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出了视频,大概的说明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这个视频其实两个月前就应该发了,不过可以理解。
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当初都盘了很久的逻辑和一些小道消息才大概理出了一些细节。
吃瓜的都这么累,当事人只会有更多事情需要处理。
下面提炼一下狮子这个视频里的关键信息。
首先是大家所关注的焦点,劈腿的问题。
按狮子的说法,他和熊卡是在他和晶晶分手恢复单身后的九月七号才在一起的。
对于这一点,我的答案里两个月前也盘出了一点儿逻辑,而许多乎友也都察觉到了曲垃的小作文时间线上的问题。
各方线索和证据都比较支持狮子的说法,也就是他是先分手,之后才和熊卡在一起的。
劈腿一说站不住脚了。
但是紧接着就是同样被许多人所诟病的,无缝衔接。
这一点是见仁见智的。
说他无缝衔接也算不上污蔑,毕竟正式分手是在八月底,而九月初就和熊卡在一起了。
但是狮子的视频里透露了一点他和晶晶的感情细节。
两人二零年在上海结束异地恋同居之后其实感情发展是不太顺利的,中间两个人都提出过分手。
注意,关键来了。
两个人都提出过分手。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点。
我是不是可以解读为,两个人在同居后的磨合过程中,都已经对这段感情感到了疲惫与不满?
他们的感情都已经趋近于名存实亡了?
以下是个人观点。
让当事人感到疲惫与不满的名存实亡的感情还有没有延续的必要?
以及,分手之后,短时间里另寻他爱是否应该谴责?
我自己的观点都是不。
名存实亡的感情没有延续的必要,无缝衔接也不应该谴责。
第一,名存实亡的感情如果有延续的必要,那么,大家为什么要反对离婚冷静期?
第二,无缝衔接如果要谴责,那么分手之后多久开始新的感情才不算无缝衔接?
一个月?半年?一年?还是更久?
无缝衔接是一个很明显的暴论。
既没有道理,也没有情理。
分手之后,两个人就没有任何关系。
彼此双方要做什么都不再需要考虑彼此的感受。
因为,分手之后,两个人就是陌生人。
你会去管一个陌生人的私事吗?
无缝衔接只是没有一个确切标准可言的极其主观的不负责任的道德抨击与谴责。
基于以上观点,这件事情,只是关于狮子,晶晶,和熊卡这三个人的,非常普通的感情变动罢了。
其中,狮子并没有劈腿,晶晶在感情中也没有受到许多不理智的吃瓜群众在曲垃那篇小作文引导下自以为是的伤害,熊卡也并非所谓的小三。
当然,许多人情感上是不能接受分手之后,一方在短时间里开始新感情的。
所以才会有无缝衔接这个词的衍生含义出现。
但这样的所谓的“情感上不能接受”,在我看来,只是在无理取闹。
第一,分都分手了,凭什么管前任什么时候开始新感情?
不负责任的吃瓜群众不谈,分手之后的双方用什么身份去管对方的感情生活?
前任吗?
没有这样的道理。
前任是什么?是曾经熟悉的陌生人!
过去的已经过去,分手之后的陌生人凭什么管陌生人的感情生活?
言尽于此,这件事本质上只是一对情侣和平分手,其中一方分手之后开始了新感情的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情感变动罢了。
但因为曲垃,暗某,若某这三个混蛋背信弃义,忘恩负义,背刺带他们赚钱赚流量,让他们功成名就的恩人,也因为狮子和熊卡的网红身份,这件普通的感情变动,变成了一场网友道德审判的狂欢。
晶晶,这是一个完美受害人。
但在这场感情变动中,她其实并没有失去什么。
她和狮子的感情早已名存实亡,分手其实是最好的选择。(当然,这里只是个人基于狮子在新视频里透露的信息所推测的。但晶晶由始至终都没有出面,如果她真的对于两人的分手无法接受,想必不会沉默至今。有人要说那几张淘宝客服截图了,但有一个问题在于,就算那几张截图中的内容确实是晶晶本人所说,但她的措辞中也并没有对于分手这个结果表示出多少不满不是吗?相反她还说了狮子会给她,也给观众一个交代。而这个交代两个月前大家就都已经知道了,是一个解释晶晶的存在的视频,但却因为曲垃等人的龌龊行为而没能被我们所看到。)
而晶晶与狮子和平分手,还得到了三百万。
关于这三百万,有一个问题在于,部分吃瓜群众被某个和事件中心的三位当事人都接触不多的所谓“闺蜜”所引导,认为这三百万是晶晶应得的“劳动所得”。
只因为她和狮子谈了多年恋爱……
但事实是,晶晶直到二零二零年来到上海和狮子结束异地恋情之后才参与到了狮子的事业中,打理桌游铺。
而在这期间,晶晶,是有工资,且有提成的。
她应得的劳动所得早就进了她的账户。
这三百万只是狮子对于这个陪他恋爱长跑的前任的心意。
(说白了,他俩只是谈恋爱分手,又不是离婚,狮子根本没有任何理由给这三百万。)
晶晶在这场感情变动中,实际上并没有太多损失。
毕竟,和一个已经不爱自己,自己也感到疲倦的人继续在一起,才是损失。
在此次事件中最无辜,应该是熊卡了。
说白了,她只是和一个已经恢复了单身的男人在一起罢了。
可事件爆发后,她却是最惨的那个人。
荡妇羞辱,各种污言秽语层出不穷连绵不断的施加在她身上。
骂狮子我都觉得情有可原,毕竟情感上不能接受分手之后短时间里开始新恋情的网友很多,这部分人骂狮子无可厚非,毕竟他也算是公众人物了,自然要接受公众的审视与监督。
但骂熊卡的,说实话,个人认为缺少了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
曲垃的小作文漏洞那么多,小作文反转的先例也有许多,但这些人依旧任由自己被别有用心的混蛋用一篇精心炮制的小作文操控,去攻击伤害一个事实上并没有做错什么的无辜者。
然后是许多cp党所诟病的所谓的欺骗观众的点。
这同样是一个很无理取闹的点。
炒荧幕情侣这事儿,是个人都知道是假的吧?
更何况狮子那么多cp,有思考能力的都应该清楚他的cp都是他精心炮制的“商品”。
和演员拍爱情片没什么区别。
所以我不是很理解欺骗从何说起。
那么多已经结婚了却还在拍爱情片的娱乐圈怎么没有观众去职责他们欺骗呢?
以上,差不多就是个人对此次事件的看法。
这个瓜应该也没什么好吃的了,毕竟博弈已经结束,除了狮子起诉那几个小人的官司的审判结果,不会有更多的细节让吃瓜群众看到了。(感兴趣的可以扒一扒那个杨,我挺好奇的。)
那么,诸君下个瓜田再见。(点关注❛‿˂̵✧)
答案终于放出来了,但看看这面目全非的模样……其实挺像狮子和熊卡的。
这本来是一篇客观的,辩证的答案,却仅仅只是因为与部分人的观点不同,而遭致连绵不绝的举报攻击。
我不知道举报的人有没有认真地,完整的看完过这篇答案,但我想应该是没有的。
不然,是不会如此不分青红皂白的。
就好像狮子与熊卡。
那些辱骂攻击他们的人有没有认真地,完整地了解过事情的始末与真相呢?
