子,文章的刊发严重影响自己与家人的正常生活。随后,毕淑敏之子芦淼也以侵犯名誉权、肖像权为由将《知音》杂志社告上法庭。鉴于不实内容主要是对作家毕淑敏造成的,且该行为已通过判决处理,法院在考量精神损害和经济利益各方面因素后,判定《知音》杂志赔偿芦淼两万元。

著名作家杨沫也曾状告《知音》,有篇杨沫的婚恋访谈文章,杨沫根本就不认识该作者,且该文中讲述杨沫早年经历中穿插了一段火辣辣的性描写,可把杨沫气坏了!

  周国平史铁生不满传记文章未授权、内容失实要《知音》道歉


  2009年,著名作家周国平和史铁生也与《知音》扯起皮来。周国平在博客上贴出了自己和史铁生的声明,称《知音》杂志2009年8月上半月版刊登的题为《周国平重返幸福:命运把最适合的女子给了我》和《史铁生与生命奔跑,每次心跳都是一座路标》的文章,文字肉麻,内容多处失实,多为作者的臆想,两位作家齐齐要求《知音》在下一期杂志中公开道歉,不然将对《知音》提出法律诉讼。


《知音》杂志一篇题为《北漂女孩午夜梦魇约会明星男友前路几何》(以下简称“《北》文”)的文章,讲述了一名女孩与男友争执后离开,并在天津火车站附近遭民工奸杀的故事。网友人肉搜索发现,男主人公是出演《神雕侠侣》、《太祖秘史》等多部影视剧的演员赵鸿飞。负面评价给赵鸿飞带来巨大压力,他于是起诉《知音》、文章作者天津民警张某及转载网站,追讨百万“名誉费”。一审法院判决赵鸿飞获赔73万余元。10记者获悉,一中院撤销赔偿63万余元经济损失的判决,只认定了1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


  网友人肉搜出男主人公


  演员赵鸿飞以该文章侵犯名誉权和人格权为由,将《知音》杂志的出版方湖北知音期刊出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章作者天津市公安局民警张某,以及转载文章的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知音公司收回全部已发行的涉案刊物,要求赛尔公司删除文章及网上评论,要求知音公司和作者张某在报刊和网络上公开道歉、赔偿直接经济损失70万、精神损失抚慰金30万及相关支出7万余元。


  《北》文描述了一个女孩被奸杀的过程。文章称,2007年10月10日晚,天津火车站附近,一名民工企图强奸一名年轻女孩,虽然女孩在反抗中咬掉了民工的舌头,但最终还是被民工杀害。文中所有人物都使用了化名,男主人公叫李晨枫,女主人公叫陈丽阳。文章写道,“李晨枫的身份让办案民警颇感吃惊,24岁的李晨枫毕业于北京一家电影学院表演系,一直以来大多出演古装剧,在电视剧《神雕侠侣》、《太祖秘史》等多部古装剧中担当大梁,他英俊飘逸的扮相一直被观众所津津乐道。李晨枫与许多明星大腕如宁静、唐国强、斯琴高娃、谢霆锋、伊能静等演过对手戏,被喻为内地新晋"实力派小生"……”


  赵鸿飞一方指出,文章介绍了“李晨枫”所出演的剧目、毕业院校甚至是居住地址。而文章中点名介绍的3部电视剧,恰恰只有赵鸿飞一个人同时出演了,让人一看便知男主人公就是赵鸿飞。


