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老民警。
不讲道理,讲两个案件。
18年时,山东公安联合云南公安破获一起重大贩卖儿童案件。犯罪团伙二十余人,均为同一个家族亲戚。
该团伙在二十多年里,从云南诱拐儿童贩卖到山东,仅查明的就有130余人。该团伙自知罪孽深重,成员只接受亲戚,从不在同一地区连续作案。
破案后,主犯七人被判处死刑。
其中一个细节让人深恶痛绝。一个案犯供述,有一次他们从云南诱拐了三名儿童,两男一女,但是其中一男一女孩年纪较大,已经懂事要回家,多名买家不愿付钱。
于是三名案犯,商量后,认为如果孩子卖不出去,跑出去说自己被拐卖,自己会有麻烦,于是把两个孩子活埋。
————————————————
第二个案子是山西的,两名成年女性被拐卖到山里,其中一人趁看管松懈跑出报警,民警接警赶到村里,无人承认,反复搜查,也死活找不到第二个女性。最后将全村成年人全部羁押,审讯多时,原来村子里人怕事情败露,将未逃跑女孩杀死埋尸。
—————————————————
杀人偿命,世人皆知。
两个案件都是蓄意谋杀,涉案人不清楚不明白么?
所以有时候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阻止此类悲剧。
我个人认为,打击妇女儿童贩卖,目前最应该加重刑罚的,应该是购买方。刑罚,民事赔偿,公开当事人所有信息,让购买方彻底社会性死亡,才能从根源上杜绝拐卖。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句话更适合妇女儿童贩卖案件。
—————————————————
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其实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为了防止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受到虐待,一方面法律又规定,如果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未受到伤害,是可以免于起诉的。
久而久之,就变成购买无罪。
我是非常反对这样的法律条款。
我认为购买妇女应当等同于强奸和非法拘禁罪的刑罚。
购买儿童,应当等同于非法拘禁罪加拐卖罪。
你这样操作的话:
有孩子卖不掉的时候,人贩子就会把他们都杀了。
高票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处于智商堪忧的情况。
1:有人买就有人卖。
东汉时期桥玄的故事,看似阻止了绑架,实际上效果不得而知。
假设你儿子被绑了,绑匪要你给赎金,你不给就撕票。
但是国家规定了不许给赎金,你给不给?
废话,当然给,不给儿子不就死了?我给了钱不给官府说,我不报案,官府知道我儿子被绑了吗?
所以这个政策只有一个结果:
那就是被绑架的家属事后连报案都不敢。
于是官府看上去就没有绑架了,还以为天下太平,其实绑匪不仅拿了钱,还因为再没人敢报案,连追查的机会都没有。
绑匪从此之后过上了逍遥法外的惬意生活,古人如此智商堪忧,而你还觉得他们有智慧?
把过程再捋一捋,就清晰了。
绑匪帮了你儿,要银子一万两。
绑匪绑架前不可能对你家底一无所知,也肯定知道你是个土豪,一万两你给得起。
对你来说有两个选择,报官和不报官。
如果报官,由于官府不许你给赎金,你给不出赎金加上报警,你儿必死。
如果不报官,你给了赎金,你儿还有一线生机。
就算官府十分牛逼,你只要报案就能抓住绑匪,可是儿子死了,就算抓住绑匪对你来说有什么卵用?
所以对你来说,上策只能是不报官。
所以你只能选择不报官。
绑匪肯定知道你是出得起钱的,他不可能故意给一个你出不起的价钱让你去报官。
他一旦知道你不可能报官,所以绑匪的最优策略就是绑。
这个动态博弈的均衡就是(绑,不报官给钱)
而愚蠢的官府因为没人报案,对绑票的事情一无所知,还以为天下太平治安变好了。
又有朋友会问,要是天下富豪都不给钱直接报官,那绑匪岂不是既没钱又掉脑袋吗?
这个被称为囚徒困境。
要是中东产油国都联合起来,油价岂不飞涨?
要是西方各国都和中国打贸易战,中国不就崩了?
要是美团和饿了么一伙,那外卖不就贼贵?
天下富豪又不是都是自以为“正义感”爆棚的桥玄一样的SB,哪有这么容易就联合起来的?哪有觉得儿子没有那几个钱重要的?