想必也是没有的。
网络暴力,从来不要真相。
他们要的只是让人去死。
至于那个死者是否无辜,施暴者又怎么会在意呢。
他们执行的,从来不是正义。
其实今天不太想更新的,不过看到了有趣的东西,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贴给大家看看。
然后,说一说这口瓜吃到现在我个人的一点小感想吧。
我很噩伈。【原词被建议修改……】
无论是我自己,还是那些网暴的人。
【原句被建议修改】
我真的很噩伈。【原词被建议修改】
不针对除了曲垃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因为在我看来,无论是熊卡还是狮子,其实都挺无辜的。
让我噩伈(原词被建议修改)的,是这片网络。
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想看到更多的信息披露,或者说,两位当事人的隐私。
这真的很噩伈。
就好像你走在大街上,却发现整条街上的人都紧紧地盯着一对正在被一个混蛋垃圾无耻匪类撕扯衣物的男女。
直到那对男女的衣物被撕扯得破破烂烂春光乍泄,也没有人去阻止。
所有人都在看着,紧紧地看着。
就算那个混蛋垃圾无耻匪类已经被警察带走,我们也没有放过那对男女。
我们把他们围了起来,嘴里指指点点,不干不净,甚至有人恨不得亲自上手把他们破破烂烂的衣物彻底撕碎,让他们赤裸地暴露在我们的目光之下。
我讨厌这条街。
也讨厌人群中的我自己。
但我却又无法改变这一切。
我甚至无法阻止自己把目光投射到被围在人群中的那对衣衫褴褛几不蔽体的男女身上。
这条街,这些人,这个我自己,真噩伈。(原词被建议修改)
下面贴有趣的给看到这里的大家排解一下情绪。
《b站道德律》【转载,侵删。】
① 主动提出分手者,感情不忠,违德,需履行义务守寡三年,否则视为无缝衔接,进行网暴问候。
②主动提出分手者,赔付对方青春损失费100w以上。此为义务,不进行夸奖,若不履行,网暴问候。
③恋爱期间一旦感情变淡,请立即分手
【感情变淡的标准由b站道德团判定,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并遵从①和②履行义务,否则违德,网暴问候。
④恋爱期间对其他异性心生情愫,请立即分手
【心生情愫的标准由b站道德团判定,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判其遵从①和②履行义务,然后再网暴问候。
⑤恋爱期间需要安排一位, 正义者 ,负责监督聊天信息和洗发水香气,若聊天信息出现脏话,性器官,性行为等信息,或一方洗发水异味,则曝光其所有隐私引以为戒,该隐私不受法律保护,再罚其履行第① ②条义务,然后再网暴问候 。
熊卡律师贴出了时间线。
分析之后再说,粉色软件的截图机制真恶心人,为了给兄弟们全文搬运我真的想尽了办法。
下面有请熊卡律师开始锤爆曲垃。
最近,逻律代理了B站UP主碳酸熊卡控告B站UP主黄头小野猪(真名:曲一畅)侮辱、诽谤及偷窥、偷拍、散布个人隐私一案,目前该案件已经办理终结,鉴于部分网友非常关心案件的真相,在此就本案办理情况,根据逻律掌握的证据情况及亲身经历,向大家作解释说明如下。
在正式开始之前,先明确几个问题:
当小三? “知三当三”?
NO。
出轨?
NO。
违法但正义的英雄?
NO。
现在开始进入正题:
2021年10月6日下午17:00左右,经一位同行朋友介绍,我与碳酸熊卡、吃素的狮子开始接触,并阅读了黄头小野猪发布的檄文,开始了解整起事件,并了解到当事人在国庆期间,已经向老家的公安机关报案,但当地公安机关建议去法院起诉,没有处理该起案件。我建议当事人回上海一起讨论一下,并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不得不说,这篇文章写得极好,立场鲜明、层次分明、情感充沛,读了让人非常上头,很有《三国演义》中陈琳《讨曹操檄文》的感觉。
该文章主张:
第一,吃素的狮子与其前女友在2021年8月29日分手;
第二,吃素的狮子和碳酸熊卡在2021年09月28日时,使用了同一款洗发水;
第三,吃素的狮子碳酸熊卡在与狮林公司合作期间,超出工作的需要,与吃素的狮子进行了不正当的交往,并根据2021年08月23日的聊天记录,认为他们在2021年08月23日的时候建立了恋爱关系。
再结合前述第一点理由,曲一畅根据自己的认知,得出了吃素的狮子出轨和碳酸熊卡“知三当三”的结论,并因此发布了前述文章。
2021年10月7日下午14:00左右,逻律接待了一位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接待完该当事人后,逻律开始审阅本案相关材料,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2021年10月7日晚上19:00左右,我来到狮林公司,与碳酸熊卡、吃素的狮子讨论整起事件,来公司之前,我已经根据网上掌握的情况以及他们的陈述,拟好了4页纸的《治安控告书》,数十页纸的证据材料,以及若干个类似的处罚案例(事实证明,最终这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来到公司,主要是为了跟他们当面交流,依据经验判断他们陈述的真伪,并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当面查阅他们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PS: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证据的电子证据,应当提供原始载体,即手机原件,或者提供与原始载体核对无误的副本)
主要证据包括:1、两位当事人的身份证,证明其真实身份;2、两位当事人的微信注册信息,确定其注册微信使用的手机号;3、两位当事人在手机运营商电子营业厅的信息,确定该手机号是其注册的;4、两位当事人B站的后台信息,确定涉案的B站账号是其注册的;5、两位当事人及其与第三人的聊天记录,确定其交往的经过。
经过与他们的当面交流,以及对前述证据材料的查阅,我确定了各方的身份,并得出初步结论:
第一,吃素的狮子与其前女友在2021年8月29日分手;
第二,吃素的狮子和碳酸熊卡在2021年09月28日时,当天双方在不同地点各自进行自己的工作,也未使用同一款洗发水,该事实,有双方2021年09月28日行程信息为证:
2021年09月28日19:56 熊卡打车回家
2021年09月28日21:49至2021年09月29日02:27 B站直播信息显示,熊卡在B站直播:
2021年09月28日13:21 狮子的妈妈到达狮子家,狮子表示晚饭回家吃。
2021年09月28日17:55 狮林监控显示,狮子走出公司,回家吃饭,至2021年09月28日22:13回到公司检查视频剪辑情况,在此期间,曲一畅趁狮子不在公司,偷拍了其电脑端微信聊天记录。【此处律师先生后作出了修改:2021年09月28日17:55 狮林监控显示,狮子走出公司,回家吃饭,至2021年09月28日
22:13回到公司检查视频剪辑情况,当天晚间,曲一畅趁狮子不在公司,偷拍了其电脑
端微信聊天记录。感谢乎友 @kkk313 捉虫。】
第三,吃素的狮子和碳酸熊卡在前述的交往过程中,不存在不正当交往,吃素的狮子在2021年09月07日向碳酸熊卡表白,碳酸熊卡当场表示接受表白,该节事实,有碳酸熊卡2021年09月 08日与第三人聊天记录为证。
同时,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有关证据,逻律倾向于认为,曲一畅对熊卡也有好感,还给熊卡发过一些内心的小作文,嫉妒蒙蔽了他的双眼,让他最后作出了错误的判断。
