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有哪些「看上去不起眼,实际上是大案」的案件? 第1页

                 

user avatar   e-e-31-14-1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算大案,但是当时真觉得是小事而引起的挺可悲的一件事。我记得应该是2011冬天的事儿,时间长了具体细节有点记不清了,但是处理这事当时的感觉还很清晰。

派出所工作,当天是值班组,负责处警。上午有人报警在辖区一个路口有纠纷,到了之后发现是一个骑三轮车的中年男子把一个妇女剐蹭了。事故发生时三轮车速度不快,拐弯时候把这个女的刮倒了。这个女的外表看起来也没什么大伤,当时好像是和这个骑车的中年男的要几千块钱赔偿,男的拿不出,于是俩人就发生纠纷,路人报警了。我们到了现场之后简单询问了一下,女的很强势,得理不饶人。男的很懦很可怜的样子,骑三轮车收点垃圾挣点辛苦钱养家,一看就是弱势。这是我当时的主观感受,比较同情那个男的。但是没办法,事实很清楚,也不能偏袒谁,联系了交警,移交了以后我们就走了。

下午,又有人报警说辖区一个平房发生纠纷。离派出所近,走着过去了。发现是上午这个骑三轮车的男人家。上午交警去之后进行了调解,骑三轮车这个男实在拿不出钱给女的看病,于是打了个欠条,留下了地址。女的去医院拍片子也没啥问题。下午,这个女的带着她丈夫一家,找到了骑车男的家,拿着欠条要钱,要补偿,具体金额我忘了,大概五六百那样子。能看出来这个男的家是真没钱,家徒四壁有点夸张但也差不多,各种板搭的院子,残破的屋和墙。这个女的和她丈夫一直很撒泼的在闹,就是要钱。三轮车车主这个男的闷闷的不说话,他的媳妇一直在劝对方说会给的会给的让我们缓缓之类的。

当时看了很心酸,但是没办法,这类的事一年到头也很多,除了同情我们也帮不上太多。向着男的这方,把“闹事”的女的一家劝走了,让她给个机会等几天再来。她带着一群人走了,我和同事也就撤了,登记了一下,这也就算是很小的一个警情。

我们是值班到第二天早晨交班。第二天凌晨四点,还睡觉呢,被叫醒处警,报警说辖区有死亡的。一问地址,说的就是下午那个平房的区域(报警人往往说不清具体案发地,只能到附近再联系。)轻车熟路,就过去了,路上我心里就觉得不对劲,寻思不会是白天他那家又出事儿了吧,但是也没多想。

到了现场,一看。白天骑三轮车那个男的,在自家院里上吊了,人已经没了。一瞬间突然就很悲切的感觉,真是从头凉到脚。不是害怕,就是觉得很痛心惋惜。他媳妇趴在地上哭,哭生活的不易和艰难,哭拿不出钱来被人家闹,哭他丈夫没办法了抛下她和孩子一走了之。

当时处警三个人,白天的经过都参与了,我们三个那一会都站的楞楞的,不知道怎么安慰怎么劝,好好地一个人,这是得多么无助才能因为这点事走到这一步。白天还好好的一个人,到这时候就盖在白布下面阴阳两隔。唉。

我们认为的一件小事,却不想对他来说等于是天塌了。


——————————分割下——————————

这个回答写了好久了,这几个月不知道怎么又火了起来,评论越来越多。其中有一种观点很突出——“500块钱而已作为警察为什么不帮一下,挽留一条人命。”

客观的说,这种观点有点上帝视角了。

要问我知道结果之后后不后悔,那肯定后悔,自责,又惋惜的。如果会知道他这么极端,第二次处警时候把这个钱帮他还了,也是胜造七级浮屠的好事,我或者我的同事都会去做。

但是作为当事人之一,我包括同事在当时,是无法预料到最终这种极端结果的,意外的情况毕竟概率很小,正常人在遇事的时候,肯定会用常理去预判一个事情的发展结果。这个警情,按我们常理推断,99%不会出现这种极端情况,所以当时没有及时帮他还钱。

这么说可能又引发了另一个疑问——“即使预料不到他会自杀,但是他家这么困难,500而已不能先借给他吗?”在基层派出所,类似这种的纠纷,太多太多。平均一年上千的警情,类似的情况很常见。医生见惯了死亡,警察见惯了纠纷。如果每一个类似的事情我们都自己垫钱解决,结果必然是好的,但是我估计一年的工资也就够垫或者借一两个月就没了。所以不是不想,实在是不能,工作之外我们自己也得生活对吧?而且其实工作中这类事情我们也经常帮忙,对确有困难的,明显过不去某个坎的,不帮忙必然会导致严重结果的,我们会组织捐款,自己垫钱,联系街道社区,联系媒体宣传帮助解决。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多考虑一些实际情况。

还有一种观点,建议我们给当事人支招耍赖或者利用权责给那个女人制造点麻烦限制的,呃。我觉得这些人和吐槽警察队伍黑暗的那些人,应该属于同类人。


user avatar   ye-ren-tong-zhi 网友的相关建议: 
      

1998年6月,上海,已经是下午快下班的时候,一位上海阿姨怒气冲冲的来到公安机关报案,她说银行工作人员偷她的钱,案发当天阿姨查询存折的时候发现存款数字不对,民警和阿姨一聊,阿姨更是怒不可遏,她说银行里的人都是一个鼻孔出气,甚至她听到有营业员小声嘀咕她是个神经病,想到人民警察为人民,怒气冲冲的阿姨来到了公安局。

这位阿姨,60多岁,不高不瘦,穿了一件碎花、撞色、复古、腈纶上衣,音色高亢,语速极快,一手拿着存折给民警比划,另一条胳膊上还挎着一个菜篮子,60多岁这个敏感的年纪以及阿姨地气十足的着装,让接待她的民警顿时目眩神迷,民警就问阿姨,那银行从您的存折了划走了多少前呢?阿姨说,她上个月存折里有5000多元,加上这月1000元的退休工资,卡里应该有6000元才对,但是她的存款确实5999.7元!!说到这里阿姨气的跺脚!表示银行偷偷划走了3毛钱,然后又把有人说她神经病的故事讲了一遍。

此时的民警更急目眩神迷以至于脑壳疼。


案值三毛,咋立案呢?