不过这个政策也有一定好处。
我们再接着分析给了钱之后:
1:假设你给了赎金,儿子没回来,绑匪撕票了。
于是你咬牙切齿,去报官,绑匪有可能被抓,然后被干死。
2:假设你给了赎金,儿子回来了,你去报官,官府问:你儿不是被绑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你怎么回答,你只好交代自己给了赎金的事情。
官府规定不准给赎金,于是钱没了,你人被送进大牢。
3:假设你给了赎金,儿子回来了,你不去报官。
你除了损失了一笔钱之外什么也没发生。
是个人都知道怎么选,所以只要儿子回来,这个时候你的上策就是不报官。
绑匪也很清楚你的上策,所以对绑匪来说,策略就是放人。
所以出台了这个政策,导致了以下两个结果:
1:绑匪逍遥法外。
2:虽然绑匪逍遥法外,但人质的生命安全到是得到了很大保证。
东汉末年治安差,估计官府懒得去抓绑匪,所以朝廷才出此下策,批了桥玄的奏章。
可是有些朋友却以为,绑匪就从此消声匿迹了。
治安的好坏首先取决于警察的水平,而不是法律的严苛程度。
很多朋友以为严刑峻法就能保证治安,这种想法很多时候有效,但也有很多时候是适得其反,当且仅当警察牛到可以上天的时候,严刑才是有用的。
如果绑匪在撕票的时候警察总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到绑匪面前救出人质枪决罪犯。
那就不用上庭了,直接打死就好了啊,根本就不需要“xxxx死刑”这一条。
直接援引正当防卫的条例,打死正在绑架的行凶者无罪就可以了。
问题是警察没这个水平,人家手里就是有人质,而你在别人有人质时还吊炸天,说“xxxx一律死刑”,这不是脑残是什么?
有一份筹码说一番话,警察水平有多高就可以判多严的刑,这是博弈的基本道理。
政府和司法机构不过是诸多博弈方当中的一个,而不是全能的神仙。
我们回到人贩子这件事上:
人贩子与绑匪不同,目的不是赎金,而是为了卖钱。
人贩子为什么能卖钱,显然是因为有人要买。
我们姑且称为买家好了。
买家一般都是对妇女儿童急需的人,可以为此花掉多年的积蓄。
如果人贩子害怕死刑不干了,买家说不定自己直接动手绑,你确信这比人贩子拐骗更好?还是说你要把所有的绑架都定罪为死刑?
好,现在姑且假设买家自己不动手,还是人贩子出马。
刑罚加到和绑架一样重。
好像很多朋友觉得人贩子现在一年收入二三十万,只要判得重,没人愿意为这些钱冒着生命危险。
都说了,有买卖就有杀害,买家肯定要买,是刚需,卖家有些怕死刑,不敢了,市场上供不应求,剩下的你还觉得还是那个价,不会涨吗?
高票说毒品利润比人贩子还高,这也是不动脑子。
如果毒品合法,抽烟都比它贵,毒贩根本就赚不了钱。
是什么让毒贩富可敌国的?不是毒品,而是法律,法律越严,毒贩赚得越多,查得越严,利润越高,毒品利润高不过是因为查得严。
所以贩卖人口的收益难道是固定的吗?要是人贩子的刑罚比毒贩子高,贩卖人口的利润必然比毒品还高。
指不定这么一搞,人贩子收入还上百万呢。
怎么会有人觉得刑法加重价钱不会涨呢?价钱一上涨,总会有人铤而走险。
当然,买卖毒品和人口完全不一样,毒贩怎么处理没卖掉的毒品都无所谓,所以还是要立法严禁止,减少市场上的流通量。
冰毒50g就可以被枪毙,冰毒50g,卖价不会超过一万吧。
请问毒品彻底消失了吗?就再也没有人吸毒了吗?
那就对了,你就算把人贩子判死刑,也会有穷疯了都去买卖人口。
对待这种犯罪,首要的是保障孩子安全,而不是纯粹的减少犯罪数量,这和毒品没有可比性。
死刑会带来什么?
目前人贩子的刑罚够不够重?
