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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院发现微信青少年模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支持相关机关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第1页

  

user avatar   ren-huan-xi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

作为互联网运营,去年十月微信上线青少年模式时还短暂使用过,那时候感慨:腾讯把这青少年模式已经阉割成这样了,总不会有问题了吧?

结果看,还是逃不开。

先简单介绍一下这青少年模式,主要特点是:

1、密码控制+帐号主手动进入,只要有密码即可打开和关闭,没有其他限制;

2、进入后功能仅剩下聊天、朋友圈两个基础功能,以及青少年定制版搜一搜和视频号,公众号和小程序都只能选择自己关注的、或完全关闭。

3、为了完全屏蔽黄暴内容,视频号完全去除了搜索功能,公众号仅支持搜索大人关注的内容,大人没关注过的、是完全搜索不到的。



顺带一提,这个“青少年模式”如果放开内容搜索,简直就是微信清洁版,速度又快又干净,希望腾讯赶紧开发(手动狗头)


话说回来,这么“干净”的模式为何还会被起诉?

如果只看内容,我只能想到三点:

1、大人关注的公众号,可能存在黄暴内容;

2、大人使用的表情,可能存在黄暴内容;

3、大人的聊天内容,可能存在黄暴内容。


但如果这些都屏蔽,微信的功能,还能存在吗?难道删除所有微信内容吗?

我不知道。

可能要等起诉书出来了,才晓得实情吧。

另外,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目前没有一个app的青少年模式合法合规,不知这一块,也要如何处理?

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吧。


user avatar   NewSeanGuo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们先看一下微信方面的回应,整体来看,微信的回应还是相当有礼有节,我相信微信将认真自检自查微信青少年模式的功能,并且虚心接受用户建议以及诚恳应对民事公益诉讼。

众所周知,中国互联网行业已经高速发展了二十年,国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正在加强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因此,我觉得不管是对大厂还是对新兴技术的监管都将提上日程,总体来说,我觉得整个过程会是温和与循序渐进地进行。

一 、公益诉讼

First of all. 请允许我先解释一下公告中一笔带过的“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二、青少年模式

何为“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始于2019年,当时国家网信办指导组织“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

之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第6条明确规定: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应当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屏蔽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直播内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涉未成年人的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智能终端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应当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的安装渠道和方法。

据此,我们推断,由于微信的“青少年模式”并未达到上述机关规定的效果,因此被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三、管辖与起诉

关于案件管辖法院的问题,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违法行为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

为什么是起诉前要发布公告呢?因为根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履行以下诉前程序:
  (一)依法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二)建议辖区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关组织提出需要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应当在收到督促起诉意见书或者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而在我国,有资格提起公益诉讼的可以是:


(一)公益性社会团体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组成的社会团体,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普遍的享有诉讼主体资格,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经法律授权后均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因此,社会团体在各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支持起诉原则,即社会团体对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侵害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二)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始于法国。后来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也纷纷借鉴效仿。
最高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的代表者以保护公益和维护法律为依据,对民事和经济纠纷进行干预。随着民法的基本原则由个体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化,在私法领域,国家干预民事活动日益加强。

因此,最后提起诉讼的原告我们尚未可知,有可能是检察院,也有可能是公益组织。

四、里程碑意义

综上所述,我觉得此次检察院发布对微信的公益诉讼公告,无论是之于处于互联网行业中心的微信来说,还是之于首次被公益诉讼关注的“青少年模式”来说,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并且,今天这个举动,将深刻地影响我们每一个人。

因为,“公益诉讼”的目的并不在于“诉讼”,而在于“公益”,希望此次“公益诉讼”能真正唤醒我们每一个人对于未成年人保护与青少年模式的重视

最后,希望每一个互利网企业都能担负起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真正做到科技向善。


user avatar   xiarenzhimaju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建议新闻媒体在报道法律相关新闻时,还是要提高一下法律姿势水平,学会精准使用法律术语,不要搞标题党。

