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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高层贱卖国有资产是否属实? 第1页

  

user avatar   zou-yun-2-96 网友的相关建议: 
      

联想真可悲。

联合了270家媒体,结果出来的水军一个比一个烂。

这所谓的270家媒体,估计也都是半吊子,没一个能打的。

270家还顶不上一个司马南,被干的嗷嗷乱叫。

尤其是知乎上那些喷司马南的帖子和视频简直是搞笑。

你说你们花那么多钱找人洗地,怎么也不找几个水平好点的。

尽找些十八流自媒体,水平又臭,又没多少流量。

好容易找几个大V号,还是那种灌粉出来的破折号!

不要误会,我说的破折号,不是你们理解的破折号。

是又破又打折的烂号,知乎这地方这种破折号还不少。

100万粉,发回答点在不到10个的都有,已经破到极致了。

这种号水分大到什么程度,但凡是玩知乎的都知道。

我2万粉的时候,随便发个回答都不止10个点赞啊。

无奈,想想也是,牛逼的人,怎么会收联想这么点洗地钱。

能收联想钱的,可不就是没底线的嘛……

支持司马南继续批斗联想。

顺便请联想先公布一下你们高管的年薪,顺便说明一下,联想的不良资产率是多少。

对了,拉卡拉的破事儿顺便也解释下,你们是怎么违规操作的。

自从联想5G标准投票给外国之后,我就不认为他是家中国公司了。

这就是彻头彻尾的外国公司,而且是专舔西方大屁股的一家无底线公司。

华为被骂的再厉害,互联网说的再凶,起码任正非有些事还保持着底线。

联想是没有底线的,很多都是公开的事情,各位没事搜搜。

本王就是装逼界第一天王,逼乎柯镇恶,喷人大帝,知乎喷神,纸糊叶圣陶,文坛先知,网文拖拉机,不是在喷人,就是在喷人的路上,自号江苏第一狠人,姑苏扛把子,知乎警察局,阅读纪检委,吐槽小王子,怼人天王,立志把自己活 成一个段子的奇男子。


user avatar   wang-ping-83-80-3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柳这个人,你是不了解他你才会骂他,你要是真了解他,你会想neng si他! -----出自某网友


以为他钻研技术,结果他搞组装;

以为他搞组装,结果他干倒爷;

以为他干倒爷,其实他放贷款;

以为他放贷款,结果他还“无息贷款”;(指拖欠供应商货款)

以为他是创始元老,其实他是空降领导;

以为他20万创业,其实他豪取倪老心血;

以为他含泪与倪分道,其实是转股权前赶人;

以为是集体决策,其实是独断专权;

以为他受计算所节制,其实是循环控股;

以为他为中科院疏困,结果中科院分红不及高管一人;

以为他应该小心做人,谁知他自认“教父”;

以为他只是桃李遍野,其实他还满门忠烈;

如今以为他做缩头乌龟,其实他暗中买水军抹黑造谣。


可以说横纵八万里,上下五千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出自另一网友​


user avatar   leon-3-7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一看说13亿,我就知道这个错误信息又要被以讹传讹了。在这一点上,的确是司马南错了。当然,不是说联想一定没贱卖国有资产,但就13亿这个信息是无法说明这一点的。

13亿是怎么来的。司马南在报表上找到的联想净资产是139.7亿,然后国资减持交易的是29%,所以相当于40.5亿,但实际交易是27.5,所以13亿是这么得来的40.5-27.5=13

但事实上,这是一个计算错误,因为139.7叫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净资产。

举个例子,比如我的公司算100,你的公司算50,我持有你10%的股份,那我的价值应该是多少?应该是100+50*10%=105对吧?没毛病吧。但如果我用上面139.7的口径,也就是”包含少数股东权益净资产“计算的话,我的净资产就是100+50=150。这种口径下,只要我占有你的股份,在算的时候,你的价值也被全部加过来计算在内。那么上面的105叫啥呢?叫归母净资产。按同样的口径联想当时的归母净资产是77.18亿,大家自己去查报表,就在司马南引用的同一份报表上。