结合人贩子的情况来看,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人贩子的刑罚比故意杀人都还重。
还要怎么判?绑架一般都是不判死刑的,要是人贩子比绑架还严,那以后人贩子就直接绑架好了,反正都是拐跑你孩子,无非换了个要钱的对象。
如果绑架都是一率死刑,那绑匪的撕票率怕是会大大上升,因为被抓是死,撕票还是死,等死,不如撕票减少被抓的概率。
以前人贩子运送孩子的时候,孩子哭闹,他会想办法哄。
人贩子眼里,这些孩子都是钱,一般而言是看着的,不会加害于他们。
现在不一定了,如果孩子叫大声了,可能就会被别人发现,而被发现了就是死刑。
人为了活命,什么都干得出来···
你们自己脑补,那些哭声大的,一时半会卖不掉的会怎么样。
中国前失踪人口1300多人,找回1200多个,都是活着的。
买卖人口不同于绑架,报案人数基本等于案发数量,人贩子又不是绑匪,又不会撕票,哪有孩子不见了不报警的?
所以也就1300人失踪,而且还基本找回来了。而如果人贩子一律死刑,可能失踪的人口会减半,但能找回多少个就是问题了。
如此低数量的失踪人口,如此高的找回率,有人竟然要让孩子冒生命危险,就为了给人贩子一个死刑,我真是奇了怪了,这个答案下一帮人,孩子的命都不管了,还自以为爱孩子,只是有病而已。
孩子的命比什么都重要,难道就因为不在爹妈身边,他的命就不是命了?
要是严刑峻法就能吓住罪犯,还要警察干什么?刑法的严苛程度,首先要和警察的破案水平相匹配,而不是和民众的愤怒水平相匹配。
犯罪的成本也主要来自于警察的破案水平,而不是法律的严苛程度。
如果警察能确保以下两点,那别说是死刑,你就是让人贩子全国直播下油锅都行。
1:孩子有生命危险时,警察总能赶到并阻止。
2:几乎所有的人贩子都能被抓到。
我估计这是做不到的,要是有这个水平,估计拐跑人都不可能。
最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只要穷到家,什么严刑峻法都是浮云,精准扶贫和村村通公路,比什么法律法规都有用。
以前革命烈士造反的时候,国民党不是“一律死刑”吗?吓住了谁?
毒品在哪个国家不是非法?为什么金三角,银三角最猖狂?还不是因为穷。
人穷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要维护治安,首先要提高经济水平,其次要提高破案水平,靠严刑峻法,乃是下下策。
一群没把人命当回事的人居然喷别人没把犯罪当回事,现在本来被拐卖的孩子90%都能找回,找不回来也估计不会有太大的生命危险。
一件本来弄不出人命的事情你们非要弄出人命来。
这个问题下的答案真是一个比一个反智。
其实稍变一下即可。
人贩子贩卖的小孩4年找不回来,人贩子死刑。
4年参照失踪人口。
如此,人贩子和买家绝对互不信任
人贩子和买家互相卷的时代就来了。
一律不行,重刑可以。越重越好,但一律肯定不行。重大立功的情况一定要考虑进去。
百利无一害。
永久追诉,一律死刑,购买者无罪,并重金奖励举报者。
这样就能催生出职业钓鱼者,人贩子卖给谁?
买孩子可不是吸毒。贩毒者比较容易判断某人是不是真的瘾君子,而且是存在长期客户的。
但买孩子的是不是为了高额举报金在钓鱼,这神仙也判断不了。
亏本的买卖无人做,杀头的买卖有人做。
贩毒的一律死刑,贩毒不照样猖獗?
朱元璋对贪腐者砍头,腰斩,抄家,灭族,最终明朝还是亡于贪腐。
这些都是制度决定的,严刑峻法奈何不了。治病要找准病根下药。
马克思说,当利润超过10%时……当利润超过300%时……
前三十年没有严刑峻法,警察也很少,为什么人贩子绝迹,黑社会绝迹,贩毒绝迹?因为前三十年的制度不宜于他们生存。
为什么八十年代一搞起了单干,市场经济,人贩子、黑社会、贩毒的立即冒了出来?因为这个制度适宜他们生存。谁有钱谁光荣。
粪坑里必生蛆,每个蛆都判死刑,还得有蛆不断生出来。而清水塘里想养蛆都养不活。
什么时候人类能够从制度上找原因,人类的认识才算进步。
以前,西方工人把失业的原因归于机器,因此狠砸机器,他们就是不知道原因是制度。
以前一直到今天,人类都把犯罪归于人性险恶,始终都不知道原因是制度,因此用药也都用错了,没有起色。
在恶劣的制度下,人贩子始终都是存在的。
在世界范围来看,非洲黑奴被贩到美洲,华工被贩到美国,今天还有很多蛇头往西方卖人。
在亚洲范围来看,越南缅甸妇女往中国跑。
在中国范围来看,西部妇女往东部跑。
不稀奇。
追加我的态度:谁拐了我女儿,我会追杀虐杀卖家买家全家直到生命和时间的尽头!!!