  文章情节被指胡编乱造


  赵鸿飞在起诉书中称,文章捏造了他的私生活,将与杀人案件毫无关系的他牵扯进去,并恶意丑化成一名冷酷无情、道德败坏、无耻至极的感情背叛者。


  例如文章中写道,陈丽阳是李晨枫的前女友,案发当天去天津看望正在排戏的李晨枫。赵鸿飞一方指出,实际上两人的关系就是朋友关系,并非男女朋友。


  文中还提到,“李晨枫开车直奔天津站而去。此时,已经是夜里11点多钟了”,“一路上,陈丽阳依然不停地指责李晨枫"无情无义",把她从北京诓来耍着玩儿。李晨枫越听心里越气,此时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赶快把她送到车站。他隐约看见远处车站的灯光,顺势将车停在一公厕附近,让陈丽阳下了车,然后指着远处那片闪烁的灯光说:"那边就是天津站了,我的车开不过去,你走过去吧"。”赵鸿飞一方指出,文章提到李晨枫将陈丽阳放在一个偏僻黑暗的“公厕”旁,但实际上下车地点是一处有医院、学校、居民区的繁华地点。


  《北》文称,出事前陈丽阳曾给李晨枫发过一条短信,内容为“别把我扔下,我害怕”,而李晨枫虽然“心里微微一颤”,想到“那个地方确实有点偏僻、黑暗,她能不能顺利坐上车”,但“这个念头只是在脑子里很快地闪了一下”,李晨枫“没有理睬,开车回家”。陈丽阳随后便出事了。


  此外《北》文在结尾写道:“案发后,李晨枫应邀去拍另一部电视连续剧。也许是害怕或其他原因,他没有站出来向陈丽阳的父亲认错,这个在荧屏上总是扮演侠义形象的"实力派小生",内心难道就没有一丝内疚和悔悟?当陈丽阳在黑暗和寒冷中,哭着给他发出那条短信时,他听到了她内心泣血的呼唤吗?”


  知音作者称取自真实案例


  据了解,赵鸿飞提交了他于2008年5月7日与《九鼎迷踪》摄制组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由他扮演藤伟,并向赵鸿飞支付62.5万元片酬。此外还提交了摄制组于2008年6月8日向他出具的解约通知书,称“摄制组看到了相关网络及网民对赵鸿飞的一些微词,虽然不一定真实,但毕竟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保障整个拍摄及后期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终止与赵鸿飞的合作。


  知音公司和作者张某则称,没有虚构事实。文章是以发生在天津市的一则真实案例为背景,警醒广大女性加强自身防范意识的评论性文章。“赵鸿飞与被害人之间的事是被公安局和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事实,因此该文不属于民法所保护的个人隐私”。此外,知音公司和张某还提出,网络上对赵鸿飞的评价属于不了解真相的广大网友自身的主观感受和断章取义,不能作为赵鸿飞社会评价降低的依据。赛尔公司则称,网络上的信息并非他们发布,而且已将相关内容删除,因而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作者为警方内部刊物记者


  一审法院认为,《知音》杂志2008年第18期6月月末版上刊登的《北》文,以天津市发生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为背景。文中虽使用了化名,但文章的一些描写使读者能够推定男主人公就是赵鸿飞,而且作者张某也承认,文中的男主人公“李晨枫”的人物原型就是赵鸿飞。作者张某是天津市公安局内部刊物的记者,《北》文并非单位要求报道发表的。大量网友读完《北》文后愤怒不已,谴责赵鸿飞的自私和冷漠。


  法院认为,张某的文章涉及了很多赵鸿飞的个人隐私,比如赵鸿飞的毕业院校、出演剧目和合作明星,他未经过赵鸿飞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以刑事案件中询问笔录等大量案卷中反映的事实作为文章内容,并加上自己的评论,直接诱导读者对赵鸿飞做出不良的社会评价,令大部分读者认为赵鸿飞是不负责任、绝情、心狠之人,因而张某的文章已构成对赵鸿飞名誉的侵害,张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指出,知音公司对文章未尽到审查义务,致使侵犯赵鸿飞名誉权的文章被公之于众。一审法院依据赵鸿飞提交的《九鼎迷踪》的聘用合同和解聘通知书,及保全证据所花费的公证费,判决知音公司和张某共同赔偿赵鸿飞63万余元。此外法院还判决,知音公司和张某赔偿赵鸿飞精神损害10万元,并在《知音》上刊登致歉声明。


