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孩子高贵而壮烈的死亡。
我不会去谋杀
她那与严峻的真理同行的人性
也不会再以天真
和青春的挽歌
去亵漆渎生命的港口。
伦敦的女儿与第一批死者同穴深葬,
众多的至亲好友将她裹没,
永恒的尘粒,母亲深色的血管
默默地傍依着冷漠地
涌流不息的泰晤士河。
第一次生命丧失以后,再没有另一次死亡。
不要再次发生如此悲剧!
本题下某些左棍的表演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套用皇叔
@张方的经典论断:真要反封建,你杀贵族官僚去啊,屠杀无辜汉民算什么?(这说的白彦虎)
我承认,以色列就是个流氓国家,它之于巴勒斯坦跟日本侵略军之于中国差不多,但是照列位的理论,假设聂荣臻当年把日本小姑娘美穗子轮奸之后大卸八块,这也仍然是日本侵略者的锅而不是抗日队伍自身的堕落咯?
就算平民有罪,儿童何辜?共产党八路军连日本战俘都要人道优待教育改造,到了各位这里就是日本小屁孩被捅死也是活该?
正义的是巴勒斯坦人民解放斗争,而不是教权派势力的封建复辟运动。
还共产主义,你们也配。
(坐等各位国际主义战士把我打成精神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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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回复一下,我在针对所有满足下列条件的答主和评论者:
1.在精神犹太人出现之前喊反对以色列的。
2.没有明确指出此次事件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罪恶的。(单纯使用恐怖主义一词不算,因为恐怖主义是方式而不是意识形态)
3.大篇幅抨击以色列,对原教旨主义一笔带过或者压根不提的。
满足以上标准的答主很明显是在暗示本次恐怖袭击事件是以色列的罪恶,不认同以上命题的人可以回炉重修中学语文了。
请诸君对号入座,谢谢。
讲一个抗日战争时期的故事。
1940年,百团大战。我军向正太铁路东段日军展开攻击,全歼了守敌。日方副站长夫妻在炮火中身亡,遗下两个小女孩,大的五六岁,小的还在襁褓之中。小女孩在炮击中被炸伤,我军战士冒着生命危险把她们抢救回来。
当时我们的战士尚且极度缺医少药,可依旧给两个小姑娘按照重伤员的标准照顾,并由村里的哺乳期妈妈用母乳把她们当自己的孩子抚养。
后来日军展开了报复的扫荡,我们的根据地被摧毁了大半,数万战士与老乡惨死在日寇的屠刀下,王二小等少年英雄就是在这个时期牺牲的……但我们没有将怒火发泄在这两个日本女孩子身上,而是将她们经由老乡送还给了北平日军。
鬼子来了,
对我同胞大肆屠戮,
中华大地哀鸿遍野血流漂杵。
我们以上千万人的牺牲才将侵略者赶出我们的家园!
中日血海之深仇,远胜于巴以冲突!
但是,我们不会因此去伤害一个无辜的未成年小女孩,
因为,我们是人,不是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