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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乡僻壤的小山村拐卖妇女这种事真的有么 真的逃不出吗? 第1页

  

user avatar   ji-li-gu-lu-hua-86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真有,而且极多。很难逃脱,给你们看几个实例:

电影《盲山》的原型小A

她长得很漂亮,1.70米的苗条身材,浓密的黑发在脑后束成一绺“马尾巴”,戴一副白色浅度近视眼镜,明亮的大眼睛显示出大家闺秀般的娴静、温柔。她就是电影《盲山》白雪梅的原型小A

1988年2月25日,上海同济大学女研究生,研究生班班长——小A(化名),寒假期间准备毕业论文,到郑州工学院查找资料后又准备去北京搜集。她在郑州车站对面的运青旅馆住宿时,被18岁的女青年李敏(真名李艳)以收银元为借口骗到山东郓城县。拐卖到山东省郓城县侯集镇宫庄村,以2480元的价格卖给30岁的农民宫长恩,被强奸,凌辱,囚禁达71天。

这个事件就是电影《盲山》的原型。


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的原型郜艳敏

本该上今日说法的,却上了感动中国。

郜艳敏的老家在河南农村。她从小喜欢念书,但是初中毕业之后,家境贫困让她不可能继续求学。所以不甘心在家乡窝一辈子的她决定出外去打工。1994年端午节前夕,郜艳敏一个人坐火车来到了石家庄。刚下火车,就被两个热心的女人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到了一个偏僻的果园,交给了三个人贩子。然后又以两千七百元的价格被卖到曲阳县灵山镇大山里的下岸村。成了一个大她6岁的羊倌的“媳妇”。

她不甘心如此的命运。多次逃跑,多次自杀,也多次受到毒打,全村只有400多口人,却有30多个从外地买来的媳妇,没有一条通向外面的公路。被拐卖来的妇女逃脱乏术,更可怕的是这已经成为一种全村人都默许的娶妻方式。多次逃跑失败后她剩下的只有麻木。几年里她生了两个孩子,似乎她会像村里其他买来的媳妇一样了此一生。

直到1998年,为了结束下岸村的孩子要走几十里山路上学的历史,辉岭小学的校长决定,在村里设一个教学点。而郜艳敏作为村里唯一的初中毕业生,就成了代课老师的唯一人选。

然后,郜艳敏成为了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成了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山菊的原型,成了最美乡村女教师。

“但她的内心又是慈悲的,只因为她不忍心看到那些穷孩子渴望上学却无学可上,只因为她不忍心让那些孩子长大后重复着‘放羊,买媳妇’的人生,她以坚忍的姿态接受了不公平的命运,用宽容回报着山村,用爱点亮了40多个穷孩子的前程。”——“感动河北”评委的颁奖词。

电视剧《阿霞》的影子豆美丽


被拐卖到山东郓城左营乡磨盘村的豆美丽,她原是天水市郊区的中学生。她天资聪慧,活泼好动,是所在中学的文体委也是同学眼中的一朵校花。她是在一天傍晚从同学家回来的路上,被歹徒蒙上麻袋劫走的。为了怕她呼叫逃跑,拖进面包车之后,人贩子又往她口中灌了几口掺了安眠药的可乐,她就昏昏地睡过去了,连夜里过黄河她都不知道。然后她被卖到了山东郓城左营乡磨盘村。

豆美丽哭过了,闹过了,打过了,骂过了。她喝过药,上过吊,装过疯,卖过傻……总之,凡是能用来发泄怨气的方式,她几乎全尝试过了。结果是,人没死成,火气却慢慢消了下来,因为她已经怀孕了。她渐渐地接受了这个由人贩子强行搭配给她的家,她有了做母亲的向往和安居乐业的希望。在孩子即将临产的最后一个月里,她还催着丈夫在靠近公路的家门口开了一个小卖部,经营日用小百货,生意居然还不错。小日子也算滋润了。到公安解救人员要她回老家时,她已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与公安人员讲理,说自己并不想再回老家,还说丈夫对她很好,这一辈子她也算知足了,既不想回忆往昔花季,也不愿再回到那个摧花折妍的学生时代走过的乡路。解救人员还是把她带走了,可是不到一个月她又回来了,抱着孩子,背着替换的衣服,月头月尾到监狱里看望他的丈夫。她至今还生活在黄河滩里,一面经营土地和小卖部,一面耐心地等待着她的丈夫……

她就是电视剧《阿霞》的影子

四川高考落榜妹子阿霞,因感情问题赌气随了表哥外出找工作,没想到却被表哥以6000元钱抵债给了吕梁山深处、穷山村王家凹、大她十多岁的村民王二串。明白真相后的阿霞几次出逃,都被把她当宝贝一样看待的王二串母子抓了回来。最后阿霞求助村主任,以偿还6000元债务作为放她离去的条件。在去山外邮局联系的路上,阿霞不慎坠落悬崖生命垂危,是王家凹老少爷们-----主任、三小、四狗等,聚财聚力,用真诚和鲜血把阿霞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养伤期间,阿霞不仅被王二串母子的纯朴善良所感动,更为王二串卖血买鱼为她增加补养的真诚所震惊。基于以上原因,在老家人带着公安局的同志来救助时,阿霞竟不顾王家凹的穷困落后,最终选择留了下来,与王二串正式结婚,由此引发了后来的一长串事。

难逃的,被强奸的命运

当“小A”明白是被拐骗的时候,又哭又闹。她告诉宫长恩,自己是上海某大学的研究生,求他放过她,她会马上让家里电汇3000元来,将来必有厚报。宫长恩不相信,硬扒姑娘的衣服,姑娘不从,身高一米七的她激烈抵抗,又踢又踹。

但是“宫长恩不顾对方激烈的反抗,强行把她抱上床,拚命地扒她的衣服。村里有些好事者见姑娘坚决不从,便上前帮忙。他们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往床上按。最终“这粗野的汉子恣意蹂躏了失去反抗能力的姑娘。

《沉重的思考》------对于一个女研究生被骗案的追踪采访

---------- 光明日报:1988年9月3日 记者武勤英

《怪乎?惨乎?悲乎……一位女研究生被拐卖始末》,

-----------南方周末 1988年9月2日、9日,第一版专稿

1994年端午节前夕,郜艳敏一个人坐火车来到了石家庄。刚下火车,就被两个热心的女人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到了一个偏僻的果园,交给了三个男人。

郜艳敏:那三个男人非常凶恶,他们卡着我的脖子,用刀子顶着我,说让我选择,一是活,二就是死。活着就是必须让他们把我转手卖给别人,把两千七百块钱赚回来。要是想死,就一刀子捅死我。

人贩子拖着已经吓懵了的郜艳敏来到了一个木屋前。

郜艳敏:当时我看到床上到处都是血,真的吓昏过去了。他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都是被我糟蹋过的女孩。我就跪下来,哭着叫着求他。但是没有用,他说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你的。结果他最终还是没有放过我。

就这样郜艳敏被人贩子强暴了,那一年她刚刚十九岁。接下来的几天郜艳敏都在三个人贩子非人的折磨下度过的,直到刘老伯带着钱来到小屋“看货”。

--------------从被拐女到最可爱的乡村教师 凤凰卫视冷暖人生节目

豆美丽是在一天傍晚从同学家回来的路上,被歹徒蒙上麻袋劫走的。为了怕她呼叫逃跑,拖进面包车之后,人贩子又往她口中灌了几口掺了安眠药的可乐,她就昏昏地睡过去了,连夜里过黄河她都不知道。初到买主家里,她又哭又闹,不吃不喝,死也不让男人碰她。买她的男人急了,仗着酒劲把她捆到床上。当天晚上,男人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她拼命挣扎,以至于捆绑着的手脚磨得血肉模糊。

--------------------------啄木鸟 2003年02期

以性侵的方式来驯服被拐妇女,是拐卖绑架妇女犯罪普遍的做法。查看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的报道和判决,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规律:人贩子大多对被害妇女先奸后卖、轮奸后卖。即便是女人贩子拐来的妇女也会先送到帮凶手中奸污了再卖。将被害女性拐骗绑架后第一时间强奸,除了满足自己的兽欲,也是为了驯服和胁迫被拐妇女。对被害女性而言,她们难以承受的不仅是性侵的伤害,更在于性侵被乡亲知道后社死的后果。

拐卖妇女案件中的买家,也普遍把性侵视作最有效的武器。一旦买入被拐妇女,第一时间就强行“破了身子”“生米做成熟饭”。拘押蹂躏至其怀孕孩子生下来,“生米做成熟饭”才稍微放松看管,是通行的套路。虽然买来做媳妇一般不会被轮奸。但公开性侵以摧垮被害女性反抗意志却广泛的存在

被害女性难以逃脱强奸,除了身体较之男性弱以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买家有家族和乡邻作为帮手。在亲友的帮助下公开强奸,占有女性身体并摧垮被害女性反抗意志是广泛的存在。

这种当众强奸,对女性来说是极大的心理摧残和羞辱。很多妇女因此羞愤自杀。在1988年郓城县公安局发送给上级的《关于打击拐卖人口、解救妇女儿童的情况报告》上有这样血淋林的数字:“在我县被拐卖的妇女中,有9名因抗拒成婚,不堪受辱而自杀。在大人乡徐庄村、王井乡王皮村,两名少女都是在卖身的5天之内自杀的(报告原文如此,应该是被买)。至今尚未查明死者的身份和地址。”

而研究生小A,在被当众侮辱后也想到了自杀:在有关她的案卷里,人们看到这样一段话:“我曾经把灯泡取下,触过电,或许电压太低,或许我的鞋太绝缘,未死成;我曾经上过吊,但绳子靠墙太近,我一伸腿又下来了;我曾拿着刀划过手,但未找到大血管,没有下手;我也曾到处寻找农药……在宫村那段时间,一直在想着生与死。我想过,等玉米长高,再逃。我觉得日子太难熬。我怕等不到那时……”

这样的被糟蹋的女性很多,距小A被拐卖的山东郓城县70公里远,紧邻徐州丰县的山东鱼台县,被拐卖的四川姑娘苏丽娟这样叙述自己遭受的肉体摧残与灵魂折磨:

…他们用皮带抽我,用脚踢我的下身,用拳头捣我的乳房,硬逼着我和那个傻男人睡觉。我死活不从,几个壮小伙子冲上来,把我的衣服脱得光光的,接着又把我推倒在炕上,上下两头掘住我的手脚,让那个赤条条的傻男人爬到我身上……我疼得直喊,他们又用毛巾堵住我的嘴,周围一帮看热闹的,却拍手叫好。天哪!他们简直是一群野兽……少女就天天被赤身裸体地捆绑在床上……

----------------------《拐卖妇女的透视与思考》《妇女学苑》1989 00026

丰县所在的徐州,1993年10月,江苏徐州睢宁县梁集镇 光棍汉靳某花了22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四川籍的张某为“老婆”。“成亲”当晚,年仅17岁的张某哭天喊地不愿“入洞房”。同村妇女李龙群、王章华同很多村民围在门外看热闹,见此情形,便一拥而入,七手八脚将张某推倒在床上,李龙群、王章华按住张某的双腿,帮助靳某将张某强奸。2004 年 外逃的李龙群被抓获判刑4年,

----------------新华社每日电讯 2004年4月25日

2000年3月21日,泗阳县来安乡的姜集村的朱国文“买”来一个河南省被拐卖的19岁少女杨某,兽性大发的朱国文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却遭到了杨姑娘的极力反抗。朱国文见凭借一己之力难以达到目的,就到外面喊来母亲和姐姐帮忙。母亲王立华听说杨姑娘不容儿子沾边,马上带着女儿冲进了屋内,她指挥儿女按住杨的手脚,自己动手脱下杨的衣服,并把她的四肢吊在床框上。干完了这一切,大概对这个花钱买来的不听话的姑娘非常生气,她从儿子手中接过点燃的烟猛吸了几口后,将烟头向杨的眼角、唇边狠狠地按了下去,朱国文看母亲这样,也就学着在杨的腰上烫了一下。王立华见儿子可以为所欲为了,就带着女儿离开,任由朱国文对杨姑娘实施了强奸。

