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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学习法律的好方法? 第1页

  

user avatar   threeshi-rui 网友的相关建议: 
      

通关秘籍如下:






读:览资料;

写:勤动笔;

做:须实践;

买:多购书。


然而纵然知道该怎么做,能始终坚持的又有几个呢?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讲真,我当时读书的时候听许多搞学术和做实务的前辈这样教诲,现在回想起来,可惜自己当时没做好,如今亦有不足,惭愧惭愧。

是以,读书不够则见识短浅,码文少则义理匮乏,实务缺则好空谈,不购书则耽玩乐,此四难也。


user avatar   vonfrantz 网友的相关建议: 
      

虽然题主没说,但是还是我假设题主是一个法学院大一的学生吧。先有一些学习方法的指南,然后推荐一部分书籍,下面的书籍有法理学部分的,也有部门法方面的(但主要还是法理学),最后给出法律英语方面的书籍和资料,大部分我看过,能够给出简要的看法。题主或其他人可自取所需,也可讨论。

如果有赞的话我会再推荐一些刑民等部门法方面的好书~

此外,我将推荐一些此前他人比较少推荐过的书籍,那些被多次提及的书目,例如朱苏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我就在此省略,转而推荐其另外一本著作——《送法下乡》。


一、学会请教。

法律本身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科学,你很难有精力和智力去窥见全貌,所以最好不要自学!不要自学!因此如果有一位优秀的老师的带领,你会感到大不相同。老师不仅能为你解答问题,也能带你读书,也能告诉你许多故事,甚至让你最后收获一段友谊。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出色的学生,背后一定会有一个甚至一群充当“智囊”的老师。

二、重视专业,但不要矫枉过正。

我见过许多法科生本身把专业学得非常好,法律术语运用的非常娴熟,但是一脱离专业,稍微谈一些别的,就一概不明,知识面非常狭窄。这其实非常不好。法律是根植于社会的产物,反映着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在学习法律时也应该适当学习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方面的相关知识。不要求你成为专家,但是至少要有所涉猎。此外,也最好要有一定人文素养,个人认为,文史哲是做法律,尤其是做到深处的前提。

三、从基础做起,重视法条本身和概念。

法科生,首先应熟练掌握法律规范及其适用。一个比较合适的评判标准便是通过司法考试。 “死记硬背”是法科生系统掌握法科知识的第一步,记忆的方式可以通过看书,也可以通过看案例,我个人也比较推荐抄写法条。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抄抄合同法总比打游戏好吧。

抄写法条时注意重点,比如可以去抄合同法总则,分则就不必抄了。比如可以抄一遍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就不必了。具体哪些是重点,不妨问问老师或者实务中的专家。

如果未能通过记忆这一关卡,就很难期待在法学理论修养上有重大突破。有时候,一些从事基础法理研究的老师在本科生中宣扬自己从不关注法条,也不屑于关注。而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常识错误时常充斥于一些案件评论中,其中不乏专家和学者的意见。这是令人震惊的。

而作为普通的本科生,在经过四年的法科学习后,应该对生活中各种常见的法律问题给出正确的评论与基础的意见。有人可能说,在实务中哪里需要记忆,直接翻书不就好了。那你就错了。在实务中的律师如果能像打机关枪一样背出一些法条,其震慑力,或者对一般顾客的吸引力(会觉得你法律水平极高)是和那种生生涩涩的律师全然不同的。

另外,法律本身是概念的科学,为了增加对概念辨析的理解和记忆,不妨购买一本法律词典之类的书籍。切忌切忌用生活化的想法异想天开或者想当然地理解法律的专有概念。这就是为什么一般人买一本法条也成不了律师的本质。

四、重视实习。

假期的时间最好全部拿来实习,不要去兼职发传单或者卖冰淇淋一类的,更不要窝在家里打游戏,说实话,没太大用处。去实习时注意地点,公检法都可以去,法院可以去刑庭或者民庭,也可以去少年庭这种综合审判单位,检察系统可以去公诉部门,渎职,职务犯罪侦查等多个部门,公安局可以去刑警队,也可以去派出所。派出所尤其锻炼人,能够让你深刻地看到中国社会的存在方式。此外,实习时注意方式方法,尽量向法官请教,疑难案件在实务中处理方式,多看判决书,判决逻辑,查找法条的能力,学会写一些简要的案卷材料,笔录能力,公检法三家关系,与其他单位关系,等等等等,都可以学习。

