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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安徽一女孩溺亡,涉事民辅警被指救援不力停职调查?救援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第1页

              

user avatar   shoudoumaodaif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可能有人以为这个季节下水救人就是会游泳的都行,其实不是的。

人体在0摄氏度以下的水中,可以坚持1~2分钟;2摄氏度左右的水中,可以坚持不超过5分钟;5摄氏度左右的水中,可以坚持10-20分钟;10摄氏度左右的水中,可以坚持1个小时左右。

超过这个时间,人会因为低体温症迅速失去意识,肌肉会迅速痉挛,低温水的巨大比热容会像一个黑洞一样吸走人体的热量,而人体维持体温的产热在一个巨大的水体中,就像一只飓风中的蜡烛火苗。

1912年4月15日,泰坦尼克号行至纽芬兰附近北大西洋海域与冰山相撞沉没,当时的水温在4℃左右,5-10分钟的时间,共有1500人死亡;

即使是冬泳爱好者,也要遵守「1度1~2分钟」的铁律。也就是说,在5摄氏度左右的水温中,最好待不超过5分钟,绝对不能超过10分钟;

能坚持5~10分钟的前提,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训练,以及每年冬天第一次下水之前,从夏天就要开始练起的水温适应,每一年都一样。

而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当天的气温,是1~7摄氏度。

我不知道当地下午13点左右的水温有多冷,但我相信肯定没有键盘侠们想把人推上的道德高地那么冷。

视频的第32秒,女孩转身一跃,全身没入水中;视频的第1分06秒,几位民警相互搀扶尝试下水救人;

几个没有冬泳经验甚至不一定会游泳的警察,在一个冬日的午后,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自杀女孩走进了冰冷刺骨的水中,他们可能压根不知道低温的水体对人体是怎样一个凶险的存在,但他们还是颤颤巍巍地下去了;

视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里有感动的泪水,但我知道我这点感动的泪水远远比不上键盘侠们的口水;

视频的1分50秒,一名光头男子跳入水中尝试施救,视频的第2分30分,该光头男子返回,他在水中坚持了40秒;

我建议所有这样指责警察见死不救的键盘侠们,应该自己拎一桶凉水,从脑袋上浇下来,去大冬天的室外坚持40秒好好感受一下。

除了低温水体,会杀人的还有溺水的人。

人在溺水濒死的时候,会死死抓住一切靠近自己的人,没有经验的人去救人,很容易被拖着一起死。

更何况,这里警察面对的是一个想死的人。

当你想下水去救一个想死的人的时候,他/她不一定会让你搭救,更可能在濒死状态下死死抓着你不松手,拖你一起去死。

所以很多时候,从水里捞起一具溺死者的遗体,比救起一个活人容易多了。

(之前这里写反了,特此更正。)

诺兰的《信条》里有一句台词,具体怎么说的我忘了,大概的意思是「在感受到靠近火焰时扑面而来的热浪之前,很多人都以为自己能是冲进火场里救人的英雄」;

在这里我改编一下——在感受到冰冷的水温之前,很多人都以为自己是能在冬天下水救人的超人。

警察是一份工作,这是一份主持正义的工作,但也是一份人间的工作;

我们应该要求警察是恪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的凡人,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怕冰与火的超人;

更不是既救不上人,更把自己也搭进去的死人。

我们尊重英雄,感动于英雄,但不应该要求每个人都成为英雄;

如果警察这个职业的要求是英雄才能满足,那么我们得到的不是人人皆是英雄的警察,而是人人都是伪君子的警察。

警察如此,任何职业都如此。


user avatar   bj3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落水救人,成了,一声感谢;没成,两条人命

代价与收获,大概是 1亿 : 1。

想起十几年前一个比较轰动的新闻。湖北三名大学生见义勇为溺亡_网易新闻

十几位大学生手拉手在长江边救人,结果,手链断了,3名学生落水遇难。

2005年的时候,我们班在郊区黑龙潭春游,我班一同学救了一位拍照落水的女游客。自己的手机在裤兜里浸水了。女游客被救上来后其老公说了声谢谢,完全没有提手机的事。后来我们回来报告给学校,学校给发了“见义勇为”奖状,奖励了1000元。