很多媒体报道时直接使用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腾讯”或“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作为标题,这就是典型的乱用法律术语。

要知道,民事公益诉讼对法律人来说也算得上新鲜概念,对普通人来说更是陌生。

和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相比,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就严格复杂的多。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在提起起诉前,除了传统的立案、调查、审查外,还有公示程序。

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等进行评估初步调查后,认为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

(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二)可能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在调查阶段就更严格了,检察院需要调查更多的信息。

(一)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类型、具体数额或者修复费用等;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五)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情况;
(六)违法行为人是否存在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相关事实;

这之后才到了“公告”阶段。根据检察院发布的公告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四章第二节“公告”规定综合判断,本案目前正好处于“公告”阶段。

此时原告是谁都尚未确定。由检察院公告社会利益受损害情况和告知适格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有适格主体发起起诉,检察院就会做好辅助的角色,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向人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协助调查取证、出席法庭等方式支持起诉。

在公告期内没有适格主体出现,检察院发现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犯的状态,自己也会亲自下场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诉讼。

检察院可以发起民事公益诉讼的途径不仅这两种。

检察院认为适格主体提起的诉讼请求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但符合立案条件的时候,检察院可以撤回支持另行立案。

甚至不限于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时,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所以在30日的公告期内,检察院需要做的除了等待适格主体出现,还需要对案情进行进一步审查。如果审查中有发现有第九十条规定的“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或“公共利益已得到保护的”等情况,检察院就会终结案件,不会推进到起诉这一步。

而自公告期满之日起,检察院还有为期三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本案的进程可以说才刚刚开始呢。

现在只能说检察院发起了公益诉讼的公告,是否起诉还要等检察院的审查结论出来。所以本案的后续发展还远未明朗,下任何结论还都为时尚早。

新闻媒体涉及法律的报道,对大众来说是有普法意义的,尤其是民事公益诉讼这类可能和普通人生活相距甚远的法律概念,媒体报道是非常重要的了解渠道,要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责任才对。

再说说本次诉讼本身的意义。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聚焦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如何更好地在成长过程保护未成年人,正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而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要求的能够为未成年人网上冲浪保驾护航的“青少年模式”,更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点。

既然是海淀区检察院发出了公告,在初步调查中,一定是掌握了足相当程度的可以证明微信的青少年模式是存在某些方面对青少年保护不足的问题的。

虽然公告中没有明说发起公益诉讼依据,但不出意外,主要还是第五章“网络保护”的规定。

其中与“青少年模式”相关的,就是第七十四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是消除违法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非获取多少赔偿。这需要各方就问题达成共识。

在本案中,就是如何让微信这一集社交、直播、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超级服务产品增加针对未成年人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腾讯方面的回应态度是迅速而又积极的,是将认真自检自查微信青少年模式的功能,并且虚心接受用户建议以及诚恳应对民事公益诉讼。拿出了解决问题的诚意。

所以如何通过本次公益诉讼的形式,推动微信改进现有青少年模式,撬动整个互联网产业向未成年人保护倾斜更多资源,这是本次事件中更值得各方去思考的核心问题。


user avatar   hu-yiding-2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为什么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要想到去起诉腾讯呢?是不是腾讯犯罪了?什么叫做民事公益诉讼呢?

想必大家有很多疑惑,这也是正常的,毕竟这也算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新鲜玩意儿。

骂腾讯虽然是最近的热点,但我就不多说了。就为大家对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做些许科普吧。

1.民事公益诉讼到底是什么?