2021年10月7日晚上20:30左右,曲一畅来到狮林公司,要求取走电脑,在咨询我的意见后,狮林公司拒绝为其开门,并告知:2021年10月7日晚上20:30这个时间点,公司还处在放假期间,请在2021年10月8日9:00-18:00期间,或者其他公司正常上班的时间来取走电脑,如果坚持要在现在取走电脑,请拨打110报警,狮林公司将在民警抵达后开门。于是曲一畅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2021年10月7日晚上21:00左右,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刘行派出所民警到达狮林公司,狮林公司打开了大门,让曲一畅及民警进入。曲一畅认为,电脑属于其私人物品,要求立即拿走电脑。狮林公司在另一位律师隋律师的建议下,要求现场打开电脑,取走公司的资料,才能将电脑交付给曲一畅。民警建议狮林公司使用硬盘,以剪切的方式取走资料,之后由曲一畅将电脑拿走。曲一畅拨打了其律师的电话,询问是否可以接受该处理方案,在电话中,该律师表示不能接受该方案,因为资料可能还有用。我们虽然感到非常无语,但还是尊重民警的意见,最终经过各方协商,决定拿一个公司的硬盘,将电脑中的资料以剪切的方式转移到该硬盘中,将该硬盘加密,硬盘由公司保管,密码由曲一畅设置,如双方发生纠纷,再共同打开硬盘查阅文件。曲一畅表示接受该方案。
2021年10月07日21:30左右,逻律当场向民警表示,曲一畅存在治安违法行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民警询问曲一畅是否存在该律师所述的违法行为,曲一畅表示存在。
民警继续询问:是否散布了他人的聊天记录?曲一畅表示散布了。
民警问:聊天记录是如何取得的,曲:偷拍取得的。
民警问:偷拍哪里?曲:偷拍老板电脑。
民警问:怎么偷拍?曲:趁他出去的时候拍的。
民警:你对此是什么意见?是否同意跟我们去派出所处理?曲:我承认我的所有行为,愿意一起去派出所,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随即,曲一畅坐民警的警车前往刘行派出所,走的时候曲一畅的律师说,他马上来派出所,让曲一畅放心。熊卡表示没有足够的情绪处理这种事情,于是我带着熊卡的授权委托书,连同隋律师、狮子一起打车前往刘行派出所。
2021年10月07日22:00前后,我们抵达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刘行派出所,因为曲一畅先行抵达了派出所,治安案件接待民警(注:换了个人接待,并非上一段所提及的出警民警)似乎是已经跟小曲了解了情况,于是将我们拉到进门左手边第一间接待室了解情况。
2021年10月07日22:30分前后,民警看完了我准备的《治安控告书》及证据材料打印件,又打开手机看了曲一畅发布的帖子原文,以及一些营销号转载的情况,询问我们是否有意愿进行调解,如果有意愿进行调解,我们表示可以调解。于是民警让我与隋律师去往大厅等待,让曲一畅与吃素的狮子在调解室一对一进行调解。在调解期间,曲一畅的律师抵达刘行派出所。
2021年10月07日23:30前后,我去街上找地方买矿泉水,出去发现一家宠物店还开门,询问店主附近有无便利店、小卖部或者自动贩售机可以买水,店主表示最近也要1公里以外,于是我回到刘行派出所,发现曲一畅和吃素的狮子已经结束了调解,双方律师和民警进场参与调解。
于是我也走进了调解室,了解情况后得知,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理由是曲一畅虽然同意赔礼道歉,但并不同意删除其偷拍的聊天记录。对此我和隋律师都极其愤怒,质问:“你们连聊天记录都不肯删除,这还有调解的诚意吗?”曲一畅的律师表示:“不能删,还有用。”我们问:“有什么用?”曲的律师:“不知道。”听到这里,我内心极其愤怒,根据《民法典》规定,侵权之后第一条就是要停止侵权,现在你还留着侵权证据干嘛?证明自己的侵权行为?
于是民警拉着曲一畅及其律师去了另一个调解室,经过一段时间的攀谈交心,曲一畅同意删除偷拍的聊天记录及副本。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意愿,初步的调解方案为,曲一畅承认错误,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我方放弃追究其法律责任。于是双方准备签署调解协议。
这时曲一畅的律师询问吃素的狮子是否携带公章,我们马上反应过来:要公章干嘛?曲一畅的律师表示,要求签署四方协议,不仅狮子和熊卡要放弃追究曲一畅的责任,狮林公司也要放弃追究曲一畅的法律责任。我们马上表示反对,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我们不能因公废私,狮子可以为了解决问题选择妥协,但狮林公司遭受的损失不能为此放弃。民警了解了情况后也表示,今天是狮子和熊卡来派出所报案,狮林公司没有报案,他仅主持狮子、熊卡和曲一畅的调解,公司和曲一畅可能存在的纠纷,建议去法院另行解决。我和隋律师交换意见之后,一致决定给出最后的offer:本次调解不解决任何公司和曲一畅的纠纷,如果不能接受则继续走司法程序,这个offer不容讨论,在此前提下可以谈细节。对此,曲一畅方面表示,大不了就鱼死网破。
于是民警拉着曲一畅及其律师去了另一个调解室,经过一段时间的攀谈交心,曲一畅同意本次仅解决3个人的问题,不涉及公司,在此前提下签调解书。
大约2021年10月08日01:30-2021年10月08日03:30期间,双方就和解方案和道歉信的细节进行了充分而全面的沟通,中间曲一畅仍有多次纠结,在“进去7天”和“接受调解”之间反复横跳。
2021年10月08日03:00左右,各方对道歉信的措辞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曲一畅方希望道歉信的内容含有辩论的形式,大家在道歉信中各自保持自己的观点,对此我和隋律师再一次被震惊,错了就是错了,道歉就是道歉,居然还想在道歉信里展开辩论,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xxxxxx?
于是民警拉着曲一畅及其律师去了另一个调解室,经过一段时间的攀谈交心,曲一畅终于同意道歉信仅有道歉内容,不再展开辩论,最终就若干措辞进行了讨论,各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和道歉信的版本。
在此期间,熊卡还以电话的形式询问曲一畅,可否告知他做这些事情的动机?熊卡自认为和曲一畅是朋友,并且之前跟他关系不错,私下经常几个人一起出去玩。在他耳朵受伤以及平时工作不顺心的时候熊卡也给予了他很多关心,在去三亚旅游的时候也给他带了礼物。在熊卡搬家的时候,曲一畅还帮忙搬家了,结果在发生事情的时候,作为朋友,他在没有询问熊卡真实情况下突然背刺,让熊卡不解。曲一畅在询问其律师后,一开始表示拒绝回答,后来说自己是因为看不惯。此时,民警表示派出所打印机无法使用,于是狮子回公司打印《和解协议》和道歉信纸质版本。
2021年10月08日03:42前后,逻律使用饿了么在罗森(苏家浜店)购买了7瓶矿泉水,也给了曲一畅、曲一畅的律师和办案民警都,大约在2021年10月08日04:20前后送达。这时狮子也几乎同时回到派出所。
2021年10月08日04:30前后,各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并提交了一份由刘行派出所备案。随后开始履行协议:曲一畅发布了道歉信,并删除了手机上偷拍的聊天记录。曲一畅及其律师先行出发前往曲一畅居住的小区,我、隋律师和狮子随后也前往他居住的小区。
2021年10月08日05:00前后,曲一畅删除了电脑上存储的聊天记录副本。至此,本次治安案件处理完毕,最终以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控告人撤回控告结案。
2021年10月08日05:32,逻律与隋律师抵达徽州小笼上海顾狄路店,点了小笼包、茶叶蛋、豆浆各两份,逻律只吃了半笼,隋律师还从我这里多夹了两个。
2021年10月08日06:30前后,逻律回到家中睡觉。
2021年10月08日12:00前后,逻律抵达上海中心大厦办公室,开始起草律师声明。
2021年10月09日17:00前后,逻律将律师声明交付给熊卡,由熊卡本人使用其B站账号发布,逻律使用自己的B站账号进行了转发。
2021年10月10日13:00前后,逻律撰写了本案时间线,最终进行了发布。
以上,便是逻律经历和了解的案件情况。有人要求贴全部聊天记录,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剖腹证粉”罢了。
在我看来,整起事件就是信息茧房的悲剧,小圈子待得太久、沉迷太深,以至于不自觉触犯国家法律,于是中二青年被真-正义铁拳教育的故事。
以上就是逻律办理本案的全部过程,从一开始信誓旦旦愿意接受法律惩罚,到最后纠结赔偿金额、交出所有人员名单,来换取控告人的和解、撤案,这样的表现,够不够成熟?