  知音公司和张某随后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赵鸿飞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能认定赵鸿飞的经济损失与其隐私受到侵害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维持了一审法院刊登致歉声明和10万元精神损失赔偿的判决,撤销了一审法院63万余元直接经济损失的判决。改判后,记者问赵鸿飞的律师对判决如何评价,他答复称需商议后再表态。




《知音》曝男子为母杀妻遭女方起诉


2011年03月01日03:01


2010年11月21日晚上,石景山远洋山水小区住户段某,因家庭矛盾将妻子王某杀害后,爬至27层楼体外自缢身亡,他们仅6个月大的女儿莹莹(化名)成了孤儿。


近日,王某父母以《知音》杂志刊发文章称,段某系不堪忍受母亲受气愤而杀妻,以侵犯女儿名誉权为由,起诉《知音》杂志。目前,该诉讼尚未立案。


昨日,《知音》杂志法务人员称,未接到法院传票,不便表态。


《知音》曝“恋母”引发命案


据了解,2011年1月,《知音》杂志刊登《京城硕博夫妻双双陨灭:围城疯狂多少》一文,文中夫妻俩的名字分别为“段海清”和“王静怡”,不过,事件的时间、地点和经过都和段某家的情况相吻合。


该文称,段海清有着严重的恋母情结,而且婆媳存在矛盾。事发当天,段海清下班发现,母亲正给妻子洗内裤,妻子却在客厅的电脑前上网聊天,段海清忍无可忍,挥手打了王静怡一大嘴巴。两人厮打起来,段海清父母阻止后,出去转转。再回到家时命案已发生。文中称:“综合警方断定和目击者描述,长期的积怨,使得段海清万念俱灰,和妻子同归于尽求得解脱”。


家属称死者受到指责辱骂


文章登出后,王某的妹妹表示,王某才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太平间,王家人看到王某身上多处伤痕,脖子被砍断。王某妹妹认为,《知音》的报道多处事实存在捏造,文章在网上传播,引发网友对王某的指责或辱骂,给王某的家属精神造成严重打击。


另据了解,段某父亲曾对媒体表示,没有接受过《知音》作者的采访,并否认案发当天,儿子和儿媳因儿媳给婆婆气受而争执,


近日,王某的父母以侵犯王某名誉权为由,起诉《知音》。


王家的代理律师称,诉状已递交到石景山法院,法院正在审查。


昨日,《知音》杂志法务人员称,稿子刊登后,王家人未和杂志联系过。杂志社也未接到法院的传票,暂不便表态。


■ 追访


“杀妻自缢” 引亲人间诉讼


据了解,王家除了起诉《知音》杂志社侵权外,还向法院提起另外3个立案申请,其中包括王某遗产继承、王某女儿莹莹抚养权归属和王某人身伤害赔偿。


王某家人的代理律师称,法院认为这3个案审理应安排先后顺序,可先将遗产继承诉讼立案。法院建议,莹莹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有同等的抚养权利和义务,在没确定抚养权归属之前,王家不宜将莹莹列为原告。经协商,遗产继承诉讼中,原告为王某父母,被告为段家父母和莹莹,原告希望法院对死者段某和王某的财产进行确权。


“在没有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莹莹不论被暂列为原告还是被告都不适合。开庭当天,我会提交增加抚养权的诉讼请求。”王家代理律师表示。


据了解,石景山法院将于3月3日,开庭审理遗产继承部分。


■ 案情回放


硕士男杀死博士妻后自缢


段某和王某夫妻二人毕业于北京同一所名牌大学,分别拥有硕士和博士学历,生前都从事航天科研工作,夫妻按揭购买了远洋山水小区的房屋,生有一女莹莹。段的父母与夫妻俩同住。去年11月21日晚20时许,段某将妻子王某杀害,随后从11层沿楼外护栏,爬至27层楼体外自缢身亡。命案发生时,段的父母正在小区里遛弯。


事后,警方证实,段是因家庭矛盾杀死妻子,但并未公布更具体的原因。


事发后,莹莹暂时由段的父母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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