五、重视英语。

法律和英语在现在的时代交织的越来越紧密。不管你日后是愿意读研读博在学术上深造,还是做涉外案件这种“高大上”,英语水平都是必要的。实务中,例如红圈所这些顶级律所,要求的四六级是600+,最好也能有托雅的成绩(一般是7)。学术中那更不用提了,不管是做西方法律思想史,还是做国际经济法,要读的外文文献都是数不胜数。

下面推一些书。


[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

该书既论及了传统的宗教与教会法,也论及了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包括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和帝国皇家法。伯尔曼描绘了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与演变的全景图。细节刻画精细,整体气象恢宏,融制度与观念于一体,对西方法律传统的特质、它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它所面临的严峻危机均有论述,伯尔曼还对马克思、韦伯的学说进行了独到的评论。值得推荐并且具有一定可读性。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亲切的法理学读本。不仅用很大的篇幅勾勒了古代到近现代法律流派的来龙去脉(作为国内教材的短板),也论述了法律的本质和作用以及法律的渊源和技术,并包含作者对法律的哲学思考和作用的哲学思考。该书是作者对法律的基本性质以及法律制度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和价值进行哲学上的分析,其深度和丰富程度较之国内大多数教材高一些,而且你能很神奇地在教材中发现这本巨著的影子。


[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当代比较法学的权威著作之一。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至伊斯兰、中华等其余法系之间的交往与观念转变之同一性,包含在法的借鉴与共同发展之中。现代生活的复杂化和差异化令这种法律差异逐渐减少,而法律体系之间的借鉴意义却在逐渐增长。达维德在书中将世界法律划分为多个体系(罗马日尔曼法系、普通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及其它各国法系等),并对各个法系的历史形成、法的结构、法的渊源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9月

马克斯韦伯这个名字可能已经被法学院或者社会学方面的学生挂在嘴边很多年了。他常常被人提起的作品是《资本主义与新教伦理》,不过较之于前者,《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对法学院学生来说更有帮助。但是你必须准备好应付韦伯这位德国学者冗长的论证和复杂的描述与定义。


翟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历史学科班出身的翟同祖先生的力作。对于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本书作者认为法律不是独立的个体,它是社会的制度之一,社会的规范之一,与社会上的风俗,习惯,制度,伦理道德,意识形态等的关系极为密切,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维护社会制度与秩序服务的。因此翟先生用丰富的历史知识将法律放在宏观的社会历史架构中分析,既能读法,又能观史。且可读性也较强。适合作为法制史的参考读物。


[德]格尔德·克莱因海尔,扬·施罗德:《九百年来德意志及欧洲法学家》许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

一本包含大量名人的人物传记合集。几乎所有的近代民法上的发现都能在其中找到对应的渊源。例如文德沙伊德(又译温德赛)发现请求权,例如耶林发现缔约过失责任,在老师提到这些民法上的重大发现时,转过头去翻开这本书总能有更深刻的体会。


朱苏力:《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朱苏力教授在研究法律基层运作的过程中,用实证研究和分析的方式考察着中国基层司法的制度问题及理论问题,关注初审法官的水平、技术在体系中的作用,以及许多诸如“基层不讲法讲规矩”之类的中国特有现象,并为其提供背后的深层次分析和方法论反思。不过,客观来说,教授的研究方法虽然好,由于写作时间比较早,比起目前的中国农村,情况已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我们调整一定的审视角度。


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

张明楷老师在本书中对二十余条刑法格言(原文均为拉丁文,有没有觉得非常高大上233333)进行了阐述,用一种知识考古的方式,考察了这些格言的源与流。同时,结合德日刑法理论对当下中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了论述。 张明楷老师坚持着适用与解释为主以保持法律稳定性的观点,给出了他自己独特的看法。强烈的文采带来了很高的可读性,适合题主作为学习刑法的参考书籍。


姚辉:《民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1999年。

姚辉老师用清晰简明的语言和生活化的案例讲述了民法的基本原理和自治精神,关注了许多生活化的问题,以及一些不乏理论深度和思考例如人格权方面的问题。该书作为民法法理的入门读物非常适合即将要(或者正在)学习民法的题主。此外,可读性也较强。