贴一个曲垃造谣作文里那些截图的新解读角度。
作者是老朋友了。
这次我就不做主观评论了,希望诸君看的时候也尽量客观看待那些被曲垃恶意解读引导的聊天记录截图。
https:// zhuanlan.zhihu.com/p/41 9859060
今天早上没什么料,不过还是更新一下。
因为这个答案被举报了,同时开始有了对我本人的攻击与抹黑▼_▼
所以还是说点什么。
首先澄清一下我自己。
不是公关,也不是带节奏的水军。
我答案里写的很清楚,就是个吃馒头的吃瓜群众。
说真的,兄弟们真要是能帮我联系到狮子和熊卡让他们给我发钱那真是感激不尽,我最近真的很穷并极其缺钱。
然后再说一下目前网友的经典二极管言论。
【狮子的声明】
经典没有否认就是承认。
我会在下面贴上狮子的原文。
请仔细看完,然后举例说明,狮子除了晶晶的存在之外,承认什么了?
好像什么都没有吧?
网友这波虚空造物真是厉害了。
再来,一帮法盲在律师声明发出之后表示此声明说明不了什么,以及熊卡律师的一系列言论统统屁股不正拉偏架。
拜托,你们看到人家提出控告了吗?(此处昨天本答案就贴了图。)
以及,法盲们知不知道当事人律师的所有言论都基于【该律师以及狮子熊卡手中所掌握的证据。】
他们要是没证据,某人会【退缩】(原词被建议修改)?
他们要是没证据,会提出控告?
当然,这里不得不提经典二极管兼法盲言论。
有证据他们为什么不放出来?
因为他们要等到开庭时向法院提供证据明白吗?
以及,在开庭前泄露本方所掌握证据是违背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此处本人也是一知半解,欢迎相关专业人士指正批评。】
今天早上的更新就是这些了,话已至此,还望诸君吃瓜吃得开心。
吃着饭我都不忘给大家截图,真是良心答主 ୧⍢⃝୨
这次的图依然是熊卡律师的发言,取自该律师先生的动态评论区。
这次没有贴心服务了,也不需要,诸君看就行了。
只是可惜了,勇于承担曲一畅怎么从心了呢?
“正义使者”怎么不刚到底呢?
再加两张图。
诸君自行查看思考。
之前落了一张图,现在加上。
熊卡律师自己的评论区中透露了许多关键信息。
曲垃将面临巨额赔偿,以及可能的有期徒刑。
网络暴民可能会被追究。
律师同样表示,已提出控告,并且此事不会就此结束。
下面上图
熊卡律师,注意那个【2】。
结论是没有任何问题。
个人信息提炼服务:这个【2】可以佐证,曲垃小作文描述的一切,统统不能信。
(包括但不限于出轨劈腿,小三及其他。)
新料来了。
诸君自行观看,结合我前面说的分析,自行思考。
【注意那个诽谤罪。】
我又有料了……但我不能说……今天昨天收到了一堆不能说的料,憋死我了。
兄弟们别怪我谜语人,总不能言而无信对吧。
细斟酌了一下,我能告诉你们的是,曲垃说的每一个字儿都是扯淡。
记住,是每一个字。
兄弟们,睡醒起来高强度吃瓜吃到现在的我又来给你们带新料了。
但是这次的料我就不放自己答案里了,毕竟是别人的劳动成果。
请诸君自行前往前面贴的两条链接,在评论区寻找 @黄泽洲 以及一位匿名答主的分析和透露的信息。
请务必给两位答主点赞,毕竟别人收集信息并加以分析也很辛苦。
关键信息提炼服务:狮子没有劈腿,熊卡不是插足,曲垃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纯扯淡,等着坐牢吧。
再给大家贴一个链接,和前面那个结合起来看。
非常有趣。
我仿佛听到了连绵不绝的巴掌拍在脸上的声音。
https://www. zhihu.com/answer/216116 3173
这几天每次一觉醒来,瓜田里都能长出新瓜。
下面贴一个链接。
其中内容是一个故事。
大家看就知道了。
但是别问我问题,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网络暴力这把刀,杀起人来,真的好用。
https://www. zhihu.com/answer/215608 7548
来了兄弟们,刚吃完饭正无聊瓜田里又长出新苗了。
新料来自狮林公司创始人之一,元老成员,如今已离职的王志达,网名:王彼得。
关键信息提炼服务:文章总体来说锤了两个点,三百万,以及小曲的动机及他的小作文存在篡改编造。
首先说钱。
按照彼得的说法,补偿给晶晶的三百万对于狮子来说确实是非常之多的一笔巨款。(此处个人观点,如果是这样,那么狮子对晶晶的补偿真是厚道非常。恋爱分手也能分到这么多钱,真的,第一次见。)
然后说动机。
据彼得所说,小曲的操作后面,还有其他人。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恶意引导网络暴力报复狮子和熊卡以及狮林的行为。
按他的说法,小曲喜欢熊卡,喜欢到歇斯底里变态至极的地步。
并且曾经表白过,然而爱而不得。
于是他在筹谋许久之后,拿着晶晶的存在当做手中枪支弹药,悍然发起了这场针对狮子,针对熊卡,针对狮林的网络暴力。
最后,是那四个字,篡改编造。
这里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但是,小曲小作文的真实性再次遭受重创。
以上就是个人在此次新料里提取出的关键信息。
诸君,如果要对此事发表评论,请务必把我的答案看完。
很多问题我在答案里写得一清二楚,请务必不要再让我到评论区再说更多次了。很累的。
谢谢。
答案有更新,加了两张图,诸君自行观看思索。
兄弟们,奋斗在吃瓜前线的我又给你们带新料了。
简单提取一下关键信息:t2o是熊卡狮子他们圈子里的好友。
从他的口吻与言辞中判断,小曲似乎在爆料之前找过他聊过。
然后爆料的小作文和跟他说过的时间线前后不一甚至相冲突。
也就是小曲说谎了。
结合小曲的道歉信,我是不是可以说小曲的小作文造假了?
这瓜越吃越有意思了。
我又吃到新料了。
来自于 @Maggic
【小曲,你能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吗?1按你文章所述,你在9月底就获得了狮子劈腿熊卡的证据,然而你却在10月1号,10月3号给熊卡动态点赞,为什么?2你是否在得到证据的第一时间就去找受害人晶晶的?你模糊了你的时间线3你的目的或诉求是什么?用违法的手段获得证据,用艳情小说的手法描述事件,用受害人的第一视角抒发情绪,你要什么?】
下面上图以及个人观点:小曲这动机直接摇摇欲坠啊,“正义使者”的人设崩得一塌糊涂。
至于点赞这两张图,我就不下观点了,诸位看官自有思考。
给大家贴一个关于时间线的分析。
来自于 @怀柔远人
【这里面几个问题啊。单纯从聊天截图能解读出来的是:8.29是熊卡告诉小曲,她知道的林分手时间(真实的分手时间是不是更早,看不出来);8.23聊天截图里能确定的是熊卡那个时候才知道林也有点喜欢他,至于当天他们有没有在一起,光从现有的聊天记录看不出来;换句话说,哪怕熊卡在之后的聊天里提一嘴ljq你先把你跟晶晶的关系处理好我再正式跟你在一起,这个“知三当三”就是曲哥的恶意解读。这个时间线,我觉得林晶熊三个人都有,唯独曲哥不太可能有,有的话就不用晒出来现有的这些截图了。】
这瓜有趣吧。
哈,一睡醒,“正义使者” 退缩了。
兄弟们,反转来了。
帮大家提炼一下这篇道歉信的关键信息。
第一,小曲怕了。(承担法律责任?我什么时候说过?放过我吧。)
第二,小长文有假。
“正义使者”的小长文存在恶意引导以及扭曲事实的操作。
什么意思呢?
