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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押运员直接击毙敲击运钞车人员是否合法?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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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夫可以“作死”,押钞员却无权滥杀

王志安

东莞一名男子用砖头砸击运钞车的玻璃,被车内的押钞员开枪击毙。网上舆论分为两极,一种认为死者用砖头攻击运钞车是在作死,被击毙活该,另一种观点认为,押钞员的行为是彻头彻尾地滥杀无辜。我认为,评判这一事件需要确认两个标准:1.不能根据事后看死者没有抢劫运钞车的动机,来判断押运保安开枪的理由是否充分;2.不能因为押钞员可以开枪就认定开枪的理由充分合理,要看依据当时的情况车内人员是否有更好的避险措施。开枪应该是现场“唯一”的选择时,这种权利才符合法律要义。

网上披露的录像显示,死者黄武林在事发前和运钞车发生了剐蹭。运钞车在发生剐蹭后前行到前方大约一百米处停下,黄武林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追了上去,到了运钞车旁直接用砖头砸击运钞车的玻璃。几秒种后,运钞车启动,往前开行大约四百米再次停下。黄武林再次持砖头追到车前砸击运钞车,车内随即开枪,黄武林倒地身亡。

黄武林在和运钞车发生剐蹭后直接用砖头砸击车辆,说严重一点的确是“作死”,运钞车负责运送银行的现钞和贵重物品,车内有持枪的保安,砸车这种激烈的行为,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抢劫车辆的犯罪,这也是事发后许多人并不同情黄武林的原因。但是,我想说的是,莽夫可以作死,但这并不是运钞员开枪是否合理的依据。黄武林的错误,也不能证明押钞员开枪的正确。持枪人员开枪的正当性,只能看其是否合乎法律的规定。

根据《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在押运人员的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二、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三、押运人员护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遭到暴力劫持,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四、押运人员和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上述四条规定的情形,均包含“非开枪不能制止”这一苛刻的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押钞人员的人身遭受侵袭,武器遭受严重的暴利抢夺,以及保卫目标遭受被抢劫的紧迫危险,唯有开枪才能制止犯罪时才可以使用武器,换言之,开枪必须是现场“唯一”的选择。之所以要附加如此苛刻的限制性条件,就是要在维护银行资产以及押钞人员安全的同时,防止手持枪械的押钞人员滥用武器。

现实当中,押钞员在与行人的一般性冲突中开枪并不罕见。6年前的4月2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押钞员牛博在银行门口持枪警戒时,和一名要强行通过警戒区的路人武锡文发生冲突,牛博在自己被武锡文击倒的情况下开枪将其击毙。此案当年曾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许多人为牛博鸣不平。因为武锡文在牛博的劝阻下依然要强行通过警戒区,而此时运钞车上的押钞人员正在运送现金,不听劝阻的武锡文之后还主动攻击牛博以及另外一名押钞人员。武是一名退伍军人,身手矫健,两名押钞人员均被其击倒,牛博的开枪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事发后牛博还是迅速被逮捕,两年后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我们再回到10月27日中午时分的东莞,当押钞员向黄武林开枪时,黄并未进入车内,只是在用砖头砸击运钞车的防弹玻璃。事发后的现场图片显示,这些玻璃虽然被砸裂,但并未脱落。因此,在开枪时刻,黄武林并不存在上车抢夺押钞员武器的紧迫危险,也不存在劫持车辆抢劫现金的现实威胁,因此,上述规定中关于开枪的条件前三条均不适用。唯一可能的就是第四条——“押运人员和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从押钞员的视角看,黄武林的行为的确可以判断是针对自己的暴利侵袭,甚至他们也可以判断黄武林的行为很可能是预谋抢劫运钞车辆。但问题的关键有二:第一,这种暴力侵袭是否构成了严重威胁?第二,现场的情况是否达到“非开枪不能制止”的条件?

我认为都没有!

首先,由于黄武林未能砸破车窗进入车内,其砸车行为即便被认为是针对押运人员的暴力侵袭,这一威胁也显然没有达到危害押运员人身安全的程度。押钞车辆的防弹玻璃非常坚固,单纯用砖头是砸不破的。因此,只要押运人员不开门不下车,黄武林的砸车行为并不会对车内人员构成实质上的人身威胁。

其次,运钞车在与黄武林发生剐蹭后,前行大约一百米后停在路边,其应该是知晓与行人发生了剐蹭并等待交警前来处理。黄武林上去直接砸车后,即便这时押钞人员判断车外的黄武林有可能是蓄意制造车祸意图抢劫运钞车,但也可以迅速启动车辆脱离现场,将事后的处理交给警方。事实上,在黄武林砸击后,运钞车也的确曾经启动并脱离现场,但前行数百米后再次停了下来。这一行为的动机暂且不论,但现场导致的是黄武林再次追赶上来砸击,而后车内押钞员开枪将其击毙。这一细节充分说明,押钞员的开枪行为并非现场唯一选择,他们只要快速驶离现场,就足以避免现场的“危险”,但其并没有这么做。正因为如此,我认为押钞员开枪击毙黄武林不符合法规规定,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有种观点非常危险,就是认为不守规矩的人无论受到多么大的惩罚都不值得同情,而施加的一方只要有权行使这项权利就可以免责。这类观点冷血且充满戾气,而且与法治社会的原则背道而驰。法治的要求是,一个人即便不守规矩,也只该承担与之相适应的代价,而不是一次偶然的鲁莽就随便丢掉性命。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某个拥有特殊权力的职业,其行为必须有明确的程序约束,这些特殊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清晰的边界。只有这样,权力才不会走向反面,一个良善的社会才可期待。


user avatar   SiobhanChristin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合理,

这叫警察协助自杀。


user avatar   jty9z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深圳房价的天花板不是一个价格,而是一种状态。

