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情商:维护自身诉讼权益
低情商:我拖,就硬拖
一个身份清楚地址清晰身在国内的自然人竟然最后还需要60天公告送达,那么她现在以各种理由上诉我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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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很有可能要被印在民事诉讼法教材里了。
这个案件可以说是集合了《民事诉讼法》的重点难点:
一审:被告拒收法律文书、公告送达60天、法官身体不适取消宣判、判决中适用法律原则
二审:原告不上诉、被告上诉、上诉理由为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
不得不感叹刘是真的拖,一定要折腾完所有的民事诉讼程序才算完………
所以简直是个讲民事诉讼法的绝佳案例,啥特殊情况(拖时间的方法)都有了。
因为刘的各种表现,这个案件有可能成为经典案例,因而值得被所有法学生乃至大众揪出来反复讨论、以此为戒,这样她的所作所为永远都不会被遗忘了(狗头)。
———更新一下刘鑫的上诉状:
既然她都这么写了,我哈哈哈哈了。
真心希望二审法院能(继续)做出一份有公信力、真正保护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判决 。
以儆效尤。
区尼玛的,苟史刘鑫,你还有脸皮上诉,天还没来收你,那是因为你阳寿还没到。
做那么多缺德事,那是会有报应的,江歌为什么死的,你到底有没有关门,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
你个没良心的软蛋,人家替你死了,你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还连翻骚操作攻击江歌的妈妈,早就应该开除你的中国籍了。
老子是没有权利,有权利直接把你驱逐出境,去你的小日本等陈世峰出狱吧。
让他也好好的伺候你一下,你还好意思起诉,老老实实的赔了70万,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看到你那张脸就恶心。
凤姐都比你好看一千倍,你比那地摊上的破烂长的还丑,不要出来恶心人了,自己挖个地洞过一生吧。
本王就是装逼界第一天王,知乎瓦萨比,逼乎柯镇恶,喷人大帝,知乎喷神,纸糊叶圣陶,文坛先知,网文拖拉机,不是在喷人,就是在喷人的路上,自号江苏第一狠人,姑苏扛把子,知乎警察局,阅读纪检委,吐槽小王子,怼人天王,立志把自己活 成一个段子的奇男子。
从法律上看,我觉得除非提出新的颠覆性的证据,否则应该就是维持原判吧。说一审事实认定错误,讲道理真的挺扯。就这个案子的热度,以及前前后后准备这么长时间,出现认定错误的可能性我觉得极低。
从人物性格上说,上诉再正常不过。毕竟从头到尾人家就没觉得自己错。现在直接服一审,更显得她脑子缺根筋了。毕竟折腾到现在,那还差最后这一蹦哒吗?
从局面上说,时间现在站在了江妈妈这边。一审没出结果前,如果江妈妈受不了刘鑫的嘴脸,崩溃了,做出不理智动作了甚至身体垮了,那结果是诉讼不能进行,刘鑫笑到最后。但是现在一审出来了且刘鑫败诉,那就是说现在要刘鑫方推翻之前的判决,否则就是江妈妈胜利。你现在再搞那些伎俩,说难听点,人家将计就计就说自己身体出问题不能应诉,你再开庭那就是明着“刨绝户坟”了,你胜诉败诉都是输。
刘鑫把江歌锁在门外导致被杀害,之后一味对江歌妈妈恶言相向,却在上诉内容中大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特么是最滑稽的事了。
刘鑫这是要社死至十八层地狱级别,永世不能翻身的那种。
江歌案反转的关键(舆论篇)
有网友说江歌案反转需要感谢城阳院和飞飞法官,本人深以为然。特别是在舆论反转上,以这样自我牺牲精神提供标靶,的确演绎得淋漓尽致。本篇就简单做个分析。
江妈在江歌案舆论战具有先天优势,刘鑫几无胜算,因为这并不是江妈与刘鑫之间的舆论之争,而是江歌与刘鑫的舆论之争。就如同生命权纠纷一样,实际原告是江歌而非江妈。死者为大是中国大部分人都具有朴素理念,绝世感情是束缚刘的天然枷锁。无论怎么争辩,把死者抬出来,一句“死女儿”就能打败千言万语(更何况大部分人没能力和时间看千言万语)。生命是无价的,在朴素的情感中,无论现实中受到了多大委屈,都不能与生命相提并论!!所以刘鑫说什么都是不对的,都是在为自己辩护,都是不知感恩的行为,这是天然形成的,指望普罗大众能够像少数人一样理智并不现实。
本来江妈可以一直保持这种优势,但是她偏要讨所谓的公道,希望用法律手段给她的行为背书。这就是不知分寸、网络膨胀引发的结果,可笑的是还真有律师愿意帮助她实现这个目标。在缺乏可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凭借拼接和断章取义的只言片语,甚至不惜引用凶犯自辩的供词,总算编辑了一篇漏洞百出的故事。一审法院竟然将故事变成了事实呈现给大家,成为了舆论反转的关键!!