狮子劈腿,以及熊卡小三这些信息都是小曲刻意扭曲的假相。
真相就是,狮子既没有劈腿,熊卡也不是小三。
哈哈哈哈哈,笑死了,之前跟着“正义使者”冲锋的网友们有一个算一个,脸全都被他们的“正义使者”打得高高肿起。
这口馒头吃得。
一开始以为吃的是晶晶的馒头,没想到是熊卡和狮子的。
曲垃,果然是最大的XX。
tui。
真xxxx。
有吃到一点新的:知情人hank在直播中说这件事【狮子百分百全责,熊卡傻姑娘。】
很有意思的说法。
直播切片很长,我个人提炼的关键信息就这一句话。
想知道更多大家可以自己去看,BV1Jr4y127oj。
新料来了,上图加猜测:这个公布视频很有意思。
不负责任的猜测,会不会狮子本来就准备在这个做了一半的视频里说明晶晶的存在,以及已经分手的现状?
【个人阴谋论的更不负责任的猜测:会不会小曲的小作文有假?结合之前知情人士对于小曲小作文时间线的质疑……反转要来了?(此处无任何证据支撑,纯瞎猜。)】
兄弟们,奋斗在吃瓜前线的我又给你们带新料了。
下面上图及个人观点:这个是狮林创始人之一,现在狮林股东之一的阿彧姐的微博。
从字里行间猜测,这个真相怕是非常劲爆啊。
这顿馒头还有得吃。
大早上的,没有新消息,那就说一下对于此事的阶段性看法吧。
以下言论不负任何责任,我就这么一说,诸君也就这么一看,如此而已。
首先在这件事里,无论是狮子几个账号的观众,还是狮子,熊卡,小曲,以及他们身边的同事,其他的合作视频制作者,这帮人,没一个是能独善其身的好人。
为什么?
从大家最愤怒地炒银幕情侣开始说。
狮子炒了多久大家都知道,但之前一直没人说有个晶晶在背后,狮子没有,狮林那些工作人员,配合狮子拍视频的视频制作者没有,这两天被奉为“正义使者”的小曲也没有。
怎么,之前能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出事了就分不开了?
小曲之前写那么多情侣文案拍摄脚本的时候,晶晶是死了吗?那时候“正义使者”没想起来为她主持正义?
这是说视频背后那群人,接下来说观众。
这两天声讨得很欢啊。
我这种的吃瓜群众吃馒头吃得飞起也就算了,这些观众,始作俑者哪来的资格吃馒头?又哪来的立场声讨狮子?
荧幕情侣不是你们炒的?狮若,熊狮,还有什么萌爱,醋醋不是你们炒的?
你们不给热度,狮子凭什么能靠这个赚钱?
他又凭什么能和熊卡走到一起?
这会儿晶晶的存在爆出来了,你们开始声讨了,好正义啊。
但是脸红吗?
还有那些小仙若了,醋醋了,和狮子拍过视频的视频制作者,哪来的脸下场声讨狮子的?
合着之前拍视频的时候都不知道有晶晶这么个人存在是吧?
不对啊,小曲那小作文里可说了,大家都知道啊。
早不声讨晚不声讨,尤其是小仙若,事出前两天才说以后不会和狮子合作。
哦,小曲要发小作文你才不合作,他不发你是不是要接着继续?
晶晶又去哪儿了?你小仙若早的时候没看见她?
观众,视频背后的工作人员,那些视频合作者都说了,接下来说事件中心的人物。
小曲。
前面有说过,你“正义使者”在狮林工作这么久,怎么现在才想起来“执行正义”?早干嘛去了?
哦对,早的时候在写情侣文案和拍摄脚本。
嚯,这时候晶晶又隐身了。
合着这位狮子的女朋友还是薛定谔的晶晶啊。
需要的时候她存在,不需要的时候谁也看不见她。
咱们的“正义使者”可真正义。
然后说狮子。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之前炒荧幕情侣没人逼着他炒,也没人逼着他隐瞒晶晶的存在,现在事发了,活该。
但是得说句公道话。
晶晶这些年为了他在狮林工作,付出了时间精力和青春是没错,但我们的网友搞得好像晶晶这些年是在打白工,狮子这么多年一直在劈腿一样,无限扩大晶晶的受伤,无限扩大狮子的作恶。
我觉得这怕是不妥当吧?
晶晶和狮子在一起这些年,我不信只是她单方面在付出,狮子没有任何回报。
无论是工作上的金钱回报,还是情感上的情感回报。
晶晶和狮子是在谈恋爱,不是晶晶在养儿子。
所以就事论事的说,晶晶是受害者没错。
但她受到的伤害有没有这两天吃瓜群众说的那么大?
我觉得有待商榷。
从目前为止爆出来的信息来看,晶晶所受的伤害有失业,有被分手,有狮子在分手原因上的隐瞒。
这是可以确定的。
但是这两天网友们所打抱不平的被劈腿出轨,我觉得需要斟酌。
首先,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狮子在和晶晶正式分手之前,有和熊卡发生过任何的不轨的亲密行为。(防杠:此处所指的不轨亲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狮子对其他女生隐私器官的亲密接触以至于滚床单,视频上打打闹闹那种不算在内,这些观众和晶晶都看的见,算出轨怕是没道理。)
除此之外,令共情晶晶的人们愤怒的还有狮子隐瞒晶晶的存在和其他人炒荧幕情侣。
这一点观众方面的问题前面说过了,这里只说晶晶和狮子。
按小曲和小李这两个视频背后的工作人员小作文爆出的信息来看,晶晶对于炒荧幕情侣这事儿是持默认,甚至是赞同态度。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在小曲爆料之前,晶晶对此除了小曲作文里说的吃醋之外,没有表现出其他任何的不满。
晶晶甚至和熊卡还是关系很好的闺蜜。
此处可以说明,晶晶对于炒荧幕情侣这事儿,大体上和狮子是一样的,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
否则的话她大可以早早和狮子分手。
综上所述,晶晶在此次事件中所受到的伤害包括
失业,被分手,狮子在分手原因上的隐瞒。
除此之外,其他的网友无限扩大出来的伤害还有待证据证明。
说完了这些,我们来谈谈网友们为晶晶所打抱不平的部分。
集中在两个点,情感和金钱。
情感上大家认为狮子背叛了晶晶,金钱上大家认为狮子的狮林公司有晶晶的一半。
情感上先不提,说金钱。
晶晶对狮子有付出,对狮林公司有付出不假。
但要说狮林公司有晶晶一半,这可就是暴论了。
狮林不是晶晶和狮子两个人的公司。
而是晶晶,狮子,公司股东,创始人,工作人员等等这些人的。
晶晶说白了,只是狮子的女朋友和狮林的工作人员。
要说狮林有她一份功劳完全正确,但要说狮林有她一份,她投资狮林了吗?有股份吗?
在狮林工作这段时间她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但千万别说狮林没有给她开工资。
所以网友们也别嫌狮子和晶晶分手给了三百万少。
说白了,他俩只是谈恋爱,又不是离婚。
没有分财产一说。
狮子别说三百万,完全可以一分钱不给。
这是金钱。
接下来说情感。
提到情感,就不得不提晶晶和狮子的七年恋爱长跑。
这两天网友在这一点上,非常暴论的认为,这七年是晶晶单方面的付出,狮子没有分毫回报。
拜托,晶晶和他是在谈恋爱!
不是晶晶在养儿子!
要是狮子没有任何回报,这恋爱能谈七年?
别说我信不信了,网友信?