但民警没有拒绝这位阿姨,在阿姨看来那就是答应了,而这个时候阿姨与询问她的小伙子交流的内容已经从她丢的三毛钱变成了你家是本地的伐,我小女儿很不错哒,甜美可爱,你叫什么名字呀,告诉阿姨呀,你们两个认识一下好不好呀以及他老公如何对她好从来没有让她被当成神经病这么委屈。

显然,阿姨已经相中了这个小伙子(新人),顺理成章的这事儿成了这个小民警R的案子,第二天,民警和阿姨以及她的小女儿来到了她口中所说的X银行X支行,阿姨真是一位主动的女同志啊,据R讲阿姨果真没有骗人,她的小女儿肤白貌美还挺害羞,小警官甚是心动。这个时候,阿姨已经不在乎这几毛钱了,一再说你俩聊我先走了,小R说阿姨你是当事人啊,你走了我这案子咋办下去呢?眼下的阿姨似乎已经不在乎这三毛钱的事儿了(后来据小R回忆,好像她中了阿姨设下的局)。

虽然很多老民警都告诉小R你去做个样子把阿姨打发了就得啦,但小R还是觉得应该认真对待每一起报案,于是他开始着手调查阿姨的账户流水,阿姨则在一旁负责捣乱,小女儿则负责站在一旁不知道干啥以及害羞,小R调取了阿姨的流水发现,阿姨在上个月的确被扣了三毛钱,但只扣了这一笔,银行柜员的解释是,这可能是杂费,由于阿姨在这家银行已经名声在外,柜员好心的提醒小R此阿姨非常难缠,并隐晦的表达她认为阿姨真的是神经病的观点。

小R一查阿姨的流水,就觉得有点儿不对劲,阿姨就是一个工资存折,又没有理财又没有定期,哪儿来的服务费呢?即便是服务费,那什么服务只扣三毛钱这么良心?小R找到银行的负责人,问他要来的最近一年以来这家支行的所有投诉记录,上面除了阿姨以外也有十几个人反映自己的存款无缘无故被扣了几毛钱(基本都是大爷大妈),但都不会超过五毛,当然银行给出的结果也是杂费、服务费之类的正常说法。但小R问究竟是具体什么服务费用,银行的工作人也答不上来。

小R将自己了解的情况和疑问上报,这时上级也觉得哪里有蹊跷,案件也从小R的案子变成了小R所在中队的案子,案情研讨了一下后,中队层面基本已经知道案件大概是怎么回事了,他们去总行查询了近一年的投诉记录,并调查警这些投诉者的银行流水,他们也都和阿姨一样被扣的钱绝对不会超过两次,警方判断,这种扣钱的方式应该是随机的,并应该是大范围的,而这些钱最后的资金流非常复杂,经过数十级账户,很难查到最终流向的账户。

虽然困难重重,但最后这个幕后黑手,还是被警方抓获了,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虽然不知道最后这个钱到底到谁的手里了,但是,他们基本可以确定,这个人非常熟悉银行的业务,应该是银行的内部人员,在调查总行类似投诉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所有和阿姨类似的投诉虽然零零星星就那么几个,但全都发生在阿姨说在这个区的支行,也就警方调查资金流向的那几个,而在二十年前,很多业务基本都是人工操作扣费的,如此随机性的扣费并且保证不会超过两次,这种事情应该不会是人为的,当然也不可能是闹鬼,谁有能力躲开银行的内部监管系统,神不知鬼不觉得每个月随机扣掉储户存款里的钱呢?这时,一个负责开发银行电脑办公系统的工程师被警方列入重点怀疑对象。

警方找来软件开发的专家来对这个支行的办公系统进行检测,专家发现,这个系统有一个十分隐蔽后门,通过这个后门,操纵者能够随时通过这个系统扣款,而在工程师家里的电脑上,警方也发现了一个外挂程序,利用这个程序,这个工程师每个月都会随机从支行的储户存折中抽钱,人数不定,每个人被扣的金额基本上不会超过五毛钱,而这几毛钱,基本上不会有人去在意的(除了这位上海阿姨,其实那几个报案的人也基本上是阿姨这个岁数的人),即便有人发现找到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基本会图省事以各种借口打发走。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自这个软件投入使用以来,该工程师利用这个后门非法获利500多万,在1998年已经是一笔巨款,而就在破案前,工程师已经向银行提出了辞职,正准备移民新西兰。显然,如果没有阿姨,工程师大哥已然成为了人生赢家。


警察折腾了半天的事儿,其实一开始阿姨早已看穿了一切。


据40岁R支队长回忆,阿姨的小女儿真的是理想型选手,可是一想到让阿姨这么智慧的女性当丈母娘,自己以后肯定是一点儿私房钱也存不上了,真是一段凄美而遗憾的爱情啊。



有些人吧,总觉得自己算数顶呱呱,明明@许言一 同学已经有了正确的回答,非要自己再揣着明白当糊涂,我从头到尾也没说是一次窃取了五百万,就不能好好看看吗?当然没有用十年那么久。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宇一美 欢迎关注呦呦呦


能否有劳大家,在我的形象里点击一下认可。

您想的没错,就是【有些过分的英俊】那条。


来关注吧 后续将会推出更多你不知道的案件故事

其实收藏、感谢也可以 我这个人 不挑的

也有案件的正经讲法




感谢@ 阡陌同学,这么个小回答,居然还有人问也不问就转到微博上去,不合适啊。


现在的知名搞笑幽默博主的门槛都这么低啦?










最后还要盯着我?有趣啊有趣。


挂呗




user avatar   wan-er-1-55 网友的相关建议: 
      

2005年1月26日,一个北京人到成都办事,在成都火车北站候车大厅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盗后,立即到车站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察在讯问笔录时显得很简单,敷衍了事。

这名北京人告知警察自己也是属于军警系统的真实身份后,警察立即走到旁边,偷偷摸摸地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出去了。很快,他拿着一个钱包回到值班室。这名北京人一看,果真是自己的钱包,而且包里的钱和证件都在!

这个北京人不动声色,道谢后离开。

凭着职业敏感,他觉得此事必有蹊跷,立刻将情况向熟识的铁道部领导汇报:领导,你怎么看?