第三晚,杨姑娘仍不答应朱国文,这母子三人又如法炮制。杨姑娘在屡遭侮辱后,气愤难抑,拿起白天准备好的剪刀刺伤了朱国文的头部和面部。在山东打工的王立华的二儿子朱国兵回家后不久的一天,朱国文再次欲对杨姑娘施暴,又遭反抗,他即喊来朱国兵,兄弟二人也如前把杨绑在床上。杨姑娘在朱家的十几天里,全家人在王立华的率领下,严密看守着她,尤其是王立华更是寸步不离她的左右,杨三次欲翻墙逃走都被抓回。4月6日,在南京打工的老四朱国武得知其三哥朱国文买的女人性烈不从,即遵照带信人传达的母亲的意思赶回家中。4月7日,朱国武欲与杨发生关系遭拒,就学了朱国文的方法,喊来朱国兵,帮着将她绑在床上,强行侮辱了她。此后到4月11日夜间公安机关解救杨姑娘的5天里,朱国武每晚都要强行与杨姑娘发生关系,如若不从,即遭殴打。杨女被解救后,身上留有多处烫伤、鞭伤和被捆绑留下的伤痕。而其心灵留下的伤害更是难以估量。

-----------------------《拐卖妇女的透视与思考》《妇女学苑》1989 00026

刚烈的19岁少女杨某反抗了,还动了刀,但她面对的是,兄弟三人母女两人5个人的暴力,凭自己的力量是难以抗拒的。还是被老三朱国文,老四朱国武反复强奸了。

就在利辛县潘楼镇,有一个38岁的农民1992年3月以3000元的身价从人贩子手中买回了一名年仅16岁的四川籍女青年。当夜,这个农民便要强行与这名女青年发生性关系,女青年羞辱万分,拚死拚活,决计不从,这时这个农民唤进早就等在那里的该村其他三名庄稼汉,将全力挣扎的女青年抬到床上,按住手脚,看着这个农民扒去小姑娘的裤子,实施强奸后方才离去。

-----------------------《拐卖妇女的透视与思考》《妇女学苑》1989 00026

90年代,新华社内参报道过,有女大学生上学途中被绑架卖到某地,其拼命反抗,结果买家的弟弟和嫂子帮着哥哥/小叔子,按住被害女性的双腿,让买家强奸。后该女大学生被铁链锁了几年,救出来已经疯了。

毒打,杀害,被害女性不敢逃

伤害,虐待,毒打,甚至杀害,是被害女性不敢跑也跑不掉,最后驯服和麻木的主要原因。

“为了防止小A逃跑,每次出门前,宫长恩都将大门锁死,窗户也被木板钉上,仅留下一些缝隙透光。眨眼间,距离杨华来到宫家庄也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几次逃跑都以失败告终。时间长了,宫家对杨华也放松了警惕,允许她在门口转一转,但是不准她离开宫长恩的视线范围,否则就是一顿毒打。”

残忍灭绝人性的买家,通过致残的方式让被害妇女无法跑:

很多买家,通过致残的方式让被害妇女无法跑:包括,弄瞎,弄哑,挑断脚筋,打断腿,只要留下来,能做个生育工具就行。当然,还有殴打虐待过度,致人死亡的。


云南省思茅地区普洱镇已婚妇女赵某,被拐骗到浙江嘉兴,卖给一农民为妻,婚后第六天,买主怕她跑掉便在赵的面部砍了数刀,致使赵面容被毁,双目失明,终生残废。

-----社会杂志 上海大学 1990年07期

“……在短短的二年中,我被人贩子用哑药致残,4次转卖,8次被轮奸,救救我吧,警察叔叔”…… 这是16岁被拐湖南女孩杨丹丹写给警察的求救信!万幸,她认字,能写信,那些文盲的被害女性,如果被弄哑,将根本无法伸冤!

-------记者观察 1996年第6期 宗族王国的悲哀;时代潮 1998年05期

被拐卖妇女的年龄,最小的11岁,最老的71岁。其中14一26岁的最多。有工厂的女工、农村的姑娘、中小学校及聋哑学校的学生,甚至个别大学生及研究生,少先队员和党、团员都有。以文盲或半文盲居多。她们被拐骗或劫持到遥遥千里之外的异乡,举目无亲、哭诉无门,沿途经几道人贩子蹂躏后,才卖给素不相识的男人,不管这男人是个老头还是痴子或是残疾,都要为他献身,传宗接代,成为泄欲的工具。不从的则被捆绑吊打、暴力强奸,有的被逼疯后又给掐死,不堪凌辱自杀的更是不计其数。企图逃跑的被割断脚筋。

-------《坚决打击贩卖妇女的人贩子》----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期刊<群言>

更惨的要数邱英了,她是湖南人1992年秋天被余坪乡李冯村朱老庄村民朱延宏化2800元买来为妻的。邱英拼命不从,几次逃跑,都被朱延宏的弟弟朱延友抓回来毒打。转眼到了农历正月初六晚上,朱延宏又想奸污邱英,邱英激烈反抗,拼命自卫,用斧头砍伤朱延宏。朱延友闻讯赶来,伙同其妻吴金平将邱英反绑,寒冬腊月扒去棉衣棉裤,吊于屋梁,还让其光脚在冷水里,接着用擀面面杖毒打,她昏迷后,又用冷水泼醒了再打。随后将已昏死过去的邱英一直吊于梁上。至第二天中午去看时,才发现邱英已含冤身亡。朱延友等又请来族人,七手八脚地将尸体悄悄埋掉。过了几天,风水先生说邱英埋的地方下面有暗河,以后朱家娶媳妇会娶一个流走一个。于是,他们又将邱英尸体刨出来,捆绑紧了,另觅他处埋一了。可怜邱英烈性女子,屈死异地,魂飘他乡,迄今尚不知她的亲人在哪里

1996年1期《检察风云》65名青年妇女的血泪控诉,记江苏省涟水县特大拐卖妇女案

普通买家通过毒打的方式让被害女性不敢逃!

残酷的现实彻底打碎了这些 妇女们最后的梦。某姑娘被卖给比自己大二十多岁 的农民,多次外逃都被抓回来痛打一阵,最后一次抓 回则是将其全身脱光,用自行车链子抽打。她见外逃无望,姑娘麻木了,不喊、不叫、不逃,任人宰割,任人践踏。

————《社会》杂志1991年3期

河南确山县女青年张X,21岁,被卖给涡阳县石弓镇郭黄楼村38岁的孔庆祥为妻,张女多次被毒打强奸,数次寻机逃跑,均被追回,孔庆祥竟召其兄弟孔庆云、本村青年西侠、黄分队、黄幸福等析人扒光张女的衣服,轮流抽打,在张女一条腿被打断致残后,4人又按住其4肢,让孔庆祥、西侠对张实施惨无人道的轮奸。

---人民公安 1996年11月 《打拐第一案,涡阳5.22拐卖妇女团伙案侦破记》

在宋氏家族所在的利辛县中町镇,另一名38岁的农民以2900元身价买回了一名22岁唐姓四川女青年。为防止逃跑,将唐某关在屋内达8个月之久,由此人的母亲、妹妹轮流看管,连大小便也不许出院子。唐某不堪忍受,三次自杀未遂。多次逃跑,被抓回来时都遭到毒打。被解救出来时的唐某已是伤疲累累,体无完肤。

-----------------------1994年17期 瞭望

贵州省一个名叫范远会的女青年被拐卖到忻州市高城乡后污泥村成福全家后,因抗拒不从,被成福全指使几个儿子百般毒打,并用钳子在范的左右大腿内侧挟伤几十余处,用烟头在范的胳膊上烧伤8处。范姑娘后又遭轮奸转卖。一名四川妇女被拐卖到繁峙县荣坊村后,失去了人身自由,激愤之下,遂将买主家一名八岁的小孩子杀死,自己也身陷图圈。

山东省乐陵市王屯村

去年七月,十六岁的辽宁少女程某到黑龙江探亲,在哈尔滨车站,被人贩子骗至山东省乐陵市,以三千元卖给王屯村路胜利。

当小程明白上当欲逃时,早已被人按牢。路胜利不顾她苦苦哀求和极力反抗,当众剥光她的衣服,急不可待地强行占有了她……

小程先后跑过三次,均被抓回,惨遭毒打。当她第三次逃跑被抓回后,路伙同其妹将她的手脚捆绑起来,殴打之后用一壶烧得滚沸的开水,从她的双膝浇至双脚。小程疼得打滚惨叫,路仍不肯罢手,提起烧红的捅火棍,恶狠狠地朝着小程的左脚裸骨下捅去,“让你再跑,老子给你趁热打铁”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小程左脚踝骨下的肌肉被捅穿一个洞,她当即昏倒在地。因烫伤而使去行走能力的小程,几次自杀未遂。她皮开肉绽的双腿溃烂化脓,左脚白骨裸露。一连几天,高烧不止,昏昏迷迷,加上路某夜间对她无休止地摧残蹂躏,小程危在旦夕。

一天,乐陵市检察院谢东林回家途中听到人们议论这件事,非常震惊。副检察长李祥升听完小谢的汇报,当即决定由小谢带领张书平、刘健二位同志,立即乘摩托车前往搭救。在王屯村,他们不顾门口有人把拦,径直冲入在王屯村,他们不顾门口有人把拦,径直冲入院内,朝藏有小程的屋子奔去。一进屋门,三人首先闻到一股强烈地腥臭味,定睛一看,小程上半身斜靠在枕头上,她面容憔悴,两眼失神,正手拿蒲扇驱赶着 腿和脚上的苍蝇。在她已腐烂的不成样子的左脚上,几条蛆虫正在蠕动。

好险,再晚一天就非截肢不可

————《妇女学苑》期刊1991年04期

吃人的原平县南白乡龙王堂

山西省原平县南白乡龙王堂村

1993年8月3日,央视记者陪同北京市公安干警去山西解救被拐卖妇女。

年仅16岁的何志红。1993年5月1日,正当人们欢渡国际劳动节的时候,她从崇文门劳务市场,被人贩子以贩水果为名骗来山西,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和围村的王侏。给人当了“媳妇”。见到何志红时,她正由“婆婆”看守打毛线衣。 验明身份我们说明了来意。脸色苍白的姑娘透着疑惑“我能逃出去吗?我好怕,这里的人可凶了。”后来她告诉我们,自被卖到山村后就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她的“丈夫”说“只要你不跑就没事,相反则打断你的腿。”她住的坡上邻居曾将逃跑的“媳妇”抓回,打断了双腿,坡西的一位姑娘因忍受不了暴虐跳崖自杀了。难怪小何吓成这个样子。

这是中央电视台报道的解救

摄影师忙打开投光灯,只见人群中一男青年右手拉着一女孩的手,左手拿着老虎钳夹着她,用力往村里拖。灯光下,楼抱树干不肯松手的女孩,两支裸露的胳膊上块块斑斑的血迹。这是男青年刚刚施暴的印证。女孩哭喊着,嘴角还在流血。

她叫简小英,21岁,是位四川姑娘。

被拐卖到赵海明家的当晚,赵强迫简小英与其发生性关系。简不从,便被赵扒去内衣用炒菜铲子将腿打成青一块紫一块。简仍然不从,赵又用皮带勒住简的脖子往炕下拽。而后用脚踏在简的身上肆意蹂躏。

由于简的“大逆不道”,赵海明等一帮青年再次将她的衣服扒光,用绳子吊在树上毒打,同时还“请”来各家买来的“媳妇”,“杀一做百”。简遭毒打后昏迷了七天七夜没有知觉。

赵海明的每一次施暴都遭到姑娘的极力反抗。同时她也遭到极端的侮辱和毒打。她实在忍不下去了,决心与赵拼一死活。她把家里的地址写在一张纸上交给了村里的一位四川姑娘让家里人知道死在哪里,便与赵海明,这个折磨了她50多天的恶棍扭打起来。就在我们将其解救之前,简还在挨打。

