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危机职业倦怠而已
陈永仁做了多年卧底,也想着干完这一票就回差馆当咸鱼,刘建明一样会倦怠,都已经要升职加薪老婆孩子热炕头了,还得被那个矮丑挫呼来喝去,小时候不懂事也就罢了,现在是老得不能再老的油条,用屁股想都会选择当个“好人”从此过上安稳生活。
什么是好人?按他的理解就是能挺直腰板在警局当个受小弟崇拜的大哥+受领导器重的接班人,跟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混混一刀两断。当好人能这么这么轻松的话谁愿意去道上混呢?好人就不是那么好当的,刘建明对好人的理解存在偏差,只要好处不要责任。
韩琛杀黄sir,刘震惊不代表痛心,敢直接对警察高层下手已经疯了,而且刘明显感觉到自己被弃用了,但是被韩琛弃用是代表着好聚好散吗?你猜下一个用肉身砸出租车的会不会是你?这中年危机已经不仅是能不能保持光鲜体面的问题了,更是能不能活着的问题
当个好人说简单其实也简单,去跟法官说啊,当个污点证人,去那个能帮你重新做人的地方连身心带屁股一起洗干净,韩琛扑街前jc肯定会重点包护你,绝对比在外面安全,不用担心砸出租车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当好人的大门一直为他敞开着,可他还是走了偏门,因为拿不到好处了,你再精通摩斯密码也没用了,再精通侦查反侦查也没用了,你只能当个杂役修修电表搬搬桶装水,杂役也是好人,但不是刘建明想当的好人
一个恶人需要灵光乍现大彻大悟才能转变为好人,单靠中年危机是不行的
真正刺激刘建明的是韩琛!
韩琛非要出货,刘建明说现在风声紧。而韩琛竟然完全不顾刘建明的安危,非要顶风作案。
此外,本来说好了只是抓内鬼,韩琛竟然连黄sir都杀了,完全没跟刘建明商量,而且还顺带着把交易同时办了。摆出一副,你爱咋地咋地,我不管你死活的样子,这就是没法合作的节奏!
韩琛杀掉黄sir以后,刘建明陷入了空前的孤立和无助,承受了空前的压力。而这些其实是完全不必要的!只要韩琛厚道一些耐心一些,就不会有后面的事。
刘建明做好人的动机其实很不纯粹,本质上还是为了自保。好人是什么人?好人要舍己为人,你看刘建明自始至终没有舍过自己。他都是在舍别人。即便不谈无间道二和三,仅以无间道一的故事来看,刘建明也不能算是一个好人。尤其是最后,把同为卧底的部下给杀掉,这一段才是刘建明这个角色最本质的体现。
为了当好人而任意杀人(滥用私刑,栽赃陷害)这算哪门子好人?下一个时刻,当另一个“好人”威胁到他的时候,他会束手就擒吗?
陈永仁没有杀过一人,而刘建明间接杀了黄sir,直接杀掉了韩琛,间接杀掉了陈永仁,直接杀掉了自己的部下。整部剧死掉的四个人都跟他有关系。
他哪里是个好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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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 Wesker评论得很对!刘建明所谓的好人更多的是政治身份而非真正的好人。其实一直以来大家对好人的理解都是有偏差的,好人其实不仅仅要动机好,还要手段好!陈永仁是真正的一个好人!他有几千种方法可以悄悄地不留痕迹地做掉韩琛,但是他偏偏要用最费劲的方法,搜集证据将其绳之于法。
他也有无数种方法可以先干掉刘建明再出示证据来自证清白,可是他偏偏还是用了最危险的手段。陈永仁自始至终没有放弃“手段的正义”。换句话说,如果你作为警察都不相信法律,你凭什么当警察呢?
反观刘建明,他真的任何时候都没有把法律当回事儿!黑社会之所以是黑社会不是说黑社会里的人就多么邪恶了,而是黑社会自己有一套赏罚机制,独立于法律之外。黑社会的成员遵守和认可这一套规矩而藐视法律!这才是法律和黑社会不能相容的根本点!也是现有制度下,善恶的分界线。
我不是说黑社会里的人就没有人性,不是说黑社会的规矩就真的多么邪恶。恰恰相反,黑社会的规矩往往比法律更加符合人性!比如一个家伙强奸了我女儿,如果按照法律来处理,最多判这个家伙无期徒刑,可是如果他表现好还有自首立功等等,那么也许关他十几年就把他放出来了。与我而言这肯定不解恨!而按照黑社会的规矩,就算不把这家伙做掉,阉掉他也是合乎规矩的。如果我有得选,我必然选择黑社会的规矩,因为它更加符合“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古老模式。这也是黑社会真正能够一直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它其实更合乎人性!
可是,法律的作用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给受害者一个完美的“说法”。法律的作用更多的是用来维持社会整体的秩序。它要考虑得不仅仅是受害者的感受,还有对社会的一系列影响。比如,假如强奸都判为死刑的话,那么在未来可能大多数的强奸犯都会直接把女人杀掉以此来销毁证据。因为谋杀和强奸的刑罚相同,杀掉受害者又能更好的隐瞒犯罪,那么罪犯自然会这么做!可以想见,加重量刑非但没有帮助到更多的女性,反而会让女性更加不安全!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法律的惩罚看起来似乎轻了很多的原因。
涉及到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我是一个绝对的外行,因此只能举出这么一个不恰当的例子。但总而言之法律是对于社会而言,是当前可知的,最合理,最正义的判罚依据。而黑社会规矩,无论多么解恨,多么符合人性都会对社会总体利益产生破坏。
说了那么多回来说刘建明,他真的从头到尾都不认可法律! 所以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
28berserk说“他连放弃黑帮的方法都是黑帮手段”,这是很中肯的!
当然善恶这个命题实在太大,人性这种东西实在太复杂。如果陈永仁放刘建明一把他是不是真的就可以不当坏人了。这真的是个很难说的问题,如果是在现实中,我相信这种事是会发生的!其实很多黑社会大佬摇身一变真的也就成了“好人”,慈眉善目地再不做下三滥的勾当。可是按照电影的逻辑,刘建明是没有办法成为好人的!因为电影里的人物性格其实是固定的,在固有的性格和思维模式下,刘建明没有任何可能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警察”。因为人生的道路上总会再有波折,而一个不相信法律的“警察”面对这些波折必然会运用“黑社会手段”来摆平。那么一句古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早晚还是会露出马脚的!
这个好比吸毒者!在面对逆境时,普通人最差就是酗酒,而吸毒者则会复吸,因为他们比普通人多了一条更够劲的减压通道,人总是会不自觉地选择最easy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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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分析并未考虑《无间道2》的剧情,因为《无间道2》其实可以看作是一部独立的电影,虽然同样精彩,但是在创作的时候为了照应《无间道1》有些处理还是有些怪怪的。尽管逻辑上能自圆其说,但是人物性格上好像总有些别扭。我还是无法把冠希哥跟德华等同起来,无论多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