什么时候,中国的发展基本到位不动了,深圳城市到极限了,大家不愿意来深圳了……那个时候,自然房子就到头了……否则,全中国的财富、人才、资源向着一个小地方集中,就是房子都是空的,也不可能便宜下来……


user avatar   liu-hong-xu-1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user avatar   zhaogang121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你自认算不上社科学者、作家,或者陈道明那样的艺术家,不用多想,看书没用。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同这句话。但说到底,真正能让人类得到进步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个体。

我大学毕业后才渐渐养成了阅读的习惯,每年看的实体书,没仔细数,摞起来大概是身高两倍吧。

网文也看,比实体书少一些。

一开始喜欢读《1984》、《动物农场》、《美丽新世界》和《菊与刀》这些,很幼稚地认为,看这些书会让自己卓尔不群,“独立思考”。

包括王小波的书,黑格尔的大部头,史铁生的散文。

后来,小说占比越来越高,人文社科只占大约一成。最后发现自己钟爱的还是侦探小说,阿加莎的书只剩下《帷幕》,一直不忍心读。

统统没用。

借用阿婆书里一句话,这人就没什么品味,你看看他读的都是什么书,西部拓荒故事和侦探小说!

不可否认,看书增长了我的知识量,有效提高了我的写作文笔,让我体会了不一样的人生百态,聚会时更有谈资,思考了一些问题,得到一丢丢答案。

但我要告诉你,所谓的提高就这些,你接受吗?

我估计不会接受。

大部分人追求的提高,是那种看得见的生活质量提升,是社会地位带来的自信,是升职加薪,是生活美满。

这没什么不好意思说出来。每个人都有欲望,每个人都有压力,每个人都要生活。

这个题目下的大部分回答,开头阐述究竟什么样的书才算是好书,只要读了这些“好书”,就能实现自我升华。

这其实是个很难征明的论题。

就比如说,我确实认识一些家庭事业都很成功的大叔,客厅里、书房里一整面墙都是书,他们的成功得益于阅读吗?其实未必。

他们喜欢读书,是因为双亲都是有良好阅读习惯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成功,是因为高智商、勤奋、精力旺盛,加之父母督促,考上了名牌大学。

既然能较为轻松地在事业方面做出成绩,早早实现财务自由,从小被爸妈培养出阅读习惯的他们,选择在闲暇时间读许多许多的杂书。

所以,你看,爱读书说是成功的因,不如说是成功的果。

或者换种思路,我们反证这个问题。

假设读书真的能有效提高一个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如果通过读书提升自我的方法真的被开发出来了,而且被证明切实有效,那么,它就一定可以转化为一种商机,一项可盈利的教育产业。

换句话说,市面上会出现大量的“成人读书班”。

多么大量呢?今天你能看到多少考研班、考证班、职业技能培训班,就该有多少“成人读书班”。

有吗?并没有。

倒是”5分钟带你读XXX“这种短视频火了。瞧瞧吧,就算是想读书的人,仰慕书中思想的人,最终的追求也是”不读书“。

30分钟带你读完《战争与和平》!

乖乖,配上苏联版电影的剪辑,质量真的高,好看。

其实30分钟视频对现代人来说也太长了,所以视频分上中下三部,一部10分钟。

哪怕是给美少女和精神小伙网上刷礼物这种社交需求,都被开发成了一年不知多少亿的直播产业。

再打个比方,有创业的打算,就该脚踏实地地考察项目,结识合伙人,筹集启动资金。闲下来了,看看名人传记,打打鸡血,只是个可有可无的放松项目。

还有那种,认为读书可以提高自身谈吐和综合素质,进而遇到伯乐的观点。

我只能说,我们活在现实世界里,要适当减少一些幻想,放低一点要求。

也许你真的会在一场晚宴中,跟同样喜欢读书的老板、上级所聊甚欢,伯牙子期。但现实中的绝大多数情况是,这顿饭过去,领导就把你忘了,该干啥干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领导寻思这小伙子既然有时间看这么多闲书,怎么工作上就不能多加把劲?可见他事业上没太大野心。

而同事们的看法则刚好相反,觉得你这是削尖脑袋往上爬,是在花样拍马屁。

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现实世界里,我不秀阅读量,也不提自己喜欢看书。

作为一种爱好,绘画和摄影可以拿来给人看,唱歌和乐器可以请人听,舞蹈更是赏心悦目。

阅读呢?大多数情况下,只会让身边的人认为,你自命不凡,且喜好炫耀这点。

包括很多答案里的用词和腔调,恕我直言,从大众的视角看,不是特别让人舒服。

摄影需要购买昂贵的器材,绘画需要天赋,至于读书,大部分人看来,谁都可以读,谁读都一样。

他们也许没有阅读习惯,也许不能坚持阅读,但不妨碍就这么认为。

在这些人看来,之所以不读书,是因为必须忙活事业和学业,得照顾老人和小孩,要张罗无穷无尽的琐事。

而你,有时间看闲书,必然是牺牲了其中不止一项的时间,逃避了家庭和社会的部分责任。

这样的人,也好意思跑我跟前炫耀吗?

这不是对不对、该不该的问题,也不是社会风气的问题,更不是价值观扭曲、礼崩乐坏的前兆。

人性使然,人都倾向于认为,自己的价值观最正确,手头上的事最紧要。

我父母那辈,平时还是有时间和精力看书的。他们对喜欢读书、坚持读书的人也是发自心底地佩服、敬重。

但世界已经变了。

出于这个原因,现实中,我也极少看到有人抱团交流读书体验。

唯一一次意外,是个漂亮姑娘,她喜欢小说,身边自然而然地围拢了一群男生,争相对情节、人物和文笔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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