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给警方点赞,公事就是公事,不受一些爱猫人士制造舆论的影响
我开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对猫投毒(警方已经确认对人无害,姑且算对猫投毒),毕竟猫伤人率比狗低的多,且不太爱靠近人
但看了匿名高票,且拒绝评论,忽然明白了
同济有猫咪同盟,这些以爱猫为纽带的社会团体组织,还记得之前养狗人把路人逼死的新闻吗?
这些人一旦成了团体,必然会借爱猫来影响和骚扰其他学生的正常生活,普通学生,拿这些联盟没办法,但对猫有办法啊
所以猫只不过是一些爱猫团体的受害者罢了
对于这类新闻,
我还是那句话,早干嘛去了?
你们随便哭,随便骂,杀猫的会掉块皮吗?
唯一你能合理合法对杀猫人进行惩罚的方案就是——确定对猫的所有权。
而你如果没有确定所有权,
那么我还是那句难听的话,
你除了现在在这里嚎丧,然后坐视下一只猫在你不经意间死掉外,你什么都做不了。
对于校园的流浪猫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爱猫人士比我们都清楚。
他们之所以阉割猫是为啥?
为了减少猫的数量,减少给自己带来的麻烦。
对于校园流浪猫最佳的处理方案其实很简单,
减少猫的数量,避免给他人带来麻烦。
短期收容寻找领养者,超过期限未被领养的猫直接安乐死。
对猫来说,减少了它流浪挣扎求生的痛苦,
对不养猫的来说,减少了于动物发生冲突的可能,
对于养猫的来说,节约了你们的精力、时间、成本,让你们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还活着的那些猫身上,让它们安度余生。
但是为什么不杀呢?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们不忍心,
但让人感到荒谬的就在于,
伤害动物于心不忍,伤害人就无所谓了。
一说就是这个大学那个高校,说起来是一群优秀的大学生,成立某某动物保护社团,
但是我
一没见过这些社团拿出过能够代表学校或全体师生授权的文书,授权他们以校园为范围养宠物。
二没见过这些社团有公开的赔偿处理流程,用于支付他们所放养的这些宠物造成他人损失后进行赔付。
也就是说,这些社团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
随意的占用属于全体师生的公共空间饲养宠物,而如果这些宠物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这些受害人还求告无门找不到人负责。
优秀吧,真的是太优秀了。
有善心真的是好事,
但我始终觉得真正有善心的人把善心的代价留给自己,
可我却每每见到,
自诩有善心的人把善心的代价留给别人。
我写这个回答的初衷是强调权责的一致性,
对于校园的宠物管理,
我为什么要强调那两个问题原因就在于此。
获得授权,证明你有权力去处置公共空间,
有赔付流程,证明你为宠物担负责任。
但是看了这么多高校宠物管理上出现问题的新闻,没有哪个做到了我觉得最基本应该做的事。
也就是说,高校的这些猫狗保护协会们,
本身就是在一个没有明确的授权准许,
也没有相应的责任负担方案的灰色地带行事。
喂养的时候是很开心,
但出了事作猢狲散——无人负责。
也正是因为这样无权无责的灰色地带存在,
猫狗协会的这些人其实也无法去阻止别人同样用灰色的手段伤害乃至杀害这些猫狗。
灰色地带中人与人之间的冲突,
最终会落在猫狗身上。
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么先厘清责任,
养,那就管到底,从吃喝拉撒睡到宠物造成的各种麻烦都是你要收拾的。
你有多大本事就养多少只,
管不了的就该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
该自生自灭的自生自灭。
而不是同情心泛滥搞不清楚自己有多大本事,管不了却要硬管,收拾到一半撂下个烂摊子让别人给你们擦屁股。
在这个事件中我看到了一个团体——同济大学猫咪同盟,简称“同济猫盟”。
同济猫盟是一个公益类学生社团,成立于2012年9月,他们主要是通过采取了TNR等方式控制猫的数量、改善猫的生存状况。
他们为流浪猫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具体效果要我说,真的不太好。
或许他们帮助了很多流浪猫,让它们生存得更好更久。但却无法完全消除人与流浪猫之间的矛盾,甚至还发生这次的毒猫事件。
根本的原因在于流浪猫实在太多了,猫毛,排泄物,叫声,跳蚤,破坏物品等流浪猫带来的问题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校园里学生们的正常生活。或许大多数人不会跟这些小家伙计较,但难免会有人心生厌恨,做出过激的事情来。
按同济猫盟的说法,这些年来,他们通过TNR的方式,几乎给所有流浪猫都做了绝育。而家猫的寿命一般在十到十五年,流浪猫因为生存环境较差,往往活不了这么久。甚至有一种说法:60%的流浪猫都活不过冬天。
所以,按理说,在同济猫盟的努力下,同济校园的流浪猫应该会在这十年内逐渐减少,甚至成为校园内的“珍惜动物”才对。但实际上这十年来,流浪猫不但不见减少,反而不断增多,与部分学生之间的矛盾也跟着变大起来。
那么增加的这些流浪猫哪来的呢?答案只有一个,新被遗弃的宠物猫,而遗弃者正是那些在宿舍偷偷养猫的同学。要么被宿管发现不得以遗弃,有的养不了而遗弃,有的好不容易养到毕业带不走呼得遗弃。。。。。。总之不管什么原因,这才是流浪猫的主要来源。
那么同济猫盟有没有考虑过从根源上解决流浪猫的问题呢?