交易的部份77.18*29%=22.38亿,而最终的交易价格27.5亿,27.5-22.38=5.1,是国有资产增值部份。

希望爱国群众能冷静地看到这里,并且看懂上述计算,我已经尽可能用直白的语言书写。

我不是说联想一定没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但就题目中说的13亿的事,的确是司马南搞错了。也不是什么13亿送给泰山会了。

当然,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流程,必须有财政部认可的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评估,一般会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两个结果,一高一低,国有资产出售的价格一般会较相对较高的那个结果更高,也就是当时评估的结果一定是在27.5以下的。

那么评估过程是否公允,是否27.5亿已经是暗含折扣的价了,这些是另一种可能。但就13亿那个计算,是无法说明联想是国有资产流失的。

独立思考是个好东西,但不是谁都拥有。看了一眼回答区,真正去关注计算、数据的人几乎没有,都在那闭着眼睛骂人呢。


user avatar   bai-yao-69-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曾多次提过国内的“文化内鬼”,可能很多小伙伴都不知道文化中的渗透有多严重。但这次联想事件中,真的是把很多内鬼给炸(诈)出来了。


我并不提倡把所有为联想站台的人都一杆子打死,那就太麦卡锡主义了,毕竟联想中间的弯弯道道和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一般人不去深挖还真不清楚,就算想深挖,全靠互联网,说实话能获得的信息很难形成完整的铁锤证据链,因为互联网的删帖可太普遍了,在热度过后来个大清扫,时间跨度一过去,不明就里的人就很难发掘事情的完整经过。


互联网对这些垄断巨头们是没有记忆的。


我在第二期(传送门:mp.weixin.qq.com/s/6Uk2)里提到过,很多大V自己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收了哪些人的资助,傻乎乎地被约了稿就接,在国内外网络、文献资料库里翻阅几遍就出稿,又贴合时事热点,又不枉自己专业的名头,名利均得,可不谓美哉?


但是还真不好意思,就是这么巧,鄙人敢在事件发酵初期就敢说联想目前主要的收益大部分都是玩金融,说它目前本质上是家金融公司还真不是没有依据,早些年我还在江湖上混的时候,恰好和联想有些交集,深刻地见识到了这些金融公司是如何地吃人不吐骨头。


我具体有交集的直接对象当然不是联想,而是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五个主要股东之一,某个管理咨询中心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另一家管理咨询中心。


是不是觉得有点绕了?


玩金融游戏,不绕一些,那岂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游戏的运作过程了?那金融框架设计师们的学位可真的是白拿了,要的效果就是令人雾里看花、不识庐山真面目


这后面牵扯到一堆循环控股的事,我这期就不细说了,主要提请各位注意的是,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20.37%股份由北京联持志远管理咨询中心所有,4.31%由北京联恒永信投资中心所有,这两家占了联想近四分之一江山的股东,都是私募基金、小微合伙企业。


今天想讲一个小故事,是以前我玩私募时接触到的,真假任由各位看官评判了。


那个时候国内有一做房地产开发的老总,姓L,经人推荐非要把他的资金放我这儿,他的资金量还真不小,八位数,然而我仓位都建好了,资金池都快溢出来了,杠杆也定好了,实在不想再加,直接婉拒了。


结果那L总也挺豪爽,没合作还特地飞出国和我们团队碰了个面吃了饭,说是怎么样也要先交个朋友,以后有机会还想继续交流。


这种懂的细水长流的生意人我还是比较欣赏的,结果碰面后还不到一年,再和他联系就是他的一通求助电话。


事情很简单,就是他被套牢了


话说那次碰面没多久,他一个老乡给他引荐了某位和联想有关联的幕后大咖,说这位大咖在国内开了多加投资公司(当然都是隐名的),看好L总的房地产事业,希望合作,合作的基础也很简单,扩大规模,大咖可以先借个8KW给L总,利息才1-2分,不用抵押,还的时间好谈,毕竟现在认识了就都是兄弟嘛,先签个合同,钱到位了证明诚意。

要知道10年前在银行贷款多困难啊,各种抵押还要找关系,利息也不低,更何况这位大咖和L总也是一见如故,L总想着自己拿个8KW那不是随随便便?一上头,就签了合同。


合同一签,好家伙,附带的咨询顾问费与中介费就来了,各收500w,L总到手就仅剩7KW了,最可怕的是这两笔费用是分别和咨询顾问公司与投资公司签的合同,是首付500w,后续每月都要继续支付合同标的的10%-20%继续作为顾问费用。


