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还是家庭劳动的社会定价问题,这个东西很难完整定价,不能简单割裂不同家庭成员的协作关系单独定价。
确实家庭全职成员付出了个人发展前景,但同样社会全职成员也把自己的劳动成果支付了家庭运作成本。当家庭合资公司破产时,又有谁来支付社会全职成员的投资失败损失呢?
家庭劳动形成的是不能定价的无形资产,家庭公司破产只能清算现有资产。由于家庭劳动不能被有效定价,导致分家产不能对家庭全职成员有效做补偿,显得损失更大。
总结就是
第一,家庭公司破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投资失败,不能让一个投资方去补偿另一个投资方。
第二,家庭公司破产只能清算现有资产,家庭全职损失大来源于家庭劳动形成的无形资产不能被外部社会有效定价。
第三,孩子作为核心重资产所有投资方都有固投义务,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没什么特别好的办法,只能是尽可能让家庭劳动社会化,把家庭劳动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市场。比如雇佣保姆,托儿所,保洁阿姨,智能清扫家具等等。
也可以结婚时出现全职,则公司有义务给员工购买全职离婚保险。只要多少年没离婚就连本带利返还,离婚则全部分期赔付家庭全职成员,起码能够约束社会全职成员投鼠忌器。
太好了,赶紧通过,国男终于没法再龟了。
另外考虑到婚姻持续期间国男对仙女心情的不良影响,建议追加精神赔偿金,标准建议根据结婚年限长短参考当地妇联公务员年休假补贴标准执行。
同时我们要注意到,女性若想要再婚的话,由于不是头婚,匹配到对象的档次有所降低,前夫应赔偿头婚损耗费,建议以(当地平均彩礼价格*结婚年限)为执行标准
你们看:
群众里面真有坏人啊
国男就这样被坑了
因此翟欣欣要1000w真不多,毕竟为家庭牺牲多呀。
相当于鼓励以离婚为前提结婚!
嗯,如果不论男女,当全职家长的一方都有补偿的话,而且补偿的算法是不均分资产,直接算账的模式的话,我支持。
如果是先均分资产,然后再谈补偿的话——我觉得有点耍流氓了。
如果是只有全职妈妈有补偿,全职爸爸活该的话——我可再***见吧。
响应评论区要求,咱们算笔账:
如果先平分资产,再计算补偿:
1.全职方在家庭付出劳动,但家庭开支是不是工作方支付的?要不把历年开支拿出来均分下?
2.平分资产意味着工作方的存余被平分了,也就是说工作方的一半存余是为全职方打工。
3.如果全职方继续带孩子,还要领取赡养费,工作方继续为全职方打工。
4.如果不带孩子,全职方可以开始找工作——哦,你说这个情况不好找工作,工资收入不如以前——那么问题来了,拿着历年积蓄的一半,不用带娃,先找个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再谋发展,很艰难?那到底是本来能力就不行,还是真的脱节太久,得存疑。(我现领导,女,二胎,28岁才出来工作,3年多,现在做总经理)
5.你说如果家里没钱,压根分不到什么积蓄怎么办?
那请问家里没钱,要啥经济补偿啊?要了也没钱给你啊!
哦,是打算离了婚,把孩子给对方,还要对方继续为自己打工???
您盘算盘算,离谱不离谱?
再次响应评论区需求,做个基本模型吧:
图中框出来的部分为有可能出现谈这个赔偿的分支剧情,两个是工作方过错前提,第三个情况又要具体讨论,下面列举了张三李四的婚姻情况。
假定张三李四为夫妇,生孩子前月薪相等,双方都父母双亡或者不愿意帮忙带娃,又或者双方不希望老人带娃,于是张三为了家庭的稳定和成长,生了孩子后全职带娃,李四努力奋斗,薪资连年增长。
这里有几个可能未来呢?