恋爱是双方的,这七年晶晶有付出没错,但不能说狮子没有付出。
除非他这七年一直在劈腿。
但是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狮子劈腿劈了七年。
有证据能证明的,只有狮子八月二十三号对熊卡的表白,以及一个星期后正式的和晶晶的分手。
在这期间,只要没有证据能证明狮子和熊卡有不轨的亲密行为,那么狮子对晶晶的伤害也就精神出轨了一个星期这一点。
之后正式提了分手,他和熊卡无论做了什么,都与晶晶这个前任无关。
所以情感上,以目前为止的证据来说,晶晶所受的伤害是被分手以及分手原因的隐瞒。
被分手不提,谈恋爱哪有不分手的,青梅竹马从一而终少之又少,晶晶和狮子分道扬镳只能算正常。
网友能声讨的,实际上只有狮子在分手原因上的隐瞒。
但这算事儿吗?
谁这辈子没有隐瞒过身边人一些不好开口的事情呢?
非要狮子直接告诉晶晶,我移情别恋了,不爱你了,我们分手吧,才行?
网友不是为晶晶打抱不平吗?怎么这点上又巴不得晶晶被狮子拿刀往心上狠戳了?
这个世界上有种行为叫善意的谎言。
当然,网友是不会管这些的。
【原句被建议修改】
我们只想看你割开肚子,根本不想知道里面有几碗粉。
晶晶是值得同情,毕竟七年感情一朝尽丧。
狮子有错,但又罪大恶极吗?
最后说熊卡。
网友眼里的小三上位者。
一句话说完:在没有证据证明熊卡在狮子和晶晶正式分手之前她和狮子有任何的不轨的亲密行为时,小三这个名号,背不到她身上。
事件中心的四个人,小曲,晶晶,狮子,熊卡,四个人都说完了。
网友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把这次事件完整的刨析完毕之后,大家义愤填膺的一切都成了无根浮萍。
事儿其实不大,但大家的愤怒大的吓人。
当然,非常欢迎打脸。
只要有证据。
最后说一下为什么要写这些。
因为网友的愤怒大的吓人。
明明只是一件很小的男女朋友感情破裂,男方无缝连接有劈腿嫌疑的情感小事,网友们却好像狮子做了什么伤天害理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的恶事一样,恨不得他去死。
熊卡呢?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她在晶晶和狮子的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和狮子有过不轨的亲密行为,那她又凭什么要被网友无休止的侮辱,辱骂?
还有此事中最大的恶人,小曲。
他是让我们这些吃瓜群众看到了狮子视频背后的“真相”没错。
但这称得上是正义吗?
这不过是满足了网友的窥私欲罢了。
网友是看狮子创作的视频,还是看他的生活记录?
是不是狮子这样的视频制作者得把自己的衣服扒光,一丝不挂的走在大街上,才能算对自己的观众没有丝毫隐瞒?
这场网友的狂欢真的是在为晶晶“执行正义”吗?
这只是一场网络暴力。
而且还是在一个违法犯罪者的引导下进行的网络暴力。
这个违法犯罪者竟然还踏马被奉为“正义使者”!
真踏马魔幻。
真xxxx。
以上,一个不负任何责任的吃瓜群众的不负责任的言论。
此瓜可以再吃三天。
大家看图就好,我直接上结论。
在晶晶发声证明小曲的行为是在帮她之前,小曲此次作为的动机和立场都和“正义”这俩字儿不搭边。
之前瓜吃漏了一点。
【你为什么会觉得相比起一个违法犯罪者,一个叛徒 我会更恨一个渣男呢?】
小李原话。
我就说这瓜还有得吃。
小曲的同事,狮子的员工之一小李出来说话了。
信息量满满啊。
小曲这动机和立场更站不稳了。
刚刚小曲又爆了更多信息,这瓜还有得吃啊。
首先还是钱的事儿。
说狮子在预先没有征兆的情况下把钱汇进了晶晶的账户,然后才和晶晶摊牌分手……
这事儿吧,无可指摘,总不能说打钱打错了吧?
不过小曲紧接着又说狮子手上不止这些钱……其中意味诸位看官,懂得都懂。
然后讲了自己如此作为的动机以及喜欢熊卡这事儿的真假。
剩下的就没什么关键信息了,一大堆心路历程和诉苦。
个人总结一下,小曲这波按他的说法是出于被狮子欺骗的不忿,为晶晶打抱不平。
动机非常正当,正当得不得了。
正当得可以以身试法只为揭穿狮子的真面目。
但其中的漏洞还是在于,时间。
就像我之前在这答案里说的,只要熊卡没有在狮子和晶晶正式分手之前与他有任何的亲密行为,那么,小曲所有的指责和声讨都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没有亲密行为,这出轨劈腿一说就有待商榷。
总不能人家什么都没做,就锤得别人十恶不赦活该被你网暴吧?
至于其他的什么钱买不了七年感情,晶晶分手后多么多么痛苦,还想着挽回……抱歉,这是晶晶的私事,我们这些看客只能看看,随便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仅此而已。
分手之后,狮子无论是对晶晶的痛苦无动于衷还是有所作为都无所谓。
他无动于衷是本分,毕竟已经分手,而且还有了新欢。
他有所作为是情分,毕竟七年感情摆在那。
但还是那句话,这是他的私事。
无论他怎么做,都没必要拿到大庭广众之下让我们这些吃瓜群众肆意观看。
而小曲,说实话,他所作所为的正当性和他所谓的正义越来越站不住脚了。
这件事情狮子身边有这么多人,和晶晶关系不错的人也不少,为什么偏偏是你小曲来当这个“正义使者”?
真就超级英雄?
个人表示,不敢认同小曲所作所为的正当性及所谓的正义。
这事儿,晶晶来说,当场狮子就得跪下求饶没说的。
但你小曲来说,这味儿可就变了。
还说晶晶自己承受不住才由你来说……这话说得,好像你来说了晶晶就承受得住了?
这不是把人晶晶当牌打?
哦,把人家伤口撕开放在大庭广众之下邀请我们这些看客来肆意评论就能让晶晶好受一点?
我怎么觉得,晶晶这伤口更加血肉模糊了呢?
这就是正义?
这口馒头,受小曲邀请,我吃了,但这位“正义的曲哥”,好像也吃得很开心啊。
最后上图加结论:晶晶实惨。被分手了还要被人利用。
好人难做啊。
大早上的高强度吃瓜我容易吗。
首先是很多人都陷入的误区,狮子给晶晶的三百万是什么钱。
这三百万是在小曲爆料之前就给了的。
但是有人带节奏说是爆料之后给的封口费……出于什么目的带这个节奏我就不知道了。
然后就是好像很多人认为晶晶这么多年的工作是在白干一样……人家有工资的好吗。
她并不是狮林公司的股东,所以她的工作是有工资的,有回报的。
不给是犯法的。
当然,这里仅指金钱回报。
而晶晶作为狮子女友的情感回报,这是人家两个人的事情,外人不得而知,也没有资格妄加论断。
但是小小的推断一下,没有情感回报的话,早就分手了不是吗。
下面上结论。
这三百万是分手补偿,而不是封口费或者某些人说的劳动所得。
然后再来聊聊吃瓜群众的问题。
怎么说,毫无理智可言。
完全无视了小曲长文中的诸多漏洞以及违法行为,一味得任由被小曲引导的“愤怒”驱使自己的行为,肆意得对三位当事人“正义执行”施加暴力。
B站那边居然开始传播熊卡的私房照片……就离谱……这些东西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吗?
还拿狮子在与晶晶切实的分手之后和新人的私密聊天内容来调侃侮辱人家……这就是网友的正义?
这就是小曲想要的正义?
正义这词儿真难堪。
在这件事里,只要没有实锤证据证明熊卡在狮子和晶晶分手之前有过亲密行为,那她就算不上小三。
不要把道德标准拉高到普通人完全够不到的高度。
男人有女朋友,许多年,但是逐渐淡了感情,在正式宣告分手之前对其他人动了心。
这很正常。
那么大多数人在这种情况下能接受的,是先分手,后追求新欢。
这是论迹不论心,在行动上的正确。
但实际操作上,又有多少人能完全做到?