据救过落水的人的描述,落水者被救时,由于求生本能,会紧紧地抱住救人者的身体、甚至手臂。如果水性不是特别好,很有可能两个人都回不来。

所以,落水救人这件事,还是要慎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


user avatar   a-yi-16-2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虽然我知道回答这个问题可能会有人骂,但还是要说两句。

首先对逝者表示哀悼。

生命应该被珍视,而不主动放弃。

说到警察这边:警察有施救的义务,但未必有施救的能力。

会游泳和能够从水里救人,至少差了一百斤的水中负重。(挣扎导致的扰乱不算。)

就拿我们这边(广东)的情况来看,队里几乎百分之九十五都能游泳,个别人确实很难学会游泳,补考几次都不及格。也就是说二十五米的游泳池能游过去。这里面,又有百分之八十,游个二三百米是可以的。

但是上升到救援呢,上次测试,并且安排救生训练的时候,在所谓会游泳的里面,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够有体力保证把人安稳的运输到十五米之外。对了,这还是被救人没有任何防御,反抗的情况下。

至于说警察人人达到救援水平,我想这个难度大约等于要求全部高中生都达到考985的水平一样不切实际。

回到正题,有人说,接到报警的时候干嘛不派会游泳的去。

大哥,会游泳,在大冬天,能够立刻跳下水救人?光是冬天身上的衣服湿水之后,就够人喝一壶了。

相信大家都看过因跳水救人,施救者溺水身亡的案例。

警察也是人,包括训练时,强调给我们的也是:在能力范围内尽量施救。而不是说让我们瞬间变超人,上天下地,无所不能。

唯一能够说得上有用的事情,只有一个:本地派出所应该常备两个游泳圈在巡逻车上。

涉事民警和辅警兄弟被调查我可以接受,但我希望这次不会有人受到处分,因为他们也是普通人,他们并没有错。

就酱。


user avatar   tian-xia-di-yishuai-41 网友的相关建议: 
      

修改一下,根据目前消息:出警单位的是雷阳派出所。甚至不是我最初写的县级公安局,是个乡镇派出所。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阳镇雷阳派出所。

=========

这是个乡镇派出所。

一帮不会水的看样子四十多岁的警察加辅警,能做到30秒内组织下水救援,拉人链,带绳子下。说明平时的思想政治教育已经很不错了,救了,各种法子尝试了。

至于说女孩在浅水,扑过去一把拉回来这种话的。谁家自杀一上手就强行救啊?要强行也得先沟通转移注意力,然后突袭救援。视频里警察到位没说几句话女孩直接就往水里跳,哪来的操作空间啊。

还有那是个水库,女孩面前就是一道“悬崖”能看出来刚刚站的地方才到小腿,但是往前一点就沉下去人没了。警察往前扑过去强行拉很容易被女孩直接带进深水区的。三个不会游泳的一起gg。要是扑下去水底滑收不住,那就是警察带着女孩扑倒深水区里。问题更大。

至于警察装备什么的,建议先搞明白我国出警的方式,这种情况是就近出警的,先到场的大概率的周围的巡警,治安警,他们正好在这一片一有情况他们第一时间到场。

而且这是安徽安庆望江县,19年4月才脱离贫困县的范围。

可以想象它的基础设施建设,它的人员装备水平。

一个去年才脱贫的县城公安局有专业的救生设备吗?

这样的地方普通民警有专业的下水救人能力吗?

这样的地方普通民警有开展过下水救人的培训吗?

有这种专业能力的人,会考贫困县的民警辅警?

有这种专业能力的人,四十多岁还在一个县城当民警辅警吗?

当然,有人会觉得很简单,不就是买几个救生圈,办个游泳班的事情吗?