买卖同罪,同贩毒。有人觉得不能枪毙人贩子,那要么是自己没小孩, 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么就是利益相关,自己就是人贩供需链条里面的。要么就是被忽悠瘸了,这种我就要问他一句了“只有犯罪分子才是人?受害人不是人?受害人亲属不是人?”(这种人现在特别多,全心全意为罪犯服务,至于受害人?who cares!)
或许短期内确实会增加恶性案件,但可以有效阻止后续案件,因为反正贩卖人口都已经按贩毒的判了,利润肯定比不上贩毒。
买卖同罪,这样买的人要去考虑一下值不值了,至于有人说同村包庇,宗族集资买,那就看当地政府是不是人贩子同党了,不是人贩同党的话,有窝藏包庇罪,集资那是团伙犯罪,大人抓光了小孩有福利院看着(这点多去学学国外),至于某些人说会激起宗族民变,变亡命徒,那叫叛乱,是土匪,对土匪要怎么样?不上pla剿匪还等着人贩请客吃饭?
很简单啊,因为你一律处于死刑,只有一个后果,就是把很多还想悔改的人逼得铤而走险。投案自首变成一个笑话,一旦警察进村,第1个想法就是杀人质。
比如你带了个小孩遭受了追捕,你会怎么干?因为带着小孩被抓到贩卖人口是死刑,但是你把小孩杀了,就算是故意杀人也是死刑,那你为什么不杀了小孩自己跑呢?至少你跑掉的概率要更高。
按照你的逻辑,那其实也不用人贩子了,所有犯罪都应该抓到就死刑。是不是这样就可以杜绝犯罪了呢?显然不是比如你入室行窃,这个时候你刚好撞见对方女主人回家,那么如果入室行窃只是判三年,你可能夺路而逃,女主人拉你,你推开就行了,回头被抓也就是三年,但如果入室行窃是死刑,那你很可能把女主人砍死再逃,因为反正也是个死,干嘛不让安全逃跑的概率更高一点?
咱不去扯那些法学专业的人说的什么少杀慎杀乱七八糟原则,我也希望惩恶扬善,但问题是,每个人都会根据环境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你想惩治别人,别人也在和你博弈,我们要看的是博弈后的结果。
事实上有很多例子摆在这的。
一个杀人犯杀一个人也是死,杀10个人也是死,所以杀人犯在潜逃过程中就会轻易杀人。一个贪官贪1亿是个死,贪10亿也是死,他就会无节制的变成巨贪。打仗的时候,如果交枪是死不交枪也是死,那所有敌人都会顽抗到底。兵法有云,叫围师必缺,古时候打仗把一个城三面包围留出一面缺口,那他们会军心涣散,想着如何从缺口逃跑,但是如果你把一个城四面全围住,那只会让敌人众志成城顽抗到底。其实罪犯的心理也一样很简单。你的目的是抓住更多罪犯,解救更多人口,而不是把已经抓住的罪犯简单搞死。
首先要把犯罪分成两种,感性犯罪和理性犯罪。大街上因为你瞅啥俩人打起来扎死一个就属于感性犯罪。但像塔寨东叔那样建立一个完整制毒贩毒网络则属于理性犯罪。
显然,拐卖人口属于理性犯罪,本质是为了利益。既然是利益,又有一个卖字,就有成本有风险有售价,有卖家有买家。
如果拐卖人口全部是死刑,那么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家不干这个买卖或者把风险计入成本转嫁到售价上。我冒着杀头危险给你偷来的孩子你说得卖多少钱?这个售价一提高,高到买家难以接受,就杜绝这个买卖了。大街上偷几块电瓶警察也不见得当个正事搭理我,一天有几百块钱进账也能活。非要犯掉脑袋的罪过偷孩子?孩子一丢就相当于命案,刑警队特重案队全体出动,抓到就枪毙,犯的上吗?真要干个大的,咱们绑架许皮带不行吗?一条皮带寄售寺库就能卖几万,也不至于掉脑袋啊。
就像机动车被盗,除了某些少数民族聚集地附近,得益于内地严苛的车辆管理,让车辆销赃成本极高,那么偷盗机动车收益就会很少。而因为机动车金额较大刑罚较重,因此大家都不去做这个事,这就可以让广大有车人士踏实地将车辆整宿地停放在马路上。
有些人杠说那把所有的犯罪刑罚都提高,但实际上犯罪至少目前是无法杜绝的。不说社会财富还没到共产主义程度,就基因角度,像窃格瓦拉那样的永远都会有,且不在少数,都判死刑那他肯定选择获益大的。偷两块钱是死,炸银行也是死,你干那个?