急于找到工作的张红君被两位女老乡,以贩水果为由拐至山西原平龙王堂村,又被以3750元的价格卖给了后堡村的青年赵巨同。 来到赵家后,张多次被强奸。并因多次的反抗被打得鼻青脸肿。白天赵家人把她锁在屋里派人看管,夜晚便被扒得一丝不挂任其摧残。

张回忆中记得,一次赵海明及村里四、五十个男人同在院子里,用皮带抽打简小英,张也被拉了去观看。简小英被扒光了身体吊在树上,打得死去活来。由于多次受到蹂蹦,张红君被解救时,已经有了几个月的身孕。

-----———法治与生活 1994年02期《中央电视台报道的解救》

值得提醒的是这次是93年,99年龙王堂这里又破获拐卖200多妇女进山区的大案。

1990年2月20日下午。中江县公安局刑普大队办公室里来了一位衣衫槛褛的老者。他走进办公室后,“扑通”一声跪在民警面前,一边嚎哭一边递上一封信。这名来自中江县杰兴乡的王留福老人称,他的三女儿王红被人贩子拐卖到陕西省榆林地区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在逃跑时王红被打断双腿,落下了终身残疾。

最惨的是17岁少女邱云珍,她于1990年被人贩子骗到山西省静乐县中庄乡盆水村,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辛贵明为妻。她不堪忍受屈辱的生活,3次逃跑均被抓回惨遭毒打。当她第4次逃跑时,不幸失足从山上掉下摔死,一堆黄土掩埋了一个屈死的冤魂。

------------法制与经济 2001年 03期

宗族,乡邻协助看押,被害女性逃不出去

“为了防止小A逃跑,每次出门前,宫长恩都将大门锁死,窗户也被木板钉上,仅留下一些缝隙透光。眨眼间,距离杨华来到宫家庄也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几次逃跑都以失败告终。时间长了,宫家对杨华也放松了警惕,允许她在门口转一转,但是不准她离开宫长恩的视线范围,否则就是一顿毒打。”

小A想方设法求救过:

在被严密看管的情况下,她曾写过一首“字头诗”,叫《地之赞歌》。把这首诗每句头一个字凑在一起,就是“到此来寻侯集宫庄宫长恩”。她把诗装在信封里寄了出去。但信不是被宫长恩翻出来烧掉了,就是因地址不详没有回音。并且发信之前,宫长恩要拿着信请认字的邻居检查内容,并寸步不离地同她一起去发信。为了避免地址不清, 她悄悄嘱咐乡邮员将邮戳盖清。谁知这话被宫长恩听到了,一把将信夺了回来。

小A,逃不出去,因为宫庄村的村民一起帮着宫长恩看押她。即便是最后公安出动4辆警车把女研究生解救出来。出村子时一些农民手里拿着家伙还想把人拦下来。

在宫村那段时间,一直在想着生与死。我想过,等玉米长高,再逃。我觉得日子太难熬。我怕等不到那时……”在有关她的案卷里,人们看到这样一段话。

那么等等玉米长高了,她就能逃出来么?不可能!来看一下官媒新华社的《瞭望》新闻周刊是如何描述郓城县“被买媳妇”遭受的关押吧?这还是1995年,因女研究生事件整顿严打过后的情景:

郓城,如今人贩子却十分猖獗,仅一个西张村,像刘庆华这样被人贩子拐买来的女子,就有十几人之多,每个人都有一本血泪

一次,一个刚从南方被贩来的姑娘不见了,人们急忙分头寻找,趴在棉田里的那个姑娘,便顺着垅沟朝前爬去……天大黑时,她已爬出4公里,衣服、四肢都磨破了。她很放心地站起来,向两个正给棉花打药的农民问路。不料这二人一听她不是当地口音,便将她领回自己的家。“失主”听说后前来找人,请了一桌酒席,另外支付了700元谢金,又将姑娘领了回去。到家后即将姑娘头朝下吊起来,好一顿毒打。姑娘被打得皮开肉绽,多日不能出门,以后再不敢跑了。如今,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

---------------瞭望新闻周刊 1995年 05期 一个被拐卖妇女的遭遇

《水浒传》宋江的故乡郓城。1989年4月29日,郓城县黄集乡西张村。被拐卖到这里的刘庆华“新婚”第二天,她也外出过一次。那是爷爷奶奶让玉岭带她到三四公里外的大黎上,拍张结婚照。但还未出门,村民兵连长就带着5男2女来了!一直跟在后面,就是上厕所,也有人"奉陪”

刘庆华为老实木讷的张玉岭生了儿子,3年后,终被允许独自外出。有一回,她和黄玉兰外出赶集,正巧碰上上述遭毒打的那个女子,彼此无须多言,仅相互对视一会儿,便都红了眼圈。三人想在一-起多呆一会儿,便一同进了理发店剪头。回到村里,她们大吃一惊:街头,站满了议论纷纷的人们;一支自行车队正整装待发,而“先遣队”已去了黄集和县城。原来是村里以为她们3个一起跑了。

---------------------------------------瞭望周刊1995年05期

北京女孩被拐六年:被全村人盯着,黑洞般的绝望

1994年12月19日,北京的女中学生张小丫早晨起床有点发烧。她刚做阑尾手术刀口还没好利索。但期末考试在即,她要到学校去上早自习。爸爸说别去了,她说不行,并说晚上有晚自习,让爸爸去接她。张小丫那一天从家走出不过100多米远就消失了。而她的学校————北京丰台区一中也就离她家300多米远。她被拐卖到河北省高碑店市肖官营乡

女孩被强奸时只有14岁半,而买她的“丈夫”田志宾已经30多岁了。女孩买回来不久便遭到强奸并被安排结婚,一个星期后小丫被拉到一个地方和这个男人照相,小丫从照相馆里冲出来,边哭边叫“我要回家,我的家在北京”,田志宾从里追出来,“当街开始打起我来,围观的人很多,但没人管,他把我拉进去和他照相。照相时我穿的是一件旧西服,里面是我的红校服

在田志宾的“老姨夫”村党支部书记徐金池的运作下,女孩有了新的户口本以及结婚证。15岁就怀孕了,孩子生下来后,长到4岁发现是个哑巴。女孩六年来一直试图逃跑,每次都被抓回并遭毒打。因为“全村的人都在看着她,只要有人看见她跑就会给田家通风报信。村外是一马平川,从这个村可以看到那个村的院墙,根本没法跑。”

15岁时,她因强奸怀孕,生了个女孩,孩子长到四岁多的时候,人们发现是个哑巴。 不知是小丫太小生育,还是母女俩被囚禁时间太长的原因,这孩子能帮妈妈搓玉米、剥花生,会给妈妈擦眼泪,听得懂妈妈的指令。妈妈会做的饭就是烙饼、熬粥,活动的地方就是院子、屋里。成功逃脱后,女孩的生活尽毁,“她已经被甩出了北京生活的正常轨道。”“更让人担心的是她独自承受着的6年来受的苦难。最痛的事她连妈妈都不说。妈妈还是第一次在记者采访时知道她生的孩子是哑巴,知道她也想孩子。毕竟那孩子伴她度过了最寂寞的四年。

张小丫的父亲张荣生说,张小丫到村里才三四天,村干部就给她办好了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上面的名字年龄全是假的,但公章是真的,她甚至还分到了一块地。村里人在电视上看到过找张小丫的寻人启事,可每次张小丫逃跑时,村民明知张小丫是个被拐卖的少女,却都帮助田家把她追回来。

------------------------2001年《南方周末》2001《法律与生活》

解救被拐卖妇女时,村里干部给群众通风报信,串通一气,横加阻挠。河北县曲阳县东邸乡,当年老区对付日本鬼子和国民党用的夹皮墙、地窖,现在用于对付公安人员,窝藏成批贩来的妇女。有的地方,公安人员去解救妇女,抓人贩子,就象进白区工作一样,群众普遍不理解,有的公安、司法人员被一些群众强行扣留作为人质。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杂志1991年05期

被拐卖妇女跑不掉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村普遍存在的小群体共同犯罪和我们对此的纵容。为了保护“买来的财产”不跑掉,整个村子都可能结成利益共同体:一是会形成一种内部共识与“习惯法”:买来的媳妇就像买来的牛羊一样,是私有财产,要予以尊重;二是会形成一套保护这种“特殊私有财产”的“群防群治”体系:对被拐卖妇女企图逃跑的行为,互相要通风报信、知会对方;对于警察来解救刚被拐卖妇女的意图与行动,村民会预警,会拒绝配合,让警察找不到人,甚至会聚集起来阻挠警察把人带走。女研究生,即便寄希望红高粱,也逃不出去!因为她面对的是,宗族,乡邻,组成的铁笼!

暴力抗法,被害女性获救难

被拐卖妇女被强暴,跑不掉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村普遍存在的小群体共同犯罪,和我们对此的纵容,法律不敢惩处。

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老年人》

爷孙相见恍如隔世‚阿秀一下扑在爷爷怀里哭得死去活来。看到孙女脸上、手上青一块紫一块被折磨得不像样把拉着阿秀钻进了公安局的警车。这下可不得了‚同来的百十号人呼啦啦地围上来把警车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任凭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同志如何喻之以理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他们就是不让道。“不能放她走人是我们花钱买的!”“要跑就让车子从我们身上开过去!”有的还扬言要打人砸车。无奈‚为了不激化矛盾‚靠天老汉只好含着热泪眼睁睁地看着那伙人把孙女从自己手上带走。为防靠天老汉吃亏万山县公安局的同志用车将他带回县城劝他先回家去‚从长计议
家族,村屯犯罪,是被拐卖妇女无法求救,无法逃脱的重要原因,买家所在地,居民出于下狭隘的宗族亲友利益,偏袒买主,有的帮助买主看管被绑架妇女,对解救工作抱敌视态变,对买主则包庇纵容。

1994年4月20日,安徽东部某乡派出所接到报案,说该乡石塘村赵某家买了一个19岁被拐卖少女,派出所三名干警到赵家表明身份,解救被拐卖妇女,赵某不听劝阻,赵某的亲戚也群起攻之,干警耐心向他们宣传法律,指出买人违法,要负刑事责任,但赵家人就是不听,赵的姨父身为村支部委员,竟指着公安人员鼻子说:你们从我们村带人,至少要经过我们支委会研究,不然甭想,随即指使众人殴打公安干警,并砸坏警车,一直到第二天上午,乡政府来人制止才罢休。,

干警们表示:这与封建宗法观念有很大关系,我们在解救被拐卖妇女时,围攻我们的,百分之百,是姓大,族大的地方,这些人一般自恃族大姓大,平时仗势欺人,当公安干警执行公务触动了其族中某些人的利益时,他们就在宗族观念支配下群起而攻之。这和宗族械斗出于同一根源。

少数基层干部认为,拐进来的妇女,解决了本地大男的婚姻问题,是传宗接代的好事,从而对人贩子姑息,更谈不上打击了。安徽宿县公安局永安派出所,到刘老庄解救四川治县被拐卖妇女张XX时,村长刘XX带领一伙群众,谩骂、围攻、殴打干警、说干警“棒打鸳鸯”,强行将受害妇女抢走。有时解救一个受害妇女,全家而上,全族而上,障碍重重,可见,千百万年的习惯势力乃是最可怕的势力。

当时问题多严重,犯罪分子多猖獗,买家多么残忍,村民多抗法不配合公安解救,可以见下面这段报道。即便是常委批示,前去解救的公安机关也无法从村民手中救出被害妇女。直到将近3年后才“救”出来。

1989年5月,浙江省龙游县女青年方益梅被人贩子拐卖至江苏省泗阳县魏圩乡,公安机关多次前往解救未成,1991年12月,乔石,李瑞环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泗阳县局成立了局长挂帅的解救小组,动员发动各方力量寻找女方下落,历时两年多,才在1993年二月份将该女解救出来

解救被拐卖妇女时,村里干部给群众通风报信,串通一气,横加阻挠。河北县曲阳县东邸乡,当年老区对付日本鬼子和国民党用的夹皮墙、地窖,现在用于对付公安人员,窝藏成批贩来的妇女。有的地方,公安人员去解救妇女,抓人贩子,就象进白区工作一样,群众普遍不理解,有的公安、司法人员被一些群众强行扣留作为人质。可见,在买卖妇女间题上,上层与下层在认识上不一致,很难协调。

如果当一个村子的村民集体阻挠警察解救被拐卖的妇女,能够派出大批警力将阻扰的村民系数抓起来,并以共犯论处,再让媒体广而告之,相信几个这样的案例以后,这种小共同体“野蛮的习惯法”也就慢慢土崩瓦解了。但我们当年,都是法不责众。息事宁人。以至于公安部打拐英模,为了不被村民抢回被拐卖妇女。身负重伤。甚至牺牲。甚至只好用手铐把自己和妇女靠在一起。保卫被拐妇女。履行最后的职责。

不要责怪他软弱,因为根据1984年下发的通知:六、对阻挠解救被害妇女、儿童工作的人应作何处理

阻挠解救被害妇女、儿童工作,围攻、殴打前往解救的工作人员或亲属的,由有关组织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或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围攻殴打了,而且是解救被害妇女时候,才酌情批评教育。干警们谁敢动粗呢?