太天真了,一个公安局能在救跳河自杀者上准备到如此详细,说明他对类似的事件也有应急预案。

救跳河自杀的:游泳圈,游泳课。

救跳楼自杀的:快充气垫,高空救援课。

救服药自杀的:现场急救装备,医疗培训课

这些项目要准备是统一准备的,给全县范围内派出所装备的。不可能买或者培训跳河的这一项。或者单独给某个派出所。

一个贫困县想搞全这些。让财政打钱吧。看财政打不打人。

当然小地方也不是理由,小地方这些装备,这些课程一般是优先配给119的,不是给110的。

任何地方,警察的救援能力都远不如当地消防队。一般出这种是都是警方联系消防到位的,警察先到因为警察遍地走。消防后到,因为消防得从消防队过来。视频里也能看到第一时间到场的两个警察啥也没有,那就是周边第一时间到位的巡警和辅警。

警察处理情况是人先到,先有警察在,专业人员和装备后到,因为装备是在局里或者所里放着的,人是遍地走的人快。

不相信的话,去马路上看看出车祸的,也是啥也没有的交警带辅警先到,后面会救援的带灭火切割防爆的专业人员才来。

很明显视频里的女孩没等专业人员和设备来就跳了,这基本上是个必死局。她跳下去了后,会水的带绳子的才赶来。

专业的事情给专业的来干,大冬天,让几个不会水的四十多岁的人直接下水救人,这是摆明了要他死的。

这件事就是单纯的基层警察缺乏相关的设备和能力。在现有条件下他们已经做了能救人的一切工作。

包括沟通,拉人链,拿绳子下水,还要他怎么办啊?

非得一个猛子扎下去一起死吗?

评论区精选有位退役消防战士,把下水救援需要的物资和培训科普了一下。大家可以看看,得什么财力什么培训程度才能在保证119训练之余普及到每个基层民警辅警身上呢?

黄浦江边的巡警那个小电动汽车上都没配齐这些装备。更何况安徽一个县城里巡警呢?

这件事要追责也是追五个方面的责任:

1/基层警用设备配置问题。能不能把救援装备普及到街道或者社区一级的派出所。能不能把救援课程培训开设到普通巡警,辅警这一级,或者这些人中选拔一批人培训。

2/消防和出警速度问题。会水的和带设备的能不能来的更快一点。或者调度能不能更合理一点,有没有优化空间。

3/当地教育和家庭教育问题,为什么这个人要自杀。是家庭问题?还是学校问题?还是自身心理问题?校园霸凌?情感问题?外部诱导?或者其他原因?

4/那个地方能淹死人,是不是能再类似地方加装护栏,然后每隔一段距离配备游泳圈和救生杆。就像黄浦江边或者天津滨海新区那边的一些水库上就有这种配置。今天是求死的救不了,以后有失足的小孩子玩水滑下去的是不是好救一点?

5/能不能加大警务公开透明程度,把一些基础的标准流程放出来。把一些救援,应急,治安处理的知识用一种便于查阅的方式放出来。一是方便群众日常了解,二是能避免这种本来是一个悲剧,却因为一些认识偏差引发各方的网络混战。

比如数年前,著名的那个问题,“为什么开枪不打腿?”就是普通网民不知道应急流程和处理措施引起的。

而不是去问这几个警察为什么没一头跳下去救人。



更新一下……

关于评论区的一些反复出现的争端,补充一点吧。

1/为什么警察不直接拽住?

我第三段就写了,救自杀不能直接拽,事后诸葛亮没用,谁知道她两句话没说就跳呢?

2/指责警察慢慢的走。

上图吧,完整视频里能看出来,那三个看起来慢慢走的警察是从远处跑过来的,很明显的跑步步伐,只不过媒体把他们下坡减速那一段切出来了。


以及那个地面,都是覆盖的植物藤蔓。

看起来走那么慢,依然不知道脚下是什么图中这位警察明显被地形闪到了。

众所周知,草上飞这种武功已经失传了。

3/职责,使命,穿那身皮,军人上战场等奇怪的比喻。

警察要对得起职责,对得起使命,对得起自己穿的衣服,这没问题 。

但这些词都不可能让一个人突然就具备下水救援能力了。再强调也不可能,人逼急了连数学题都做不出来,更何况冬泳救人呢?