另外,顺便说一下Legal English法律英语。这可能是专业英语学习中最难的部分之一。

客观来说,初级法律英语和普通英语没有太大差别,主要是要掌握一些法律术语即可。而且如果你词汇量大一点,你会发现这些术语好多你都已经掌握了或者听说过了。

如果不是要专精于此道,那么专门的法律词汇书或者读本,一般没有意义。市面上有关于法律近义词辨析的书籍,可以推荐宋雷老师的《法律英语同义近义术语辨析和翻译指南》。但本科阶段我觉得没有必要那么精确。

所以从本科阶段的法律英文学习来讲,应当主要要包括:

中国法律的英文讲解(能用英文简单介绍中国法律制度);外国(主要是英美)国家主要法律制度的初步介绍(熟悉英文法律术语,能初步了解英美法律制度)

中国主要法律、法规的英文翻译在北大法宝网站上有提供。我以前没事时下载过一个英文版的刑法,看了感觉很有意思。

为了增进了解,推荐一部分国外网络资料:

1.“全球法律信息协会”(World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worldlii.org/。提供各国、地区的法律文本(英文)。 2.哈佛大学与明尼苏达州立大学就共同组建的 “计算机辅助法律教学中心” (CALI)。该中心以发展法律e化教学,支持学校与教师在教学上运用计算机科技,推广远距教学为宗旨,力图通过电脑技术和众人的合作,来推动信息技术在法学教育中的有效利用。目前,加入该中心的法学院已超过200所。该中心提供的700余种在线课程则已成为学习美国法律的绝佳途径。cali.org/

3.全美第一个在线法学院——协和法学院(Concord Law School),向全世界提供JD网络课程。concordlawschool.edu/

希望有用处。如果有赞,我会再更一部分~


user avatar   acstar 网友的相关建议: 
      

2021年2月更新:

谈一些新的感悟吧,法科学生可能还需要建立法律的思维方式,尤其是在看各种社会新闻时,应该具备将社会新闻、八卦转化为法律关系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可以看到在知乎、微博这样的社交媒体上律师会活跃在各个平台。

当然这样的前提是对法律关系的熟悉,比如看到索赔、要求赔偿补偿,那么第一反应就应该是请求权基础是什么。看到政府出台某禁令,那么第一反应该是法律依据是什么。这种思维方式的建立有助于培养对法律的热情。


多读书、多看案例、多写作这些很多人说过了,都非常重要,也是学习法律的基本功。

谈一点个人的经验,可能也是很多法学院学生会忽视的:就是对知识、信息的整理和总结。

我长期以来关注互联网法律方面,所以专门建了一个网站“送法上网”(已经挂掉了),收集、整理了这个领域的论文、法规、案例、书籍,最重要的是每周整理一次过去一周互联网法律领域的新闻动态(一周网络法),以备未来需要时检索,自己整理一下也是让自己过一遍手加强印象。不过最近很偷懒,不常更新。

尤其是对法规的总结,尽管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只需要看法条就好。但有些案件中所适用的法条散落于各种规范中,比如劳动纠纷中可能会适用上世纪六十年代制定的规定,或者是某市制度的行政法规,因此对于法条的梳理就尤为重要,至少知道关于某个问题是否存在法规,在哪里去查。这种经验可以刻意地积累一些。

另外,之前因为要带知识产权课程的缘故,所以对于知识产权领域新出现的新闻案例,也都会在自己的Evernote里面进行记录,每个学期更新一次上课用的PPT,也算是让课程不那么枯燥。现在因为主要做数据相关法律业务,所以资料收集也偏向这方面:

还有就是对于法律检索,专门建了一个法律导航网站(legalkit.xyz),有新的检索工具也会及时更新,也算是让自己的法律检索能力保持一个相当的水平。

如果是法学院学生想要做,可以充分利用现在已有的免费工具,比如印象笔记或者有道云什么的,相关使用教程有很多,建立自己的知识库,这个知识库最大的特点就是独一无二。长期积累的话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对某一个领域会有非常深刻的认识。

自己建立网站或者使用微信公众号也是不错的选择。我个人不是特别喜欢微信公众号,因为对于知识管理来说公众号的传播属性太强,检索归纳相对困难。而个人网站的话可以达到一个比较好的平衡,现在建立个人网站的工具很多,花个几天时间就能够掌握,也不需要编程知识,谈不上有门槛。