也就是说,7KW的实到款项,签了三份合同,实际利息是8KW的六分息。


三份合同分别签署的乙方是三家不同的公司,但实际上大咖都是幕后控制人,然而除了酒桌上的闲言碎语,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指明。


L总只能不断地用自己的老本去还债,但再拆东墙补西墙也都无济于事,于是大咖下面的顾问经理便提出了债转股,直接要L总公司的股权和地皮(没错,此刻的L总已经很难和大咖直接沟通了,对接对象全是下面的各类经理)。


L总的金库已经被挖空了后,这些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继续以威逼利诱的方式要求L总签订各式合同,还拉上了L总的全部家人,连L总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女儿都成了担保人之一。


后来,这几家公司直接把债权打包转给了另一家关联的拍卖行,每月要还的利息更是离谱。


然后,他们去法院起诉了。


L总想反诉,但此时的标的额已经滚到了天价,光反诉非就要数百万,L总实在拿不出来了才找到我。


我说你把合同发给我看看。


L总苦不堪言,除了最开始的三份合同,后续签的一系列合同都在那些咨询公司手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签了什么东西,只知道签字时周围围了一圈的壮汉,不签他根本没办法活着出来。


我一看那三份初始合同,好家伙,这滴水不漏的表达方式怎么如此眼熟,翻出了以前华尔街的另一家投行(五大行之一)因为合作我搞到的一份投资合同一看,嘿,这查重率没有60%也有55%了。


师出同门啊,怪不得刀刀毙命。用合法手段掩盖了非法目的,还做得滴水不漏。


我劝他别急,走法律途径,人家这合同是合法合规的有效合同,硬刚是刚不过的,但是那家咨询公司的明面上负责人呢,是我们团队成员的直系学长,常青藤院校毕业的法律高材生,我只能帮忙问问能不能宽限一段时间,别搞那么绝,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好歹卖个面子给我,虽然关系有点远。


后来这学长是联系上了,但他也很无奈,他们企业的运作模式有点类似当年北京楼盘的“倒四六”,就是售楼小姐把楼卖出去了,开发商只拿四,六是归售楼小姐的,负责L总项目的经理就是当年售楼小姐那个角色,甚至他们的分成更可怕,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个经理跟进项目一年了,坑都挖好就等收尾了,现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哪怕是负责人都没这个权限去阻止。


我沉默,这套路,可真和华尔街如出一辙。


但事情还得解决啊,这个无底洞怎么着也不能放任不管。


结果没过多久,L总的电话打不通了。


我派人一打听,好家伙,居然因为拒执罪进去了!


这才过了多长时间?居然判决书都下来了!快到我不得不为那个作出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的结案速度鼓掌。


后来因为联系不上人,这事情我也没办法跟进了,只知道后来L总出来后事业一落千丈,没过多久又因为经济犯罪又进去了,背后推手和联想又脱不了关系。


别看现在砍头息、套路贷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那个时候是十年前啊,已经形成一整条完整成熟的产业链后,后来相关套路才被一些网贷给学过去祸害普通老百姓了。


好好一个企业老总,就因为一次不痛不痒的借贷,搞得身败名裂,家庭分崩离析,满身锐气被三进宫磨得底裤都没了,这够不够狠?


杀人不过头点地,而这些资本家们,却是小钱要钱,大钱要命。

不仅仅是联想的关联企业干这事,其实国内不少巨头也都在干,后来我一交流,发现甚至很多知名明星与他们的配偶也开公司,这样搞了很久。


而这些听起来耸人听闻的故事,实际上在国外比比皆是,都是玩烂了的招数不知道怎么被传授到国内的(不会又是在中关村发小传单吧?),反正在背后给他们做理论支撑与法律规避的群体,经常看我文章的小伙伴们应该都懂,都是同一群人。


但是联想的问题远不在此,这仅仅是它的冰山一角,我希望借助这个故事也算是警示一下大家这些垄断巨头们玩金融游戏的可怕之处。


联想的问题出在哪儿?

