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间线上看到蛤蟆大大,跟着来瞎喵喵几句。
很多朋友把「版权」看成一块铁板,是一件东西,其实不然。
版权(著作权)是一系列权利的集合。
这里面有人身层面的,比如「署名权」(决定你能不能在作品上带上自己的真名或者笔名),比如有「发表权」(决定你能不能决定把这个东西发出来或者不发出来),比如保护作品的完整权(让不让别人来修改,修改不是胡改)。
这里也有财产层面的,比如网络信息传播权(决定别人能不能在网络上发布),比如改编权(能不能改编成游戏、漫画、动画、电影电视剧),比如各种复制、发行、表演、展览相关的权利。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其实很难准确定义什么叫「版权在自己手里」,因为这些权利可能是一部分一部分转让的。比如说,我允许平台把我的文字内容改编成视频,这是转让了改编权,但我要求平台著名原作者,这是保留了署名权;再比如,我允许平台把我的内容变成付费阅读产品,转让了网络信息传播权,但如果合同里面没有明确说明有没有汇编权,那么平台就未必可以出一个《十大悬案系列》,把我的作品和其他人的放在一起出大合集。
(补充:对于小白作者,网文平台往往一下子把所有的财产相关权利签走。只有混出来一定影响力,才能慢慢坐下来,一件一件地计较。)
回到问题本身,其实题主应该问的是,平台到底要走了自己哪一部分著作权。
行内所谓「签内容」和「签作者」其实就是在转让不同的权利。前者一般指签走了财产相关的权利,后者更加霸道一些,甚至有的平台甚至会直接签走笔名,不让作者在其他平台发表作品时署名,或者要求指定笔名发表的内容著作权归平台所有,就很豪横。(这一点,找了一圈,还是 @姞雪心 的回答比较全面透彻:新人作者签合约时需要注意哪些点?)
(题外话:签笔名这事,要是只看著作权法,按说是不行的,但有的网站会采取其他手段规避,让作者实质上无法使用特定笔名在其他平台发内容,与之相对应地,可能会有更高的收益或者扶持机制作为补偿。这也意味着,如果网文平台出现了垄断,那么议价能力弱小的读者,所能争取到的合理对价会被压缩得越来越小,这也正是反垄断的意义所在。)
回到问题本身,哪些网站版权、笔名在自己手里,最粗暴的一个判断标准是,不给钱的平台,大概率能让你的著作权完完整整留在自己手里(有的平台可能在用户协议里获取内容的非独家使用权,主要是为了官方帐号转发推荐的时候避免争议)。
还是那句话,著作权是一系列权利的集合,让出去的越多、让出去的东西经济价值越大,理想状态下,回报也会越丰厚。您要是说,我什么都不想给出去,只想拿钱,没这么好的事情;但如果现实变成了作者让渡出去很多权利,但没有得到公允的对价,这也说明市场存在失灵。
唯有希望市场机制越来越健康,让这些宝贵的、待价而沽的权利能买个好价吧==
知乎网,github网,本人的作品就主要发布在这两个网站!
版权在手 难道就不是码了半天 最后啥也没有吗?
一样的……
卖不掉版权,一样没得钱……
都是啥也没有……
别说公众号,那是不要版权,人家随便转,要啥版权啊?反正也不给你钱
别说我就是为了尊严,为了尊严就不会有这些疑问了,新浪知乎都不要版权,随便写就是了……在知乎又不是没有写书的,在新浪又不是没有爆火的,张嘉佳马伯庸都是经典例子。
你们真想要版权,自己写了小说,自己开喜玛朗雅,懒人去做有声,去卖剧本杀的剧本,去找杂志出版社刊载出版,在抖音,b站自己天天去念,说不定读者更多,也没人要版权……
为啥不去呢?
在那些地方混不起来对不对?
还是想指望平台给点推荐对不对?
大多数都是为了钱,何必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