从「民事公益诉讼」这六个字入手,民事公益诉讼首先是民事诉讼,其次是带有「公益」的。

上面这些看似有点废话的解释,在民事诉讼法的55条中有详细的阐述: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所以其实题目有点问题,不是海淀区院支持别人起诉,是他基本打算要自己动手。

具体到本案来说,则适用的高检院公益诉讼规则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第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经过对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进行评估,认为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
(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二)可能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但我们要注意,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因为是「民事诉讼」,所以检察院和「被告」之间互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输赢如何,还得在法庭上大战三百回合。(当然也可以是三个回合)

并不如同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公诉人或者是出庭检察员,对犯罪嫌疑人提出控诉。一旦上了法庭,那基本上十拿九稳会让人去坐牢。

所以微信说不上犯罪,说破天是可能「违民法」了或是一些「行政部门法」

2.检察院为什么会负责这样的事情?

这涉及到我国检察体制改革的大问题。

简要说就是,贵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在失去了引以为傲的职务犯罪监督权之后,也不甘于仅仅作为「刑事公诉部门」。

因此在大刀阔斧对内设机构改革,并且向上向外要来了一些权力,形成了现在所谓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其中四大检察分别是刑事诉讼检察,民事诉讼检察,行政诉讼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又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稍微提一句行政公益诉讼,就是指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情况,可以给行政机关发函指出哪里做的不够好,如果是置之不理就可以以此告之了。例如,长春的国保伪满忠灵庙,就常年保护的不够好,当地检察机关就给相关部门发了公益检察建议。

而至于民事公益诉讼,在检察机关扩权之前,通常是由环保组织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去起诉,现在依然可以(但法律对组织资格有相应的限制)

因此,曾经在某些化工厂环境污染案中,全国性质的环保组织就会以自己的名义对化工厂提起诉讼,索要生态修复赔偿等等。

不过,这样的制度,一来是环保组织可能专业性有限,二来是环保组织在打官司上耗费过大,又需要从赔偿费用出。因此,被告在答辩时往往还会说,环保组织是图财而来。

所以,这事儿,检察机关管起来也挺好。

3.会不会到深圳市,乃至于南山区去审理啊?

简单说结论,我个人是认为不会。

从高检院公布的相关规则来看,对消费者权益相关案件提出公益诉讼的包括: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违法行为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

毫无疑问,南山区作为被告住所地,当地检察机关肯定有权立案。

但毕竟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在先,也就无所谓争议可言了。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也没有和腾讯公司签管辖协议和仲裁协议,自然不可能有什么疑惑了。

4.可能的结局

因为我们会发现是一份公告引发了新闻,这份公告源自于高检院公益诉讼规则中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经调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发布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二)告知适格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条件的案件,告知赔偿权利人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三)公告期限;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公告单位、日期。
公告应当在具有全国影响的媒体发布,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而之所以公告三十日,一来是扩大影响,二来还有一点,就是给人一个机会。

在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果符合一定情况,那么可以直接结案:

第九十条 经调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终结案件:
(一)不存在违法行为的;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经磋商达成赔偿协议,或者已经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
(三)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同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
(四)其他适格主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五)社会公共利益已经得到有效保护的;
(六)其他应当终结案件的情形。

就本案而言,如果评估得到已经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那么自然就可以就此结束了。

况且别说现在还没有起诉,即便起诉了,都留了「调解」的空间。

如果这样都不能结束,那么就只能对铺公堂了~

所以,具体事态发生到什么程度,就法律本身而言,恐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峻。


user avatar   feng-da-67-5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先内部自我排查,再大刀阔斧开展整顿?

长远来说,这大概是真的要全面开启全球时代了。


user avatar   a-san-shu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份文件有点意思。

因为它既不是说腾讯涉嫌垄断,也不是说腾讯的游戏存在“精神鸦片”嫌疑,而是——

青少年模式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这就让人觉得很摸不着头脑了,毕竟腾讯正可谓债多不压身,且不提青少年模式是不是真的损害了未成年人权益,但这和腾讯其他的隐患相比,能叫个事儿吗?

为此,需要看一下文件中列举的法律条文,我姑且复制过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给人的感觉像是什么?