1.孩子上学后,张三可以腾出手做些兼职,甚至可以做一些时间灵活的全职工作。但个人事业的确不如李四发展得好。双方感情和睦,家庭收入稳步增长。
2.李四收入可观,张三甚至除了带娃,啥也不用管,家里请上了佣人。双方感情和睦。
3.李四虽然没有变心,但是对张三态度变化,双方感情恶劣,经常吵架。
4.李四有了钱就变坏,看不起手心向上只会要钱的张三,有了外遇,张三自问没有谋生能力,又顾虑孩子,忍气吞声在家带娃。
5.李四变心,直接要求离婚分财产。
6.李四变心,选择净身出户。
7.张三在家事不多,保养又好,居然有了外遇,外遇对象颜值高又有钱,于是张三提出离婚。
8.张三拿着李四交上来的养家钱在外包养了小三。(甚至可能带着李四的财产和小三跑了)
9.李四事业发展逐渐走下坡,家庭收入越来越少,张三不得不重出江湖赚钱。
10.李四个人生意失败,家庭负债剧增,家庭失去了光明。
11.李四虽然收入不低,但家庭开支更大,光是房贷和车贷就压得全家喘不过气,李四苦苦支撑而已。
12.张三李四中一方或双方本来就很有钱,就算离婚,光分家产就够了,根本不需要讨论什么事业发展补偿。
13.其他情况。
大家研究下,上述情况下,哪几种情况才有这个补偿的可能?
而且,以离婚为前提讨论婚姻中的共同付出,不就等于变相让你“以离婚为前提考虑结婚吗”?那为什么还要结婚呢?
又是《看标题就能猜中代表的性别》系列。
1、为企业聘用育龄女员工承担部分损失。赵冬苓,性别女,职业:作家、编剧。
2、产假从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男性护理假至少3个月。孙伟,性别女,职业:医生、教授。
3、提高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者刑期,解除被拐卖妇女的婚姻关系。蒋胜男,性别女,职业:编剧、作家。
4、被拐妇女拐入地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提拔。张宝燕,性别女,职业:网站创始人。
5、延长男性带薪育儿假并强制执行。周燕芳,性别女,职业:副总经理。
6、国家财政应承担延长产假的成本、保证单身女性生育权。黄细花,性别女,职业:旅游协会会长,旅游企业总经理。
7、强制男女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冯丹龙,性别女,职业:药企总监。
8、被拐女性离婚判决遵从女方意愿。刘红宇,性别女,职业:国美零售独董。
9、进一步建立完善生育保障基本制度。贺丹,性别女,职业: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未完待续)
目前为止,除了董明珠等极少数女代表,绝大多数女代表的提案离不开“性别”二字。提案公正与否不谈,这个性别意识可以说是十分强烈了。
好耶,郭楠可以光明正大的吃软饭了!
强烈支持。就像欧美日韩一样就行了,离婚的话家庭主妇或者家庭煮夫依然获得赡养费。
而且其实这个东西也挺好评判的,一方在外面打拼事业,另一方在家里面照顾伴侣孩子老人。之前以为一直都是财产公平分配一人一半,后来一看那些判决书跟报告写的是不论是家庭主妇或者是家庭主夫,最后也就补偿个万八千,我真的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被炸裂了。
大学时候加了个代购,后来从朋友圈知道是个空姐,我买过的挺多护肤品两个人也挺熟的。老公就是那种比家庭煮夫强一点吧,反正就是事业单位合同工开三千多,而且还要照顾上学的孩子每个月补课就要两千,她自己倒是可以天南地北的飞,也不用顾家,每个月就打个自己收入的零头就行甚至有时候不打钱。
反正他们两个离婚的时候那个孩子刚上初中,这种情况下,孩子还是判给女方,谁叫女方的经济能力高,不过她不愿意养还是给他亲爸养了,然后每个月打2000生活费。而且气的牙痒痒的是根本对男的一点补偿都没有,法院的判决是什么鬼呀?起码婚后这部分钱需要平分吧? 不能说一点补偿都没有,倒是给了3000块钱补偿金。
反正我觉得法律应该改一改,就是为家庭付出多的一方,也不用平分财产什么,给个赡养费就行了,知道对方再婚为止,赡养费也不用多,千八百块钱谁都能拿的出来?不必须要像法国一样需要给个70%工资的赡养费。
看来是结婚率还是太高了,生育率也太高了,离结比(听专家的,不是离婚率)也太低了。
俩人都觉得“没有你我过得更好”的时候,谁赔偿谁呢?
很棒,政协委员作为大家代表,的确表示出了年轻人的心声,进一步推动了年轻人不婚不育,为人口负增长贡献全部力量,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