4/一些幻想内容。

两个警察一个扑上去摁住,另一个拉住拉回来。前面的往前一扑,捞住水里的女孩剩下拉人链的人把他俩一起拉回来。

这都是评论区某些神仙的“办法”。看着就和打游戏写攻略一样,有兴趣可以去评论区观摩观摩。

什么神仙才能在不会水的情况下扑过去给她抱住还能让人好好的拉上来?扑过去不就是两个人一起在河里挣扎吗?他是警察他就能在水里不扑腾啊?

5/今天看见的最神奇论调:女孩看见警察来了,以为跳了不会死。结果警察没救的了她,辜负了她的信任。

建议全国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之如何避免把网络小说当现实。

应该不会更新了,一千八百条评论看下来就这么多要补充的点了。

完整录像双视角:

背后视角:t.cn/A6qzoS6h

侧面视角:weibointl.api.weibo.com

这是最新的情况,观网的视频weibointl.api.weibo.com

突然成高赞了,希望今后没有人自杀,也没有人因为这种事而展开网络混战吧。


user avatar   zhang-kai-82-84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还是知乎理性,微博评论简直没法看,还有某律师发言,简直就特么扯淡

但凡动手查一下当天天气,也不至于说这种放屁话

当天的最高温度也才7度而已,还刮着四级风,更何况水里一定是比岸上冷的

这不是会不会游泳的问题,这是会不会冬泳的问题,不光得会冬泳,还得会冬泳救人,合着警察就得是超人呗。

就这个温度各位,没练过冬泳的人下水就得凉,即便是练了冬泳的人,不热身下水也得凉,全中国能游泳的人是挺多的,能冬泳的也能扒拉出来不少,能冬泳救人的找找也能找到,但是具体到望江能不能找到,难说。

要说不热身就能冬泳救人的,全国我不敢说没有,但有勇气玩命的,真不一定能找出来,这人得超人来了才能救

更何况这种鬼天气,我连手都不愿意伸出来,但凡在这天气体验过冷水的人都明白,一小姑娘能在冷水里站这么长时间,真就是铁了心寻死,说句不好听的"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user avatar   liulangdehama 网友的相关建议: 
      

长春有个南湖,想必老长春人都知道……

那个地方,我有个初中同学不幸淹死了,遛弯的时候,也有亲眼看着有人淹死……都不算是小概率事件了,因为那地方出事儿挺多的,大家可以搜新闻。

南湖的救援力量呢,就拿我亲眼见到的那一次。

我跟朋友一起遛弯,忽然听到喊声,两女一男划船,男的掉湖里就没冒头,最多一分钟,救援的巡逻艇就来了,船开过来,救援人员就是一身泳裤,毫无耽搁,但跳下去几次,都没有摸到溺水的那位……

我是那一次,才知道溺水会直接没顶,人就不见了,就跟石头一样,不是还有什么一番挣扎。

几十秒到位,算慢吗?不算吧?

救援的人员是救过十几条人命的老手,专业到不行!这是看事后新闻报道知道的。

救人是一个非常专业,但就算最专业的队伍,也很难保证一定能救人。


user avatar   yong-yuan-da-quan-de-jin-rong-n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为什么这么多人要去干涉这个女孩子?

中国女孩何时才能实现跳河自由?

男权压迫实锤啦,气冷抖!


user avatar   kaveil 网友的相关建议: 
      

刚开始我是想骂的,在那看着算个什么事,好歹找个棍子什么的搭把手啊。

然后一看自杀,尝试救援后返回,那没事了,甚至还可以给他们点赞。没有盲目去救是对的,通知专业团队处理才是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希望他们不会受到太严厉的处罚吧,最好意思意思来个口头批评就算了。


user avatar   zzzyylzzz 网友的相关建议: 
      

恶心!

太恶心了!

这是我在看完救援视频和新闻后的唯一印象!

