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到处浪本身是没有错的。我们把疫情控制到滴水不漏,就是为了普通人想聚餐的聚餐,想蹦迪的蹦迪,让普通人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拥有享受生活的自由。
成都是文化旅游城市,餐饮娱乐是支柱产业,酒吧三千多家,中国之最。每天晚上有十来万人在“浪”。“夜店咖“能活跃起来,能够到处转场,本来就是防疫成功的体现,是经济复苏的信号。
把本来是受害者的确诊患者当作猎奇和围观对象,把名字、身份证、个人照片都发出来,当然是错误的。小市民心态都不说了。这里面更严重的问题是相关从业人员对个人隐私的漠视。
大概率是有个人收到了防疫的工作信息后,在身边的群里面转发,然后又被其他人转发到了圈外,造成了个人信息的泄漏。这极不专业,也极不道德。
很多工作中都会接触到他人的隐私。比如我们在医院里工作,时间长了就会遇到各种稀奇古怪的病例,还会有各种大小名人。如果医生看到你的“好玩”、“新奇”的地方就把你的图像、个人信息发到网上去,发到群里面,你会如何感受?对你会造成怎样的潜在伤害?严格保护患者隐私是信任的基础。
各种公共部门,公民隐私保护也应该是头等大事,这也是信任的基石。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避免个人信息被侵犯。
但是很不幸,很多单位、部门,个人信息安全意识非常糟糕。比如:
《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立法中。而这一次应该追溯泄露来源,追究源头责任。
谢邀。
第一步:国民隐私数据应当由政府掌握。
这段时间大家被各种互联网企业的骚操作给震到,隐私数据交由公权力管理而非资本,这点共识差不多有了。
第二步:回归初心,明确政府对国民隐私数据的使用边界。
为啥把隐私数据给公权力?因为你是在国民的法理授权下成立的,不然你干嘛叫“公”权力,叫母权力得了。
正因为有我的一份法理授权,那公权力和资本不一样,你我之间天然有责任和义务;数据作为我的法理授权一部分,自然也要明确这些责任义务的边界。
例如在防疫上,我给你我的隐私数据,是为了抗疫大局,为了我和其他联系在一起的千千万万人的生命健康。
公布活动轨迹有助于这个目的,但公布姓名和身份证号没有吧?新冠病毒又不是靠测四柱八字、看上升星座来选被感染对象的。
在隐私近乎透明的大数据时代,这些边界会是未来的争论热点。
(我还真希望来些“公知”律师在这个领域整点活,这才是良性的监督互动)
总之,这和当事人小姑娘的生活方式没有关系,这是一场长期的拉锯战。
PS:不过有一嗦一,这图真的很像国土炼成阵...
2018年3月26日,李彦宏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中国用户更加开放,对隐私问题没那么敏感,在很多情况下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和效率。
李总之前的话,固然是为自己的业务“代言”,代表着自己的利益,所以被人喷的很惨。
但他确实没有说错,现实就是如此:我们比较享受由“透明”带来的高效,便捷和安全,比如由数据追踪支持的防疫体系,整个国内的风控做的很好,固若金汤。
但与此产生的副作用就是,很多人并不看重他人的隐私。而在这些人里,有能接触到他人信息的人,也有流量就是他爹的自媒体,还有娱乐化时代下的吃瓜群众。
这位成都小姑娘,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疫苗普打之前,疫情仍未结束,国内管得再好,个人也不该松懈,一夜跑三个酒吧,如果这不是消费而是在工作,那另当别论,否则她的生活方式,简直不可思议。
那么如果是酒吧从业人员,你是不是别去害自家的老人呢?
这事跟人家是不是好女孩有什么关系?