另外吸毒和买儿子是两回事,吸毒的依赖性使他必须砸锅卖铁也得吸毒。毒贩甚至可以诱骗别人吸毒进而满足其贩毒暴利。但谁能忽悠某富豪买儿子?再说买儿子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尤其是社会对待生男生女的开放,计划生育的松绑,人口户籍管理的严格和手段先进,领养政策的规范。使得非法买儿子的意愿也越来越低。个别山沟里可能还有点意愿,但他们能出多少钱?
偷盗拐卖孩子的成本越来越高,买孩子的意愿越来越低。当超过某种临界点,自然就消失了。
我一直在给知乎的人讲逻辑,因为真的很多人没有逻辑,我一直强调国家应该开设逻辑课,可惜没人听我的。
人贩子一律死刑肯定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逻辑很简单,人贩子会为了几万块钱把命搭了吗?不会,这些人精着呢。如果 抓 着就死刑,那他们为什么不去贩毒 ,同样是死为什么不赚把大的!!!
所以人贩子一律死刑,直接的结果 就是拐卖儿童或者妇女会被炒到天价,至少是命价,这样会有人肯花这么多钱买吗,一是没那么多钱,真有钱的人也不会通过这种方式,各种女大学生代孕她不香吗。所以没人买,直接人贩子就绝种了。
这 是最简单最简单的逻辑,居然还有人说如果 都死刑那人贩子会杀人灭口,压根没想过他们会不会去做。如果 那样那杀人犯也别死刑了,因为杀人犯会想,杀一个也是死杀两个也是死,那就多杀得了。那为什么要死刑,是震慑,没这个震慑会有更多人去犯法。
所以不想让人贩子死刑的人,要么是没逻辑,要么是人贩子本贩
以下是各种神逻辑评论,为了怕被我教育之后删评论,特备份如下,让大家看看各种无脑逻辑:
本答案可以诈出一些人贩子,请协同调查取证,因为我觉得不可能有逻辑这么混乱的人
再次惊现神逻辑,被我喷的体无完肤,大家看看没逻辑的人多可怕
这种最简单的逻辑错误都犯的人现身了
教大家怎么识别人贩子或人贩子相关利益者
像这种基本可以判定为人贩子相关,因为只要会打字的人就不可能看不懂我说的话,充其量就是在多角度和我进行探讨,直接这样说的人肯定是人贩子利益相关或人贩子本贩
人贩子利益相关又来了一个
还有人说我的底层逻辑是重刑抑制犯罪,这还叫脑袋了?通篇都说人贩子人贩子,我咋没说小偷呢,大家为啥争论人贩子死刑不争论小偷死刑知道不,这种还拿出来争论,服了,人贩子利益相关也不过如此,也是,智商够用也不会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刚说完又一个利益相关被钓出来了
这人的逻辑是人贩子死刑增加成本,但增加成本也会有人买卖,并且被抓一定灭口
这位同志通过贪官举例来说明人贩子不能一律死刑
这个答案太好了,比我说得好
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3150 40574/answer/2198548630
在此答案下的评论
有需要回炉重造的朋友可以私信我,把一直困扰的问题向我提问,我可以用强大的逻辑给你解决通透,一个问题100,道不轻传
能有回炉重造觉悟的都是了不起的人
今天看到这个评论我彻底惊呆了,这个叫时从文的,9000多赞,我没想到一部分国人的逻辑已经混乱到这种程度了
再看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