这里的“恶心”,不是说轻生女孩,也不是说救援民警。

这个“恶心”,特指那些吃人血馒头,取夸张标题,强行搞警民对立的无良媒体!

其他回答中有科普接警的流程:

遇到紧急情况报警——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联系派驻距离最近的民警查看情况——民警查看情况后决定是否要求增援

按照这样的流程,

最先到达现场的民警很有可能是没有救援器具的,也不一定会游泳。

并且,类似的救援场景,大多数的情况是:

民警到达现场——经过不断劝解——女孩最终放弃轻声念头

无奈的是,这个女孩太果断了,她是真的不想活了。

她往深水区一跃,直接断绝了救援的可能,从此与人间阴阳两隔。

要说可惜,我是真的觉得可惜。

她正在一个青春绽放的年华,本该享受绚烂的人生,却因一念之差,就此在冬季里枯萎。

那些爱她的人该多伤心啊!

不过心疼归心疼,有些人为什么要苛责民警呢?

看了视频就能知道,在场的民警并不是坐视,他们只是时间不足、力有未逮。

就因为民警们不是超人,所以就要大加苛责?

这过分了吧?

难道真的再来一次以死代救?

向死者重活,救援人往生。

这样的悲剧,我不忍再看到了!

民警们不是机器,他们是丈夫、是妻子、是父母、是子女,他们有家庭,他们讨厌加班,他们喜欢周末,他们也想休息……

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

强行要求不是专业救援的民警进行行动,一旦失误,极有可能是与轻生者一同溺亡。

那时候,当他们牺牲之后,民警家属的哭泣又有几个人看到?

所以,恳请无良媒体们,笔下留情吧!

但凡能救,谁又忍见生命凋零?


user avatar   cao-tu-dou-94 网友的相关建议: 
      

虽然我也是搞媒体的,但这次我觉得这个同行的吃相实在难看……

《女孩在民警注视下溺亡》,这种标题天然就已经带有了倾向性,会让人产生“警察尸位素餐”的错误印象。

而事实上,看了视频之后,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警察处理并无很大问题,他们很明显并不会水,并且也在女孩投河之前尽力施救。

那么为什么媒体不把标题起成《女孩投河民警未及施救》?很简单,因为这样的话就没有人看了。

现在的情况是,大部分媒体人(无论新旧媒体)都已经一定要在标题中一些“耸动”和“夸张”甚至明显“误导”的标题来博取关注和点击。

还记得那个前一段时间到处刷屏的《成年人毁在了上瘾性行为》的标题吗……

某种程度上他们的做法可以理解,做新媒体的人都知道,“打开率”和“点赞率”这两座大山对他们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压力。

这是媒体环境的大锅,但也和传媒行业的后备人才培养以及个人的选择有关。

我是传媒大学毕业的,我觉得现在的新闻专业教育更倾向于寻找一种“面子”型人才,而非“里子”型人才。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当年有一个特稿课,老师要求我们每个人都看几篇指定的特稿作为“家庭作业”,但是我们班上有人根本没有看,在提问的时候,扫了一眼开头和大致内容就开始侃侃而谈,从叙事结构谈到写作手法,从切入角度到社会意义。那面不改色的样子仿佛他已经会背了这篇稿子。

而最后他当然也“蒙混过关”了。

我们当然可以说他“也是个人才”,他现在也的确是浙江卫视的记者。

但我想说的是我们的新闻教育好像现在只倾向于这种哪怕什么都倒不出来也可以侃侃而谈很久的“人才”。

我能够考入传媒大学正是因为面试发挥优秀,当时的那个老师给了我一个接近满分的分数。

在入学后,我们大部分人的训练方向都是做“出镜记者”,练习表达能力。

然后就是无止境地“拍东西”。

你看,即使是号称“专业第一”的传媒大学,也依然缺少这种媒介专业主义的训练。

而与之相对的,那些高分考入传媒大学的很多人,则是真的怀揣着一种“新闻理想”的。

只是当“你想要成为的人”和“社会想要你成为的人”有着如此大差别的时候。

很多人恐怕会不可避免地选择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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