一审判决及相关舆论暂时压制了公开舆论,但是民间舆论却炸了窝,许多能人志士被呼唤出来(这恐怕是江妈没有想到的,恰恰是这些人开启了彻底翻案)。更有意思的是,对于刘鑫权益的维护再不是“针对”江歌(其实哪里有什么针对只不过可以被歪曲为针对),而是被一审法院自以为是的判决转移了。人们可以通过质疑一审事实认定而公开探究真相,人们可以通过质疑一审判决不公而探讨舆论干涉司法,原本很容易被打上刘粉外衣而万劫不复的人们,可以用追求事实真相、追求司法公正、避免小人物因舆论裹挟司法而受到伤害等公义来呼吁。师出有名很重要,这样才能唤起大众的同理心,才能真正让大众理解并得到支持。
很有意思的是,攻击“刘粉”的力量突然失去了目标和屡试不爽的话术,怎么对质疑一审判决的观点做攻击?质疑中国司法是他们可以使用的不多招数之一,可是一审判决在上诉后就是张纸而已,质疑判决无论如何是无法同质疑中国司法画等号的。对于事实和司法的探讨,显然已经超出了攻击者的能力范围。一旦陷入探讨事实的细节,原本漏洞百出的故事自然而然就无法自圆其说。那怕是探讨法律,这些人也拿不出什么有效的依据出来。很有意思的是,本人系列文章的阅读量在各位网友转发和支持下并不小,遭受的攻击却不怎么多,可能有无从下口的原因吧。
还有一件关键的事就是,一月底刘学州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网爆的关注,不仅是舆论还是司法,对于因网爆而社死都提出了严厉地批判。苏三提供的证据表明,刘鑫在这起事件中遭受了长达五年多的网爆,她是互联网有史以来被网爆第一人,这已经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江歌逝去五年效应的衰减,以及人们对于网爆的认识提升,也对整个舆论导向起到了此消彼长的作用。
有些事情看起来赢了,实际却输了,有些人可能会切身体会到这句话的滋味。
错的不是我,是法律。
【愿做牛做马孝敬江歌妈妈】
这句话,她是怎么腆脸说出口的呢……早干嘛去了?
这人已经无药可救了……
至于江歌死后刘鑫的种种作为,江歌会怎么对待她,我不得而知,她也别言之凿凿的就说江歌会反对江母
毕竟去世的人不会说话
但是我相信,江歌一定会反对刘母那句“她短命,她不是为了俺闺女”
所谓鑫鑫像蓉(欣欣向荣)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刘鑫你上天吧!还口口声叫三叔?拐弯的城墙都没你脸皮厚!你是要完整的再把“情景重现”,让世人再次看看你全家的丑恶嘴脸?
这一次,法律坚定不移地为善良撑腰。对江歌妈妈来说,这场举步维艰的长跑,暂时告一段落。刘鑫此时出来,是因为又觉得被“伤害”,对这个极致的利己主义者,做出这样的行为很符合她。
刘鑫和她父母在江歌遇害后的表现确实令人愤慨。最开始拒绝指证陈世锋,后来不停地网暴江母,甚至祝她“阖家团圆”。面对痛失爱女的江秋莲,刘鑫母亲居然大言不惭说出“江歌短命论”!他们一家已经丢失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丢失了做人的善良和尊严。
但凡知道刘鑫的鸽子汤、黄喉、鸭脖还有新年团圆祝福语等事情后还替刘鑫说半句好话的,一律按反人类罪处理。
普京有句话:是否宽恕是上帝的事,我们能做的就是送他去见上帝。
上诉的好,我支持刘鑫上诉。
毕竟赔这么点怎么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