领导真不愧是领导啊,见微而知著,用牛刀来杀鸡。


2月19日,铁道部4名特派员以督察打击成都“票串串”为由,专程从北京悄悄抵达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大部分媒体曾对“专家指导打击票串串”进行过报道。

但警方人士5月20日透露,这4名所谓“打票专家”,实际上是乔装了的铁道部专案组成员!他们此行的真正目的,是全力调查铁路派出所内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很快,派出所部分警察与小偷勾结的事实被查证清楚,特派员立即将查实的警察进行拘留,随后将这部分警察带往重庆作进一步调查。

5月20日,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网站刊发了一条惊人消息: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四五十名警察由于与站内小偷勾结谋取不义之财,正在被依法查处。

  据有关人员介绍,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有公安民警约150人,此次被查处的警察占了该所警察总数的三分之一。

20日下午,一位警方人士向记者透露了那些“需要批评教育”的警察的“真相”。

  据介绍,成都火车站内长期行窃的扒手内部分工明确,甚至进站作案时间段也划分得十分严格。

据介绍,成都火车站内长期行窃的扒手大多属于“仁寿帮”、“遂宁帮”、“宜宾帮”等“成建制团伙”,其内部分工明确,甚至进站作案时间段也划分得十分严格。

  “小偷如果要进入候车大厅行窃,必须要给在该段执勤的铁路警察交纳数百元不等的‘入场费’。交费之后,小偷即可在候车大厅内自由活动,随意发挥自己的‘钳工’技术。如果被旅客发现、逮了现行,小偷也一点不担心。收了‘入场费’的警察,自然会想各种办法保护他。往往是当着当事人的面,将该小偷抓回派出所讯问。一旦旅客上车一走,小偷就被放出来,并再次到‘买下’的场所去行窃。”个别警察成大款

  一位地方警察告诉记者,他和同事曾抓获了几名扒手,但由于没人报案,相关证据也不足,只好放了。“后来,我们经常发现这几个人在候车大厅内流窜,我们一直不明白他们为何如此猖狂。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有铁路警察‘罩’着他们。”

  进一步的调查表明,成都火车站派出所任务繁重,而民警的正常月薪不过2000元左右,但还有许多人走领导门路,甚至靠贿赂进入该派出所。

  知情人士透露:“其实原因很简单,在车站派出所,可以捞取大把不义之财。”据介绍,该派出所的个别警察家产甚至高达上百万元,而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正是小偷们每月的贡献。“有的警察甚至在银行办信用卡,每月由小偷按时汇钱。”

法院审理查明,成都火车站铁路派出所4个警务队共12个警组,轮流在站台、售票厅、候车厅等处值班。一些警察对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取“班费”,如果有旅客报案,所得财物折款在1000元以上时,还要按比例收取“烤火费”,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其中最少的获得赃款数千元,多的数万元。

各被告人在收取保护费后,则对扒窃分子听之任之,放纵其盗窃旅客财物,致使一些盗窃分子长期在火车站候车厅扒窃作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2005年3月开始,成铁公安处进行了极为严厉的内部整治:宣传部门曾特地拍摄了一部名为《迟到的忏悔》的专题片进行内部教育,很多警察看了之后都流了泪。同时,对派出所内部也进行大换血。“所长、指导员等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更换、加强,同时补充了大量从全国各地招聘来的公安院校年轻的毕业生,对原先的派出所警察‘该退的就退、该审的就审、该逮捕的就逮捕、该开除的就开除’。”

资料出处:

news.163.com/05/0522/08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匪勾结案二审开庭_新闻中心_新浪网


user avatar   yang-guai-guai-9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做乡镇干部的时候,人年轻。

有次清晨,在田埂上看到一个猥琐的50岁左右中年人强行搂抱亲吻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小姑娘不断争扎!

他妈的!撩女本有道,天地好轮回,一股热血直冲脑门,一个回旋踢把那厮踢进水田,那厮从水田爬上来捡了块石头和我开打,我使尽了从小学的打架各种招数,终于全身而退。(经验值+1:尽量不要和体力劳动者动手)

回来镇里,被领导骂得狗血淋头"你作为一个干部!和群众打架!老子要给你处分!""作为入党积极份子,你怎么带的头!"

不一会儿,派出所张所长来了,严肃的找到领导要求去问笔录,我终于有些紧张了!我日!我一个年青才俊,大好年华不会被这次打架受影响!或者那厮暴毙,我要被枪毙!想到这里,遥望父母方向,叩首流泪,爹啊!娘啊!养育之恩,小毛来生再报!我泉下有知一定保佑你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进了派出所问询室,连平时一起喝酒的赵警官满脸铁青,狠狠的看着我"说!你打架斗殴的经过!"我声泪俱下的描述完全过程,最后陈述"感谢党!感谢民警同志,希望再给我一改过自新的机会!"说着,说着,赵警官哈哈大笑起来,张所长也捂着肚子大笑。

后来得知,那厮是老单身狗,被我揍后,他到派出所报了案,在问及原由时,他吞吞吐吐,经民警摸排,这厮长年猥亵留守儿童(当年还没这种提法)不少小女生都落入魔掌,后来被判了刑。

当然最后,领导乐开了花,我也如愿光荣的加入党,那一年还被评了优秀。


user avatar   ku-lu-lao-liu 网友的相关建议: 
      

侦查发现一个盗窃汽车的犯罪嫌疑人,到他家抓捕的时候发现他正在屋里印假币。搜索他家里的时候有发现有枪支。拿出他的手机一看聊天记录发现购买过毒品和正在计划盗墓。于是一下破获了一个盗窃汽车团伙一个制造假币团伙一个制造枪支一个贩卖毒品团伙一个盗墓团伙。


user avatar   myfeel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下文会引起不适,吃东西事请勿看。尤其是是吃牛肉面…

零几年的事,起因是某公交站恶臭难闻,清洁工爬到公交站顶上清理,发现一袋不明内脏。随后清理了也没当回什么事。但随后的沿路都有恶臭,然后在路边的草丛接二连三的发现一袋袋的不明内脏和碎骨。清洁工怒了,随后就去派出所报案,案由:有人乱扔垃圾。

派出所民警就当一般小事,打发清洁工走了。直到过了两天清洁工发现手指后再报案,警察才发觉事情不对劲。赶紧扩大搜索范围,这才找到受害人其他部位以及头部。这事前后已经好几天,周边群众耳口相传把事传开了。派出所看事压不住了,才赶紧上报市局。市局这才成立专案组,对受害人身份展开大范围排查。一查不知道,查出一堆失踪失联人员。前后对比排除,让跟受害者年龄相仿的家庭,一一认领,这才查出受害人身份。有了身份就好办,找受害人的朋友同学一一打听。这才了解到,受害人目前在某牛肉面馆打工。

警方又去找面馆老板,老板称受害人确实在店里打工过,但上周跟朋友去南方打工去了。外出打工这么大的事家属竟然不知道?这才确定老板可疑。这才搜查老板的面馆和住处,在其面馆冰柜里发现已肢解的部分。

警察问其他部分呢?

