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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来女士一案只是个普通的凶杀案,为什么让人觉得格外恐怖,不寒而栗? 第1页

  

user avatar   duan-mu-yao-t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坚持认为,死者的外甥才是全场MVP

杀人凶手其实不仅凶狠,也确实很歹毒,他把握住了这起案件中最重要的要素,就是不仅让死者失踪,还有意把调查方向往來女士离家出走的方向上领。一般碰到这种案件,派出所先出警,现场走访一番,如果没有大的发现,可能就认为是夫妻吵架或者外遇那种方向而离家出走,案件性质属于民事范畴,在过往是不会费心动用大量警力资源调查的。事实也确实如此,凶案发生于7月初,7月6日家属报警,这之后约有10天时间杀人者许国利如同没事人一样仍然可以自由行动,案件起初几天也没有引起社会上大的波澜。

如果这样下去,家属里外里不管翻遍多少次小区监控录像,不管抽干几个景观水池,发现不了任何新的线索,失踪者丈夫也不追究甚至故意栽赃其可能是“跟人跑了”,随着关键证据的流逝,要不了几天凶手便可以安心的逍遥法外,盘算盘算继承遗产的事了

然而他千算万算,少算了死者有一个不肯放弃的从事媒体行业的外甥。(我至今没看见报道这名外甥的详细信息,在新闻节目中露过面,好像姓曾?)

从后续的报道中没有看到关于死者与她外甥关系的介绍,我们无从知道她们亲戚关系如何。但是一般人如果家里有亲戚失踪,虽然也是大事,但是全家都已经出动用尽一切办法找过了,警也报了案也立了,时间一久,姨夫也不追求,甚至还有意无意引导“姨妈是跟人跑了”的可能,一般人已经尽了力,可能多数人已经放弃了,剩下的只能交给官方了,毕竟不放弃也没什么好办法,剩下的人总要继续生活。

但这个外甥不仅不肯放弃,他在几天之内发动了自己从事媒体行业以来的一切资源,想尽办法让当地媒体关注到了此事,这中间他还对新闻报道方向做了正确引导,一个中年妇女离家出走吸引不了舆论的目光,“一女子半夜从自家离奇失踪”这个方向就可以博眼球了,开始是些视频自媒体,之后纸媒跟进,最后才是当地著名社会新闻栏目1818黄金眼!有当地媒体的公开报道,又有“离奇失踪”的噱头给了警方足够压力,在关键证据正在化粪池里流逝的宝贵时间段,案子及时的从派出所转到江干分局刑侦支队。

从案子转到刑侦的那一刻,许国利的丧钟就敲响了。

案子不转刑侦,或者哪怕多拖几天转,来女士的可能性是开放的,各种证据(血迹、痕迹、监控录像、证人的记忆)都可能逐渐消失,杀人者可以故意往各种可能性上引导,还可以有充足时间在家布置各种误导警方的线索。案子及时的转了刑侦,來女士的可能性是闭合的,警方成立专案组后通过第一轮6000小时的监控筛查就确定来女士自 7 月 4 日傍晚和小女儿乘坐单元楼的电梯回家之后,就再没有离开过居住的单元楼!确定这个开始,许国利落网只是时间问题。

中国人这么多年来以家庭为单位构建社会细胞的结构一直没有瓦解,确实是有时候只有家人不会放弃你啊


user avatar   reseted1565991612483 网友的相关建议: 
      

@暮去朝来 zhihu.com/answer/180190

槽点太多

第一点,没有证据证明人死了的时候,按照失踪来调查不是最合适的方法吗

然后,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做了血液检测,这话把我都逗笑了,好家伙,黑镜都不敢像你这么拍,合着以后公检法直接交给网友算了。

你们就那么希望来女士死吗?她跟你们有什么仇,就好像你睡着了没接电话,然后你妈直接去联系了殡仪馆。

没有任何证据,就提前宣告死亡,这一次蒙对了?然后呢,去买彩票吗,次次都能蒙对

还讨论犯罪心理学,十五块钱咨询一次,我去路边找个算命的都比你靠谱。

在网上看到有人下落不明,对于一个人,一个失踪的人,希望ta能活着,我想这是最起码的尊重吧?为什么你们就偏要她死呢?

是因为她死了可以给你带来流量吗,这人血馒头可真香。

至于这个问题,这个案子为什么恐怖,参照上一句


user avatar   xie-xiao-chen-71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们都想多了。

  事实上,江干区警察第一次上门,十分钟后就确定了案件的性质,锁定了嫌疑人。

  死者是在熟睡之际被丈夫用枕头闷死的。人在临死前,浑身肌肉会完全松弛,括约肌放松,部分体液和排泄物流出。虽然凶手进行了清理,但床垫下还是留下了痕迹。这种普通人可能会忽略的痕迹,哪里瞒得过警察的专业眼光?

  再对照小区监控以及7月上旬该单元猛增的耗水量,死者遗体的去向已是呼之欲出。

  整个案子既不复杂,也不离奇,更不难破。

  有人会问:既然早就掌握了关键线索,面对那几天沸沸扬扬的社会舆论,警方为什么不及时公布呢?原因很简单:哪怕有了口供,哪怕已经掌握了凶器其他关键线索,只要没有找到遗体,案件就无法成立。怎样才算找到遗体呢?只找到一只手,或是一条腿,是无法定性为凶杀案的,因为被害人可能还活着。只有找到了完整的遗体,或者找到了心脏、头颅等等关键部分,才能确定被害人已经死亡,凶杀案才成立。

  所以警察们必须要在7月下旬近40度的高温天气下,身着全封闭的隔离服,对从小区化粪池中抽取的一车车粪水进行反复冲洗、筛查,最终找到了被害人的大量遗体组织。

  警察,不容易,值得点赞。

  整个案子摊开一说,是不是平平无奇?实际上,真正难破的是完全无因的随机作案,而网络柯南们津津乐道的高智商犯罪几乎是不存在的,大多数案子都是象本案这样单刀直入就破了。剩下的案子中一半需要大量的走访调查,是水磨功夫;还有一半是现在真的破不了的。但别急,天网恢恢,就像甘肃白银案,随着科技和刑侦手段的进步,罪犯迟早难逃法网。

  有人也许会问:破了这样的案子,警察一定很有成就感吧?

  答案是:有个屁成就感啊。你第一次杀猪,一刀下去血“噗”喷出来,有成就感吧?你每天杀一头猪试试。


user avatar   li-jie-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事儿之所以恐怖就是因为很多人“猜对了”。

当时不少网友连证据都没看到,仅凭感觉就猜到人被她老公杀了。这其中还有少部分更是连“碎尸从下水道冲走了”这个细节都猜中了。

那时候的反对意见也不少,总觉得“你们都能想得到的,人家自己会想不到?他应该不会(不敢)干这事,要不然也太明显了吧”。

结果还真就是这么明显。

这就挺可怕的。

因为,“良民”们自己通常没有犯法的胆量,往往以己度人,暗自揣摩犯罪分子应该要有很多顾虑,实施犯罪行为要瞻前顾后,绞尽脑汁,既要让警察查不出来,又要让吃瓜群众猜不透。务必万无一失(哪怕是自以为的),否则就不敢动手。

结果,人家以实际行动告诉大家:你们想多了,犯罪没想象的那么难,也没那么多顾虑,就是单纯的敢。

这意味着社会的安定不能全寄托在人们因为顾虑而不敢犯罪上,实际发生犯罪的可能性远比大家想象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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