本文发表在1993年11期《中国记者》杂志。标题为拯救青春

随行记者不解的问“解救妇女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进行”道理很简单,这里的农民认为“媳妇是花钱买来的,非偷、非抢,怎么能算违法呢。”相反,对公安干警的“夺人之美”却有着刻骨的“仇恨”。因此,解救工作经常遭到围攻。就在1992年的一次营救中,山西的一名干警险些被掐死,还有的干警被村民用锹、锄击打致伤。经验告诉我们,尽管属于正义之举,然而在愚昧与无知的氛围中,只能灵活作战。

这是央视新闻联播特辑的报道

今年5月,北京市公安机关根据一个逃脱的被拐卖女青年的投诉,破获了一个在京拐卖女青年的犯罪团伙。罪犯交待,他们陆续从北京将一些求职的外地女青年拐卖到忻州地区的原平、定襄两县的偏远山区。这次解救行动是侦破这一案件的继续。

当我们提出要解救被拐卖到这里的河南姑娘小杨时,村支书面带难色地说“不是我不愿配合,去年,前堡村主任为公安干警带路解救被拐卖女青年,被买主扎了几刀致残,不能干活。“就是这个小杨姑娘,曾设法逃到邻县一个窑工家里,不久,即被买主的同村人发现,买主立即赶到窑工家中,留下了一张由下西岗村村委会开的收条后,将她带回,不知小杨姑娘何时才能重见天日。滴水未进的营救小组成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又赶到与原平毗连的定襄县季庄乡虎山村,这个村共有60户人家,240口人,买了30个媳妇。干警在解救两名被拐卖女青年时,遇到手持铁锨、镰刀的村民的围攻,在当地公安人员的全力协助下,我们才得以冲出包围。( 荒谬的现象,突出重围的竟然是执法者

这是东方时空当年的报道

由于是唯一的进村道路,解救人员只能快速徒步行驶,为了不暴露目标,防止意外,解救人员尽量不开手电筒,摸黑进入了乡论村。根据已经掌握的门牌号,最后确定39号就是被拐妇女吴春梅现在居住的地方。当户主拒不开门,施华山决定破门而入。这是一座上下两层的简易住家楼,八间房屋里住满了在附近茶场打工的工人,由于人员复杂,解救人员一时无法找到吴春梅。在二层的一间屋子里,施华山发现一名妇女正睡在蚊帐中,神情很像吴春梅。但经过仔细盘问,确认对方并不是要找的吴春梅。正当大家在焦急寻找吴春梅的时候,施华山突然发现,在二层靠左的一间小屋里有人在喊,原来惊恐中的吴春梅早已被买家藏在了这间小屋中,施华山当即发令,先将吴春梅带走。就在这时,一大群村民已开始围攻追赶抢人,在当地公安干警的护送下,前方解救队伍才脱离险情,吴春梅也从惊恐中明白原由,跟随解救人员下山。正当解救人员乘坐的汽车行至离村一公里的地方,解救人员突然发现,上百名村民已冒着夜色,绕小道赶在了前面,用石块、木棍将道路阻拦。为确保安全,施华山命令大家分散转移。而解救车辆,却被村民们用石头、木棍砸坏,汽车玻璃全部被砸碎。村民们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搜寻无果后,才愤然离去,施华山指挥解救人员用手电筒指路,乘坐破损的汽车,返回大坪乡派出所。整个解救行动用了两个半小时,解救获得成功。寻女心切的吴均生老人也终于在异乡见到了自己的女儿。

14岁的女孩杨明军年幼无知,被一姓贾的河南人拐卖。她的叔叔曾到河南找过,没有结果,只好报案。我带着杨的母亲和叔叔踏上了到河南要人的路。开头还算顺利,但就在我们带着小明军走出村庄时,突然从村里涌来了一大帮人,边追边叫嚷着暀“别让他们跑了。”我情知不妙,拉着杨明军奔跑。刚下过雨的土路又粘又滑,还是被贾某等人追上了。他们气势汹汹,企图抢走杨明军。我怒斥道暀“你拐骗幼女有罪,强抢民女罪上加罪”可贾某等人仍一个劲地胡搅蛮缠,我鸣枪示警,亡命之徒仍然扑向杨明军。危急时刻,我掏出手铐将杨明军的手和自己的手铐在一起、并高声说暀“你们打死我,也不能让你们把人抢走”贾某等恼羞成怒,朝我身上乱打。我用手铐带着女孩,在泥泞的小路上爬爬滚滚,不知挨了多少拳头,总算到了乡法律事务所。但不明真相的群众很快将法律事务所围住。我将她们母女安置好,就挤出人群准备去联系车子,但被那一伙人用胳膊挽起人墙阻拦,他们中有的人抢走了我的警号,撕烂了我的警服,有的用拳头朝我腰间猛揍。我没有退路,双手死死护住手枪,瞅准一个空隙,大吼一声朝一个家伙撞去,冲出重围,跑到当地派出所,在干警的协助下终于将小明军救回。

我所接触的每一桩案子都是一部部受害妇女的屈辱史、血泪史,让我时时感到法律被践踏、正义被扼杀、文明被蹂蹄。我在河南范县解救妇女的过程中,得知本省应城市一名叫张爱凤的女青年被拐卖后惨遭折磨致死的消息,心如刀绞。

有时我真觉得我们的法律太苍白乏力了,人们的良知和同情心也在一点点丧失。现在,无论走到哪里,我都忘不了呼吁救救妇女,人贩子的活动还很猖撅,愚昧无知的“买媳妇”现象还在许多农村继续,地方保护主义者仍然践踏着法律。我会在“打拐”这个岗位上再干下去,直到我倒下

《瞭望》新闻周刊 1995年第19期。

解救这个名称是法治的耻辱

为防不测,我们在两位战友未来得及上车的情况下,保护着两位姑娘离开了危险之地。在地里干活儿的男人,、在家里闲扯的妇女从不同的方向赶到村口,团团包围了两名干警,前来增援的同志也同时遭到村里百余名青年的围攻。农民举着锄头、镰刀推操、扯动着干警。一位干警的头部被打出了血。这时的农民已无道理可言。

最后,我们让农民选派代表去乡里谈判,答应谈完了放人。实在的虎山人做出了让步。

公安警察的工作不是打击犯罪。而成了解救,解救这个名称就是一种耻辱。这是我们的国土,竟然成了去敌占区解救人质一样去突袭抢人,庆幸成功离开。警察的责任不是打击犯罪吗?只把好人救走,坐视犯罪分子不受惩罚,这是值得夸奖宣传的事情?

地方保护,被害女性无处可逃

最终,小A没有逃脱,她在郓城县侯集镇宫庄村,遭受了71天的屈辱和摧残。因为她被拐卖去的山东郓城,拐卖妇女之风猖獗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女研究生小A,只是众多恶劣案例被害者中的一个。

被强奸囚禁的小A们

在1988年郓城县公安局发送给上级的《关于打击拐卖人口、解救妇女儿童的情况报告》上有这样的数字:

自1978年至今,共有2700余名外地妇女流入该县。其中14岁以下16名,14-18岁75名,18岁以上1900余名。其中未婚妇女占70%,已婚的占30%。

这份报告上还有如下记载:

“……在我县被拐卖的妇女中,有9名因抗拒成婚,不堪受辱而自杀。在大人乡徐庄村、王井乡王皮村,两名少女都是在卖身的5天之内自杀的(报告原文如此,应该是被买)。至今尚未查明死者的身份和地址。”

“一位怀孕7个月的外地妇女来菏泽看牡丹花会,被犯罪分子骗卖。因不同意与买主同居,而被买主兄弟数人扒光衣服按在床上,当众让买主强奸。”

“郭屯镇傅宦屯村傅东良,男30岁,以800元钱买一11岁的幼女(四川人)同宿奸淫半年之久。”

“由于拐卖人口的犯罪活动,杀人、伤害、强奸等刑事案件不断发生。杨庄集乡程屯村一男青年将买来不从逼婚的‘媳妇’连砍7刀,造成重伤。”

拐卖罪犯不仅极尽哄骗利诱之能事,有的一俟碰到单身的外地妇女,遂施行暴力,强抢强卖。

1988年5月,贵州某地一妇联主任到郓城联系解救本地被拐卖的妇女时,和公安局的同志走散,在一村口被3个歹徒劫持,准备强卖。幸好这个妇联主任有经验,哄骗歹徒说自己也是干人口买卖的,从外地带来六七个姑娘,可以带他们去看“货”,歹徒相信了。当走到一个乡政府门口,妇联主任趁他们不注意,一下子跑了进去,才幸免于难。

在郓城县,两位特殊身份的女士(港台??)在黄河岸沿途考察时,被人贩子当做“海南岛人”而暴力劫持,卖到黄河北岸的台前县两个农民家里为妻,影响十分恶劣。

即便到了新世纪的2003年已久有这样的罪行

被拐卖到山东郓城左营乡磨盘村的豆美丽,她原是天水市郊区的中学生。她天资聪慧,活泼好动,是所在中学的文体委也是同学眼中的一朵校花。她是在一天傍晚从同学家回来的路上,被歹徒蒙上麻袋劫走的。为了怕她呼叫逃跑,拖进面包车之后,人贩子又往她口中灌了几口掺了安眠药的可乐,她就昏昏地睡过去了,连夜里过黄河她都不知道。初到买主家里,她又哭又闹,不吃不喝,死也不让男人碰她。买她的男人急了,仗着酒劲把她捆到床上。当天晚上,男人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她拼命挣扎,以至于捆绑着的手脚磨得血肉模糊。

到公安解救人员要她回老家时,她已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

———啄木鸟杂志,2003年第二期。

被轻轻放过的罪犯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鲁西 北农村拐卖妇女问题调查》-----1989年《新华社内参》记者尹建华 给出了解释


从七十年代末出现拐卖妇女犯罪活动以来,鲁西北各县(市)就开始了持续不断的“打拐”斗争。当前他们面临的问题是“人贩子抓得多,放得也多”,对犯罪分子形不成强大的威慑力,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这股犯罪暗流。

去年(1988年),各地按省里统一部署,开展长达数月的专项斗争。菏泽、聊城等八个地市共抓获人贩子三千一百一十九名,而判刑的只有三十三名。莘县在这项斗争中查获案犯九十多名,而逮捕的仅有十一名,其余大部分释放掉。郓城县这几年抓获人贩子一千一百三十七名,其中四百三十人罚款了事,四百九十九人教育释放。罚款及教育释放的占百分之八十。

造成“抓多判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尽完善,不够严密,政法部门内部在批捕、审判、量刑等环节上认识不一致。如有的司法部门强调全案全结,而实际工作中又很难做到

买主非法与幼女、少女同居,或通过暴力行动强行与成年妇女同居的,某些司法部门不认为是已构成犯罪,使其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如被拐卖到郓城县的云南女青年苏某,当买主强行与其同居时,苏女奋力反抗,挣扎逃脱,被守候在门外的家人硬拖回房间,扒去衣服,按着腿,买主当众将其强奸。省地县三级组成调查组调查后,将买主以强奸罪拘留,两次呈报逮捕都被退回,后来迫于舆论压力,才得不将其羁押……

-----------《鲁西 北农村拐卖妇女问题调查》---

而许多农村基层组织和乡镇派出所不但没有发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积极作用,反而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究其因,除了金钱的诱惑外,还缘于许多糊涂认识,其中最典型的是——替人买媳妇,成人之美不犯罪?