做为学校承认的正规团体,又是以学生为主,我相信你们要比学校的更容易了解宿舍里饲养宠物猫的情况。
配合学校的规章制度,劝阻同学们在宿舍养猫。
同时协助他们妥善处理好要弃养的猫咪,减少流浪猫的产生。
另外,还可以在校内选择一合适的地方,向学校申请做为唯一的投喂点。这样可以将其他区域的流浪猫也聚集过来。流浪猫集中起来,既方便管理,又不容易影响到其它同学,可以减少人与猫之间的矛盾。而且也方便监控投喂者,避免毒猫事件的再次发生。
一天不能解决流浪猫过多的问题,人与流浪猫之间的矛盾就不可以完全消除。而要减少数量不是单靠给现有的流浪猫进行绝育就可以做到,必须真正断绝新的流浪猫的产生才行。个人觉得这才是各个爱猫团体应该努力的方向。
没想到我这个可以算是偏离主题的回答竟得到这么多赞和关注,最有意思的是评论里有不少人认为我是偏向流浪猫的。。。。。。实际上虽然我喜欢猫,但对于流浪猫狗的态度却一向是:很讨厌,最好能清理干净,但错不在它们而在于弃主。
另外,有人说我把责任归于住在宿舍的学生是不对的,毕竟流浪猫的来源不只这一个。我清楚这一点,但因为我建议的目标只是一个学生团体,他们能涉及的也就只有宿舍里的学生,最多就是包括在周边租房的那些学生,所以我并没有提及其他周边的住户,这是我的错。
另外,有关定点投喂的争论,我的意见有两个,
一个是无论有没有设定指定投喂点,校园内的投喂行为都不少了,于其这样,为什么不让他们集中起来,更方便管控,也可以减少对其他区域的影响。。
二个是就算校内其他区域的猫跑到投喂区域后有校外的流浪猫迁过来,但因为没有人投喂,食物变少,又有投喂区的吸引,真正停留的流浪猫肯定更少。就像垃圾桶附近的流浪猫肯定要比干净的区域多一样。
其实,这个回答算是我之前一个回答对应于这个校园事件的另一个版本,只不过之前的那个回答所在的话题实在没有人关注。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下,应该能更清楚知道我想表达的是什么。
在流浪猫狗的处理问题上,我以前看法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矛盾。但现在我更觉得这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问题的根源还是来自于人本身。但这里的人即不是指帮助流浪猫狗的爱心人士,也不是指清理流浪猫狗的受扰人士,而是指那些随意遗弃宠物的无良人士。
可以说在流浪猫狗这个问题下是,一方做恶,三方受罪,做恶的却毫无代价,这合理吗?
流浪猫狗:流落街头,受苦受罪,随时死掉。
爱心人士:看了心疼,作用甚微,徒遭指责。
受扰人士:不胜其烦,出手惹骚,两败俱伤。
遗弃者:一弃永逸,没有代价,坐山观虎。
而实际上现在网络上就流浪猫狗争论的永远都是爱心人士和受扰人士(称呼有些拗口,但大家应该知道我说的哪些人),动物不会说话,但有见过遗弃者说过一个字吗?所以,为什么两个受害者争吵不休,却没有人想着去跟施害者要个说法呢?