好的我们再说回联想的实际问题,联想2009年,其大股东之一的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转让了联想控股29%的股权,而股权的受让人,是民营企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然后泛海集团的老董卢志强便成为了联想的控股董事,而他的蓝颜知己柳传志,也在同一时间从曾茂朝手中接过接力棒,成为联想董事长。


这还不是结束,兜兜转转,2010年9月27日,北京联持志同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股东里柳传志和曾茂朝赫然在列,同年12月29日,在文初我提到的北京联持志远管理咨询中心成立了,其股权结构中,除了14家联持会外,就是联持志同了,而联持志同所占股比非常耐人寻味,0.0062%,认缴金额1万元。


后来泛海集团又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股权,各种的起承转合,最后就是一个目的——让柳传志和他信任的人掌握联想话语权。


毕竟此时此刻,本作为大股东的中科院所占股比只剩29.04%,未达到三分之一,实际控制权早已归柳传志所有了。



如何进行救济?

我们把这件事拨开了捋就能发现不对,柳传志和曾茂朝的这一系列操作,可不是简单的让国有资产流失,先别急着扣帽子,如果我们作为联想的小股东,该如何进行救济?


很简单,《民法典》早就给出了答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柳传志等人都不是说蛛丝马迹了,他们都没怎么掩盖自己的行踪,光以上三条,就足以认定相关的转让、代持等等合同均为无效,这些人以合法行使掩盖非法目的,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串通行为,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甚至被损害的受侵权人还可以主张赔偿。


解决办法我都贴心地给各位附上了,要知道,在中国,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具有绝对权威的,走法律途径,才是对柳传志等人的真正釜底抽薪。


当年联想也是通过知识产权案件立威,号称“知产必胜客”,而如今,我们也可以取走它的小人之道,让小人无路可走。


天下事就是这样,你强在那里,你的软肋就在哪里。


针对评论区很多人问为何L总签合同前不让律师审核统一做个回应:


十年前他们首先签的可不是咨询合同,先签的借款合同,合同内设置付款条件之一便是需要聘请相关的咨询公司与投资公司,主合同一签,就必须配合签下面的合同,不然阻碍合同履行,构成违约;(具体条款设置更加精细,我就说个大概)


再到后来,我在文里也写了,签合同时周边都围着一圈北方壮汉,他带自己的两个律师过去高尔夫球场,人家先给律师摆龙门阵,介绍一下旁边挥杆的是某位大保护伞,摆完直接让律师走,当事人得留下,见过再大场面的律师都无可奈何;

(扫黑除恶的风气还吹不到十年前,哪怕像我这种自诩“文武双全”的,这种情况能自保就不错了,再带一个人那是真的出不来)


然而这不是结束,最后完全控制L总与他的公司后,连公章与个人私章都不在L总手里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签了什么,因为哪怕是他自己签的他也没有一份合同。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L总的事情发生在十年前,可是直至今日,这种事情还在继续。


所以为什么要坚决抵制?这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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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司马南

这些天,270家媒体在某会某岛发动之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扒粪抹黑运动,旨在诋毁司马南。

人家的道理很充分,你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柳传志秘书乔小姐请你喝茶,你为啥不喝?请你吃饭,你为啥不吃?人家要赞助爱国学者团体活动,你为啥不受?你声称北京东城区居民,住在公共厕所,到底是何居心?

敬酒不吃吃罚酒,活该!

他们组织饱和式全方位进攻,其中一个论证角度是“司马南反对改革开放”。

这个罪名大得有点吓人,与前30年反革命罪差不多,光大帽子就足以把人压死。他们纠集沆瀣好汉,以某会某岛为核心,凶巴巴地杀将过来,众口一词“司马南反对改革开放”。

这不能不令我侧目而视。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改革开放精神为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精神标识,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之一,按照权威的说法,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谁反对改革开放,谁就是站到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对立面。

且慢,司马南是怎么反对改革开放的?

你是不是做了几期视频,质疑09年联想改制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这不是反对改革开放,这是什么?