老板答:夏天牛肉贵,就剁块跟牛肉混一起做成了臊子。

再审审出两命强奸碎尸案。

一个在四月,一个在七月。

那年这家牛肉面因味道特别好而分外火暴,一江之隔的市区也有大批慕名而来的食客。事发后的几月里市里几家医院排队洗胃的络绎不绝…

-----------

看评论区里很多人对吃肉挺感兴趣的,就再补一件事吧。这事也是我听说的,真假难辨。大家也就当故事看了吧。

麻风病是一种终身性疾病,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根治的医疗技术,只能做到隔离。其实大家可以在你们当地打听一下,都会有那么一间麻风病康复村的存在。而最初这些康复村里的村民都是从各个乡镇里找到后带回去的。

麻风病患者因为疾病的特殊性,会引起身体部位的畸形病变,麻风病患者都是自幼患病,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引起的畸形病变是不可逆的。而这样的外观特征,在当地民众眼里都是可怕的存在。所以在康复村工作人员找到麻风病患者之前,他们的生活环境和条件都是极为恶劣的。

那应该是八十年代的事,一对乡村夫妇生了个儿子。这小孩在七岁的时候被发现患上了麻风病。本来一个五百人的小村,哪怕是村东头老李家下了头牛犊,一袋烟的功夫整村就全知道了。更别提这家小孩患上了麻风病更是议论纷纷,当然全都是很负面的那种。

开始这对夫妻还觉得这病能治,就带着孩子到镇上,市上去治,但都说没办法治。夫妻俩也就只好带着小孩回村里了。但没过一个月,实在是受不了风言风语和村里小孩对儿子的恶行,就举家搬到了深山里。

用五袋白面就换了深山坡上的一块地,你们或许觉得不可思议,但确实这样的。深山里的村子行政面积大但人口稀少,各家各户分到的山林都是几百上千亩,因为没大路木材运不出去,山上的树也就只能拿来砍柴烧火用。顶多在山上打点野味(山珍野味都能吃个遍,动物保护法92年才颁布),摘点木耳香菇之类的,风干过后拿到镇上卖给收山货的。因为没有太多的信息来源,往往卖的价很贱,甚至被物换物。然后拿钱再买米面油火柴盐之类的日用品。电器?有电再说吧…

事起是某考察队一行八人进山后失联。考察队进山,第一件事就是找个当地向导,这回连两名当地村民向导一起十人都失踪了,这事就变的有意思了。进山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的难度,搁在当时的各种条件。一方面是跨地区办案,办案人员人生地不熟的能查个啥?另一方面,当地人都不敢保证进去就一定能出来。寻找未果就成了失踪。

直到这事过去三年,麻风病康复村工作人员,到各个乡镇里收集麻风病患者信息,不论患者患病情况有多严重均带回康复村隔离。当时消灭麻风病是全球性的一件事,联合国牵头搞的。而我国麻风病的经费基本都是联合国给的专项资金和援助的设备器材药品,加上康复村是省级直属行政级别也高,所以这事也才搞的这么扎实。

麻风病康复村工作人员一行三人,多方打听才找到这家。去了发现,不仅小孩有病,这对夫妻也都有患病了,当场就让这家人收拾点衣物,跟他们回康复村。这家人开始还不愿意去。工作人员解释半天,说国家政策好,里面吃住啥都有,自己不用花钱。这才说服这家人跟他们走。工作人员见这家自己做的各种山货不错,就打算出钱买,价还不低,这家人一听果断全卖啊。什么木耳香菇之类的干菌啊,什么蜂蜜蜂蜡啊,什么动物的皮油啊,统统都卖。唯独房梁上挂的十来节腊肉,说啥都不愿意卖。这些工作人员也是人精,一猜肯定是什么好肉,便一个劲的加钱带忽悠的,终于全买了。然后各自吃过中饭后(怕染病工作人员吃自己带的干粮),大包小包的下山往镇上走。

康复村是开着解放大卡来的,所以一家三口带那么些东西轻松拉走。晚上到了康复村把这家人安置好后,这三人就带着收的山货回家了。一周后,派出所突然来人,铐走了这家人。


出了啥事?带回这家人的三名工作人员,同住一个系统家属区的。腊肉是用松柏枝熏过的,这样的熏腊肉最佳食用方法就是沸煮过后,晾冷后撕着吃。也可以切片炒肉或凉拌,腊排骨等带骨的可炒可炖(麻风杆菌用沸煮,高温蒸汽,紫外线照射均可杀死,所以买回去处理得当就能放心食用)。这肉一煮不得了啊,整个家属院都是那股香味,香的都跑来蹭肉吃…

那个年代,邻里之间都很和睦,这家改善生活了,都会招呼大家过来一起吃。搁在那个年代吃肉真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说出去就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更别提这种还熏过的野味肉,更是不得了。

我家出肉,你家拿菜,他家带酒的不亦乐乎。

酒足饭饱之后,几家人都在回味刚才的肉味。牙缝稀的还能从牙缝里吸出点肉渣继续回味。终于有人憋不住问这到底是啥肉?买肉的说:也没细问那户人家是啥肉,反正肯定是稀缺货。开始那户人家还不愿意卖,加钱了才卖的。这也没打住大家的好奇心,纷纷猜测是什么肉,到最后还吹着牛皮争这是啥肉。最后也没讨论出个一二三来。

直到第三天,另外一家也就是司机也煮肉了,整个家属院都闻味而去,司机一看这架势,出于笼络大家的意思,把自己买的四块腊肉全煮了,另外也买肉的两人被众人哄的不好意思的也拿出剩下的肉。锅小了,领导派车去借两口大锅,搁在院子里拿砖搭个灶出来,烧上开水全都一起煮了。肉不够各家出菜来凑,自带米饭。就这样忙活了近两个小时,终于都吃上了肉。吃完了,收拾东西的收拾,闲的又聚一起接着讨论到底是啥肉。反正地上跑的,都论了一遍,也没争出什么肉。最后也就悻悻的散了…


第二天,院里的去家属院斜对面巷口修车摊上打气,被修车大爷问起,昨天你们院里吃的啥肉,闻那味就把我馋的。家属也说不清到底是啥肉。旁边修鞋匠的神来一句:哪有这么香的肉?要有这么香的,早就被吃的绝种了还能让你们吃上?