少数基层干部认为,拐进来的妇女,解决了本地大男的婚姻问题,是传宗接代的好事,从而对人贩子姑息,更谈不上打击了。安徽宿县公安局永安派出所,到刘老庄解救四川治县被拐卖妇女张XX时,村长刘XX带领一伙群众,谩骂、围攻、殴打干警、说干警“棒打鸳鸯”,强行将受害妇女抢走。有时解救一个受害妇女,全家而上,全族而上,障碍重重,可见,千百万年的习惯势力乃是最可怕的势力。

而小A被拐卖到的郓城县黄集乡西张村。被拐卖到这里的刘庆华竟然是在村民兵连长的看押下,去照结婚照的。


更有甚者,四川籍少女姚某,年仅14岁时就被人贩子拐编卖到安徽,辗转达7年之久,多次被人转手收买,无数次施暴强奸,致使其丧失了生育能力。专案组干替费尽周折将其解救时,姚某已对生活无望。姚的父亲接到电报,来利辛公安局认领女儿,见面时父女竟不能相认觠其父老泪纵横,对公安干警哭诉说觠姚某被拐走后,姚的母亲思女心切,悲病身亡。自己也早以为女儿不在人世了。他边说边拉着女儿跪到地上磕头给公安干苦谢恩。

--------------------1994年17期 瞭望

有时我真觉得我们的法律太苍白乏力了,人们的良知和同情心也在一点点丧失。现在,无论走到哪里,我都忘不了呼吁救救妇女,人贩子的活动还很猖撅,愚昧无知的“买媳妇”现象还在许多农村继续,地方保护主义者仍然践踏着法律。我会在“打拐”这个岗位上再干下去,直到我倒下

----------------打拐神探,公安部英模 王祥元的获奖感言。

虽然大家都承认,买家普遍存在强奸,非法拘禁奴役等行为,但对于买家的追究和处罚,却很轻很少。据《江苏打拐工作五年回顾》显示,5年来全省共查处买家27924名,但仅有380人被逮捕判刑

以山东聊城为例

一九七八年以来,聊城地区共流入外地妇女、儿童九千九百二十九名,其中,年龄最小的十三岁,最大的五十四岁。在流入的妇女中,被拐骗来的就有六千五百九十三名,占总数的首分之六十六。

贩卖妇女的犯罪活动,开始是分散的、隐蔽的,后来逐步发展到成批的、公开的。在贩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中,外地的犯罪分子同本地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一些旅馆、饭店、车站成了他们贩卖妇女、儿童的黑市场。有的甚至明目张胆地在一些城镇的街上公开叫卖。按照妇女、·儿童的年龄、相貌、文化程度等条件,讨价还价。

被拐卖的妇女,多被犯罪分子先奸后卖,如有不从,就捆绑打骂,强迫就范。被卖后,有的遭到蹂躏、虐待,有的被非法拘禁,甚至被摧残致死。据统计,全区流人的妇女中,有九人自杀身亡,被限制自由的有三百九十多人

但关于判罚,却是这样的数据。

全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四十三件,审结三十九件,四十六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十年的七人,五年以下的三十六人,拘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二人,免予刑事处分的一人,解救出受害妇女九百二十六名。判刑45人。

山东省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情况报告

由于指导思想总觉得农民娶不上媳妇情有可原。认为“首应当看到购留妇女的买主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他们用金钱购留妇女,从主观意图上看是为了解决个人的婚姻问题。因此,他们在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而在客观上其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

指导思想就成了:“实事求是,合情合理,慎重稳妥,防止矛盾激化这种思想导致了,逮捕少,判刑少,处理宽的,两少一宽风气的流行,

进而导致了拐卖妇女活动的泛滥失控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坚决打击贩卖妇女的人贩子》

10年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使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在大变革中,激流涌进,泥沙俱下,沉渣泛起,竟出现了拐卖妇女的罪恶活动,令人万分愤慨!近年来拐卖妇女的罪恶活动已遍及全国约20个省、市、自治区的一些县镇和乡村。人贩子结成团伙互相勾结,定点交接。在拐骗地、中转站和卖出地之间,形成骗、拐、运、卖一条龙,东、西、南、北一张网,每个网点都设有黑车、黑船、黑店、黑牢房。同伙之间互通黑话,如称有夫之妇为“浑货”,女青年为“清货”,被利用的同伙女犯为“飞鸽”、“飞货”。他们行动诡秘,被拐骗的妇女到买主的手一般只要4天~~7天。每次运送1至8个人不等。

人贩子竞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开设“女人市场”,七八个妇女在皮鞭的驱赶下,战战惊惊地只穿贴身裤权和标价的背心,低头抽泣着站成一排,听凭出卖。人贩子向围观的人群吆喝“黄花闺女,3000元一个,便宜呀!快来买!”二道贩子和买主数人便一哄而上动手动脚,按“货”论价。逐个经双方协议定价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像拉牲口一样各自拉走选购的特殊“商品”。

已被捕的人贩子供认说暀“贩卖女人不愁没有销路,是无本大利的生意。”“弄个女人到山东,胜种十亩责任田,不费神,不费力,轻轻松松赚大钱。”“抓得多,抓得快,抓一个得几千,抓几个就是个万元户,比做什么生意都强。”他们还说,“前几年一个女人卖300到500元,现在已涨价3000到4500了”。他们是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的典型。可悲的是一些农民竟不知买人是犯法,他们拿大量的钱财不投入再生产,而一窝蜂地买“媳妇”,山东苹县农民1986年总计买女人

用款就高达103万元。买卖妇女最多的地方如山东哪城,从外地买进的妇女竞有3000人之多。安徽的肥东县也已买进了一千多人。

被拐卖妇女的年龄,最小的11岁,最老的71岁。其中14一26岁的最多。有工厂的女工、农村的姑娘、中小学校及聋哑学校的学生,甚至个别大学生及研究生,少先队员和党、团员都有。以文盲或半文盲居多。她们被拐骗或劫持到遥遥千里之外的异乡,举目无亲、哭诉无门,沿途经几道人贩子蹂躏后,才卖给素不相识的男人,不管这男人是个老头还是痴子或是残疾,都要为他献身,传宗接代,成为泄欲的工具。不从的则被捆绑吊打、暴力强奸,有的被逼疯后又给掐死,不堪凌辱自杀的更是不计其数。企图逃跑的被割断脚筋。有的竟被转卖多次,如湖北红安县有一个38岁的妇女,被拐卖到山东郓城,她坚决不从,半年之内竟被转卖了8次,价格一次比一次高。

地处苏北的泗阳县来安乡的姜集村是名副其实的穷乡僻壤,不少大龄男青年找不上对象。80年代末,开始有人贩子瞄准了泗阳县这个大市场。泗阳县来安乡姜集村堪称“苏北人口批发市场”,其规模之大、拐卖人口数量之多确属罕见:涉案犯罪嫌疑人多达210名,拐骗地涉及云贵川三省,收买地涉及苏、鲁、皖、鄂、新疆等。

至90年代中期,郑氏拐卖妇女集团空前壮大起来,已形成了规模庞大、组织严密、远近闻名的犯罪集团。最后已发展到云贵川的人贩子慕名而来,主动“送货上门”,还有大量的二道、三道贩子主动找上门来倒卖。郑氏家族有明确的分工,有一整套联络暗号,还有一张庞大的销售网,以家人、亲戚、邻居、朋友关系为纽带,一环扣一环,不易败露。在郑明月一伙的苦心经营下,姜集村一跃成为苏北最大的“人口批发市场”,全村100余户人家,除了一户开商店的和一户教师,家家都有家庭成员参与拐卖妇女,有的一家多达两到三人。郑明月作为联系云贵苏北、居中组织调度的指挥者,是当之无愧的“苏北人口批发市场”的“总经理”,1994年2月27日他曾创下一天卖掉6名妇女的记录。

同时,婚姻登记户籍管理棍乱,基层干部对违法、违纪者不闻不间,置之不理,放任违法婚姻、事实婚姻存在,这些都给拐卖人口犯罪在客观上提供了适应的气候。

而许多农村基层组织和乡镇派出所不但没有发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积极作用,反而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究其因,除了金钱的诱惑外,还缘于许多糊涂认识,其中最典型的是——替人买媳妇,成人之美不犯罪?

拐泗阳县许多村民委员会主任等基层干部,对发生在身边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熟视无睹;更有甚者,一些人竟然参与到拐卖妇女犯罪中去。不少乡镇派出所,对于“打拐”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发现有人贩子,抓来一罚了之,如郑洪先、郑明月父子都曾因拐卖妇女被抓过,交纳了罚款后即被放了,有关部门对于这些远近闻名的人贩子头子尚且如此宽容,对那些小打小闹的人贩子的态度更是可想而知。   

下面评论引用:《检察日报》、《中国妇女报》原文。

被自愿的合法婚姻

官方开放的“先上车,后补票”渠道,毫无疑问助长了买家第一时间强行“破了身子”,拘押蹂躏至其怀孕孩子生下来,“生米做成熟饭”的犯罪套路,表面上,是保护了已经被拐卖的妇女,而实质上,却是在放纵强奸,囚禁被拐卖妇女,生米煮成熟饭的罪行,坑害了更多没有被拐卖的妇女。

我们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掌握的原则是既要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又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慎重稳妥,防止矛盾激化,既要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又要分清一般罪犯与情节严重的罪犯,做到不枉不纵。

对于处理此类问题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主要掌握以下几条原则一、凡是已达最低婚龄,双方自愿的,虽未登记结婚已同居的,让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成为合法婚姻。全区已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有一千二百二十二名,,,,对强制少女、幼女与其同居的,视为犯罪,依法进行处理。对非法拘禁的,责令立即解除,违者从严惩处。

------------------------摘自山东省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情况报

被拐卖到山东郓城左营乡磨盘村的豆美丽,她原是天水市郊区的中学生。她天资聪慧,活泼好动,是所在中学的文体委也是同学眼中的一朵校花。她是在一天傍晚从同学家回来的路上,被歹徒蒙上麻袋劫走的。为了怕她呼叫逃跑,拖进面包车之后,人贩子又往她口中灌了几口掺了安眠药的可乐,她就昏昏地睡过去了,连夜里过黄河她都不知道。初到买主家里,她又哭又闹,不吃不喝,死也不让男人碰她。买她的男人急了,仗着酒劲把她捆到床上。当天晚上,男人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她拼命挣扎,以至于捆绑着的手脚磨得血肉模糊。

豆美丽哭过了,闹过了,打过了,骂过了。她喝过药,上过吊,装过疯,卖过傻……总之,凡是能用来发泄怨气的方式,她几乎全尝试过了。结果是,人没死成,火气却慢慢消了下来,因为她已经怀孕了。她渐渐地接受了这个由人贩子强行搭配给她的家,到公安解救人员要她回老家时,她已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她既不想回忆往昔花季,也不愿再回到那个摧花折妍的学生时代走过的乡路。

这就是,当地司法部门指给被拐卖女性的路吗?

