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宁医十男子,莫医一妇人。
你道为何?
妇女多隐晦疾病,尤其是妇科,更是涉了“嘴硬”这一大忌。如月经门,问“月信如何”,她明明两月不来一次,来即点滴即尽,非要说“正常”。再问其他的,也全说“都没事儿啊”。因此因为羞涩,“常多讳疾之弊,虽问之未必尽吐”。这在宋代以后情况更甚,能看病的还好,多半连看都不肯看,活活病死。
大德七年(1303年)十月,寡妇马氏乳房生了疮疡,疼痛难忍,濒临死亡,大家都劝她看看医生。她说:“吾杨氏寡妇也,宁死,此疾不可男子见!”最后还是死了。这种情况入了《节妇传》,然后当了楷模,后世也就以“看这种病”和“看病见医生”为耻了。
但正常人知道,病还是要看的,只要防护措施到位即可。这方面富贵之家比普通人家有经验,“深居奥室之中,覆护帏幔之内”“出手诊侯”,只伸出一个手来让医生切脉,问什么还不一定说实话,只说身体不舒服。至于到底哪里不舒服,坚决不说。有时为了遮掩,就要胡扯。脉症不符,大夫只好细问。你越问她就越觉得你水平不行,反而不吃你的药。
所以医科对大夫的要求是,“曲察劳人思妇之隐情,婉言以开导之”。但你要是开导都开导不出来,那就只能不去给她看了。这就是所谓的“宁医十男子,莫医一妇人”,妇科比儿科的情况还糟,同属哑科。
有人问,这隐讳的程度有多深,竟然要到了哑科的程度?
光绪庚子年,上海棋盘街一妓女“头痛如劈,顷刻无停,呼号万状”,于是请医医治,百般无效。再延名医诊断,医生问阴户是否糜烂?妓女初则隐讳,坚决不承认,后来因为这病太过要命,才以实情相告。妓女尚且如此,何况常人?但要说妓女好面子,可能这个妓女的思想较为保守,抑或她挺有身份(是某男用包车请的先生),所以才要板着。妓女尚且如此,其他受过这等荼毒的女子就更不必说了。
然而,具体情况也要具体看待,同样是在《医验随笔》里记载的,西门老县一位姓谢的妇女,就不讳疾忌医。她二十来岁,生育之后,每回交媾,阴户血流如注,于是“含羞就诊”。这是最难以启齿的妇科病,尚且可以如此。若是其他病,更是直接看医生就是了,小门小户的,没那么多劳什子的规矩,也不用隔着帘帐。但涉及妇科病,极少有人能像这位一样敢直接告诉医生病情。倘使碰上个死活不说,而她丈夫又“很有原则”的。往往医生告诉他,你媳妇这病很严重你劝她据实相告,他会说“我这个人很传统”。
就更是日了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