当天几家人下午没事凑一起又谈起这事,有人提了一句修鞋匠的话,又是一阵争论,最后谁说了一句:啥动物都不是,该不会是R肉吧?早些年听老人说过,R肉特别香。这一说,几个煮肉的媳妇,立马反应过来说:真不会是吧,当时还觉得好奇这肉油也不厚,皮也不薄,毛也不硬的。这一下说的都脑洞大开,有甚者直接干呕起来。第一家煮肉的媳妇颤颤巍巍的说,我那还剩块煮过的肉,要不拿去化验一下?

话都说到这份上,不拿去化验一下谁也不安心,随后拿到当地几几几几厂的实验室化验后还真是的。这才赶紧去报案。


警察找上这家人后,一问就交代了。铐走一家三口到局里,细细一审。这才弄清楚,考察队失踪一案。


这家交代,那天农夫带着儿子和两把土枪,去山上打野物。顺带去看看前天在林子里放的几个套子和夹子。到了地方一看,夹子合上了,上面还有毛血,顺着血迹找到在一潭边扎营的考察队,不用想就猜到是被考察队的两个向导弄走拿给考察队吃掉换钱了。所以就很火大跟向导交涉,向导甲觉得挺理亏的,当场就表示愿意出钱赔偿。但这农夫想着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就报了个高价。向导甲还有意商量,乙却不愿意了,开口嚷嚷起来,话说的有点难听。甲还拉着乙,考察队的也在一边劝着好好商量别动气。甲拉着拉着乙,乙说了一句对农夫儿子很侮辱的话。在旁边一直一声不吭的儿子,抬枪对着乙就是一响。


连着一直在拉扯乙的甲也轰出满身是洞。农夫连带考察队当场都蒙了,都定定的看着甲乙倒在地上浑身冒血。考察队懂急救的两人先反应过来后,赶紧拿出急救包进行救治,农夫也扔下枪跟着在帮忙。其余考察队一人冲到这儿子面前夺下了土枪,看着儿子在发愣就去围观救治向导了,其余考察队员边帮忙抢救边各种数落这父子俩,什么杀人偿命啊,什么人丑多做怪啊,吧啦吧啦的。愣是把吓傻的儿子,说的又一言不发拿起农夫扔在地上的土枪,对着几个人又是一枪。


考察队其余的人,又是一愣的看着中枪的三人倒地,救治向导的两人又去救治中枪的队员。其余的想去逮住这儿子,没想到农夫心一横,从腰里拔出柴刀和小刀,对着考察队员就是连砍带捅的。儿子见农夫抄家伙了,也拔出家伙上去认着一个就是连砍带捅。一分钟不到,倒地只出气六个,跑了两个。农夫抄起仍地上的枪追了上去,儿子迟一步抹完脖子,也抄起枪跟了上去…


最后父子两判了枪毙,妻子得知父子被判死刑了,半夜在看守所里上吊了…


user avatar   qing-wu-l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留言的朋友强烈要求我加上警示,所以我还是加上吧:

以下内容很有可能会引起您的极度不适!注意:是极度不适!

从留言看已经影响了很多人的午饭和晚饭,其中有的放弃了火锅,放弃了马上到嘴上的食物,更有一些正在吃饭的朋友,他们纷纷放下手中的猪蹄、鸡爪、三明治,对我表示不满,此事是我考虑不周,深深感到抱歉。

再次:慎重观看,放好筷子。

——————————————



快十年前的事儿,我那会儿当记者跟着采访的,夏天,一个城乡结合部的村民报警,说自己家老人失踪了,村里人说前一天晚上一个深色小轿车把他老伴刮倒了,然后说是给送医院去,然后就没信儿了。

老者家人晚上见老人没回家就到处找,通过当时围观的知道出车祸被拉走了,但是也没手机也没留下什么线索,就开始自己寻找,没什么好办法就顺着路下去找路过的医院,找到早晨起来也没找到就报警了,警察也没好办法就是挨个医院急诊什么的打电话,完全靠人力,又找了大概一天还是没有,当时附近医院就找遍了,这时候就不太对了,就移交给追逃了(交通肇事逃逸有个专门科室负责),追逃出了俩干警,联合技技侦开始找。

了解情况是一群老头夏天在村口乘凉,一车蹭了其中一个,现场有不少群众(在一个国道边村子的交叉口),司机下来以后看了看老头伤的比较重但是没死,这时候围观群众就让司机施救,司机答应说自己拉老者去医院。然后把老者扶到车上就走了。

这一走了无音讯。

过程说下吧,要不然大家不会理解为什么警察叔叔们那么不容易,而且和现场有关。

先询问目击者,因为比较仓促,目击者回忆就是中年人,外地车牌,深色小轿车(其实很多车晚上看起来都不是本来的颜色,细心可以观察下,蓝色的很多晚上看也是黑色),现场有散落的部分碎片,黑色的塑料件。然后调取一路可能路过的监控,按照时间看,但是那时候(零几年)监控不清晰,而且摄像头覆盖也不全,大体能知道嫌疑人往东走了。塑料片是一片保险杠残片,技术测量确定后,翻资料,找到对应的类型,然后根据类型找车,找到车找该车型厂商技术部门协助调查,这个过程很繁琐而且主要依赖这个品牌车厂的技术部门进行甄别,车场技术可以精确查出这个部件一共生产了多少,装配什么车型多少多少,然后卖给了某地多少多少,直观点举例:比如大众A型保险杠(或车灯),05年制作了一万条,装配给速腾八千条,迈腾两千条,这10000件卖给北京6000台卖给上海4000台,然后肇事车辆是北京的,那就需要调查6000台装有05年A型保险杠的所有速腾迈腾,这个工作量你感受下吧。

当时肇事车是黑色桑塔纳,拍照所在地大概有几千台,然后俩干警就开始排查,所谓排查也没好办法,调当日车辆行驶情况,地方协查,打电话,具体就不展开了很枯燥。先筛,筛第一轮就用了五六天,然后重点圈出了三百,这三百筛到30又一周,这30再筛到个位数,然后这就是重度嫌疑了,不能打草惊蛇,就要挨个现场询问了,最终排除到一两个人,再进行抓捕。整个过程大概用了15天,效率很高了,要知道现场只有个碎片。然后就是去外地抓这个人,又花了几天。加起来大概20天才找到肇事者。

肇事者说才开始确实想去医院,结果半路老者就不行了,他就害怕了,把老者找了个公路旁边的山洞扔了就跑了。现在可以带大家去找,然后问具体在哪,肇事者也说不清楚,因为当时是临时找的地方还是晚上。没办法俩干警叫了法医上路了,我们也跟着去(一直在追这个案子的过程)。