有人可能会说因为找不到。的确,流浪猫狗的具体来源不好确定,但宠物的去向好了解啊。
我们可以立法规定了宠物行业要长期跟踪所售宠物的近况,去向不见的就算是遗弃了。
还可以规定给宠物加装定位芯片,即能防丢又能防遗弃,多好啊。而且还能直接打击所有人都讨厌的偷狗贼,就算他们懂得挖出定位芯片,难不成他们还能偷一只换一个地方?如果直接在车上动手,那血腥味分分钟就会把他们暴露。
至于定位芯片的费用当然是由购买宠物的人出啦,高档口粮舍得买,高额治疗费用舍得买,为什么这个就不舍得了呢?
所以相比《反虐待法》而言,《反遗弃法》才是最应该立的法律。每年那么多死去的流浪猫狗有多少是被虐待死了?就一小部分,估计连被遗弃的数量一成都不到。
而且只要没人遗弃,流浪猫狗都没了,那么虐待动物的人去哪找目标?
别人家的?那现在的法律就能治他罪,还需要另外立法?
自己买宠物回家虐待?那正好,根据《反遗弃法》的相关措施就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我们只要针对这种情况定出相应的处罚就行了,其他人也就不用担心被《反虐待法》误伤了。
唯一可能因为《反遗弃法》损失利益就只有宠物行业,因为有些人可能因为就不敢养宠物了。但只要是喜爱宠物,那么又何必担心《反遗弃法》,所以我相信宠物行业最多是受到一些冲击,但很快就能恢复过来,而且变得更加规范。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小小的想法,就是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可以跟大家一起讨论。
只要不是危险化学药品,定点投放只对流浪猫有害的物质,我认为这是对生态有益的事,更谈不上违法。比如有车的人常用的防冻液就不是危险品。
如果人们真的爱猫,就应该把流浪猫带回家照顾,不要占用公共空间。流浪猫属于入侵物种,已经成了城市大患,在学校公园小区绿化带之类的地方越聚越多。如果流浪猫把城市的鸟捕光了,蚊虫就会泛滥,这将是很可怕的事。野猫也有可能传播新冠。所以请不要乱喂猫粮,应该带回家饲养或者集中捕杀。
没见过人们对其他入侵物种这么宽容,当主子一样供养的。对于没有人收养的流浪猫,应该等同于入侵美国的亚洲鲤鱼、入侵澳大利亚的野兔一样处理
都在说毒猫不犯法,本身就比较灰色的事,说得义正言辞,真令人费解。
常规遇到流浪猫太多,为了生态,首先会考虑的是逮住做绝育。同济的猫盟(一个流浪猫组织)已经做了。如果担心绝育费用,这么低难度的手术,很多学校动物学院本科生完全做得来,除了麻药花钱,基本就是免费。绝育后等十几天,养不起或没人领养,就放回校园。这不比毒杀强?
另外,同济猫盟确实 正在救助校园里的流浪猫,比如绝育+领养。我看到有人喷同济猫盟不作为,不去自己领养猫。大学生住宿舍,宿舍里养猫你觉得方便吗?
最后,我讲下动物福利。所有做生物的,只要用到实验动物,都要注意动物福利。总体原则是,减少实验痛苦,减少动物使用数量,尽可能保证每只动物死亡时都有价值。在处死实验动物时,小鼠使用断颈法,一下就过去了,尽可能减少处死的痛苦。
我不知道这里用了什么药去毒杀猫,你要说毒杀猫时毫无痛苦,我不太信。
校园流浪猫太多,有很多可以尝试的解决方案,没有到要毒杀猫这一步。同济猫盟愿意花时间救助猫,给猫做绝育。别人正在努力平衡猫和校园生态,你一波毒药下去,所有努力都白费了,合适吗?