重点是人家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明白吗?被泄露了!而且泄露的不止是她自己,还牵涉到她的朋友。这事无论谁干的都是严重违法的。公民的个人隐私泄露,在任何现代国家都是一件严重到不能再严重的事,在你们这反而轻飘飘的,还阴阳怪气地说什么好女孩坏女孩?毫无现代国家公民所应该有的基本素质。我看你们是从来没感受过全景式监狱的可怕吧。这一年来,多少个人、机构打着防疫的旗号,恣意侵害公民的个人隐私。前段时间天津等城市刚刚立法,禁止公司随意采集人脸信息,这证明法律界的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但目前我们做的远远不够。
让渡个人的隐私权以换取解体协作的便利,本来是一个需要随时协商,随时调整的重要问题(因为集体协作是为了安全,但如果为此牺牲了太多的个人隐私,同样会导致不安全)。但在中国,一些人可能真像李彦宏当初说的吧,对隐私毫不在意。他们毫不在意是因为他们相信,那些最可怕的事情并不会落在自己头上,他们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集体中特殊的那一个。就像事件中的女孩子一样,直到她的长辈确诊之前,她可能都不会想到,社会对泄露隐私的纵容会导致她的生活以这样毫无遮掩的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别人可以随随便便就了解她的一切。目前关于她的信息已经明显超过了流调的需要,而法律真的不打算制裁那些违法泄露个人隐私的人吗?网管难道不应该出手去删除网络上涉及泄露她个人隐私的图片、帖子吗?这种东西你们不删除,那你们想删除什么?
至于在这个问题下刷人家是不是好女孩的答主,我理解你们的世界就是那么贫乏,看问题除了对当事人做似是而非的道德评判外没有第二个角度。但麻烦不要继续秀你们那不过关的阅读理解能力了行不行?
我觉得一个新冠携带者,不论他/她身份,性别,年龄,行业,只要一晚上走遍四分之三的一个大城市,导致整个城市都有危险,那么被骂是肯定的。
虽然辱骂是不对的,人肉更是违法的,应该坚决反对,但这种事情无法避免。
(虽然,所谓的“网暴”评论要仔细的去找,否则很难找到,也不知道大家都是在哪里找到的侮辱当事人的评论)
一般来说,网暴是肯定有的,但是,她那20岁,爱去酒吧,夜生活丰富的特点反而救了她。
微博评论到处都是“人家女孩子去酒吧不很正常吗?谁规定新时代女性必须守女德?谁说去夜店的就不是好女孩了”这类的话。
这种支持她的评论以压倒性的优势打败了网暴她的评论。
试想一下,如果当事人是个五十岁大妈,走遍成都跳广场舞,或者是一个男的,一晚去成都四个大饭店喝酒聚餐,又或者当事人是个老人,一晚上去四个地方跟朋友打麻将,又或者。。。。
那么他/她也一样会被骂,被网暴,被人肉等等。不同的地方在于:没有人会为他们辩护。
只有当当事人是个爱去酒吧,夜生活丰富的新时代独立女性的时候,才会有如此巨多的人支持她。
当年传说吃蝙蝠的那几个老哥到现在都没逮着,网络暴民可是憋了小一年的火……
加什么直角引号、这不是「网暴」、这就是网暴。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毫不掩饰自己对其他普通公民的恶意与最基本隐私权之践踏的最恶俗的人。
这是几个事不能一概而论。
1、身份证信息曝光问题,是属于个人隐私泄露问题,因为公开身份证号对于防疫工作几乎没有正面帮助。
2、公开其他所谓“隐私信息”问题,我认为公开当事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近期活动场所、体貌特征、当天照片或者近期证件照,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说不定就有人看到照片后意识到“我那天与一个很像她的人擦肩而过”就去做了检测。
当然,如果有人发布虚假照片,应该以破坏抗疫的理由处以行政或者刑事处罚,这时候了还在添乱的就是欠打。
3、公开当天行踪问题,这是抗疫工作的必要手段,没有什么过分不过分的,谁感染了都这样,不服滚出中国。
4、被评论个人生活作风问题,腿长在你身上,嘴长在别人身上,你跑遍全城是不是事实?既然是事实,那就由不得别人评头论足了,毕竟你这个行动给全市人民添了不少麻烦,只要评论的人不造谣不传谣,客观分析理性思考,利用现有的不完整信息做出猜测,我觉得没什么需要指责的。
(顺便说一句,有人问如果当事人一晚上跑五家网吧会怎样,我觉得首先就该怀疑跑五家网吧的是不是专门偷手机的……)
所以,把这几个问题混在一起,试图用一个问题为其他问题开脱的又是什么样一群人呢?
你们都洗什么。
她要是死宅家里
或者去菜场,公司,商场这种比较正常的地方也不会被网爆。
奶奶下午疑似去医院。自己连跑两个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