国家公开面向社会喊话:只要你们觉得腾讯在什么方面触及到了公共利益,都可以趁着这次机会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而且要看清楚,这次可不是交给必胜客来处理,而是“北京检察院”。

深圳那边的有关部门就别想着插手了,乖。

然后再说下我个人不负任何责任的无端猜想。

为何会在这个时候,北京检察院突然面向社会征集“冤情”呢?

我看那,跟这两天《深圳商报》的一篇文章有关。

标题看着就吓死人:《谨防媒体干扰股市》(目前原文删除)。

近日,股市出现一种不正常现象。一些媒体对上市公司、板块指名道姓,说三道四,导致相关板块和上市公司股价急转直下,甚至跌停。而一些吃瓜网民也一窝蜂式加入网上“批斗”,首当其冲的是游戏行业、白酒行业、电子烟企业、“增高针”企业,几乎形成了一种舆论绑架。在“群情激愤”的情况下,股价狂泻,投资者直喊伤不起。


尽管我之前也觉得那个什么精神鸦片的“官媒”文章是在瞎搞,甚至带着浓郁的做空气息。

但你作为深圳一家都市报,发出这种让媒体闭嘴的声音,是何居心。

什么时候一家地方报纸,有资格喊出“舆论绑架”这种话来了?

而这家报纸看似列举了好几个企业,但究竟受谁指示发声,想来不言而喻。

既然都已经这样子了,就别怪北京方面直接出手了。

而这个问题,我真诚地建议腾讯公关别动歪脑筋踩人,到时候被追究起来,你们一线执行者可是第一个被当临时工开除的。


user avatar   wendaobanxia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从头看到尾,实在是有点没看明白。

微信产品“青少年模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公共利益。

到底错哪了。

去年微信主动上线了青少年模式,算得上是社交软件在保护青少年上网走出了重要的一步。

开启青少年模式后,使用微信小游戏、小程序、视频号、公众号、搜一搜等功能,会受到一些保护限制。另一部分功能父母也可以手动设置访问范围。

但是,保护青少年上网安全,光一个青少年模式还远远不够。

还需要社会,学校,家长,共同努力才能完善。

所以我搞不懂,微信的青少年模式,到底侵犯了未成年人哪些合法权益了。

对青少年使用微信限制得太严格了?

我斗胆猜一猜。

难道是限制未成年人使用微信支付?

摇一摇、看一看、附近的人、游戏、购物。这五个功能在青少年模式下是直接不可使用。

难道不能用这些功能,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微信小游戏、小程序、视频号、公众号以及搜一搜等功能,将会受到保护限制,家长可根据情况设置允许访问的范围。

或者说,上面这些功能青少年想用,却受到了限制用不了,所以侵犯了未成年人权益?

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青少年使用微信的时候,很多表情包是可以随意使用。

可能是这些表情包侵犯了未成年权益吧。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建议微信再更新一下青少年模式,只能用emoji表情包。

青少年模式,在2019年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主要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试点上线的“青少年防沉迷系统”。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用网环境和健康、有益的短视频内容,从源头上预防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发展的伤害。

不过,这个青少年模式,并不是强制要求的一个功能。

对于短视频的青少年模式来讲,限制相对来说就非常简单了,只能看几十分钟,想继续看就得输入密码。

我觉得这个功能不仅仅针对青少年,针对所有人都非常适用,特别是老年人。

但是大部分视频APP的青少年模式,基本上形同虚设,知道密码后依然可以解锁,继续无限刷。

对于青少年以及未成年人上网,APP限制部分功能只是其中之一,更主要的还是净化网络环境,以及社会引导和家长监督。

未成年人的父母和监护人如果监督不力,或者不管不顾,你就是设置100个青少年模式也于事无补。

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刷视频,想靠一个青少年模式的技术来限制,我觉得有点天方夜谭。