中国是有着一千多年女性贞洁观念的国度,贞洁和名声对女人来说比性命还重要这个观念被灌输了无数代人。被拐妇女家乡往往是不发达的农村。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乃至本世纪初的十年甚至现在这种观念依旧有市场。即便是女子本人并没有很重的观念,也会因她所生活的环境,亲人,朋友,乡亲,过去或将来配偶而不得不面对这种观念的影响。

有了被拐卖的经历,有的妇女又与买主有了孩子,很多妇女都感到无颜再见原籍的亲人、朋友、同乡,更别提面对原来的配偶了。官方开放的这个“合法化”“招安”的渠道,只能让被侵害妇女接受现实,被自愿。进而更助长了,买到妇女第一时间就强奸的罪行!!强奸占有女方的身体,给她打上自己的烙印,让女方离开自己就失去身价和尊严,更加成为买家的第一选择了。

地方保护,是买家的保护伞,更是被拐卖女性难以逃脱的罗网。被拐卖妇女流入较多地区,之所以打击犯罪不力,就在于很多人认为人贩子能解决当地光棍的“生理需求”“传宗接代”问题,能稳定地方。又是本地人,乡里乡亲,因此对收买,强奸,囚禁外地妇女行为视而不见,对违法犯罪轻轻放过。

世俗的观念,是囚禁女性最大的枷锁。

被拐卖后很久,郜艳敏终于获准回娘家看看,郜艳敏主动向父母问道:“爸妈,我能不能不回那个小山村了,留在家中给你们养老送终?”对于这个问题,郜艳敏的父亲迟疑许久后,说道:“孩子,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希望你能考虑一下你公婆一家,一旦你不回去,他们可就人财两空了。”

郜艳敏接着说道:“没事,我们可以还他们钱啊。”郜艳敏父亲固执地回应道:“这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闺女,你要知道咱们都是农民,根本没有那么多钱,而且你就算回来了,因为这次被拐的经历,你以后也没法嫁人了。”

听到父亲的话语后,郜艳敏忍不住又一次流下了泪水,她知道父母也不想这样的,但是这已经没有办法了,除了跟丈夫回家,她别无选择,直到这个时候,郜艳敏才懂丈夫当初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原来,从她被拐的那一天起,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掌握在人贩子的预料之中,除了她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这场拐卖案中承担责任,受伤害的也只有她自己。

这是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的原型,感动河北十大人物郜艳敏的经历,现实永远比电影更残酷,这一段因为太真实而令人脊背发凉的心理活动,甚至比此前同为拐卖妇女题材的影片《盲山》还要残酷太多。

世俗的观念,是囚禁女性最大的枷锁。中国是有着一千多年女性贞洁观念的国度,贞洁和名声对女人来说比性命还重要这个观念被灌输了无数代人。被拐妇女家乡往往是不发达的农村。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乃至本世纪初的十年甚至现在这种观念依旧有市场。即便是女子本人并没有很重的观念,也会因她所生活的环境,亲人,朋友,乡亲,过去或将来配偶而不得不面对这种观念的影响。

即便是受到过高等教育的女研究生小A,原本还大喊自己是女研究生,可以让家里电汇钱解救自己。在激烈抵抗却最终被买家强奸得手后,也羞于启齿。她又哭又笑,把自己的衣服填到火中烧掉,不再说自己女研究生的身份,也不肯告诉别人自己的姓名,原籍,学校,甚至不好意思向父母报信,寄希望等玉米长高再偷偷地逃走,只给导师写信,盼在不被更多人知道的方式被解救。

因为他明白,一旦本案曝光,她将陷入非常难堪的境地,极大地影响她在社会中的生活。作一个知识分子。文化给了她一种人格和自尊,而这种自尊在面对社会上的旧观念时又会成为枷锁。秘密逃生,不为人知,就当是一场噩梦,也许是她当时的想法。因为这样才能保住名声和自尊。我们不能责备她的选择。因为后来的发展,印证了这一点,女研究生获救后,《南方周末》头版,连续两期刊登专稿《一位女研究生被拐卖始末》报道此事。她成了人们指责和惋惜,嘲笑的对象。

在保守传统的社会,对女性的家族亲属来说,女孩被强奸是被人议论指指点点羞耻的事情。对男人来说,妻子被别人睡过是让人抬不起头的事情。娶一个被强奸轮奸过的女人是丢人的事情,在被拐女性回乡,社会生活中往往会被指指点点,和人产生纠纷也会被人当做痛点羞辱。嘲笑男人戴绿帽子,耻笑女方破鞋等,即便再婚,失过身的女人在面对未来的丈夫时是难以抬头的。有了被拐卖的经历,有的妇女又与买主有了孩子,很多妇女都感到无颜再见原籍的亲人、朋友、同乡,更别提面对原来的配偶了。只能选择认命。

因此对被害女性而言,她们难以承受的不是性侵的伤害,而是性侵被乡亲知道后社死的后果。因此许多女性宁肯“吃个哑巴亏”也不敢将罪行曝光。而人贩子们,就利用那个时代的女性重“名声”害怕“社死”的心理,以名声为把柄,胁迫威逼女性妥协。拐卖到手就立刻强奸,然后以此为把柄,胁迫女性妥协就范。

查看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的报道和判决,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规律:人贩子大多对被害妇女先奸后卖、轮奸后卖。即便是女人贩子拐来的妇女也会先送到帮凶手中奸污了再卖。将被害女性拐骗绑架后第一时间强奸,除了满足自己的兽欲,也是为了驯服和胁迫被拐妇女。对被害女性而言,她们难以承受的不仅是性侵的伤害,更在于性侵被乡亲知道后社死的后果。

虽然解放后进行的妇女解放的宣传教育会很大程度减轻女性受辱后的心理压力,也很大程度改变了社会对女性受辱后的态度。但人贩子为了打垮被害妇女的反抗意志,会对她们进行超越她们接受极限的,超大尺度的性羞辱和性侵害。比如当众强奸,当众轮奸,强迫卖淫,强迫长时间裸体等。让即便是受过现代教育的女性也会产生一旦自己的遭遇被家乡知晓,就没脸见人的看法。产生再也嫁不出这一生已经毁了,只能逆来顺受念头。

《南风窗》1993年09期《拐卖警示录》中这样描述对被拐女性的性侵:

广东省陆丰县甲东大茂村是远近闻名的拐卖村。不少被解救的姑娘描述他们曾经落脚的地方,人贩子先把她们送到这些地方,再从这些地方把她们卖出去。这里也是人贩子折磨、强暴她们的地方,你不老实就用烟头烧,用针刺,你不肯就范,先把衣服剥光了让几个人贩子轮奸,有这样一番经历,还怕你不肯嫁给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

嫁给大山的女人中女主角山菊跪求买家买下她,就是基于这样惨痛的经历。刚下火车,就被两个热心的女人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到了一个偏僻的果园,交给了三个男人。就这样郜艳敏被人贩子强暴了,那一年她刚刚十九岁。接下来的几天郜艳敏都在三个人贩子非人的折磨下度过的。为了摆脱这种非人的羞辱,她不得不主动跪求别人买下她。而这种不得不主动求买的遭遇,又成了买家,将来不肯放人的理由。

中国刑事警察》期刊 1993年01期《豫皖行动大捷》是这样报道被拐女性的遭遇的

1992年9月 湖南某市一女业务员刘某在襄樊火车站候车时,被一伙人贩子挟持到河南郑州轮奸后,卖到浙川县,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刘3次被转卖,多次逃跑不成,屡遭强奸毒打,残忍的是,刘在第一次被卖出的头五天,因其反抗每天都有二三十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扒光其衣服,肆无忌惮折磨凌辱,致刘痛不欲生。

除了罪恶的人贩子,拐卖妇女案件中的买家,也普遍把性侵视作最有效的武器。

虽然买来做媳妇一般不会被轮奸。但公开性侵以摧垮被害女性反抗意志却广泛的存在。强奸占有女方的身体,给她打上自己的烙印,让女方离开自己就失去身价和尊严,成了条件不般配的男方买家让双方般配起来的手段。也成了女性被驯服的原因。

为了强化这种占有和玷污,增强女性归属的意识,买家往往会选择公开,半公开的方式,对女性进行破身和占有。公开宣示对女方的所有权。以践踏女性尊严的手段达到禁锢女性心灵的目的。自己一直跟着现在的男人还好,还可以理直气壮,甚至把一从视为资本。一旦自己离开这个男人,那么关于这个夜晚自己的表现的传言,不但让自己羞耻,也会让新的配偶难以接受。这些,必然会让女性产生一旦离开这个男人将无法面对别人的想法。


而大部分公开强奸和性羞辱,掩盖在闹洞房,闹新娘,听房等:“让女性“宣淫于广众之中, 显阴私于族亲之间”的所谓婚礼民俗的后面。除了少部分坚决不从的女性导致买家被追究刑事责任,大部分当众强奸的罪行都逃过了法律制裁。

而这些打着婚礼民俗旗号,对女性的公开强奸性侵,因为风俗的原因,参与人数更多,侵害面也更广。

参加婚礼的好事者见研究生小A坚决不从,便上前帮忙。他们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往床上按。最终被强奸。获救后只有买家判刑5年,其余同犯都没被追究。同样的当众强奸在郓城还有:被拐卖到郓城县的云南女青年苏某,当买主强行与其同居时,苏女奋力反抗,挣扎逃脱,被守候在门外的家人硬拖回房间,扒去衣服,按着腿,买主当众将其强奸。省地县三级组成调查组调查后,将买主以强奸罪拘留,两次呈报逮捕都被退回,后来迫于舆论压力,才得不将其羁押……

《鲁西 北农村拐卖妇女问题调查》-----1989年《新华社内参》记者尹建华。

一个让人深思的现象,如今行盛行恶劣的闹新房,闹伴娘习俗的地区,往往是当年拐卖妇女猖獗的地区。如山东,山西。

如果说,驯服小A和山菊的,是强奸轮奸和世俗的压力的话,驯服阿霞豆美丽的,除了强暴,还在于怀孕导致的母性和人伦悲剧的惧怕

初到买主家里,她又哭又闹,不吃不喝,死也不让男人碰她。买她的男人急了,仗着酒劲把她捆到床上。当天晚上,男人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她拼命挣扎,以至于捆绑着的手脚磨得血肉模糊。

豆美丽哭过了,闹过了,打过了,骂过了。她喝过药,上过吊,装过疯,卖过傻……总之,凡是能用来发泄怨气的方式,她几乎全尝试过了。结果是,人没死成,火气却慢慢消了下来,因为她已经怀孕了。她渐渐地接受了这个由人贩子强行搭配给她的家,她有了做母亲的向往和安居乐业的希望。在孩子即将临产的最后一个月里,她还催着丈夫在靠近公路的家门口开了一个小卖部,

强制生育,更是比强奸轮奸更邪恶残忍百倍的罪行。被害妇女眼睁睁的看着罪犯,将他的遗传物质注入自己体内与自己的血脉生成新的生命,对女性来说是最残忍和可怕的事情。孩子一旦出生,将形成更大的人伦悲剧。注定缺失父爱母爱,带着邪恶和仇恨的基因降生,也是对新生命的残忍和侵害。

而对大多数被拐妇女来说,进入买家,被囚禁到直至生育,是难逃的命运。

幸运的获救 和荒谬的后续

小A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高贵的身份和遇到了天良未泯的人。别人无法效仿。

80年代大学生都是天之骄子,何况研究生。何况研究生班班长!

同济大学开学两月见女大学生迟迟不归。询问家长,家长忧心如焚。上海市公安局接到女研究生失踪的报案后,立即通报全国,公安部作为重大案件在中央各部委的治安工作会议上作了传达。

对比““在大人乡徐庄村、王井乡王皮村,两名少女都是在卖身的5天之内自杀的。至今尚未查明死者的身份和地址。”

你就该深刻认识到,父母老师要你好好读书,要上985是为什么了?