你是不是公开质疑柳传志先生领导的联想,而且提出的问题有7条之多,柳传志是“推动美中关系的杰出贡献人士”,中美关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破坏中美关系就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路上,为中国人民设置最大的障碍,你不是破坏改革开放,是什么?
……



面对气势汹汹的质问。

我只得连连后退,稳住阵脚,有气无力地给自己做些解释:这是具体问题呀,这是多年就存在的的问题呀,这是联想公司内外许多人都质疑过的一些具体问题呀,这是许多人都反映过,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的真实问题呀。

首先,司马南没有披露任何独家材料,其所引用的事实、数据、图表都是公开的,这其中引用最多的是联想自己的年报和上市公报。

我不过是把联想做过的事说了一遍而已。

其次,司马南没有讲出任何独家道理,我说的那些话没有一条是其他人没讲过的 。把众人对联想09年改制的批评质疑重复一遍,就是反对改革开放吗?

如果这是罪过,不能算作司马南独家罪过。

如果这就是反对改革开放,那可不是司马南一个人的事儿了。

贪天之功归于己有是一种混账,贪地之过归于一人,可能是一种冤枉。

司马南及其周围的老头老太太,是改革开放的热烈的拥护者,也是亲历者。

如果只选择两个点来勾勒改革开放所走过历程的话,那么一个点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一个点是十八届三中全会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战略转移,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国防和军队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新局面,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伟大觉醒,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建立在毛主席所开辟的思想路线、制度基础、物质基础之上,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恢复我们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伟大成就。

柳传志先生所在的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的改制,是改革开放一个具体的方面具体的领域。



对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充分估计与具体领域、具体战线、具体部门、具体单位改革开放过程当中,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总结并不矛盾。

改革开放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的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国外先进技术先进文化接轨,为的是中华民族其命惟新生生不息,而不是屈从洋人意志沦为买办,永远仰人鼻息跟在洋人后边爬行。

我对联想的批评,其核心点只有一个,即使退一万步,承认管理层收购的必要性必然性,也需坚持国有资产不得流失原则,特别是09年国有资产法出台之后,联想9次改制之中,09年那一次露出了明显的破绽,一番眼花缭乱的腾闪挪移,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这不是什么原罪问题,更不是与什么民营企业家过不去打击民营企业家积极性的问题,而是到底承不承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严肃性的问题,对监守自盗损害国有资产的人和事,要不要旗帜鲜明做斗争的问题。

没错,依形式感而言,09年联想改制,一切要素齐备,所有程序溜溜走了一遭,但正如举报信不断飞来所陈述的,在知情人的眼里,从动议到评估到挂牌到上级批准再到实施转让,个别环节经不起推敲,卢志强是泰山会小兄弟,私相授受早都捏估好了,联想给出的条件几乎是为泰山会自家兄弟专门打造的。

拔出萝卜带出泥,这事不能冤枉老柳,独木岂能成林?只靠老柳一个人是不可能完成如此伟业的,其间有三方四国齐心协力,倒查联想的最大阻力正来自于此。兹有一个建议,联想资产的评估是由普华永道完成的,这次倒查不妨从普华永道当年评估开始做起。



他们祭出耸人听闻的说法,司马南反对改革开放,司马南要开历史倒车,司马南是文革余孽,司马南围剿民营企业家……

我不止一次地声明过,说的就是你老柳,说的就是你老柳09年那一档子事儿,敬请先生及其270家起哄架秧子的好汉,不要绑架民营企业家,更不要自诩为改革开放的形象代言人。

你们不是。

你们不配。

柳传志没有法外特权。

荣获推动中美关系杰出贡献奖,得到左克利先生强力推荐之后的柳传志也没有法外特权么?

没有。



柳传志当年改制的行为,理所当然应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制约。270工程从业者翻遍司马南周围的垃圾箱,宣称有什么样的新收获,亦无改于这个基本立论。


(2021年11月29日晚饭前,写于北京东城区南锣鼓巷8号)


user avatar   guo-bing-86-5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公允地说,联想成长艰难。

80年代初,国企的下属企业子公司,多了去了。活下来有几家?

做到亿万规模有几家?

当时tcl也是这样,tcl最后股权如何处理了?

相当于,柳传志从计算机所开始拿了20万,后来又获得一些帮助,把企业做到了几百亿规模。人家给自己按大型外企给自己开了高工资。就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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