最主要的,还是要考家人的引导和帮助。

网络需要不断的更新和完善,才能使得网络越来越干净,越来越和谐。

青少年模式也需要更多的网友提出建议,大家一同来打造一个良好网络环境,承担起社会责任。

至少在我们的后代使用互联网工具的时候,网络环境会变得更加干净,更加放心。


user avatar   xue-yan-bo-9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公关公司已经出动了,今夜是无眠之夜。

简单聊聊这种事情一般是怎么被公关没的。

最简单的方式,自然是直接找社交平台,要求彻底热搜,去掉话题词,但是因为阿里之前已经被约谈过两次,这种事情明面上应该不能做了。

但是, 明面上不行不代表没办法。

最常见的,一般是控制“热搜话题词”,比如“某某凡涉嫌性侵”事件,热搜上就只挂个“某某凡”的名字;而这次,明明是“阿里员工受侵害”,却非要把热搜词改成“阿里88”。

减少热搜话题词的信息量,就能减少点进去的人数量。

接着呢,就找大V发布相关微博,发布的微博就带着简化过的“热搜词”,但是微博内容与现在实际发生的事情完全无关。

比如现在阿里的事情应该是“侵害事件有没有发生”。但是就在刚刚这个时间点,却集中有一堆大V发布阿里的其他事情,这怎么看都不够合理。

凭借着高权重,这些大V会占据热搜下的前排,这么做,目的就是浑水摸鱼、模糊视线。


加上互联网讯息更新的快速,时间过去,大家很快就会把事情遗忘到脑后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希望这次事件不会被模糊掉,希望有罪的人得到惩罚。

等一个真相,而不是公关。


user avatar   er-da-ye-2-18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找男朋友,有两个人选。一个叫李雷一个叫韩梅梅。

李雷身高一米七,韩梅梅身高一米八。

单就身高来说韩梅梅更有优势。

但是李雷身体健康体型匀称,器大活好,更有文化,经济条件好,而且气质形象俱佳。

综合来说,李雷除了身高略微不足,其他方面比韩梅梅更有竞争力,甚至是碾压。

这个时候韩梅梅想要提升竞争力,就应该改变自己其他方面的条件。

但是韩梅梅没有,他还在努力提升身高,终于他通过各种方法提升到了两米五。

韩梅梅因为身高两米五被人所熟知,人们都知道有个人身高两米五,但是代价就是身体十分虚弱,无法从事基本的日常工作,基本生活都很困难。

心智正常成熟的妹子都知道,这个时候应该选谁。

身高是个很重要的指标,但是达到一定阈值以后一般人就不会有更进一步的需求。

像素就像身高。

面对一群不知所以的人来说,一开口我的男朋友有多高,肯定是越高越唬人,宣传效果越好。然而现实中谁的男朋友实际体验更好其实一目了然。

即便是这样,韩梅梅的身高也还是真实的身高,可现在,还有人通过装高跷,架梯子的方法企图来把韩梅梅的虚假身高提升到六米五。以此来向世人说明这个男朋友更好。

然后有人问:为什么大家不像韩梅梅那样,给男朋友堆身高?!

答案就是:再高了没卵用。


user avatar   xiu-qing-yun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中国的平头老百姓是啥都不懂的、啥都做不了的、啥都不想做的贱民吗?

英雄的老百姓关心美国,因为它就横亘在面前。

“Because it's there.”

因为山就在那里,所以英雄的老百姓就想征服一下呐,人类的天性而已,家畜或许不能理解。


全世界所有厉害的东西,中国的平头老百姓都关心:上至国际空间站,卡西尼,奥陌陌,旅行者;下至下水道油布包,煮饭仙人,圆珠笔尖,还有猛禽,幽灵,高精狙,福特号,电磁炮,可燃冰,盾构机,大豪斯,大牛排,电瓶车,鸟语花香,老虎大象,GPS,NMD,M1p,RTX,诺贝尔,太平洋。

我想要的不多。你给不了,我就自己想办法。

不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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