路上找错了几个地儿就不说了。

最终找到了。

一下车我们就知道是这地儿没错--一股浓郁的尸臭,那种臭和任何你生活中的臭味都不同,你如果想闻,买一斤肉夏天放土里然后过几天去挖开就知道了。。。

肇事者就指认山洞,那个山洞其实也不是那种特别大的,就是一个几十米大土坡中间一个洞,很小。人低着头勉强能进去,这时候俩警察和法医就很郁闷了,因为无论如何他们要进去看现场的,人都在夏天那种高温环境20多天了,猜也猜出来什么情况。而且那个气味洞外面就很让人难以忍受了,那种气味有一种人类本能里就觉得危险的味道,你会逃避,我们在外面抽烟开始讨论怎么进去,把嫌疑人押回车,留下了一个警察看着,然后追逃这个必须进去拍照取证,法医也要进,我也要进,我们三个心里活动就不说了,还有个问题洞口太小只能进去一个人,我们相互很是谦让了一番,结果顺序是:法医第一个(基层法医还有个功能是要拍环境照片,所以他设备最好,当然还有个因素是他年轻),追逃那个老警察第二个(他的工作要取证,然而年龄大资格老一些可以使唤小青年包括使唤我们),我第三个(我不是警察只是关系单位),然后法医小哥估计也是很为难,全副武装三层口罩,提着箱子进去了。

一进去一股黑云飘了出来让他为之一滞----------那股黑云不是冤者的魂魄,是数以万计的苍蝇,各位可以脑补,不适的我不负责。

法医小哥这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我们,眼神悲壮决绝,一头扎进了山洞。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响叮当之势又冲了出来。

吐在了自己口罩里。

我本来想过去,但是刚走了一步就干呕了。老警淡定多了,居然没反应。

法医小哥被秒,老警和我在旁边又是递水又是递烟,缓了五分钟。

现在想想年轻人还是不要太要面子啊,小哥缓了会儿拿出职业精神,一拍胸脯表示自己没问题,准备再赴现场。

又是一番准备,老警估计也怕他自己完不成,主动要求一起进去。然后小哥也是受到了鼓励,俩人一前一后进去了。

我表示有些工作真是超出了人的极限。

他俩进去了大概五分钟,然后出来了,出来就开始呕,俩人一起,脸色都不好,相当不好,老警光喘气(后来才知道不是心理素质问题,是中毒了,密闭空间尸体腐烂产生了有毒气体无法挥散),什么也不说脸色有点白,小哥脸色更差,俩人缓了缓说了会儿话,又进去了。

顺便说一句每次进出都有几千苍蝇围绕。。。

拍一会儿出来歇会儿拍一会儿出来歇会儿,折腾了几次算是取证完了。

俩人基本都不行了,坐马路边就一遍遍干呕,才开始还吐,后来什么都没了就光喘气。

然后该我了。

我心中真是一万只羊驼来回奔过一万遍。

握紧摄像机,打开新闻灯,要了仨口罩,提口丹田气,走你。

然后刚进洞就出来吐了。眼泪鼻涕一把抓口罩瞬间撕烂了。

心里的恐惧与想像,潮湿而黑暗的洞穴,尸臭与苍蝇,你大汗淋漓,光阴闪动,你知道有一具尸体在等你,恐怖片也就这样吧?

吐了一会儿,工作还是要做,进也得进不进也得进,良好的新闻素养在鞭策我,崇高的新闻追求在审视我!

然后人生中噩梦变成现实就在那几分钟。

说实话我只有第一眼是自己的眼睛看的,发挥你的想象力吧,把它发挥到极致。

那个人已经没什么人的样子了,高度,不,重度腐烂,已经烂了一多半,可以说是融化在了地上,接触地面的部分看不到,上面这一面爬满了蛆虫、黄色的尸油(人胖了都会有,而且不容易消解)、以及骨头(并不是白色,而是黑色),碎衣服,倾斜的躺在地上,不是躺在地上,而是摊在地上,一滩人。头骨上还有头发,到处是苍蝇飞来飞去,新闻灯打在狭小的空间全是诡异的影子,背后洞口一点点光线忽隐忽现,眼球已经没了,而且被抛尸的时候万一还活着呢,这种环境下慢慢等死简直无法想像简直想不下去了。话说我是不是不该描述那么细,会不会被封号?

(如果想看具体的,可以百度看看“少女浴室 自杀20天”,这个吧,你搜了就知道什么叫“好奇心害死人”)


不行了回忆起来我也得缓缓。


后来我赶紧把眼趴在摄像机寻像器上,当时用BATE机寻像器画面是黑白的,极大的缓解了视觉冲击。然后扫了个全景做了个摇动交代一组拖拉和特写(我写出来就是为了表现我的专业没其他意义)就出来了。

然后是无尽的呕吐。。。。。。组团吐,花样吐,嘴里最后都是苦的,图的都是胆汁觉得。

后来才知道其实我进去到跑完也就三五分钟,恐惧与精神集中会让你时间观念混沌,被拉长。

然后大家缓了很久。期间还有肇事者指认,肇事者心理压力更大,先开始不是吐,是腿软了,哆嗦了,然后也吐了。

然后就开始讨论收尸的问题----大家都觉得难度很大,老警就汇报,领导的意思就是研究研究,封锁现场等答复。肇事者先送回来。

老警死活不在现场了,就送肇事者回去,我也待不下去回去了。回去路上一直在问肇事者,大体就是你还是人吗,你知道那个人现在什么样吗什么的,肇事者早就懵了,一直在哭。他确实该哭,害了两家人,一辈子就毁了。


后续是领导调的挖掘机挖开收的,那个现场据说也是所有人都被震惊了。还有附近看热闹的好多人都吐了。

老警和法医小哥回去以后也去医院了,老警年龄大了,对身体造成了实质的损伤,休班一段还留了后遗症,小哥还好身体壮休息了几天又去上班了,我回去交素材被主编狂骂,因为完全不能播出,全屏马赛克级别没法用,用了个肇事者指认现场和痛哭流涕完了。



妈勒个鸡早知道不去了。


user avatar   liu-tie-dan-78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们呀,不要捉急!组织上时刻关注着你们哩!

注:国外嘛只能着便装,枪也是找当地武装借的。其他的一概无可奉告!

------这个分隔线是这么打上去的吗-------

下了一大跳这么多赞!破两千爆个在国外执行秘密任务的照!

鄙人现供职防暴警察,表哥辞职多年,现为生意人。朋友们有诸多不解,答如下:

死老鼠真的臭,臭爆了!