这里还看到回答说“猫盟的学生别把时间浪费在猫上面,应该好好学习”。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兴趣所在,可以打游戏,可以刷抖音,可以救助流浪猫。学生社团本就是兴趣驱动,课余做些事也正常。
另外,这是个发声就容易被嘲的话题,我评论区都不敢开。我本身就是猫奴,回答这个问题也不客观,本来不想说什么。
但很多前排很多回答 觉得毒杀猫没什么,还有人说“流浪猫是入侵物种,是城市大患”,看了有点堵。
没忍住,说两句,不然真对不起我头像。
这学校里面的猫猫狗狗真的该处理,公共机关不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考虑,那么人民群众就会自己为自己的生命健康考虑。
这是我当初研代会提出的建议,当然校方还是老样子。
最后自己的看法,这位同学为了大家的安全除去有害物种或者入侵物种,可能手段不利于某些人的玻璃心,但是大致上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合法不合法的啥,底下有回答已经说了,不再赘述
作为同济大学在读学生,我觉得有必要来答一波。
不建议使用“作案人员”,这位并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而且做的相对有素质,没有虐杀,只是投放特定的对人类低毒的物质,唯一欠缺的是剂量没有掌控好,且没有做好尸体无害化处理,给学校和其他同学照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反省。
作为知乎理客中的言论发表完毕,现在要发表一下作为同济大学“爱猫”人士的言论。
首先要纠正一下各位对于同济猫盟的看法,同济猫盟是一家运行良好的学生社团,主要的社团活动之一就是通过TNR和领养来减少同济大学流浪猫的数量,最终实现大学流浪猫清零。
本人也是赞成同济猫盟的理念,在校四年的时间也陆续捐了300多,支持同济猫盟的工作。因此我非常不赞成这位“同学”的处分方式,我认为他不太尊重他人的努力(不尊重我花的300多),我个人认为我有资格参与对校猫处分的决策,并且至少和这位“同学”拥有一样的权重。
对于“校内流浪猫”的处分问题,我希望还是通过民主表决的方式来决定,并且确认责任主体,目前来看我校绝大多数同学是允许校园内存有一定数量的流浪猫,对于不支持的同学,他们学习生活照成的困扰应该予以补偿。
对于不喜欢猫的同学,不建议模仿这位“同学”的做法,应为确实会给其他同学照成不必要的麻烦,据我所知这次救助的同学已经花了至少1w。如果真的被猫打扰到日常学习生活,建议向学校反映或者和猫盟交流,大家可以商量,不要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风险。
对于喜欢猫的同学,建议上海户籍的同学尽力领养一下,也希望猫盟可以加快一下工作进度,毕竟已经有同学用实际行动表达不满。
更新一下
我看到很多熟悉的言论,比如“为什么不保护蜘蛛和老鼠?”,“猫和老鼠有什么区别吗?”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就是双标了,就是偏爱猫,狗都没法和猫比,这个在我校其实是常识。至于是对是错,大家可以讨论。
同济是公认的流浪猫多,但是大部分时候其实是真的没有把这个当成问题,这个可能是需要反省。
可能在知乎er看来有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感觉,但是同济的猫多是我校对外宣传的招牌之一。我校非常非常多的宣传物料里把猫当成校园文化宣传,比如去年我校的招生宣传片叫《一只猫的校园时光》。
其实偏爱的很明显了,也没有瞒着大家,猫盟送养的效率低,比如领养的条件蛮高的,很大原因也是不把猫多当成问题,给猫绝育的主要考量其实是控制猫咪数量,保障生活质量。
据说这位同学是被处分留校察看了,我希望不是因为照成恶劣影响,影响学校名声。我希望学校可以在处分前先确认猫是学校公物,如果猫照成不良后果,学校就应该予以承担。
更新一下,回答几个问题
同济的猫哪里来的?
同济大学绝大多数猫来自校外遗弃,学生是不允许在校内养宠物,去年封校的时候,学生都在家,且校内母猫已经100%绝育,多出来10只猫,包括3只幼猫。
目前同济大学大部分猫已经绝育,并且定期检查身体,并且宣传送养,去年送养30只。
校内流浪猫怎么处理?
捕杀和送养我都接受,大家少数服从多数就行。有部分人说爱猫人士是少数,大部分人其实是不care的,这一点我非常赞同,我看了一下猫盟的会费收入,算了一下猫盟去年的社团成员是300人,这些同学是要身体力行出钱出力的,那支持捕杀猫的有多少呢?有300个吗?