另外,也贴个图供大家参考:

T型法律人(律师)所需要的各种技能,法学院所学是一切的基础,也是法律人的看家本领,但还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user avatar   jessiexulawy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我觉得用梁慧星老师在天同码上写的序回答你再合适不过了,扫描上来供参考

大学里的学习主要是理论即法律概念和法理的学习;而司法考试主要是法律条文的学习;实务中比较优秀的律师会去对立法目的和政策,以及司法解释及案例进行研究。普通的律师还在揪着法条论法条。一般在实务中我会对所接触的新领域,做三大汇编,法律法规政策等规范性文件汇编、案例汇编(按照这个层级: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一般案例),研究性文章汇编(理论探讨与研究)。供你参考

以上


user avatar   wang-rui-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比被动学习更好的一种方法,就是去主动地把法律条文,理论和关键判例说出来 – 如果能用一句话,三分钟,十分钟和一小时把一件事情说明白,这就说明真正理解了,可以自如地处理详略,有选择性地补充背景知识或者介绍其他相关知识。

举个例子,学美国法律,离不开一个关键的宪法判例:马伯里诉麦迪逊。如果只能用一句话来介绍这个判例,那就是“此案确立了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联邦最高法院可以判决违宪的法律无效。” 这一句话就概括了一个判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如果我有三分钟的时间,我可以进一步展开来讲讲当事人的情况和关键事实,并简单梳理一下法官作出判决的依据:马伯里是前任总统亚当斯离任前准备任命的一名法官,委任状已经签好了但没有寄出去;新上任的总统杰弗逊命令国务卿麦迪逊撕掉了委任状,丢了工作的马伯里于是在联邦最高法院起诉麦迪逊,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前任总统的委任。法院认为委任状有效,并应该得到执行,但由于法院没有管辖权,驳回了马伯里的诉讼请求。马伯里认为按照1789年的《司法条例》自己可以直接向联邦最高法院起诉,而马歇尔大法官认为,宪法该条例和宪法相冲突。宪法规定涉及“大使、其他使节和领事以及以州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可以直接向联邦最高法院起诉,而马伯里不属于这一类当事人。马歇尔大法官回顾了宪法制定的历史,点出宪法的至高地位和神圣性,指出宪法的目的是控制其他法律的制定,因此和宪法冲突的法律无效。另外,由于法官在上任时都宣誓保卫宪法,因此法院有义务对法律做出违宪审查。

如果我有十分钟时间,我可以在上面的骨架上再补充一些非核心,但有助于理解判决的信息。例如,没有钱也没有枪的联邦最高法院当时受到了行政部门的压力,大法官甚至可能面临弹劾。在这一背景下,马歇尔采取了“曲线救国”的方式,表面上判马伯里败诉,国务卿麦迪逊胜诉,但判决意见却巧妙地将视角从个人之间的纠纷升高了一个层次,直接触及《司法条例》的合宪性,并进而为司法审查做好了铺垫。另外,在当讲述时间增加到十分钟时,对于非核心问题的论述也可以更加详细展开,有时间谈谈判决中讨论的其他问题,如委任状的合法性,当事人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渠道,法院对于委任状的执行权等等。

而如果时间拉长到一小时,就可以以此案作为切入点谈谈背后更大的途径。可以从历史的角度来谈谈背后的政治路线和政治理念之争: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的论战(新任总统杰弗逊是反联邦党人,而被告麦迪逊本来是联邦党人,后来却投靠了“敌营”);可以谈谈美国司法制度的早期发展:联邦最高法院在一开始如何沦为立法和行政部门的橡皮图章,又是如何在此案之后,在一系列类似的判决中一步步增强了自己的权威地位。另外,还可以进一步引申到其他的司法审查标志性判例,讲讲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后世的影响。

从以上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为什么要尝试分别用一句话,三分钟,十分钟和一小时来讲一个案例:从把握判决要点,到梳理所涉及的关键事实和法律问题,到解释论证过程,再到触类旁通,展现背后的历史,政治,社会背景和法学理念,并结合相关的其他案例或者法律规定,这是一个穿梭于宏观与微观视角之间,在最核心问题和其他相关知识点之间做出取舍的过程。能这样讲出来,说明理解透彻了。

那么,选择你喜欢的一个话题,试着讲给别人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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