毒贩真的能忍,忍不住,也没人告诉我们。

有人说我抄袭,麻烦指出出处,maybe 我真有个失散多年的表哥呢。。。

以上。

分割线,以下为原回答。

表哥的故事,警校毕业到县城派出所刚报道一周,一个五十多岁老者来报案,说他家房子租客一个多礼拜没见到了,而房租欠了三个月了。

表哥以为是个逃租的小混混(当地很多类似情况),没当回事,让他再等几天,还没人就把锁撬了重新租出去。

老头看见他这样,接着说,那间屋子一股怪味,周围其他租客都在抱怨,要退租。而且味道越来越大,问什么味道,说死耗子的味道。

表哥开始起疑,跟着老头到现场,真的很大的尸臭味,就是那间屋子飘出来的,赶紧叫支援,撬开门。

原来真的是个死耗子躺在地上,几乎烂的只剩毛和骨头了,地上一滩绿水。

四处一看,注射器,不锈钢勺,还有一个不锈钢锅,里面是粉、粉红色没开包的药丸。桌上一本驾驶证,打电话一查,人在市局拘着呢,一个周前斗殴伤人被抓的,赔钱和解后快要放出来了。

后来据该租客坦白,被抓那天下午在家K粉,煮开了觉得量有点多,自己注射完后给粘鼠板上的老鼠也来了一针,把老鼠取下来看它原地打转,哈哈大笑,然后就去夜店卖药去了,谁知它这么不经整。。。

这也是本市最大一起贩毒案。


user avatar   zhong-dao-7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很多朋友都说佩服我们比当事人还要上心。我觉得不是我们比普通群众高尚到哪儿去,而是我们都知道,任何事情只要到了公安机关的视线里就应该认真对待。
应该管的必须要尽力管,不应该管的要即时表示不该我们管,不管当事人认不认真,这个程序要做扎实。
因为万一当事人什么时候想起来要认真了,我们就会为之前的不认真付出代价。
我觉得这就是法治精神的一个表现。
—————————————————
曾经有一天下午值班,进来了一个老太太,七十多岁,牵着小孙女,我记得那个小姑娘十一岁吧。我记得那天事情挺多的,值班室里好几个群众来办事,她们俩进来之后就在门口附近坐着不吭身,我就问那个老太太到派出所来有什么事,那个老太太说:“我听说你们派出所可以看到全镇的监控录像,我想来看看监控。”我说:“你有什么事情要看监控?”她说:“没事,我就是想看看。”我当时还没有往更深层次地去想,还跟她解释:“派出所安装的这个监控不是随便都可以看的,你要告诉我你遇到什么事情了,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这样我帮你看。我们这还有群众办事,要是没其他的事情您就回家吧?”就在这个时候,这老太太突然冒了一句话出来:“我孙女昨天下午被别人牵走了。”
我一听就知道这里面有事,马上把其他办事的群众请出值班室,关上门回过身,走到那个老太太面前,其实我当时已经大概猜到是什么事了,但是因为那个老太太从进来开始表情和语气都非常淡定,我感觉她并没有真正引起重视,或者是不愿意完全说实话,于是基本上用的是逼问的语气问她:“你说的被牵走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看了我一眼,想了一会儿:“我孙女昨天下午放学的时候被人牵走强奸了。”
然后我把大致经过问了一遍,确定肯定是发生了这个情况,然后按程序打电话通知所长和刑侦支队,具体侦破细节不给大家说了。
现在给大家讲的,主要是让大家了解一下我国农村地区群众法律常识的匮乏。这个小女孩是前一天下午被人牵到荒郊野外去强奸了的,她的奶奶也就是我刚才说道来看监控的那个老太太找到她的时候,小姑娘身上到处都是精液,衣服上也到处是精斑,这个老太太没有第一时间来派出所报警,而是把她带回家洗了个澡,然后又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第二天,也就是来派出所的那天上午,老太太去打麻将去了,在麻将桌上她听别人说派出所最近在全镇装了监控,这才想起来到派出所来看看。当我对她说:“你是第一个发现你孙女的人,按照规定我要给你做一个笔录,你好好回忆一下当时的细节。”她说:“能不能快一点,我要回家做饭了。”我问她:“你孙女被强奸了你到底知不知道这事性质多严重?”她的回答我至今记忆犹新:“早知道这么麻烦我就不来派出所了。”
总之后来经过三天三夜的连续作战,这个嫌疑人还是被我们在邻省抓获了。我们抓到人的那天,小姑娘在外地打工的父母刚好赶回来,他们非常感谢我们,而我们为了他们家庭和睦,也就没有给她父母讲她奶奶找到她之后干了什么事差点让我们抓不到犯罪嫌疑人了。






谢谢大家,无以为报。唯有放黄图答谢。




user avatar   wu-gen-cong-3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北宋有一件普通的民间女子杀人案,从知县到知府一直闹到朝堂,六部九卿全都卷了进去。王安石和司马光当庭辩论寸步不让,皇帝下旨都没用。


北宋一起惊动皇帝的少女杀人案

转自:搜狐网

作者:萧家老大

原文链接: sohu.com/a/191939980_32


神宗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年正月,十三岁的登州(今山东登州)少女阿云,还在为母亲守孝,孤苦无依。没想到阿云的叔父贪图钱财,竟以几石粮食,就将阿云卖给了名叫韦大的老光棍为妻。韦大一贫如洗,容貌丑陋,阿云对这门亲事死活不愿意,可又拗不过自己的叔父。于是,阿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杀死韦大。


阿云晚上悄悄来到韦大的家里,适逢韦大正在熟睡,阿云拿起砍柴刀,朝着韦大一阵乱砍。被惊醒的韦大,下意识地翻身起来,用手阻挡,阿云一见韦大醒来,又惊又怕,丢掉柴刀,扭头就跑掉了。


阿云当时只是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小女孩,柔弱无力,对韦大一阵乱砍,除了砍掉韦大一个手指头外,韦大的其他地方都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由是,差点送命的韦大立即报了官,说有人要杀他。


知县接到报案,迅速赶来勘察现场,并对韦大及其邻居进行了审讯。这个韦大,是个穷得一间屋子能剩下四个墙角,连小偷到他家门口都是绕着走的人。又因长得太丑,平时大家都不喜欢与他来往,更没有与人结下仇怨。因此,虽然韦大当时没看清杀他的谁,但是算下来,除了没过门的媳妇阿云,不会有别人。