我本人其实是讨厌“小动保”的,也不是猫盟成员,对于校内事务的处理,我觉得我有知情权,猫盟至少每年的事务都公开,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明明白白写在公众号上。很可惜这位同学并没有主动公开自己的身份。投毒后为没有做处理,这是非常不负责的做法。
对于这个事,多多少少听了一个星期了,也看到了过去一个星期学生们的努力,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情况,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1、流浪猫往往已经属于城市生态环境中的最高营养级,对生态和其他物种有破坏,尤其对鸟类的威胁很大,应该限制数量甚至必要时扑杀。
2、为了限制流浪猫数量,学校猫协对校园中的绝大多数的流浪猫已经进行诱捕绝育领养,且不说TNR是否足够科学和有效,但这确实是更人道并且可以减少流浪猫数量的一种的处理方式。
3、对于流浪猫狗的管理应该以社会共同意志的形式进行处理,例如在法律法规规范下的情况下政府或社区组织领养、管理、扑杀。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不应该以某个人的私刑方式,或者容易引起恐慌的方式处理。
4、对于“投毒”学生,引起了校园内学生的恐慌,尽管未触犯刑法上的“投放危险物质罪”,但由于双方观点的冲突,有可能发展并构成治安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另外,校园内也有黄鼬分布,如果有黄鼬中毒死亡,涉嫌违犯我国对三有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5、同济的流浪猫在过往的学校宣传中,已经变成了校园文化的一部分,学生们也付出了很多的精力对大部分猫咪进行了绝育,学生们有权表示愤慨,学校也应该为校园内的流浪猫未来如何处理表明态度。
6、高校应该以培养什么样的学生作为终极问题,立德树人是学校的重要目的,而这个私自“投毒”的行为很难称得上“德”。而高校,尤其是同济这种在全国有一定声望的高校,也远不应该单单以法律作为道德的底线要求自己的学生,有责任提出更高的要求。
最后,单纯对校园内的已经经过绝育,甚至疫苗接种过的流浪猫进行毒杀,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校园内的流浪猫处境。
在流浪猫在校园环境中占据一定生态位的时候,突然间这一物种的消失,会使其他动物来来填补这一生态位,例如上文提到的黄鼬。
同时,其他社区的流浪猫在校园这个领地中的流浪猫缺失的情况下,会迅速填补进校园,而新进入校园的猫咪,未做过绝育,未打过疫苗,反而可能会是更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这也需要学校和社团未来花费更多的精力、时间和金钱。
舆论不能代替法律,情绪不能干扰判断。但一拍脑瓜做的事情确实需要承担责任,无论是学校、学生、警察、还是媒体。
最后,流浪猫的问题说到底是人祸,呼吁大家对于流浪猫狗,领养代替购买,领养后勿遗弃,勿散养。
抱歉,我不是动物爱好者,对于流浪猫狗,我觉得如果他们不存在,更利于大家的生活环境。
还是想想,人之所以成为人,站在食物链顶端,就是因为人类区格于其他动物。
不要说,我好喜欢猫啊,狗啊,我就好有爱心,什么动物也有权利这些,都是西方的伪善。
比如你做基础实验医学实验还要动物伦理,什么逻辑,你为啥做实验之前为啥不问问动物想不想成为你的实验小白鼠小白兔?
喜欢猫狗其实就是满足自己的爱好和心态,无非就是爱好他们的毛,爱好他们眼中正常却在人眼中所谓很萌的状态,可是大家为啥不喜欢蛇和蜥蜴呢?单单因为他们丑吗?如果他们不是哺乳动物大家不喜欢的话,说说猪牛羊?大家会在乎他们生命吗?有本事不吃啊!
猪牛羊也挺可爱,但是为了人类的利益,他们就该死?
校园里,一群野猫疯行,有谁能保证猫不会传播疾病,有谁能保证猫不会抓伤人。换一句话说,校园里有很多流浪蛇和蜥蜴大家会怎么评判?会批判杀蛇和蜥蜴的人吗?显然不会。
然而谁有证据证明,校园的流浪猫危险弱于蛇和蜥蜴?很直观的是,他们都是饥饿的流浪动物,他们都是不可控的动物。
曾经在学校,深受流浪猫狗的侵扰,半夜乱叫,搞得我形成了半夜惊醒的生物钟,那段时间,我真想让我们学校的流浪猫狗消失。
有人评论说,就是喜欢萌物,抱歉,我不觉得猫萌,也会有人不觉得猫萌。不阻止你们爱猫,你们也不能阻止我讨厌猫,你喜欢辣的,抱歉我吃清淡的。
我更想知道那11个作案人员还能不能找到,出于什么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