1988年5月8日,姑娘所在学校的班主任终于收到了一封匿名信(发信人至今不肯披露真实姓名)。

5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以及学校的代表赶赴济南。

山东省的谭省长(谭庆琏副省长,省长是后来的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听说此事,非常重视,责令省公安厅、荷泽地区公安局和郓城县的公安干警们,4辆警车,30多位公安人员全副武装立即行动。

5月10日午夜2点,宫庄党支部书记被镇长从被窝里叫起来。在宫庄党支部书记的带领下,悄悄围住了官长恩的房屋。睡意未消的宫长恩被戴上手铐。

荒谬的后续

然而,女研究生被拐卖事件并没有结束,各种荒诞的剧情,很快就开始上演了。

如果以此为契机,亡羊补牢,我相信拐卖妇女的罪恶,至少在当地会被有效遏制,但我们却看到了丧事喜办得荒谬现象

荒诞一 配合搭救被拐女研究生的村支书,居然立了功!

曾在解救女研究生时立了功的村党支部书记徐庆华痛心地告诉记者说“她如果早告诉我她的身世,她的共产党员身份,我说啥也不能让她在这儿受这么大的委屈,国家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呀”仿佛如果她是个普通女子,被拐卖村支书就心安理得了一样。

复员军人、38岁的村党支部书记徐庆华后来配合公安局解救她时立了功。他曾怀疑她是个中学生,去她家打探过,她很冷淡,一问一个“不知道。”

女研究生为什么对组织失去信心?因为“与宫长恩住邻居的,就是村团支部书记”

“我问与宫长恩住邻居的村团支部书记,村里出了这么件大事,为什么竟不闻不问时,他回答说:“在学校上学时也知道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明知买媳妇不对,我也管不了,县里还管不了呢!人家花钱买的还有啥说?

当女大学生又哭又闹。说自己是上海某大学的研究生的时候,吃婚席的团支部书记在哪里?当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强行摁到床上时,书记在哪里?

且不说对比案卷里女被害人的言论和做法,人们很难相信,如果这位村长以党支书的身份去,女学生会什么都不说?要知道,她自己一直想方设法对外求助!!她甚至写藏头诗求助。但信被宫长恩撕了。

荒诞二:史上第一强奸犯

“而作为罪犯宫长恩来说,他是山东郓城县千百名买媳妇的农民中唯一被抓起来判刑的人。以强奸犯论处,判刑5年”-----1988年9月3日。光明日报《沉重的思考》

1988年郓城县公安局《关于打击拐卖人口、解救妇女儿童的情况报告》

在我(郓城)县被拐卖的妇女中,有9名因抗拒成婚,不堪受辱而自杀。在大人乡徐庄村、王井乡王皮村,两名少女都是在卖出的5天之内自杀的。

唯一两个字,让法律和正义成为了玩笑!让指摘受害者软弱无知的所谓反思,那样的没有意义!

难道这些女性用自己的生命,9条活生生的生命,也换不来一次对恶人的审判吗?

荒诞三:对犯罪行为的放过。

他不顾对方激烈的反抗,强行把她抱上床,拚命地扒她的衣服。她则用尽全身最大的力气推搡抓挠着这个企图释放性暴力的男人。村里有些好事者见姑娘坚决不从,便上前帮忙。他们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往床上按。

最终只有宫长恩因强奸被判刑5年。其余犯罪分子,却没有查到受到惩罚的信息。

于是报道中,只能将协助强奸的罪行,淡化为:对婚姻的“粗暴干涉”

她遭到了一群不明真相人的粗暴干涉,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强行摁到床上……。

仅仅是粗暴干涉?

荒谬四 偏轻的量刑

他是山东郓城县许多买媳妇的农民中唯一被抓起来判刑的人。以强奸犯论处,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全县公审大会上宣判。那天逢集,他被推上卡车,挂着牌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宫长恩 量刑是很低的。如果考虑到结婚当天他的行为

“几个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强行摁到床上……。”其当众至少是当众猥亵或污辱妇女的罪行

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女研究生被强奸囚禁71天,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并带有持续强奸罪行,属于侮辱情节。 按照法律规定,收买拐卖妇女,伴有其他罪行的,数罪并罚呢?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法官以,非法拘禁属于“出于一个犯罪目的”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非法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是为了强奸。其非法拘禁行为属于手段牵连,不单定非法拘禁罪。但显然,非法拘禁的目的是让其成为媳妇成为他的附属品,而不是为了持续强奸。

而根据非法拘禁的量刑指南,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的,每增加24小时,增加一到两个月刑期,,非法拘禁71天,70X1个月,至少70个月刑期,加上基础刑期3年,都被放过了,

荒诞五: 事件只是个案

轰动全国的事件平息了,事件只是个例,仿佛只是因为买的是女研究生才成了罪恶。

曾在解救女研究生时立了功的村党支部书记徐庆华痛心地告诉记者说“她如果早告诉我她的身世,她的共产党员身份,我说啥也不能让她在这儿受这么大的委屈,国家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呀”仿佛如果她是个普通女子,被拐卖村支书就心安理得了一样。

在听听罪犯宫长恩的母亲的表白:俺不知道她学问大小,要知道她学问那么大,一分钱不要,也要把她送回去……”言外之意,学问不大,那就该当受罪了。

现代文明社会,每个公民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宫长恩买的是“谁”,是什么文化程度和政治待遇,他都同样构成犯罪。受害者也无论是“谁”,都应受到同等的法律救护。人的自身价值固然有所不同,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固然也应有区别,但在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上,却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相反,如果社会能象对待女研究生被骗卖一样,投入相应的关注,也许,拐卖妇女就不至于有这么多了。

女研究生被拐卖案件后,山东确实开展了打击此类犯罪的工作,但是公判游街,平息民愤,平息上面的批评后。更深入的亡羊补牢在那里?

去年(1988年),各地按省里统一部署,开展长达数月的专项斗争。菏泽、聊城等八个地市共抓获人贩子三千一百一十九名,而判刑的只有三十三名。莘县在这项斗争中查获案犯九十多名,而逮捕的仅有十一名,其余大部分释放掉。郓城县这几年抓获人贩子一千一百三十七名,其中四百三十人罚款了事,四百九十九人教育释放。罚款及教育释放的占百分之八十。

《鲁西 北农村拐卖妇女问题调查》一九八九年的新华社内参

不解决恶,你们就是帮恶的人!

面对罪恶,面对丑事,在扭曲的政绩观下,不同时期的有关部门,采取了不同的做法。

女研究生小A面临的是转移注意力的指责

女研究生小A被解救出来后,1988年9月2日、9日,《南方周末》(南方日报增刊)头版连续两期刊登专稿《怪乎?惨乎?悲乎……一位女研究生被拐卖始末》报道此事。

1988年9月3日《光明日报》 也在头版刊发标题为“《沉重的思考》对于一位女研究生被骗案的追踪采访 ”的文章报道此事。

一时舆论哗然。《南方周末》的专稿还获1988年度广东省好新闻通讯特别奖。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如果当时人们去关注这个事件暴露出来的拐卖妇女泛滥问题,那么这以后的许多悲剧可以避免,无数女性和家庭可以获救,不会有张小丫,也不会有铁链女。然而,媒体并没有去推动“补牢”,去填补工作的漏洞,也没有呼吁“打狼”去消除犯罪的坏人。而是把思考放到了被害的羊身上。也许这就是围魏救赵吧?

《沉重的思考》的主基调放到了反思:"女研究生因不能在金钱的诱惑下庄重自处,在危难关头又因虚荣不能进行有效的斗争"上。指责女研究生“她唯独没想到利用自己合法的身份,用法律的武器去战胜愚昧和邪恶,更没有想到利用自己所在的党组织的力量”感叹:研究生是同代人的骄傲,然而面对邪恶,她却那样无知软弱。甚至还不如普通妇女那样豁达、聪明和大胆。

(今天我们在网上看到的所谓《沉重的思考》并不是当年的原文,而是把十年后作者发表在光明日报报史馆的回忆夹杂在里面,显得好像主持了正义,而看原文,是一个回避问题的文章。)

沉重的思考刊发10年后,作者武勤英公开了她当年看到的1988年郓城县公安局《关于打击拐卖人口、解救妇女儿童的情况报告》。触目惊心的案例和数据让人们发现,当年官方媒体和公众知识分子在报道反思此事时,是多么的偏颇和文过饰非。

缺乏法治意识与法的常识,小A在本来有可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寄希望那遥遥无期的“红高粱”

但是:她拼死相争,当场就被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强行摁到床上的小A,连身上的衣衫都保不住,如何举起法律的武器?会有人畏惧法律吗?这种情况下,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沉重的思考》笔下,郓城似乎还是一个很正常的地方,利用赶集或到乡政府的机会,看见穿绿军装或戴金色盾牌的人,跑过去,要求解救,成功率几乎达到100%。

先不说被关押在门窗钉上木条,天天上锁的院子里,如何赶集或到乡政府,如何找到“穿绿军装或戴金色盾牌的人”?如果能到乡政府,被害女学生为何要寄希望那遥遥无期的“红高粱”。不是被非法拘禁,何须指望等玉米长高好逃走?

女研究生被拐事件案发后的第二年,1989年4月29日,郓城县黄集乡西张村。被拐卖到这里的刘庆华是被村民兵连长带着5男2女押送着,去拍的结婚照,办的结婚证!就是上厕所也有人"奉陪” 民兵连长穿绿军装吗?

某些高才生处于隔世状态,他们不了解人生,不了解社会,正如研究生小A所说:“我真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坏的人。”

是该指责研究生小A不了解社会呢?还是该反思,这个社会变得让我们不认识了呢?

生在红旗下的我们,谁能相信,当年八路军115师驻扎的抗日根据地会有这样丑恶,这样猖獗的犯罪呢? 通过报道,让人们了解社会,不正是媒体的责任么?看到郓城县公安局《关于打击拐卖人口、解救妇女儿童的情况报告》作者做了报道么? 

对比新华社记者尹建华,正是他发表在一九八九年的新华社内参。才引发了1989年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他才是记者的良心啊,

“她唯独没想到利用自己合法的身份,用法律的武器去战胜愚昧和邪恶,更没有想到利用自己所在的党组织的力量”当年的媒体这样评价被害女研究生。

然而对比该报道前面的描述:一下车,她就听到鞭炮齐鸣,鼓乐大作,闹新房的人围了一院子,她这才明白自己上当了。当“媳妇”明白是被拐骗的时候,又哭又闹。她告诉他,自己是上海某大学的研究生,求他放过她,她会马上让家里电汇3000元来,将来必有厚报。我们发现这说法根本不成立。女被害人第一时间表明了自己的合法身份。

况且 “与宫长恩住邻居的,就是村团支部书记”呀“我问与宫长恩住邻居的村团支部书记,村里出了这么件大事,为什么竟不闻不问时,他回答说:“在学校上学时也知道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明知买媳妇不对,我也管不了,县里还管不了呢!人家花钱买的还有啥说?

当女大学生又哭又闹。说自己是上海某大学的研究生的时候,吃婚席的团支部书记在哪里?当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强行摁到床上时,书记在哪里?

女教师郜艳敏面临的是粉饰罪恶的捧杀

似乎,她成了最美女教师,那个山村就不丑陋了

似乎,把她的经历修饰拍成电影,她被拐卖,囚禁,就变成了《嫁给大山》了

似乎,她成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人物,她经历的就是一个感人的,积极向上的故事了 。

于是 ,在记者到达下岸村之前,已先后有中央电视台《半边天》节目、凤凰卫视《冷暖人生》节目的摄制组采访受阻而回。镇上有人让郜艳敏“发自内心”地对《半边天》节目组说:“我不愿意提起过去的事,不愿意接受采访。”凤凰卫视记者的拍摄资料被当地某部门人员强行洗去,《半边天》摄制组希望带郜艳敏去北京做节目,但镇领导对下岸村支书下了死命令:“如果《半边天》带走了郜艳敏,就撤你的职,开除你的党籍!”  