狮子在实际操作上,先追求,然后一个星期之后才正式与晶晶分手。
骂他行为不端没有问题。
只劈腿了一个星期也是劈腿。
但是骂熊卡之前要考虑一下,在狮子正式分手之前,她有没有和狮子有过亲密行为。
如果没有,那小三这个名号,冠在她头上是不合适的。
因为这样的话,那些女朋友男朋友在追星的人该怎么办?
他们的另一半也出轨了?
这个例子大概会有人喷不恰当,不过没关系,意思大家理解就可以。
总之这个瓜吃下来,晶晶无辜,但本来已经得到了对她来说伤害最小的解决。
狮子有错,但也没有网友们声讨的这么严重。
熊卡在没有证据证明在狮子正式分手之前有亲密行为之前,也可以称得上无辜。【附加说明,不要用勾引这种词儿来抹黑别人。如果一个女生和一个男人之间正常的交流都算得上是勾引,那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每个人都在勾引别人。狮林的视频就在那,这两个人之间的行为有没有过份每个人都看得见。】
以及这件事里最大的恶人:小曲。
对于此人,还是那两个字:XX。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刚睡醒,看到了狮子的回应。
分手给了前女友三百万,小曲喜欢熊卡。
关键信息就这两个。
那么从头捋一下这件事,无非是一个爱而不得的XXXX无底线的报复罢了。
相对于大多数人对狮子的恶心,xxxx小曲。【原句被建议修改】
狮子说白了,也就是晚了几天跟前女友摊牌分手,要说错也有错,但也就晚了一个多星期而已,对于起某些渣男,时间管理大师之类的家伙,已经算不错了。
要说他劈腿也对,毕竟中间差了一个多礼拜。
但是这个时间,说句实话,比起那些几年的,已经好了太多。
至于有些人集中批判的炒cp,这个行为是晶晶知道的。
并不存在欺瞒一说。
所以批判起来,有些立不住脚啊大家。
至于说对观众……难道大家不能把这些所谓的公众人物的公众形象和私事分开看待?
一定要去窥探别人的隐私吗?
而熊卡,很多人骂她知三当三之类的……对此个人认为,只要她在狮子和晶晶分手之前,没有和他有过上床之类的亲密行为,那这个三字,也与她无关。
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心里怎么想的,没人能管得着,外人也没有批判的立场。
毕竟,谁能保证自己的心里就真的纯洁干净一点瑕疵都没有?
谁都不能。
我们能保证的,只是自己不会去做罢了。
想,和做,是两回事。
只要没做,那无论怎么想的,都无所谓。
我还想过杀光鬼子陆沉日本四岛呢。
捋了捋,大概就是狮子在没有宣告上一段恋情结束的时候向熊卡表白成功,然后即刻与上一段感情的女方宣布分手结束感情,无缝连接下一段感情。
怎么说呢,要谴责吧,狮子也没有说拖着欺瞒前任,当机立断选择分手。
不谴责吧,未宣告分手的时候向另一个女生表白,确实有失妥当,有劈腿嫌疑。
但这又是旁观者角度的叙述,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时间。
问题在于狮子在表白,分手,新恋情这三个阶段上花了多少时间。
如果是一个星期到半个月左右,那么其实也算情有可原。
毕竟这不是玩游戏,点个按钮就能完成所有步骤,总是要花些时间来行动的。
当然,要骂也该狮子受着,毕竟他搞错了顺序。
只不过,还是要再强调一下,这个爆料内容毕竟是小曲在旁观者角度的叙述,其中内情还是当事人会更清楚。
究竟顺序有没有搞错,时间上有没有问题,只有当事人清楚。
诸君愤怒之前还是要多斟酌一下。
ps.我其实有点好奇,小曲为什么会有这么大这么激烈的反应?
说白了,人家三个人的事儿,有他什么事儿?
再亲密的朋友,也不该这样吧?
小曲是以什么身份把狮子的私事儿公之于众呢?
朋友?工作伙伴?还是别的身份?
无论是什么身份,他这个选择都欠考虑,并且失了正当性。
通篇文章写得自己跟正义伙伴似的,其实也就那样。
于兄弟不义,置两名女方当事人于油锅之上,啧啧,这是朋友该做的事?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ps.ps.吃了一圈瓜,好像有知情人出来说小曲长文中的时间线不对了。(此处存疑。)
七年三百万,暴富,所以说仙女们,赚钱还得靠恋爱。
国男谈恋爱分手,女方拿了一大笔分手费也同意了,结果龟男憋不住了。本以为霍尊那边的女方加闺蜜小作文已经是巅峰,没想到啊,还有善于偷摸闻头发的猥琐龟男偷拍并以正义之名要求你完蛋,所以说,谈恋爱对于国男实在是太凶险了。男权不说有没有,连男性分手权利都不能有,而且是女方同意的分手都不行。
属实对正义人士无语了
这案结合双方的证词,不难破吧?
移情别恋,提前一礼拜找下家。扣分
不知道为什么拖了一个礼拜再提分手。扣分
分手时隐瞒了有新欢。扣一半分
分手时给了巨额分手费。加分
偷看偷拍曝光他人聊天记录。扣到零分
给他人的恋情私聊曝光后,还要加上自己主观恶意旁白。扣分
这案子两个微妙的时间点其实很有意思。
为什么林拖了一个礼拜提分手?
个人猜测:
1,无聊,就想劈腿一个礼拜体验下劈腿是什么感觉。
2,谈了七年,没有想好怎么开口。
3,新女友催促。
为什么分手的时候隐瞒了新女友的情报,却同时还要给对方巨额分手费。
1,愧疚想补偿,金额可以看出非常愧疚。
2,其实没有隐瞒,只是封口费。
小道消息其实前一阵子就传的沸沸扬扬,前女友在私底下似乎没有半点封口的意思,通常是封口费的话至少会把善后工作做的比较到位。那么揣测第二个问题是1。
第一个问题,1有点憨,更像是23其中一个。
林说到底是情感道德问题,在我这里,算不算劈腿还得看这一个礼拜有没有上床。
最恶心的可能,开心的床了一个礼拜,新女友催着要去提分手。
稍微好点的可能,谈到七年之痒,想分手不知道怎么说,身边有心动的就尝试着表示了,对方接受了,于是想了一个礼拜怎么分手,最后决定瞒着前女友想要和平分手,给了一笔补偿。分手后再床。
但,曲是道德加法律问题。
等于是想火想疯了。
或者真的如林的文章一样,爱而不得而生恨。
ps:长跑七年,圈内公开的女友,换一个新女友立刻被各种爆锤。
换个角度说,这感情的瓜,大概率也就这么大点事了,后续估计是很难有更劲爆的料了。
倒是期待一下法律的瓜怎么个结果。
圈内消息,首先得让子弹再飞一会,现在看起码飞到一半,可以进行阶段性总结了。
首先要抛出的论据一:此事论严重程度还轮不到罗翔老师登场,本质上没有触犯刑法,最严重的话也就是到民法典。
其次要抛出的论据二:此事在抛开所有感情色彩的情况下看,和lex事件,党妹事件有一定相似性,自媒体本质上是卖产品,狮林公司的产品就是林某本人,炒cp炒到小三,和口嗨无职转生、纪念馆门口跳舞。无论原因是蠢还是坏,最终结果都是导致了在圈子里的人设崩塌,在圈内的商业道路上已经无立足之地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然后要抛出的论据三:此事如果加入感情色彩看,就涉及了屁股论,也因此带来了很多争吵。因为每个人的出生环境,后天教育是不同的,自然带入的角色也是不同的,也没有人可以完全和当事人共情,在屁股不同的情况下汴京将无穷无尽,实际上都是没有意义的争吵。
根据论据三可得出的引申:此处一定要引入普遍的朴素价值观体系,此价值观不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比如普遍的大家都觉得,大街上无差别sha人是不对的,恋爱长跑确实不一定能结婚,骑驴找马、知三当三是渣的,是为人所不齿的。而像如同7年300w到底值不值这种问题只有当事人才能发言,看客也没必要带入进去。
此处得出结论(看客在利益和情感上一定要割裂开,不能杂糅在一起然后站队):
1.只从利益角度出发,林某团队以立老板人设,炒cp为发展方向赚钱。此处无论谁(包括女主)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事实上就是为了赚钱而对炒cp行为的默许,如今林某的私人问题本质上并不是私人问题,而是公司的产品出了问题,那所有人都要承担,此处没有一个员工是无辜的。公司承受了损失,无论是追责、辞退、遣散、破产,还是林某起诉曲某,不应该掺杂任何感情,也无需考虑谁对谁错,就按规章制度办事,各人承担各人的后果。