知县立即将阿云捉来,说这明摆着就是你干的,你就招了吧,免得受皮肉之苦。阿云也不抵赖,毫不隐瞒地将事情的整个由来说得清清楚楚。就这样还不到一天,这起杀人案就这样告破了。


整个案子的案情就是这么简单,既没有刑讯逼供,也没有栽赃陷害,但这个案子后来不仅轰动了宋朝,在整个中国法律史上,都是一件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其影响比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不知道要大过多少倍。


阿云招供后,知县以阿云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阿云死刑。但宋朝律法规定,地方官判处死刑,案件必须逐级上报,最后由朝廷的最高司法机构大理寺和审刑院进行复核,经复核没有问题的,才准许地方官对人犯执行死刑,这个程序和现在的死刑复核程序很是类似。案子报到登州知府许遵那里,许遵一看就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


许遵认为,阿云被许配给韦大时,尚处于为母亲守孝期间,按照宋朝律法规定,守孝期间婚约无效,再者阿云是被叔父逼婚,自己并不同意这门亲事,因此这门亲事,无论于公于私都是不合法的。既然婚约不合法,阿云就不是韦大的妻子,也就没有谋杀亲夫之罪。再说案件的后果也不严重,韦大并无大碍,阿云罪不至死。于是许遵签署了自己的意见,将案子报送到大理寺和审刑院。


大理寺和审刑院审查案卷后认为,即便阿云不是韦大的妻子,但是其蓄意谋杀,并且造成了对方人身伤害,按照大宋律法一样要判处死刑。


得知这个消息,许遵坐不住了。他在登州任知府,属于中央下派到地方政府挂职锻炼的官员,挂职期满就会调回中央并升职。这种情况下,对许遵来说,明哲保身、以求升官无疑是对他最有利的选择,但是许遵却决心要救可怜的阿云一条命。


许遵开始详细查阅宋朝律法,希望能找到推翻大理寺和审刑院的法律依据。恰在此时,宋神宗下诏说,谋杀已经造成人身伤害,但官员在审讯犯人并对犯人用刑前,犯人如实供认犯罪情节的,以自首对待,并依照谋杀罪行降二个等级论罪。


这个诏书,简直就是为阿云量身定做的,按照诏书的规定,阿云最多只会被判有期徒刑,而绝对不会被判死刑。许遵以皇帝的诏书为依据,向刑部申诉。没想到皇帝的诏书在刑部不管用。


刑部不接受许遵的申辩,依然维持死刑判决。这时,事情又发生了戏剧化的转折,许遵被调往大理寺任大理寺卿,这是大理寺的最高长官,这下许遵掌握了案件复核的主动权,阿云被改为有期徒刑。


但御史台不干了。御史台相当于现在的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负责督查政府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御史上书皇帝,弹劾许遵,说许遵利用职务之便枉法。


神宗皇帝把这个案子发到翰林院,让司马光和王安石这两个当时最有名望的翰林学士来评判。王安石和司马光虽然都对对方的才学、人品十分钦佩,但政见截然不同。司马光支持刑部的死刑判决,王安石支持许遵的有期徒刑判决,两个翰林学士为此在朝堂上吵的不亦乐乎,谁也无法说服谁。


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阿云的判决是按大宋律法来,还是按皇帝的诏书来。按照大宋律法,阿云判死刑,按照皇帝的诏书,阿云判有期徒刑。这实际上就是法律效力大,还是皇帝的诏书效力大的问题,这次争论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律敕之争”。即便是现在,这也是个很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


但司马光和王安石争论的真正意图不在这里。当时王安石在朝廷里鼓吹变法,司马光坚决反对变法。如果以皇帝的诏书为准,就证明皇帝的旨意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皇帝的旨意可以对法律进行修改和变更,而这是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基础。


司马光认为,法律是国家最高意志的体现,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干预司法,不能破坏法律的严肃性,包括皇帝。


神宗皇帝看到两人相持不下,又将案子交有其他翰林学士及朝廷官员审议,审议的结果是支持王安石的意见,神宗皇帝御批“可”。原本这案子就可以结案了,没想到审刑院的官员又不干了。


审刑院这一帮官员连皇帝的面子也不给,他们联名上书皇帝,要求继续与王安石辩论。审刑院这边还在闹腾,枢密院(类似于现在的国防部)、中书省(类似于国务院办公厅)的官员也参与进来,纷纷发表意见。一时间,一起普通的杀人案把大宋的朝堂搅了个天翻地覆,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神宗皇帝看到这样吵下去也不是个事,于是,就对犯人自首的界定和量刑做出详细解释,命令翰林院按自己的解释拟写诏书,发往中书省,要中书省遵照执行。没想到中书省直接给驳回,说皇上的诏书违背法律,不能执行。


这下可把皇帝给惹火了,要是由着你们的性子,不知道这事还要闹多久,于是宋神宗直接下诏,免除阿云的死刑,改判有期徒刑。没过多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回家后的阿云又重新嫁人生子,案子似乎真的结束了。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继位,司马光任宰相,司马光重新审理此案,最终,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将阿云重新逮捕并斩首示众。


是宋朝的法律大,还是皇帝的诏书大,有关法律与皇权的“律敕之争”,说穿了,就是新旧党争的要害。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这起看似陈年旧帐的杀人案,十七年后又被司马光在新旧党争中重新翻了出来,并下了杀手。可见,路线斗争是要害死人的。阿云就是这样成了这场路线斗争的替死鬼。


= = = = =

看到评论区有朋友对阿云最后的结局有疑问。对此我只能说,我看到的所有版本都是死了。如果有哪位朋友看到的资料说她没有死,请回复出处。我核实后会进行修改。谢谢。




                 

相关话题

  如何看待「江西上饶 10 岁男生在教室内被女同学家长刺死并抛尸楼道」事件? 
  是否应该取消民族划分,又有何利弊? 
  现在有些网民的智商是有多低? 
  有哪些有趣又实用的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或你专业内的的概念与名词解释你乐意给大家分享与科普? 
  我国刑法拟对奸淫不满 10 周岁幼女适用更重刑罚,明确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有何积极意义和影响? 
  如何评价尹吉先老先生的一些带有明显错误的言论下却仍然有人盲目维护老先生的错误? 
  如何反驳人对工业化食品的怀疑? 
  如果中国房价像日本当年下跌71%,会产生什么后果? 
  2018 年经济形势会怎样? 
  如果人类的尾巴还保留着整个人类社会会有什么不一样? 

前一个讨论
吃完榴莲可以喝牛奶吗?
下一个讨论
有哪些外行觉得丑但其实很厉害的画?





© 2024-05-10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4-05-10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