12年前被拐卖到河北曲阳县下岸村的河南姑娘郜艳敏,受尽磨难后成为这个山村小学唯一的女教师,并凭借自己的善良和智慧赢得了当地村民的尊敬和孩子们的喜爱;然而,如今的郜艳敏,再一次陷入与12年前一样的孤独、恐惧和茫然中。

而嫁给大山的女人 ,竟去角逐福冈国际电影节,我不得不佩服我们的电影厂的勇气 ,这部豆瓣被评分 2.1的奇葩电影 ,将永远钉在中国影史的耻辱柱上。


是谁在美化那些丑恶

“洪荒的精神世界比洪荒的土地更为可怕,听来是天方夜谭的故事,却发生在黄河岸边一个老实的农民身上。” 这是光明日报报道的第一句话。把实施强奸,囚禁,奴役的宫长恩说成是老实的农民!

《沉重的思考》一文用包含同情,煽情的笔调叙述宫长恩的老实和宫长恩母亲的质朴和善良。进而把宫的行为,描述成小生产的劣根性,错误只是:把买来的“媳妇”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全然无视宫行为中,强奸,囚禁,奴役等违反做人底线的罪行。

他是全村公认的老实农民,老实得近乎窝囊。。。。长期吃救济粮的农民手头开始有钱了。给自己和老母亲盖了3间新屋。家里就他还缺一个知冷知热的媳妇了。

“俺家养了6只鸡、2只鸭,下了蛋不舍得卖,都给俺那媳妇吃了,俺攒点钱买个媳妇不容易,娶到俺家,俺喜得慌。问她叫啥名她不说,俺给她起了个名叫‘秀梅’……俺不知道她学问大小,要知道她学问那么大,一分钱不要,也要把她送回去……俺孩被抓走了,我哭了两天两夜……”

仿佛人家没有学问,就可以囚禁强制人家似的。宫长恩母亲的的所谓质朴和善良是极其虚伪的,善良?“新媳妇”依然整日里泪水洗面、愁眉不展。有一次,她竟又哭又笑,把自己的衣服填到火中烧掉……,新媳妇几次要自杀!她看不见吗?她的善良是多么残忍!

绑架囚禁妇女,是一种最野蛮,最残忍的性奴役犯罪。它由一系列严重犯罪行为组成,包括:绑架,强奸,囚禁,奴役,强奸并强制生育等。尤其是强制生育,更是比强奸轮奸更邪恶残忍百倍的罪行。被害妇女眼睁睁的看着罪犯,将他的遗传物质注入自己体内与自己的血脉生成新的生命,对女性来说是最残忍和可怕的事情。孩子一旦出生,将形成更大的人伦悲剧。注定缺失父爱母爱,带着邪恶和仇恨的基因降生,也是对新生命的残忍和侵害。

“购买”拐卖绑架妇女犯罪而来的妇女形成的所谓婚姻, 和过去的包办婚姻下的买卖婚姻完全不同。包办婚姻下的买卖婚姻,虽然女方不情愿在家族和经济的压力下答应,但女方是知情的。农民即便没文化也该知道,即便古代买人,也要人家自己插上草标,父母或自己说买下我吧给口饭吃就行。也要有卖身契等契约的。

而买入被绑架拐卖妇女则是在女方完全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与女方无关的人支付金钱进行买卖。没有与女方交流,不经过女方认可所进行的买卖,买家也必然知道对方是被绑架或欺骗的自己是去买赃。将“买性奴”描述成买媳妇,归咎于旧的封建传统是说不通的。即便是封建时代这种绑架妇女为妻的行为,也是超出了农民人性和道德的底线的。不懂法的古人,也是懂得,“强抢民女是死罪的”

显然,《沉重的思考》一文存在着对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漠视,对突破人性底线,人类文明底线行为的漠视,对“买媳妇”罪行的轻描淡写。而正是这种对罪行的漠视,才导致我们在立法和更主要的执法上出现了严重问题。导致此后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行的更加猖獗。

面对群体的罪行,当年往往把这个推到村民文化不高,愚昧落后,习惯势力上。把普法,文化建设,做群众思想工作当做解决问题的正路。而让法律作为废纸。

对犯罪行为,只谈他们不懂法,文化不高,却避而不谈最基本的人性问题。不看他们很多做法已经灭绝人性,完全是奴隶制下的行为。为什么还要称其为群众。

基于人民群众必须是善良的,淳朴的,主流必须是好的这个政治正确,大家鉴赏一下,当年的官媒是如何带节奏的

宫长恩的母亲说:“俺30岁就守寡,带着6个孩子逃荒、要饭……俺那孩儿一天学没上过,头两年到东北烧窑脱坯,赚了些钱,回家就帮他兄弟成了家,娶了媳妇。他自己岁数大点,不好找,就想买个媳妇……俺那媳妇可好,又会算帐,不像俺娘俩笨头拉实哩!她好写字,俺就给她买纸,买笔,让她写着玩……俺不知道她学问那么大,要知道她学问那么大,俺一分钱不要,也得把她送回去……俺孩儿被抓走了,俺哭了两天两夜……”说着,老人老泪纵横。

宫长恩60多岁的老母亲一天三顿变着花样做了好吃的端到姑娘面前,姑娘不吃,她也吃不下饭。有时,老人干脆像对小孩子似地一口一口喂她。宫长恩两个出嫁的妹子,也经常送来鸡蛋、油条。自家做了什么好吃的,总忘不了给“嫂子”送上一份。老太太养了6只鸡、2只鸭,下了蛋不舍得卖,全给“媳妇”做着吃了。她和儿子吃棒子面窝头,为的把白面省下来,做成慢头卖到集市上,换钱给“媳妇”买零嘴吃。

努力塑造农民群众是善良的,只是不懂法。犯了错的印象。农民必须善良吗??群众必须大多数是好的吗?不是的!

这是安徽宿县的相关调查。

妇女儿童被拐骗后,惨遭卖主和买主凌辱,目不忍睹。主要表现在

一、不少人贩子,将妇女骗到手,一般的是先奸后卖,肉欲和钱欲均得到了满足。

萧县木集乡大岗子村人贩子xx及其妻宋XX,伙同人贩子陈XX从陕西拐到一名妇女时,陈在途中轮奸后,以3200元卖给杨楼镇陈屯村韩xx为妻,后因妇女不从被政府解救,但人贩子潜逃,受害妇女只好带着耻辱含恨还乡。

二、不少买主,将妇女买到家后,捆绑吊打,先奸后婚,强迫为妻。湖北省武汉某厂十七岁女工张X,被人贩子陈x以“银元生意”为诱饵而上当受骗,被骗到宿县苗安,以2600元卖给孙瓦房乡47岁的曹X为妻。真相大白后,张X坚决不从,被曹X捆绑吊打而后强奸,张X难逃虎口,走投无路,投河自杀末死,张某得救后,曹X为了不受经济损失,以2600元原价转卖给了时X为妻(原文如此)。

三、不少妇女,流落异乡,任人宰割,无力反抗,含冤而死。

怀远县常坟镇人贩子孙XX,伙同邹庙乡人贩子杨XX,将廖苍乡有夫之妇赵XX及其八岁养女陈XX拐骗到固镇县何集乡,以高价卖给崔XX为妻、女,孙XX、杨XX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后来又窜到崔XX家中,又把赵XX母女俩骗到定远孙西三十店乡欲卖给杨XX为妻,赵XX醒悟后,竭力反抗,两个人贩子将赵XX用绳勒死,并将其尸体吊在树林里,尔后,又将赵XX养女用石头砸死,其凶残手段,实属人间罕见。

四、人不如兽,在愚昧无知、失去人性的村落,妇女遭受着野蛮的践踏。宿县陈李乡刘XX,以17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到已怀孕三个月的周XX,他将这位妇女领到家后,当晚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周XX说身怀有孕,房事不便,苦苦求饶,刘XX坚决不从,为解其性饥渴,刘XX当晚找来一伙村民,七手八脚,将周XX衣服扒光,按到床上,强行轮奸。后来,周XX与外界联络,准备逃脱,刘XX发现后,将其绑起来,用铁链抽打,致使周XX遍体鳞伤而流产,造成长期出血不止,却又得不到任何疗养,至今已成残疾。如此骇人听闻的事例,岂止数例,举不胜举。仅举几例,可见一斑。

而在影视中,

钟老汉为了救人,借钱将山菊救回深山中的小村中

钟老汉的老伴细心伺候她,自己吃粗粮给她做细粮

憨厚的石根弄明真相后,非常同情,在钟老汉支持下答应给她家捎信,

山菊上山采药摔坏了,全村人上山找她,争着给她输血

这种情形,在这些被拐的的可怜的女性身上,遇到过一次么??

精神枷锁,才是女人逃不出大山的最主要因素,

为了遮羞,为了粉饰,为了给自己的丑陋遮掩,媒体倡导的被拐卖妇女“嫁给大山”!才是让被害女性逃不出大山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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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外国友人COSPLAY大赛种子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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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逃,我讲个真实经历。


这是我家一个远房亲戚,这亲戚40多了,还没娶到老婆,精神有点问题,小时候小儿麻痹。

手都是蛇形刁手那种,平时走路歪歪斜斜的。


后续,不知道走了谁的门路,人家答应给他送一个媳妇过来。

这家伙,这远房亲戚的兄弟姐们乐坏了,各种准备东西,瓜子,糖,屋里布置的跟婚房一样。


还给人家女方家里5000块钱彩礼,后续把女方送来了。

长的五大三粗,还挺好看的

但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女孩汉语特别差,蒙古语却十分流畅,交流都有问题。


我那个远房亲戚,虽然傻傻的,但属于一个比较老实的人。

结婚后,这女孩睡觉都不跟他睡一张床。


天天吃零食,给她买一堆亲亲虾条,立刻全部拆开,吃里面的果冻。

在我亲戚家呆了2个多月,我亲戚连人家嘴都没亲到。


后续我也去他家看,本以为能看到夫妻和睦的场景,没想到,女孩天天哭。

之后一合计,我就那远房亲戚的姐妹说,不行送回去吧,留在这干啥?

让她天天吃虾条里的果冻啊?


于是我们准备给她买票送回去,后续我又觉得不妥,这女普通话那么差,万一丢了,半路让人劫走了,女方家里来要人,咋弄啊。


后续是我这亲戚的大姐,亲自给这女孩送回去了。


后续我才了解到,这次事件,是女方父母擅自要把女儿嫁出去,也不能算卖。

女儿没同意,就收了5000块钱彩礼,之后把女儿就给弄过来了(这女孩也有点智力问题)


结果我这亲戚赔大了,嘴都没亲到,花了好几万,请回来一个天天吃果冻的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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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耳光扇在你脸上,然后问问你图啥?

不懂就扇到你懂,懂了你就乖乖让我扇。

大概你就是这逻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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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扇到你懂,懂了你就乖乖让我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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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为是明粉,来回答这个问题。

不少明粉,其实粉的是和“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的清朝形成鲜明对比的汉文明,不是一家一姓,不是几个皇帝。

有清一代,民间的反清活动打着“复明”的旗号,也出于现实的民族与阶级双重压迫(圈地投充、迁界禁海,剃发易服…)的不满,并不是真的要把朱家人请回去当皇帝;明朝只是个寄托朴素民族情感的“意象”。今天的明粉心态在这一点上和民间“反清复明”者类似;如果稍微有点什么不一样,那就是近代中国百年耻辱的buff。

至于明粉对明末乱局怎么看这个问题,朱舜水在追忆明末时局时,指出“搢绅罪恶贯盈,百姓痛入骨髓,莫不有‘时日曷丧,及汝偕亡’之心”。官僚与百姓之间的冲突矛盾最终动摇了政权的社会基础。“故流贼至而内外响应,逆虏入而迎刃破竹,惑其邪说流言,竟有前途倒戈之势;一旦土崩瓦解,不可收拾耳。”因此得出结论是“罪在士大夫”。如果把明粉放到明末接受了现实主义教育之后,大概他们也会抱持相似的看法。

所以真把明粉扔到明末,对拯救明末危局还有信心的可能投闯投献,也可能跟着永历去缅甸,也有可能像穿越小说里那样搞个根据地;没有信心的则可能东渡日本朝鲜或南下出海。


说到明末东渡移民,可以参考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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