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能用法律解决的问题,就应该用法律来解决。某些媒体人仗着自己有发动SB的力量没下限的把受众当SB是今天媒体人人人喊打的源头。
什么叫做民智已开,只有群众不会被媒体拿着当枪使的时候,才能叫民智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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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媒体把受众当枪使已经习惯了,枪不好使的时候要跳出来叫了。
我的意思很简单,如果某公司CEO真的公开发表了不实言论,对某人构成了人格的侮辱,大可以直接直接走司法途径索赔,律师信发过去。
4、有些事情,还真不是能用法律能解决的。
——了了
然后媒体人说有些事儿法律解决不了。所以他是想说中国的司法无能呢?还是这事儿不违法呢?
如果他是想说中国的司法无能,那至少也应该是发出律师函之后,证明司法途径无法解决的前提下才能这么说,否则就是对司法机关构成诽谤。
而如果这事儿不违法,譬如说该CEO不是在公开场合发表此言论,或者说某人没有证据证明该CEO的言论。尼玛你告诉我你不是把我们当枪使,是把我们当SB吗?
我能否说阁下是智障?
——了了
你看,这就是媒体人,太可怕了。你不给他们当枪使就成智障了。明天是不是给我上个头条啊?
你看,我上面摘取你的评论也是公开说明原委哦,这还不是私下里的聊天哦。虽然阁下是CEO,但我和你在人格上也是平等的。考虑到我这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不小心给阁下发个私信什么的会被拿出来公开说明原委,吓得我赶紧把阁下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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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承认我这里是断章取义,完整的版本可以直接点开评论查看。
我这里故意的断章取义行为就是想讽刺某人的所谓公开说明原委。公开说明原委根本是不存在的事情,将私下的聊天记录公开出来,这是一种侵犯隐私的行为,而不可能粉饰成什么狗屁公开说明原委。
如果你觉得私下里的聊天记录可以公开拿出来讲是公开说明原委,那我这个也不叫做断章取义,这个叫做剔除无关信息。
毕竟,我们媒体的文章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面面俱到,但是这不代表我摘录的部分不存在,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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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第一句话就说法律能解决的事情就该用法律来解决。
很简单:
1、诬人收黑钱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尤其是公众人物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公开发表这种言论,是绝对违法的,你要去告他,我们都支持你。
2、但是,从这个稿子里面我看不到半点证据。毛都没有,微信是发给pony的,和他一毛钱关系没有,他是怎么看到汪滔和pony的私底下的微信的?大家用微信的时候看来要多留个心眼了。
3、退一万步讲,如果pony信了汪滔的说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把该媒体人处理了。那他也应该去喷pony,是pony干的这事儿,汪滔只是私下里发了个微信,这不是莫名其妙么?
4、因为自身稿件的质量问题迫于压力撤稿了,去找人家CEO胡搅蛮缠要求道歉,我们天天在QQ里面黑这个黑那个,都来找我们要求道歉我怎么办?我们当然只会回一句关你鸟事,你怎么知道的?
5、道歉不成就公开发文说人家CEO摆架子不鸟你,我们人格上是平等的云云,你告诉我你不是想利用我们吃瓜群众干点啥,那你就是真的把我当SB了。
6、
嗯,炸机占比,看来我的智商真的是跟不上你们媒体人的步伐了。
据权威机构统计,5月6月死的人99%都吃过米饭呢,赶紧别吃了。
利益相关:
痛恨被人当枪使,当SB的吃瓜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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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给某些人科普一下社会和职场的游戏规则。
言论分私下和公开,所谓私信、微信、QQ、电话、短信,这些只有双方才能看到的言论,这叫做私下言论。举个栗子,我在知乎看到一群SB,我跟我老婆说(口述),你看那人好SB哦。这叫做私下言论。但是如果我在答案里面直接说 @XXX 好像个SB,这叫做公开言论,因为这个信息会被所有人都看到,我在公开言论里面这样讲,就违规了,不仅仅小管家会来找我的麻烦,理论上 XXX 还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我侵犯名誉权(如果被转发点赞XX次情节特别严重什么的)。
所以,一个很重要的社会和职场的游戏规则就是,私下言论和公开言论必须要分开来。譬如说我老婆一般脑子正常和不正常的时候,都不会把我说的什么那个人好SB这种言论发表在公开的场合。
在未经别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公布他人私下的言论,这不仅仅是不被社会和职场的规则不容,也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这种行为比什么随意抄袭转发什么的更加恶劣。
所以,回到这件事情,不管汪滔和pony说了什么,那是汪滔和pony的事情,那是他们私底下的事情,你打听他们私底下的聊天也就算了,公布出来本来就是没有职业操守的行为(媒体人更应当注重公开和私下言论的分野)。要求别人对和第三者的私下言论道歉更是无稽之谈。
你说我私底下骂了你,我给你道歉。我TM都没跟你说一句话,你打听到我跟别人说你的坏话你叫我道歉。我先问问你TM怎么知道的?
MDZZ
如果说我们需要为私底下的言论而道歉的话,大家先给那些曾经被你们私底下骂过无数次的小学老师、同学什么的准备厚厚的一本忏悔书吧。
我一直以为这是常识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