2.从普遍理性的角度出发
1.知三当三一定不是勇敢追求爱情,而是绿茶。骑驴找马一定不是无所谓,就是渣男。(此处一定要带入苦主,以受害者的视角来看问题,有些朋友觉得问题不大,是自然而然带入了ntr中主角和黄毛的视角)
此处得出结论:林某和碳某的行为是人民群众所不齿的,绝对不能为其站队,要钉在耻辱柱上
2.敢于检举揭发公众人物有失德行的人,无论他的个人目的是什么,行为本身一定要支持和团结。偷拍他人聊天记录一定是不道德的,我们应该反对(此处一定要带入人民群众的视角,我们朴素的个人情感要求我们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
此处得出结论:曲某揭发的过程一定是错误的,行为一定是正确的。所以可以鼓励其揭发的行为,而不可以鼓励其揭发的方式。
以下为2021-10-09的追更内容
在相信我国司法正义的前提下,根据最新的道歉信和律师声明,在上海警方介入此案后,林某、碳某和曲某已经达成和解,再讨论此事本身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因此:
从相关方角度出发,林某、碳某受到了道德的谴责,曲某也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此事已经尘埃落定。
从普遍理性的角度出发
由于狮林利益相关人员太多,每个相关角色所传达给大众的信息都是以舆论导向为目的,以屁股为核心的声明都只会发表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这在所有的公关中都是普遍现象。
无法窥全貌,也就无法推断真实情况,此时臆测和猜想都是不可取的。
以下为个人看法:
在林某、碳某本身就是公司产品和公众人物的情况下,如果林某、碳某的是完全清白的,那么一定不只有道歉信和律师声明,后续一定会要求恢复名誉,一定会有澄清视频或其他佐证材料,可以再等下一份声明或解释,如果属实清白,那么曲某就要被钉在耻辱柱上。
如果后续没有澄清声明,在曲某已经道歉的前提下,在晶某未发声的前提下,除非有一个警情通报,此事的真相将永远不会浮出水面,根据现有信息如何理解和推断真相,只能交给每个人自己判断,本人并非侦探,也只能笔尽于此。
如若如此,本人以为真相此时已经不重要了。正是因为利益相关人员的屁股不同,在暴雷的事情做法不同,已经可以给各位看客留下不同的印象。之后各位支持谁、声讨谁,只待各位心中自有评说。
好家伙,为了自己的正义感直接砸所有同僚的饭碗。
硬是要得。
这种事不应该由当事人决定怎么处理?你算哪根葱替人大包大揽?
我朋友圈要是有这种朋友绝对当场拉黑,这他娘的又是一个屠化冰啊。
最后一次更新,更新于2021/10/8
没想到这事儿结局来的这么快。
所以说啊,这哥们还是太年轻了,自己爽了三天,毁了自己半辈子。
更新于10月6日23时
下午写回答的时候还在跟群友讨论,我还说哪有正常人会注意到普通朋友的洗发水味道的,估计暗恋很久了。结果现在的走向真的向我推测的方向发展了我去。。。。。。。。
现在狮子真就要以侵犯隐私为由维权了,和我推测的差不多,事实证明学法还是有点用的,至少吃瓜都可以当一把预言帝。。。。。。
还是老样子,不评价对错,只是希望大家,请勿模仿曲一畅的行为,除非家里有矿。
以下为原答案。
歪个楼,从法律角度评价下爆料人的行为,欢迎评论区友好讨论,谢绝人身攻击。
事先声明,我不站任何人,因为任何一方当事人我都不认识,人家也不认识我_(:з」∠)_所以,这个回答不讨论情侣男女双方谁对谁错。
我想说的是,我个人很佩服曲一畅的勇气,但曲一畅的行为伴随着极高的法律风险,是一次不折不扣的自杀式爆料,除非你彻底离开这个行业/家里有矿/等着回去继承家业/中了头奖/以后的老板是自己好兄弟等情况外,不建议大家遇到相同的情况学习和模仿。
因为这次爆料有一个十分关键的点:爆料行为所有的实锤,绝大部分来自于未经同意的偷拍的聊天记录。
很多人压根没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
一、作为员工,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偷看了老板的微信聊天记录,并拍照留存,犯了职场的大忌。
且不说其行为出于什么目的,哪怕你真的为了维持正义,试问哪个老板会用这种员工?抛开肾上腺发言,理性的讲,这相当于堵死了自己的求职路——除非家境殷实或者自己当老板自立门户或者已经找好了下家且下家知情,否则我不知道应该是夸他勇还是骂他傻。
如果行业内hr看到这个瓜,不知道会不会给他拉入黑名单。
二、曲一畅散布他人聊天记录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要知道,即便是杀人犯,也要保证其合法权利。
更何况人家当事人还没违法犯罪_(:з」∠)_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显然,狮子、熊卡那些聊天记录是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范围内,这是毋庸置疑的: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我相信很多人会骂我:靠,人家都出轨了我曝光这些信息我没问题啊,我伸张正义啊!
第一,人家没结婚,不叫出轨_(:з」∠)_
第二,的确,民法典中有几种情况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但是有限制: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三种情况,唯一能沾边的是第三种,但首先,肯定不是为了维护该自然人合法权利,期次,这次曝光很难解释成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一般涉及到的是多数不特定人,比如新冠疫情公布个人信息和行踪轨迹来着,显然这个个案充其量就是个情侣感情之间的矛盾纠纷,是人家几个人的私事儿,解释成“公共利益”以及“合理实施”很牵强。
所以综上,话说大点,侵犯隐私权理论上是没跑了_(:з」∠)_。
三、如果上文所述的推测二被法院认定成立,则大概率面临一笔赔偿。
和吴某凡案一样,其实看警方公告大家也能看出来,都某竹是为了红请的人写的小作文,如果到最后吴某凡被判刑的是由和都某竹毫无关系,那么吴某凡那一堆违约金和合同终止的损失,到时候都可以请求法院判赔,这个观点法山叔有专门做过视频,在此不做赘述。
这次事件也是一样——侵权如果认定成立,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到时候法院不说支持全部也会支持一部分,肉疼一笔是肯定的了。
四、行政拘留
这一点我还真没想到,感谢知友 @闭门造车 的提醒。
这里有个案例可以参考。
就连当事人恢复数据爆出去都算侵犯隐私被拘了6天,更别提曲哥这一波了_(:з」∠)_
这还不算最严重的情况——诽谤。
听上去很离谱,但万一人家有证据证明人家俩确实不是情侣关系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劈腿是人家自己捏造的,那就真的够曲一畅喝一壶的了。。。。。。
总之,还是那句话:
虽然我本人很佩服曲一畅这哥们的勇气,但他这种行为面临的法律风险是高到一般人类(至少是我)承受不起的。合理维权、为朋友站出来发声没问题,不过真心不建议大家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