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分法律和道德。
法律规定慈善结构有义务公开善款去向,对于个人,只规定事先与捐赠者有约定用途的,才有义务公开。当然如果你认为受助人有进行违法犯罪的嫌疑,可以举报。
道德上,不能要求人家买把手机用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也要公布吧,但大额款项的支出,如果有捐赠者追问,按照公序良俗,最好还是要公开一下,给一个交代。
问有没有义务,需要先设想一个场景,问问自己的回答是什么。
假如,现在是你要募集好心人善款,现在有两种募集方式,你会选择哪种?
我因个人困难需要大家捐钱支持。泣血求助。
声明:我没有义务告知你我需要募集多少钱,也没有义务告诉你我募集了多少,更没有义务告诉你我募集的钱用在那里。最后,无论你捐款后处于任何情况(含失去劳动能力、致残、死亡、活活饿死)我不会退你的捐款。
没有任何人有权力询问我的现状,包括我的资产、现金、股权投资等情况。我无论有多少钱,你问你死全家。
我因个人困难需要大家捐钱支持。泣血求助。
我需要30万元治疗,目前家庭财产情况是:无房、无车、无存款。
我承诺最高募集30万元,超出部分我会转交善款募集机构。30万元用途我会及时公布。欢迎各位善心人士监督。
你选择了什么,自然就知道有没有义务公布。
法律上怎么说,我看了各种说法,有说有义务,有说没义务的,有说不符合《慈善法》的,又有说有地方性法规的,这里面还有说什么符合赠与的,甚至还有说什么偷税漏税的……
对不起,我个人能力有限。
法律上的义务,我真的说不清楚。
那我为什么还要回答这个问题呢?
因为我看到了问题描述的第一句话。
这么在乎可以不捐嘛,个人收的善款难道不是个人按自己需求处理吗
我认为这句话的危害非常非常非常大。
众所周知,我们的社会还处在发展阶段。人民还没有真正富裕起来。
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有扶危济困这一条,中国人在这点上,做的是非常之好。
可以看到,不管是地震水灾,台风疫情这种大事上,还是扶贫济困,治病救人这种小事上,我们一直做的很好。
这也是我们民族建立的核心力量之一,是我们可以成大家都是一家人的原因之一。
这是非常重要的民族凝聚力基础。
而你说的这句话,对这种凝聚力的破坏是非常大的。
这么在乎可以不捐嘛
你这句话的意思,不就是说不鼓励大家捐款吗?
在乎自己的捐出去的钱,是否被正确使用的人,就不要捐款了。
这就是你表达的意思?
相比之下,不在乎捐款如何使用的人,一样是真心的,一样值得尊重,但是他们这种捐款的方式,会让越来越少的人去捐款,因为谁都不是傻子。
个人收的善款难道不是个人按自己需求处理吗
这句话伤害就更大了。
如果个人收的善款可以随便使用,别人管不到。
第一个问题出现了,那会出现什么情况?
如果他用这笔钱,吃喝玩乐,也就还好了,顶多就是捐款人当了冤大头。
捐款人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就是,如果你不知道他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第二个问题出现了。
他需要10万解决这个事情,结果收了100万。
而这多出来的90万,还可以救助其他9个像他这样的人。
第三个问题。
如果这种个人捐款,一开始就存在欺骗,你又不知道捐赠去到何处。
那么戳破这种骗局的难度就大大提高了。而骗子也会更肆无忌惮了。
这种骗局不用多,只要一个两个,就会大大打击民众捐款献爱心的积极性。
第四个问题。
如果真如你所说,个人捐款可以随便使用。
你放心,那谁还去慈善机构啊,慈善机构多麻烦啊,这个多好啊。钱来了,想怎么用怎么用。
而且有需求,就会有市场。
一定会有人搞个什么公司,什么组织,专门帮人弄这个事情。
写点小作文,买几个热搜,水军炒作一下。
钱不就来了。这里面利润多大你知道吗?
不公开,不透明,几年过去,你放心,没人会捐款的。
第五个问题。
税务问题。
这个很简单,啥都不公开,如何收税呢?
长此以往,还有什么扶危济困,还有什么献爱心,这些早晚都会变成智商税。谁捐谁傻子,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所以,我不知道江母是否有义务去公布善款。
但是,你的言论,我非常不认同。